陕西药品三统一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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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基本药物目录是如何确定的?
我省的基本药物目录也就是“三统一”药品
目录。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结合我 省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的实际需要,经过反复 调研论证,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个品种、 2349个品规中选出652个品规(其中:化学 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424个,中成药部分228 个)作为我省基本药物目录。随后又增加了 800多个过渡品种。
我省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框架及工作 目标是什么?


我省基本药物制度是在国家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 定的有关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等 各项管理的制度。 总体安排是:2009年,完成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配套的各 项实施意见和措施,搭建我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框架。 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制定我省基本药物目录;抓好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在全省 推开;强化基本药物监管,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和生产供 应;各类医疗机构要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零售药店均应配 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经过三 年的努力,到2011年初步建立起我省基本药物制度。 2012 年10月启动县级医疗机构统一配送,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可 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
我省药品“三统一”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 工作,是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 重要内容,是我省推进这项改革重中之重的工作。今年年初, 袁纯清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实施药品“三统一”列 为今年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赵正永常务副省长多次听取全 省基层医疗机构统一采购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省政 府成立了以郑小明副省长为组长,宣传、发展改革、财政、 监察、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药监、法制、物 价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 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组织 领导。小明副省长多次主持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省政府 印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的 指导意见》和有关办法,召开了全省试点工作启动会。
实施药品“三统一”给企业和医疗机 构带来哪些影响?

实施药品“三统一”给企业和基层医疗机构带来深 远影响。企业加快了优胜劣汰,加快了重组发展的 步伐,将担负起更为神圣的责任和使命,企业实行 资源整合后,将走上良性竞争和发展轨道。药品 “三统一”无疑对医疗机构的影响是深刻的,会给 基层医疗机构带来新一轮改革风暴,医务人员、医 患关系乃至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将面临新的考验和抉 择。改革内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通过改革建好 三个机制:一是用人机制,实行全员聘用,能进能 出;二是分配机制,实行岗位工资,能高能低;三 是管理机制,实行院长以县为单位公开选拔,目标 管理,责任考核,能上能下。
接上

设定了申报企业生产销售规模的门槛。同时,每个品规将有 3个生产企业中标,这样不仅提高了药品生产供应能力,而 且给了配送企业选择空间,增加了竞争因素,有利于提高服 务保障水平;七是整个采购过程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 尽可能使指标量化,尽可能设计为刚性条件。在评标环节, 需从4个企业中淘汰1个,实行评标与定标相分离;八是每个 品规中标的三家企业执行统一的中标价格,以保证同一品规 的药品在全省基层医疗机构执行同一价格;九是大规模招标 采购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在此之后,中标品规实行集中挂网, 动态管理;十是严格监督。为了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和诚实守信,统一采购工作由省监察、纠风和财政部门负责 全程监督。
什么是药品“三统一”?
药品“三统一”就是以省为单位,以政府为
主导,对医疗机构药品实行全程的统一采购、 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管理。“统一采购”是 首要环节,包括“统一采购范围、统一采购 目录、统一采购方式”; “统一价格”是中 心环节,包括“统一作价方法,统一销售价 格”;“统一配送”是关键环节,包括“统 一配送企业、统一配送费用,统一配送指 标”。
陕西药品“三统一”政策解读
药械股:侯小军 2012.9
陕西药品“三统一”
什么是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的概念,是世界卫生组织于上世纪70年 代提出的,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要,剂 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 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简言之,基本药物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的 药品,其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基 本药物制度包括国家有关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 供应、使用等项制度。我国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 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 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要的国家医药 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 体系的基础。
我省统一采购工作有哪些特点?

我省统一采购工作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统一采购以政府为 主导,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实施,利用省卫生厅药招 办平台,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并且不收取费用; 二是“三统一”药品目录是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 遴选的,尚无非目录药品;三是只招药品生产企业,不招经 营企业;四是有效降低药品价格。规定经过一次性报价竞标, 每个品规低价的4个投标人进入评标范围,然后取中低价作 为拟挂网价,从规则上保证了降低药品价格,基本上做到了 同质取最低、同价取最优;五是保障药品的质量。在企业报 名条件和评标标准中分别增加了违法违规行为审查、药品质 量公告查询、建立质量受权人制度、生产工艺核查、不良反 应监测等药品监督管理内容,从动态上强化了对申报企业药 品质量的审核把关;六是保证生产供应。
实施药品“三统一”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 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安全用药。实施药品“三统一”,是省委、 省政府为维护人民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 是医药卫生领域重大的体制机制改革,对于保证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 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改革基层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减轻群 众基本用药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的 进一步优化和整合。实施药品“三统一”,符合我省实际、符合群众利 益,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 推动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加强药品质量监管,规范医疗用药行为的重要 举措。长期以来,由于农村药品采购流通环节多,加价高,农村用药比 城市要贵。实施药品“三统一”,就是要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实现全 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同质同价,确保医疗用药需求和安全,让广大群众 能够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在 要求,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启动实施和药 品“三统一”工作的深入开展,不仅将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逐步缓 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还将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监管体 系,保证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医药供给能力和 国际竞争力。
实施药品“三统一”带来哪些好处?

实施药品“三统一”,一是取消中间环节,直接招 生产厂家,并且通过企业竞价,使药品价格降下来 了,老百姓得到了实惠;二是在政府主导下,进一 步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三是可以建立起一个好的 制度,保证公开公正,阳光操作,便于社会监督; 四是实行100%全覆盖抽验和质量公告制度,有利 于提高药品质量,为药品质量加了一道保险锁;五 是严格的遴选,规范的程序,注重药物的可及性和 实用性,有利于群众对药物的合理利用;六是促进 企业能进一步调整结构,实现医药资源整合,有利 于企业走上良性竞争和发展轨道。
统一采购是药品“三统一”工作的重 中之重,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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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制定《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实施细则》, 这是一个严密、审慎、创新的过程。我们按照国家实施基本 药物制度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 统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过深入调研,多方 听取有关专家、招标机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 业和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反复进行修改讨论。《实施细 则》在定稿前,又挂网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在《实 施细则》制定过程中,正永常务副省长、小明副省长多次听 取汇报,具体指导《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11月26日,省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定了《陕西省基层医 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实施细则》,印发执行。
接上

四是制定“三统一”药品目录。省卫生厅以国家基 本药物目录为依据,结合我省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的 特点和需求,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个品种、 2349个品规中选出652个品规,以及800多个过渡 品种,作为我省“三统一”药品目录。五是统一配 送。由试点市通过公开选招,每市确定2—3家具备 资质、有一定规模、实力较强的经营企业承担配送 任务,确保药品配送数量、规格、剂型等满足临床 用药需要。同时,建立配送企业进入和退出机制。 六是统一价格。采购药品实行统一价格管理,通过 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费用,达到统一价格的 目的,最终使药价明显下降,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接上

统一采购工作于2009年12月10日正式启动。省药品“三统 一”办公室在有关媒体刊发了统一采购公告,12月15日至 30日开始资料受理。工作开展以来,省药品“三统一”办公 室下设统一采购协调组,进驻一线,靠前指挥。小组分综合 协调、受理审核、数据、监督、宣传、后勤保障六个小组, 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从时间安排、 人员抽调、协调配合等各个方面加大力度,参与此项工作的 同志发扬连续作战精神,采取24小时办公,遇到问题随时解 决;针对有些企业一次申报资料不太齐备的情况,采取先受 理后补齐的办法;双休日和元旦等节假日照常办公。期间共 收到企业投递资料909家,涉及品规7031个,经审核,符合 申报资质的企业共688家,涉及品规5640个。
接上

随后新增咸阳、铜川、商洛三个市开展基层医疗机 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这样就使药品“三统 一”试点范围扩大到了五个市。目前,宝鸡、榆林 两市的配送企业遴选工作已经完成,新增三个市的 配送企业遴选工作正在进行。从启动实施情况看, 试点市高度重视,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采取了 有力措施,省市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履行各 自职责,试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为推进药 品“三统一”工作打好了基础。
目前我省出台的药品“三统一”配套 性政策文件有哪些?

目前,药品“三统一”工作已制定下发的配套文件包括:以 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 统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 统一采购管理办法》、《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 管理办法》。以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名义下发了《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 工作机构职责》、《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 作责任追究办法》、《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 中标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处理办法》、《陕 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办法》、 《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等 12个文件 。
我省如何实施药品“三统一”?

实施药品“三统一”,要立足本省实情,遵循“保基本、广覆盖、可持 续”的总体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依法监督、公平公开、 竞标竞价、合同配送”的基本原则,统筹安排,稳步推进。一是坚持试 点先行。通过试点,探索完善各项制度,取得经验后在全省全面推开。 首先确定在宝鸡和榆林两个市的乡(镇)村医疗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 务机构开展药品“三统一”工作。随后新增咸阳、铜川、商洛三个市开 展药品“三统一”工作。二是实行分级负责。省级负责制定各项政策和 规定,组织统一采购工作;市级负责遴选确定配送机构,组织统一配送; 县级负责监督药品配送、药品质量和药品价格工作的落实。三是统一采 购。实行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由省药品“三统一”办公 室组织实施,通过省卫生厅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交易平台,按照质量优先、 价格合理、保障供应、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原则,统一招标确定药品 生产企业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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