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案例洪良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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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审计独立性与客户关系 在洪良国际IPO造假事件中,审计师毕马威明 明发生了审计失败,其职员还卷入了受贿、行 贿案件,能够独善其身主要是由于其风险管理 的手段与策略
(3)对审计师意外的处理结果
洪良国际IPO造假案的另一焦点——审计师毕马威,由于 率先发现洪良国际IPO造假,不仅没有隐瞒,还马上举报 ,躲过了被香港证监会惩罚的厄运,甚至被认为在及时挽 回投资者损失方面功不可没。 毕马威职员卷入的受贿、行贿案件,因控方未能毫无疑问 地指出被告犯案意图及存心收钱,两位出庭证人各自的证 词相互矛盾,无法排除所有疑点,根据刑事案件“疑罪从 无”的原则,于2011年4月27日被判无罪。香港会计界的 法定自律监管机构——香港会计师公会表示,由于法院已 宣判会计师无罪,不会对该会计师或其雇主毕马威追究责 任。
12.19%
0 65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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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685 1,266,050
17.59% 100%
(3)相悖的业绩报告
洪良国际招股说明书披露,2006年到2008年及2009上半 年的税前利润分别为1.16亿元、1.95亿元、3.09亿元和 2.4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60%。 根据香港证监会的披露,2006年到2008年及2009上半年 的税前利润分别夸大了1.02亿元、1.85亿及2.98亿元,虚 构爆增8.3倍、18.5倍和27.1倍。
2006年度 营业额 销售成本 毛利 653,380千元 502,275千元 151,105千元 2007年度 932,476千元 697,969千元 234,507千元 2008年度 1,266,050千元 911,631千元 354,419千元
毛利率
23%
25%
28%
(2)膨胀的销售额
2008年5月,洪良国际为发展零售业务以1.4亿元收购福建 石狮麦根服饰 。收购之后的13个月时间,为洪良国际带 来匪夷所思的1.54亿元毛利,已超过原始投资额。2008年 和2009上半年,此新增零售业务为洪良国际贡献了2.22亿 元和2.45亿元收入,占当年新增收入的67%和77%。 根据香港证监会披露的资料,洪良国际在2006年到2008 年的销售收入分别被夸大了约3.81亿元、7.09亿元及9.75 亿元,当年实际收入被虚增了1.4倍、3.2倍及3.3倍。
(1)对上市公司的处罚 2012年6月20日,因招股书资料造假被香港证监 会勒令停牌超过两年的洪良国际宣布,与香港证 监会达成协议,同意按被香港证监会勒令停牌时 每股报价2.06港元,回购公司股份,涉及7700名 小股东,最多赔偿10.3亿港元。根据协议,洪良 国际完成回购后,未来将从香港交易所退市。
(4)虚增的现金流
在账务数据处理上,洪良国际通过彻底捏造现金及银行存 款,来支撑其虚构的高增长和强盈利能力,每年虚增的“ 现金及其等价物”同虚增的税前利润非常匹配。 洪良国际招股书披露的2006-2008年末账面“现金及其等价 物”分别为0.89亿元、1.75亿元和2.38亿元,但按香港证监 会的披露,其虚增的“现金及其等价物”分别为0.67亿元 、1.65亿元和2.05亿元,几乎完全在虚构“现金及其等价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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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良国际IPO造假案例分析
1.洪良国际IPO造假的财务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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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IPO造假各方迥异的命运 ⒊审计独立性与客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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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洪良国际IPO造假的财务表现
布料偏 高的毛 利率 膨胀的 销售额
相悖的业 绩报告 虚增的 现金流
经香港证监会查实,洪良国际为达上市目的大肆进行财务包装, 大幅虚构收入和利润,招股书所呈现的销售收入年复合增长率 36%,税前利润年复合增长率更是高达60%,呈现出高成长和高 获利能力的形象。
项目 布料销售 便服运动服 品牌休闲服 总计
2006年
销售额 (千元)
548,476
2007年
Baidu Nhomakorabea
2008年
百分 比
70.22%
百分 销售额 销售额 百分比 比 (千元) (千元)
83.94% 769,841 82.56% 888,984
104,904
16.06%
162,635
17.44%
154,381
(1)布料偏高的毛利率
公司主要生产综合化纤类针织布料,属于传统的低毛利加工 企业。最多的10%左右,但洪良国际2006-2008年报告的毛 利率居高不下且逐年增长,分别为23%、25%和28%,远高 于同业水平。2009上半年,洪良国际零售服装的平均售价 由2008年的64.6元大跌28%至46.5元,但其毛利却奇迹般上 升了近9%。
⒉IPO造假各方迥异的命运
(1)对上市公司的处罚
香港证监会在提交给香港高等法院的文件中,指控洪良国 际违背了《证券及期货条例》中的数项有关欺诈、欺骗、 提供虚假和误导性信息方面的规定,并要求香港高等法院 发出禁制令,限制洪良国际及旗下四个全资附属公司在香 港挪用资产;要求提出委任适当人员去收回、接收及管理 洪良国际上市时募集的9.974亿港元资金净额,并要求洪 良国际就有关资金支付利息。
客户关系:洪良国际 ( 0946.HK )案例
案例简介:
洪良国际1993年创立于福建福清,公司主要生产综合化纤类 针织布料,为李宁及安踏等运动品牌供应商。 2009 年 12 月24日,公司在香港主板成功上市,招股价为每股2.15港 元,募集资金10.75亿港元。 2010年3月30日,由于招股说明书涉嫌存在重大的虚假或误 导性资料、严重夸大财务状况,上市仅三个月余的洪良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在公布上市后的首份财务报告前夕,被香 港证监会勒令停牌。
(2)对保荐人的处罚
事件中的另一个关键角色兆丰资本,作为洪良国际2009 年12月在港交所上市的唯一账簿管理人、牵头经办人及保 荐人,被香港证监会于2012年4月22日吊销保荐牌照,并 施以罚款4200万港元。 2012年6月7日,香港证监会再宣布,撤销康晓龙的保荐 代表牌照,并撤销核准其担任负责人员。 吊销相关机构及个人的牌照,在香港证券监管史从未有过 ,4200万港元的罚款也是历史上对保荐人的最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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