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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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治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企业的商业汇票治理, 规范商业汇票收取、登记、保管和使用等方面的治理工作,防范商业汇票治理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直属企业。
3.要紧风险及关键操纵点
3.1要紧风险
3.1.1 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等缘故,发生被盗、挪用等情况,造成资金损失。
3.1.2未经适当授权开具、收取和使用商业汇票,发生挪用、贪污等情况,造成资金损失。
3.2关键操纵点
3.2.1商业汇票的治理应当符合有关法规要求,商业汇票的接收、保管、使用等应当有完整的记录。
3.2.2商业汇票的开具、接收、使用等必须经适当授权批准;
4.职责分工
4.1建立商业汇票治理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
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商业汇票工作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制约和监督。
商业汇票治理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1)商业汇票贴现、背书转让的审批与执行必须分离;
(2)商业汇票的保管与盘点清查必须分离;
(3)商业汇票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必须分离;
(4)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接收商业汇票或直接接触商业汇票。
4.2出纳人员:要紧处理商业汇票的登记、保存等治理日常工作。
4.3资金治理主管人员:负责商业汇票的盘点及盘点记录的保存工作。
4.4财务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开立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汇票。
4.5要紧行政负责人:负责审批汇票贴现、转让等业务
5.内容
5.1定义
本制度所指商业汇票是指因进行商品交易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依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5.2商业汇票治理
5.2.1公司原则上不得收取商业承兑汇票,专门情况下收取客户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按“5.3商业承兑汇票的收取”条款执行。5.2.2财务部应当会同人力资源部对公司有关人员包括授权收取商业汇票的销售人员进行商业汇票治理程序和商业汇票差不多知识的培训。
5.2.3财务部集中治理公司商业汇票。财务部对收到的各种商业汇
票具有保管使用的责任和义务。商业汇票只有财务部规定人员或经财务部授权的销售人员才能收取,其他部门和人员一律不得经手收取商业汇票。
5.2.4财务部和销售部应建立专门的商业汇票实物登记簿,记录收到的各种商业汇票面值、出票单位、付款单位、承兑期限、公司经手人签字等。
5.2.5商业汇票的接收和登记
(1)销售人员在接到客户开具的商业汇票后应立即以可靠方式通知公司财务部,必要时应提早通知财务部将要收到客户支付的商业汇票。销售人员在收到客户支付的商业汇票后,对收到的商业汇票进行初步鉴定。鉴定内容要紧包括如下:
a.何种商业汇票;
b.何种承兑汇票;
c.签发承兑汇票或转让承兑汇票的被背书人名称与公司名称是否相同;
d.是否已超过承兑期限;
e.背书人是否合法有效;
f.金额大小写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g.是否有涂改情况;
h.背书人盖章是否齐全;
i.如系商业承兑汇票,必须调查签发商业汇票的客户资信情况。
(2)销售人员在收取商业汇票时,应要求客户在商业汇票收款人或被背书人一栏准确填写本公司的名称。
(3)销售人员在获知客户将支付商业承兑汇票前,应向主管副总经理、财务部请示是否同意。未经授权人员批准,销售人员不得收取客户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
(4)收到商业汇票的销售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可靠方式将商业汇票传递到公司财务部,专门情况不能在3个工作日内传递到的,应事先得到财务部负责人和销售部经理的批准。
(5)销售人员在收到商业汇票后,应当对该汇票的安全保管负责。
(6)销售部内勤人员和财务部应当对收到的商业汇票分不进行登记。销售人员或销售部内勤人员应将收到的商业汇票直接交到财务部出纳处办理签字确认。(参见附件1——商业汇票登记簿)
(7)财务部出纳在接到销售人员交来的商业汇票后,应立即在财务部商业汇票登记簿中登记,同时将商业汇票复印一份交给主管会计制作会计凭证并录入电脑。
(8)出纳人员应当在登记收到的商业汇票的同时,对商业汇票的真实性进行进一步的鉴定。发觉有问题时,应立即通知经办销售人员与客户联系处理。
5.2.6商业汇票的查询鉴定
(1)出纳人员完成收票登记和初步鉴定后,假如是银行承兑汇票,出纳人员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银行承兑汇票送往要承兑的开户银行进行查询和鉴定。银行方面查询后发觉有问题时,出纳人员应立即通知销售部收票人员和财务部负责人与客户联系办理退票或换票手续。假如该承兑汇票属于客户现款购货的情
况,财务部必须在获得银行方面确认该承兑汇票真实无误后方可通知仓库办理发货。
(2)公司在处置其他资产时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也应比照上述现款购货方式办理。
(3)对收到的未注明公司名称的商业汇票,出纳人员应将公司名称准确无误地填写在商业汇票上,确保其他单位和人员在非法获得该商业汇票后无法办理背书转让或承兑贴现手续,并及时提醒收票人注意,以免重复发生,规避收款风险。
5.2.7商业汇票的保管
(1)商业汇票应视同现金进行保管。收到的商业汇票必须放置在公司的现金保险柜中。未经授权人员批准,任何人员不得使用商业汇票。
(2)出纳人员对收到的商业汇票负安全保管责任。财务部负责人对出纳人员保管的商业汇票负有日常监督的责任。
(3)财务资金主管或财务部负责人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盘点库存的商业汇票,编制《商业汇票盘点表》并由保管人、盘点人和监盘人签名(参见附件2),确保应收商业汇票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如发觉不符,要及时查明缘故,作出处理。5.2.8商业汇票的背书转让
(1)财务部在安排资金使用打算时,应当按照抵债实物、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现金的顺序,首先考虑使用抵债实物和商业汇票。财务部应当在充分考虑经济效益和减少风险方面取得恰当的平衡后,对支付的结构和方法作出合理的安排。
(2)当财务部依照实际情况决定的付款方式与申请付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