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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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管理工作流程

第一章、装修办理流程说明

1、装修所需提交资料

○1填写《装修申请表》;

○2施工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两张近照;

○3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明和业主委托证明;

○4装修方案及图纸(一式两份),具体要求请参照本手册相关内容,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

2、申请装修

•装修前请业主到物业公司客服部办理开工手续。

3、装修期所需费用

•装修期管理费:4元/建筑平米。

4、装修保证金交付及退还

•为保证装修顺利安全进行,进场施工前施工单位需要向物业公司交付装修保证金4000元/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于三个

月后无息退还。秩序维护员及车管员进行基础知识培训。

5、若为自装,由业主本人书面保证装修后导致的工程问题及由此引发的其它一切问题由业主承担,并填写《自装保证书》。

6、装修方案应包括下列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提交图纸明细(但不仅限于下列图纸及资料):

○1室内设计平面图;

○2天花装修图;

○3照明平面布置图;

○4强弱电平面布置图;

○5给排水系统图;

7、装修图纸的要求:

○1在装修设计图上,请勿出现任何阻挡、阻碍消防疏散通道、门、设备间、本项目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破坏结构墙、柱、梁和底板的设计。○2图纸必须标明维修检查口的位置及尺寸,装修工程不得破坏结构层。○3照明系统及电源布线图必须说明所有照明、开关、插座的功率、位置、管线规格、走向,电源线线径、保护管管径。

○4弱电系统必须说明插座的位置和管线规格走向。

○5给排水系统的设计,需明确标明附加上下水的位置以及所走管路。屋内荷载应符合房屋结构设计要求。

8、图纸的审批

○1物业公司在收妥图纸三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审批结果。对不合规定或资料不全的装修图纸,施工单位应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批,业主、施工单位在未得到书面审批结果前,不得擅自实施装修工作。

○2物业公司将对装修区域设计及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如经修改后重新审核,日期顺延;如施工单位未按本程序所要求的细节报批方案,而延误了装饰装修工作的进度,物业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9、装修开工及验收事宜

○1在业主或施工单位交付装修保证金、签订《装修管理协议书》,施

工单位签订《装修期安全责任书》,缴清各项费用后领取《装修许可证》,并在装修现场明显位置张贴。

○2涉及到与本项目共用系统连接的所有隐蔽工程在封闭前必须经物业公司、业主共同确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对有关工程存在异议或未经验收,不得强行封板,由此造成的装修材料、工时的损失,由业主或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3若二次装修工程与申报图纸不符并导致影响了公共区域、部位、设备设施、管线等的原始状况或者影响维修的,业主应承担立即整改的责任。因此而引起延误或者导致的索赔责任由业主自行负责。

○4装修完毕,业主应提前三天向物业公司书面申请装修验收。

○5装修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内,到物业公司客服部办理退还装修保证金的手续。

○6若二次装修工程与申报图纸不符并导致影响了公共区域、部位、设备设施、管线等的原始状况或者影响维修的,业主应承担立即整改的责任。因此而引起延误或者导致的索赔责任由业主自行负责。

○7装修完毕,业主应提前三天向物业公司书面申请装修验收。

○8装修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内,到物业公司客服部办理退还装修保证金的手续。

第二章、装修管理规定

1、施工人员进出路线及垃圾堆放地点

○1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物业公司指定的通道出入,统一佩戴《施工人员出入证》施工人员不得在公共区域停留。

○2装修时间:为不影响其他业主,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00-18:00,秩序维护人员在每日12:00、18:00负责检查施工人员停止作业情况。周六、周日及节假日禁止进行噪音或异味施工,特殊情况下物业公司有权调整限制施工作业时间。

○3施工材料及垃圾清运:施工垃圾需日产日清,垃圾装袋封口后按照物业公司指定路线运至指定地点,严禁将施工垃圾存放、遗洒于施工现场以外区域,严禁随意丢弃,并负责对施工垃圾运送路线等区域进行清扫。运输车辆在物业公司指定的卸货区卸下货物或装修材料后应立刻离开。

2、一般事宜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其现场负责人员应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以下行为:

•施工前,请将房屋所有下水及管道地漏罩住,勿将混凝土、沙石、油漆等废弃物倒入下水管道或地漏内;

•搬运施工材料时,应避免损坏电梯轿厢、共用走廊、墙壁及其它公共地方的设备设施,如有遗洒物应及时清理,以免造成设备失灵或损坏;

•装修材料需小心放置,禁止将装修所需物品及其它物品、废料等放于施工现场以外的区域;更不能放于窗外,以免从高处坠下,危及他人安全;

○2因装修工程所导致本项目结构及设备、设施损坏,包括业主(使用人)室内公用设备管线及异产毗连房屋的结构设备,均应由造成损害

的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及做出赔偿,同时房屋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3、装修现场的组织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装修现场进行全面管理,包括治安、成品保护、工程管理、施工人员进出管理、物品出入管理等。

○2如在装修期间,开发商在业主自有区域进行工程整改工作,业主应指派专人进行监督,并跟进工程整改质量。

○3施工单位在进场装修前,应对与物业公司约定的通行路线涉及到本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行保护,以防止损伤上述部位。遇不慎损伤上述部位的,应支付维修这些公共财产的费用或给予赔偿。

○4施工单位应自行管理装修所用材料、物品、工具等,建议应对有关物品的出入进行登记放行管理。

○5装修中所用的油漆、稀料、防水施工用品、粘胶用品等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当日用量为准,当日施工结束后,剩余物品应运出,严禁在装修现场内存放,以免造成消防隐患。

○6施工单位应自行管理施工明火作业,严禁无证动火,应指定专人办理《动火证》;动火作业前现场应配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及配备专人看护,动火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政府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件方可作业。○7装修中在油漆作业、防水作业及有关大量挥发气体粘胶作业的同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以防止发生火灾,造成业主和本项目公共财产的损失和可能带来的巨额赔偿责任。

○8在装修开始前及整个装修过程中,业主必须在装修区域内按北京市消防局有关规定设置足够数量的手提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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