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想探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想探析

文章从核心问题、理论基础以及主要内容对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想进行探讨。认为,萨特哲学是探求人的意志、人的自由为核心的理论,认为人的存在先于本质,其理论深受笛卡尔和胡塞尔思想的影响,反映了西方社会追求克服人的异化、追求人的自由解放的愿望,提出了一系列深刻的思想,萨特本人还通过戏剧及其他的方式深挖、探寻人的自由这一永恒的主题,在当今世界,对我们进一步思考人的自由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标签:萨特;存在主义;人的自由

存在主义是二十世纪西方哲学主要流派之一。二十年代在德国正式形成,并迅速在法国、美國和其他西方国家流传开来,五十到六十年代初成为西方世界最时髦的哲学,至今仍是西方资本主义世界流传广影响大的唯心哲学流派之一。萨特便是这种哲学的典型代表人物。

萨特比其他存在主义者更加突出地把人的问题作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论题,把人的存在即人的主观心理意识作为哲学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因此,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可以称为“人学”。他强调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声称存在主义是“唯一给人以尊严的理论”,是“唯一不把人还原为客体的理论”,是“一种使人的生活成为可能的学说,并主张每一真理,每一行动,都包含有人的背景和人的主观性两者在内。”[1]八十年代,萨特的著作流传到中国,迅速在年轻人当中形成一股“萨特热”,这一时期,有很多学者开始研究萨特的思想,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萨特的存在主义思想与中国这片主要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土壤中很好地融合,对当时人们的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就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的形成、理论基础和主要内容这些问题进行简介和探究。

一、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的核心

哲学是对人类根本问题的根本看法,同人类社会某一具体时期面临各个层面的问题紧密相关,如物质生产实践、阶级斗争、人类认识都密切联系。萨特所处的年代,正是面对着西方资本主义各种社会矛盾和危机,在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接连酿成两次世界大战。战争不仅摧毁了物质世界,而且给人们的精神世界留下了严重的创伤。信仰缺失和道德沦丧比比皆是。人的自由、人的主体性何在?萨特试图通过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去解决这一深层的问题。

萨特一生都在追问,人是环境的产物,还是自己的主人?对人的关注是其哲学的核心问题,萨特后期从事的文学、戏剧以及社会政治活动都围绕这一核心问题,并试图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深挖、剖析这一问题。因为人与其他一切事物有着本质的差别,人是主体性的存在,而其他事物是客体的存在,因此人的自由问题可以进一步理解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的问题。人相对于人之外其他事物而言,人是积极能动的有意识的存在,因此人的自由问题可进一步表现为意识和物的关系问题。意识具有虚无的特性使其区别于物,因此人的自由问题也可呈现为虚无与

存在的关系问题。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正是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寻开始其理论研究的。

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体系围绕人的自由问题为核心发展其理论,他的两部哲学著作《存在于虚无》和《辩证理性批判》形成了前期的现象学本体论和后期的历史辩证法,奠定和进一步发展了他的个人自由为核心的理论体系。

二、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

萨特关于人的自由这一核心问题研究上深受笛卡尔和胡塞尔思想的影响。笛卡尔是西方理性主义的开拓者,他运用理性主义的方法,提出“我思故我在”这一命题,作为哲学的第一原理。萨特很推崇笛卡尔,认为三个世纪来,法国人一直是以“笛卡尔式的自由”生活着。[2]事实上,萨特是从非理性主义立场出发去继承和解释笛卡尔的“我思”哲学。

萨特深受胡塞尔的现象学中“意向性”结构启发。萨特看到了现象学中的纯粹意识,发现意识总是指向某一特定的对象,并且构建这一特定的对象。因此,意识的积极能动性被凸显,这样为研究意识和存在之间的关系打开了一个缺口。因此,胡塞尔现象学成为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体系的关键因素。

同时,基于战争给人们的精神世界留下了严重的创伤,以及对现实境况的思考,萨特重新认知了人的自由这一核心问题。战争冲垮了萨特的“自我封闭”的生活方式,使他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对政治所采取的“不介入”的态度。在理论上萨特也卷进了战后法國知识界出现的“黑格尔热”和“马克思热”。他力图把辩证的方法和现象学的方法调和起来,以理解他所要探讨的论题。

三、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的主要内容

萨特的哲学基础就是关于意识的理论。他在研究人的自由这一核心问题时,直接立足于人的意识。这样解决问题的方式是承袭胡塞尔的现象学,因此他把这一理论称为“现象学本体论”。

萨特跟胡塞尔理论不同之处在于,他认为自我是在意识的流变中构建起来的,甚至是一种神秘的涌现。由于意识具有“意向性”的结构,总是超越自身而指向对象,意识与对象不可分。萨特强调,对象并不存在于意识之内,而是超越意识,有其自己的独立存在。因此,萨特承认,在意识之外有一个独立的“自在的存在”,而意识则是“自为的存在”。

萨特认为,自在与自为在本性和结构上是根本不同的。“自在的存在是完全充实的、肯定的、超时间的、僵固不变的、绝对同一的,它只是存在着,无缘无故的,毫无目的,它的存在完全是偶然的;自为的存在是虚无的、否定的、生成变化的。由于自为把意识赋予自在的存在,世界才会变得纷繁复杂,成为一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统一体。萨特声称,自在和自为的联系,正是通过自为(意识)本身造成的”。[3]因此,当我们说,自在的存在是指意识之外的物质世界、外部

世界时,必须注意,自在的存在不等于外部世界中的具体事物,如桌子、椅子、书本、电脑等等。实际上,由于他把“自为”即意识当作世界的决定者,世界离不开意识,因此,这种看法依然没有摆脱主观唯心主义思想的影响。

萨特进一步提出,意识具有虚无的特性,意识本身就是自由的。而人作为主体性的存在,人的意识与人的存在是一个统一不可分的整体。他认为,人的存在先于本质,人是自由的,每一个人都是自已独一无二的作品。“人被判定为自由的”。[4]人的存在先于本质是存在主义的“第一原理”,萨特把自由与意识的结构联系起来,形成了他独特的自由理论体系。萨特认为,人在做抉择时,去“规划”自己的命运。人是价值的创造者,“我的自由是价值的唯一基础”,“维持着价值存在的正是我”。[5]萨特认为,人面对、承担自由选择的情境无所不在,人的命运是一个又一个“选择题”的集合。而且,萨特进一步指出,自己自由的选择,自己来承担责任,并且对其他人也要承担责任。因此,我不仅在为自己做选择,也在为人类做选择,从这个意思上,自由是一种沉重的“负担”。这种“负担”就是指人必须对自己自由的抉择承担责任。如果人是自由的造化,那么他同时因承担责任而产生一种“负担”。两者与人的存在密不可分。在萨特看来,当一个人一味的去自由选择,而不去承担因责任感而带来的“负担”,他就是在自欺欺人。他认为,人们采取这种“自欺”的方式活在人世中,这即是萨特的自由理论的人生哲学。

萨特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意愿意志,因此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本质有一种无形的冲突。人与人之间不可能是互为主体的关系,只能是“主奴关系”。[6]由于人一辈子都在坚持自由意志和受他人影响之间痛苦地煎熬,萨特甚至说出了“地狱,就是他人”这句名言。[7]当然,萨特也承认,人与人之间也能形成“我们”,现实生活中存在着“我们”的经验。而实际上“我们”只是單个人的意识的集合,并不排除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关系。

萨特的存在主义理论在进一步分析个人与社会、历史的关系时,把目光转向马克思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和存在主义本是两种水火不容的哲学体系,但是,萨特片面地摘取马克思著作中的某些论断,把马克思主义歪曲成为一种人道主义,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就在于它关于人的观念,断然否定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辩证法,以此建立他所谓的“历史的人学”。

萨特认为,要建立“历史的人学”,单靠现象学的方法即反省主观意识的方法是行不通的,还必须运用马克思的辩证法。他认为,个人的行动或实践是历史辩证过程的基础和起点,个人的实践构成历史。实践就是人为了自己的“需要”而作用于周围的物质环境,与物打交道,使物为我所用。

萨特的历史人学从形式上看似乎在向马克思靠拢,实质上却与马克思主义格格不入,关键在于他并没有从根本上放弃存在主义的立场,结果只是使他的理论更加矛盾和混乱。在考察个人与社会历史的关系时,他的立足点依然是个人,这一个人主要是指人的意识、人的主观性。在他看来,不仅人的规定性、人的本质,而且社会历史的发展都根源于人的意识。因此,他所谓的创造历史的人依然是抽象的人,他所谓的历史辩证法依然是历史唯心主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