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工资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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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富海实业有限公司
工程部工资激励方案
1.目的:
建立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促进工程人员工作积极性与认清自身价值观,鼓励工程人员将事业当做自己的事去做,履行多劳多得的原则.确定提成的责任,执行,监督,改善的范围和步骤.方便后续在具体实施中提供依据.
2.范围:
本方案适应于富海实业有限公司开发部全体直接参加开发项目的工程人员.
3.定义:
自2012年2月1号开始工程师的工资分为三个大的部分:
底薪+奖金+提成
3.1底薪: 按个人工作能力,经过公司评估后所得的保底工资,浮动范围适应公
司行政统一的薪酬分配体制.
3.2奖金: 分项目奖金与优化奖励俩项.
3.2.1 项目奖金: a. 即每完成一个项目的奖金,当这个项目能在原计划内按要
求或者超额完成的情况下,产品第二次量产后,无工程问题的,可以申请该项目的奖金,具体见分配方案; b. 如果该项目没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则不能申请该项目奖金; c. 如果开发该项目因为非不可避免的人为损失所造成的开发成本增加及生产成本增加的,不得申请开发奖金,且所造成的损失部分将会在产品提成中按比例挽回..
3.2.2 优化奖励: 对公司旧产品提出的优化改良及对公司某一事物提出的优化
改良,都可以在改良后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中提取10%的奖励.此奖励直接给提出方案人,提出人不分等级职务,一但提出优化方案,经评估可行者,即可申请奖励.
3.3 提成: 该项目顺利进入量产后, 将该项目所得纯利润的5%提成给该
组人员以作为产品分红。前提条件是公司把该项目前期所投入的开发成本覆盖完之后..即真正意义上的纯利润订单就可以进入提成条件.依据是按财务部实际数据反映的项目开发所支出的清单,包含模具费,材料费,人工费,及其它与该项目有关的花费.该组成员在本公司内享有该产品长期提成权利,离开本公司人员终止所有享受权利.新加入该组的人员不参与该组已经结案的产品提成.如提出改良方案可享受3.2.2 .
4.分配方案:
4.1奖金方案: 初步设定为500---3500元.
4.2优化奖励方案:
个人奖金= ( 优化前成本–优化后成本) X 10% 4.3提成分配方案:
5.结算时间:
4.1项目奖金: 在该项目完成所有工程工作进入第二次量产时,根据分配制度
申请后,于下个月末可以兑现奖金..
4.2优化奖励: 在优化后产生经济效益的第一单即可申请奖励,申请生效后,于
下个月末可以兑现奖金.
4.3提成金: 提成按季度结算提成金, 根据分配方案在每一个季度按财务
部算出的每一个订单的实际纯利润予以分配.,在收回客人货款时于当月给予兑现.
6.其他:经理与主管负责监督与审核,每个项目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在未有新方案出来前长期有效. 解释修订权归总经办所有.
版本: 0
控制状态: 受控
保存期限: 永久
生效日期: 2012年2月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