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装修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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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言
第一节装修手续办理流程 ---------------3 第二节施工时间及通道 ---------------4 第三节一般事项 ---------------5 第四节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6 第五节装修规范 ---------------7 第六节技术要求和施工材料 ---------------8 第七节施工变更及延期 ---------------9 第八节装修管理费用 ---------------10 第九节工程验收及退还押金 ---------------10 第十节违规责任 ---------------11
附件一《装修施工申请表》样表 ---------------12 附件二《二次装修治安消防承诺书》原件 ---------------13 附件三《二次住户装修承诺书》原件---------------15
序言
为了维护小区(以下简称本家园)全体业主/使用人(以下简称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同时保障各位业主能够安全、顺利的对所属单元实施装饰装修,营造安全、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本家园《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以及北京市政府有关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其它法规,特制定本《装修手册》,请详细阅读,并自觉遵守。
上述提及的文件均适用于本家园内的装饰装修施工管理,本《装修手册》条款如与上述提及文件的条款发生冲突,以上述文件为准。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节装修手续办理流程
流程图操作人
业主/装修公司
装修公司
业主
业主/装修公司注释1
物业公司注释2
业主/装修公司
装修公司注释3
装修公司
业主/装修公司
物业公司注释4
物业公司注释5
注释1. 需携带资料:
(1)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司原始公
章,外地施工单位须持进京施工许可证及其复印件)。
(2)装修公司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司原始公章)。
(3)装修说明、装修进度表。
(4)装修图纸三份,图纸规范、清晰、详细。
应包括以下图纸:
a.装修平面图、节点图及所有使用材料明细。
b.强、弱电配电系统分布图及详细说明(配电图纸应有线路原
理图、线路位置、灯具位置、插座位置并标明用电总负荷)。
c.综合天花图(包括照明及其他吊顶内设备的设计方案)。
d.对地面、墙面、吊顶的改装需详细说明并有装修材料使用说
明。
(5)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复印件一份。
注释2. 物业公司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如装修方案未通过审批,物业公司将尽快通知业主/装修公司,业主 /装修公司整改后,报物业公司复
审。
通过后,业主 /装修公司到客服部领取《装修许可证》。
注释3.(1)施工人员1寸照片每人两张。
(2)施工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释4. 装修完毕,业主需提前48小时到客服部提请装修验收,并填写《装修验收申请表》,须由业主及装修公司签章;并提交装修竣工全套图纸。
物业公司将安排工程人员会同业主和装修公司共同验收。
注释5.装修验收合格后,业主 /装修公司负责人持装修押金和出入证押金、灭火器押金收据到客服部办理退款手续,物业公司将在30日内退还上
述押金。
谨此声明装修押金不作为装修质量押金。
第二节施工时间及通道
2.1 施工时间
2.1.1 本家园开业后两个月内,每日施工时间为08:00—20:00。
2.1.2 两个月后每日施工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8:00其余时间不得进行施工。
施工时,请避免产生大音量噪声,以防止打扰周边住宅区居民。
2.1.3 为了尽量减少对已入住用户的打扰,物业公司可根据业主入住情
况调整施工时间。
2.2 进出路线
2..2.1 前两个月集中装修期,施工人员及车辆从大门进出。
2.2.2 物业公司可根据业主总体装修情况调整进出路线,届时请各装修
公司人员配合物业公司保安部的指挥工作。
2.3 运送装修垃圾时间、路线及堆放地点
2.3.1 施工垃圾需日产日清,垃圾清运时间为每日15:00至16:00之间,装修
公司施工人员将密封好的垃圾装袋,按指定路线(现场指示路标)运至装修垃圾存放点。
2.3.2 其它时间段需运送垃圾时,装修公司负责人须提前到保安部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3.3 运送垃圾时须保障公共区域清洁,如有污染须及时清洁。
第三节一般事项
3.1 为确保业主室内装修质量,以及楼体结构与设备设施完好,谨提醒业主
聘请负责、可靠、具有专业资质、重视售后服务的装修公司。
3.2 业主有义务监督装修公司遵守本《装修手册》条款,并按批准的装修方
案进行施工。
3.3 请业主密切关注装修公司的施工过程,施工技术监理由业主自行聘任有
监理资格的机构负责。
3.4 业主在与装修公司签定装修合同时,谨提请业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与装修公司约定保修责任。
3.5 装修方案中涉及管道系统的改动,须由物业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施
工,费用由业主承担。
3.6 为维护本家园的安全,确保装修施工有序进行,物业公司有权控制进入
家园的装修公司数量及施工人员人数。
3.7 所有出入家园的装修公司施工人员应自觉地接受物业公司保安人员的
安全监督管理。
施工人员进入本家园区域及在施工现场必须佩带施工人员《出入证》(请统一佩于左胸前),保安人员有权禁止未佩带或《出入证》有效期过期的施工人员进入。
3.8 施工人员不得在业主室内留宿。
3.9 施工期间物业公司人员将对装修现场进行日常巡视,施工人员必须服从
管理,如有严重违规施工或施工人员不服从管理现象,物业公司有权停止其施工。
3.10 业主的室内装修应尽可能在两个月内完成。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工应
向物业公司书面说明原因并征得同意。
第四节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4.1 为确保装修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的安全,请装修公司在办理
装修申请手续前,签署《二次装修治安消防承诺书》。
4.2 装修公司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即为本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的治
安、消防和施工安全负全责。
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现场安全并与保安部密切联系解决施工中涉及现场安全的各类问题并按时参加物业公司保卫部每周组织的施工安全会议。
4.3 施工人员应按物业公司指定的路线进出本家园,并主动出示《出入证》。
施工人员在家园内活动范围只限于施工现场,严禁进入其它区域;不得在非施工区域坐、卧、停留、闲逛;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保安部将视情节予以警告、处罚或禁止进入家园的处理。
4.4 施工设备及材料运出本家园必须到客服部开具出门条,并接受门岗保安
员的检查。
4.5 沿楼梯搬运物品时,必须保护好墙面,不得碰蹭、弄脏墙面、台阶。
不
许沿楼梯扶手推置物品,以免损坏楼梯护栏。
4.6 施工所需物品及运出垃圾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路线运送,搬运时必须采用
搬、抬的方式,严禁在地面拖拉。
4.7装修公司应按照消防规定在装修区域内摆放足够的灭火器(1只/50m2),
灭火器放置在明显位置,进行电焊、电锯等易燃施工时,放在随手可及的地方;保证每个人都会使用灭火器并接受物业公司保卫部的随时检查。
4.8施工中如需使用油漆、稀料等易燃物品,必须提前做好安全存放工作,存
放量以够当日使用为准。
存放时必须远离热源,施工时严禁油漆作业与电气焊、电锯切割作业同时进行。
4.9动火作业必须事先到保卫部开具《动火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作业。
4.10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分类摆放,整齐有序,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人看管,
排除不安全隐患。
经常打扫现场卫生,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
4.11使用电焊机等用电量较大的施工机具必须向物业公司申报,得到批准后
按指定的闸箱接线。
4.12进行异味或噪音作业时应在物业公司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施工(须关
门,异味作业必须开窗),不得影响其它用户的正常生活、工作。
4.13装修公司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封闭装修单元,以便将尘埃减至最低限4.14当日产生的施工垃圾当日清理,尤其是刨花、锯末等易燃垃圾。
任何施
工材料不得存放在消防通道及公共区域。
4.15装修公司请将《装修许可证》贴于户门外侧, 《装修管理规定》贴于户
门内侧。
4.16每天施工结束之前施工负责人及现场安全员必须亲自检查水、电、燃气
阀门或开关是否关闭,在《启封场登记表》上签字,并向保安部汇报。
4.17严禁装修人员在装修单元内吸烟、饮酒、使用电热器具做饭。
4.18严禁擅自搭用公用电源。
4.19装修公司请保障施工人员安全操作,出现安全事故,由装修公司自行承
担。
4.20爱护公共财产及设施,出现损坏公共设施行为,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4.21电气操作人员有电工操作证,在上岗前将电工操作证复印件交物业公司
存档。
4.22施工人员请注意安全用电规范,严禁将线头直接插入插座或用其它物品
代替插头。
第五节装修规范
5.1 外墙为共用部位,严禁加装护栏、遮蓬、花架、招牌等装置;严禁对窗
台粉刷与原有颜色不符的颜色,以保持原有外墙的设计风格。
5.2户门外侧为公共区域,不可随意圈占作私人用途;请勿在门外加设任何装
饰和灯饰;严禁改动、更换户门。
5.3 楼体为砖混结构,地面承重荷载为200kg/m2,地面装修材料不得超载,
严禁使用超过1.5厘米厚的地砖、大理石砖。
5.4 严禁在承重墙和结构梁柱上开槽打孔,不得任意刨凿楼板。
5.5 严禁随意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另建门窗。
5.6 单元户内各种上下水、暖气、厨房、卫生间等增、改事项,须在装修方
案和图纸中标明,经物业公司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
5.7 施工前,请将房屋所有下水及管道地漏罩住,勿将混凝土、沙石、油漆
等废弃物倒入下水管道或地漏内。
5.8 严禁私自改装燃气系统,确需更改燃气系统须先向燃气公司申请,取得
书面批准文件,报物业公司同意后,由燃气公司进行施工。
5.9 室内用电功率为6kw,业主如需更改电线,增加用电容量,应首先向物业
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由物业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实施,所有增容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六节技术要求和装修材料
6.1 在粘贴卫生间、地面装饰材料前,必须对基层防水处理,按规定进行24
小时闭水试验。
6.2 装修公司须自备配电箱(总开关带漏电保护装置),接在装修区域(业
主单元)总电源开关下端。
在施工过程中,严禁使用墙插做施工电源。
施工电源箱总开关容量应小于所接的上级开关的容量。
6.3室内装修要保证燃气管道和设备的安全,电气管线与设备水平净距不得
小于10cm,电线与燃气管交驻净距不得小于3cm。
6.4房屋装修要符合有关供热、燃气、电力等部门的规定。
6.5包装暖气及管道线时,应预留足够的检修空间,做成可拆卸的样式,管
道检查口不可封闭;检查口预留尺寸不小于40×40(cm)。
6.6燃气管道禁止任何形式的封包。
6.7电线
6.7.1 选用ZRBV型、PVC型或105度阻燃线(包括各种灯具内配线);
6.7.2 火线用红色,零线用兰或黑色, PE线用黄绿色线;
6.7.3 线径最小不得小于1.5mm2,符合载流量,插座回路不小于4mm2。
6.8 电线管及配件
6.8.1 明装选用消防局认可的PVC管件;暗装必须使用金属管;吊顶内应
使用金属蛇皮管接至灯口;
6.8.2 如使用金属管必须做好可靠保护接地;
6.8.3 管线安装美观,横平竖直,固定牢固并进入箱盒;
6.8.4 电线铺设应便于检修更换,禁止铺设在不易穿线的木制结构内;
6.8.5 地面布线必须使用护板,安装牢固。
6.9 接线
6.9.1 电气线路连接,接线头或端子接进接线盒或灯盒,禁止使用塑料端
子;
6.9.2 电线及接线端子不明露。
电线连接必须按规范进行,各压线螺丝必
须紧固。
6.10 电量应严格按照审批后的功率执行。
6.11 各种电气设备安装、线路安装应便于检修和检查。
6.12 按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施工。
6.13 所有隔断应使用轻钢龙骨石膏板等防火材料,内、外表面粉刷应使用国
家有关部门认可的环保型油漆及涂料。
油漆类易燃物品不得存留在室内。
6.14 所有木制品六面应涂三遍防火涂料或贴防火板。
6.15 所有射灯,插座与木质接触部位必须加装2mm厚石棉垫,且不得距可燃
物过近。
6.16 消防设备周围不得有任何遮挡,确保消防设备正常使用。
6.17 使用任何材料必须要进行防火处理,或选装耐火材料。
特别声明:所有装修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必须是经国家或行业认可的环保型材料。
第七节施工变更及延期
7.1 如装修施工内容发生变更,业主须携带三套更改后的施工图纸及方案,
提前72小时到客服部填写《施工变更申请表》,经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
7.2 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装修项目,将不予以验收;因此给业主的结构和设备
设施造成损失,物业公司有权按第十节条款处理。
7.3 如在申报的装修工期内不能完成装修施工的,业主需提前72小时到客服
部办理延期手续,填写《施工延期申请表》,办理延期《施工证》及施工人员《出入证》后可继续施工。
7.4 特殊情况下,装修公司须延长日施工时间的,须业主本人或装修公司负
责人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客服部申请,并填写《施工加班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八节装修管理费用
8.1 装修押金:RMB3000元/户
8.2 装修管理费:RMB3元/建筑m2
8.3 施工人员出入证:RMB20元/个,含押金RMB15元/个及工本费RMB5元/个。
8.4 灭火器费用:押金RMB150元/个,租金RMB10元/个/月。
第九节工程验收及退还押金
9.1 防水工程、隐蔽工程需在竣工前进行单项验收。
装修公司在封闭前务必
通知物业公司工程部验收,否则不予以进行总体验收。
9.2 装修工程完工后,由业主先行对装修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业
主/装修公司到物业公司申请验收。
9.3 业主/装修公司负责人须提前48小时到物业公司客服部申请装修验收,并
携带全套装修竣工图纸到客服部填写《装修验收申请表》,物业公司工程人员将会同业主和装修公司共同进行现场验收。
9.4 物业公司验收内容如下:
9.4.1装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装修施工申请表》、施工图纸及设计方案
中所列明项目和要求进行施工;
9.4.2装修过程中是否损坏公共设备设施;
9.4.3是否遗留装修物料、垃圾于公共部位及场所;
9.4.4增、改建项目是否影响异产毗连物业的正常使用。
9.5 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业主、装修公司及物业公司三方在《二次装修竣工
验收表》中签字确认。
若有不合格项,由物业公司提出整改意见,装修公司整改后,再进行复验,直至合格。
若三次验收不合格,物业公司可授权特约装修公司进行施工,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9.6 装修公司与物业公司约定材料、工具、设备等运出时间,由装修公司负
责人到客服部开具出门条。
9.7 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不服从现场管理或造成公共
设施设备损坏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给予赔偿、恢复,并从装修押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
9.8 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装修公司持押金收据原件,前往物业公司客服部
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物业公司将在30个工作日内返还押金。
第十节违规责任
业主(或租、住户)及装修单位违反以上规定的,视为违约行为,物业公司有权按照下述多种形式进行处理:
1.物业公司有权视违约情节的轻重,拒绝装修单位进入小区进行装修。
2.对装修施工人员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装修施工人员在装修过程中,若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由施工单位负
责自行处理善后事宜。
4.如因违约行为致使物业公司及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包括违约行
为给业主或租、住户造成的损失),物业公司扣除全部装修押金外,
如因经济损失的数额超过装修押金数额,物业公司有权对不足部分予
以追偿。
物业公司保留对本手册修改和解释的权利。
装修施工申请表
二次装修治安消防承诺书
为确保(以下简称本家园)____号楼单元在二次装修施工期间的治安、消防安全,遵照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实行治安、防火责任制,现物业公司要求该单元装修公司—公司签定本承诺书,承诺要点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相
关规定,遵守物业公司《装修手册》中的各项条款。
2、依据经物业公司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接受物业公司对装修工程
的监督。
3、如物业公司发现施工有不安全隐患和现象,有权下整改或停工通知书
直至不安全因素消除为止。
4、自行负责上述单元施工期间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水灾、火灾、
燃气泄漏等事故。
5、施工开始前两天书面通知物业公司,以便物业公司提早安排进场事
宜。
6、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物业公司解释消防安全工作,并对施工安全
负责。
7、电气操作人员有电工操作证,上岗前将电工操作证复印件交与物业公
司存档。
8、进行动火作业前,到物业公司申办动火许可证,并随身携带,以备查
验。
严格按照动火许可证中标明的时间、地点进行动火作业。
如更
换动火地点或延长动火时间,将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动火前必须清
除周围易燃物,配备灭火器具;动火后必须做到“活完场清”,不留
隐患。
动火作业由持焊工本人员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9、遵守本家园的安全规定,听从保卫人员的安排,主动出示施工人员出
入证件。
工具、设备、材料,运出本家园时请到客服部登记并开具
出门条。
10、不雇佣社会闲杂人员和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教育本公司职工严
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在非工作区滞留、闲逛,文明施工,不得喧
哗打闹、打架斗殴。
11、施工中需使用易燃物品时,须提前做好物品安全存放工作,并报物
业公司,得到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带入,物品存放量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本家园。
12、施工现场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
(每50平方米配备1只)
13、当发生消防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同时报告物业公司,事后要书面报
告事故原因,并保护好现场,配合调查。
14、当日产生的施工垃圾应当日清理,尤其是刨花、锯沫或易燃垃圾。
15、每天施工完毕后,安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认真检查施工现场,
防止留下火险隐患,水、电、气闸门开关应妥善予以切断。
16、不可随意挪动、更改消防管线、探头、消火栓等设施,不得阻挡和
影响消防设备使用。
17、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服从物业公司人员监督检查,并制定安
全管理制度,予以张贴。
18、如未遵守《装修手册》中的有关规定及本承诺书中各项条款,从而
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物业公司保留追诉权力。
本公司安全负责人:
现场安全员:
(装修公司签章)
年月日
住户装修承诺书
对保证小区的公共利益,对_____楼_____室的装饰装修事宜,本人向小区管理单位-----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
2.不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物业管理及当代
《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及《装修手册》中的相关规定;
4.不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和建筑外观,不拆改任何管线及配套设
备设施。
5.装修前首先对卫生间防水做闭水实验,如未做闭水实验,装修
后卫生间出现渗水的应由本人承担责任。
6.坚决不铺设1.5CM以上厚度石材地板砖,以免超过楼板荷载。
7.如因违反以上承诺造成本人及公众利益的损失,本人愿自行承
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