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要搭建教师维权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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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要搭建好教师维权的平台
石嘴山市第六中学沈斌
今天在教育的发展进程中,我们更多的在关注学生的权利,而多少忽视了作为学校主体之一的教师的合法权益。教师的职业是神圣而崇高的,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都与教师的辛勤劳动分不开,这一点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教师是办好教育事业的基础力量,即所谓“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队伍的状况如何,对教育今后能否健康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在世界科技革命的日新月异的形势下,在社会发展和激烈竞争过程中,由此而引发的教育自身的改革和发展都日益显示出教师的重要作用和地位。
然而,教师队伍的状况并不容乐观,侵犯教师权利的情况时有发生,作为教师组织的学校工会却没能更好的在教师维权过程中发挥作用。因此,学校工会应该正视自己的身份,在教师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勇于站到权利受侵害教师的一方,充分发挥学校工会的维权作用,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一、教师的权益广泛,但是极易被侵害
教师的合法权益有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教学权;(2)科学研究权;(3)管理学生权;(4)获取待遇报酬权;(5)民主管理学校权;(6)进修培训权。(7)人身权。根据有关调查,教师上述七项权利中,前面三项权利基本上能够保证,但是获取待遇报酬权、民主管理学校权和进修培训权等权益要保障则常常没有落到实处。另外教师的人身权也时有被侵犯的现象。
教师权利的问题在中小学已经是应该亟待解决的问题。许多教师为维护自己的权利东奔西走,投诉无门,欲哭无泪。更有教师的身心健康受到了严重影
响。我国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组对国内中小学教师的心理检测表明,接近五成的教师存在心理障碍。其中69%的被检测教师自卑心态严重。另外,嫉妒情绪突出、焦虑水平偏高的也较为突出。教师心理问题的存在的事实与教师权利受到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是有关的。
另外,教师作为特殊的职业群体,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其权益救济还做了一些专门的规定。许多教师对这些规定不甚了解,当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不知该如何维权。个别教师出于义愤,采取非法手段来讨要“说法”。这些不但不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甚至会反过来再次伤害教师本人。要落实依法执教,依法维权,教育部门、学校工会和教师都必须克服维权盲区。
二、学校工会没有正视自身角色,维权作用甚微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是学校工会的基本职责。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学校工会没能从职业的角度认识自身组织的一些特殊性质和作用。学校工会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放在党支部和行政领导下的一个群众工作部门的位置上,将自己看成是一个介于上级领导和劳动者之间的调解者。不知不觉中工会干部成了一个摆设,难以摆正自己的位子,容易脱离教职工群众。工会工作中还存在着形式主义、行政化倾向。如,在对上负责和对教职工负责方面,偏重于对上负责,习惯于根据领导和上级布置开展工作,而不是根据教职工意愿开展工作;在工作方式上,有时追求表面上的热热闹闹,而较少在深层的维权上下功夫。如,教师晋职、评优评先、荣誉晋升等工作中普遍存在着侵权的现象,而学校工会给予的维权支持是不够的。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其目的是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和劳动权益。我国修改后的《工会法》明确指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基层学校工会在工作中应强调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的职
能。因此,学校工会要改变角色,正视自本的性质和任务,做好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
三、学校工会要搭建好教师维权的平台,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学校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发挥学校工会从源头上维护教师权利的作用。学校工会建设的当务之急是促进保障教职工民主权利和各项合法权益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随着进一步加大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劳动组织形式、教师就业方式、学校和教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使劳动关系主体更趋多元化,劳动关系也趋复杂化。因此学校行政和工会代表劳动关系的协调是建设学校政治文明的重要形式,是完善决策机制、实现决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工会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协调发展不仅要发挥协调劳动纠纷的作用,而且要发挥源头性、预防性作用,充分吸纳学校和教职工的合理化需求和建议,从而在源头上达到协调和维权。
(二)加强对教职工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学习,为维权提供法律依据。
学校工会要帮助教职工学习和明确,要做到依法执教,不仅要学法,更要下功夫学习和掌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深入全面地学习、理解和掌握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宗旨、内容、适用范围等基本知识。特别重要的是用法及维权,要深入了解怎样运用政策、法律、法规同违反和破坏党的政策、法律、法规的现象作斗争,维护党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教师自己的合法利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践行法制社会法制理念。
(三)增强工会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充分发挥学校工会在教师维权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学校工会是代表教师进行维护教师权利的组织,工会工作人员作为学校工会的代表,应不断增强工会维权的责任心。在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的时候,应挺直腰杆,敢于走出来,站到权利受侵犯教师一方,维护老师
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老师的合法权利,使教师感到工会的温暖,而不至于孤立无援而束手无策。学校工会要积极维护全体教师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大部分教师的权益而损害小部分教师的合法权益,而应积极探寻适当的方法,维护每一位教师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依法维权机制,强化学校工会在教师维权过程中依法维权的强力作用。依法维权是工会维权的最好形式,学校工会维权必须从“人力维权”向“依法维权”转变。对学校工会言,做好教职工的维权工作,其形式、途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把维权工作逐步纳入法制的轨道。而“依法维护”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具公正权威。更因为工会是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应当承担起依法保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任,从而加强维权权威,同时也须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并自觉依照法律办事。要依法维权,自然对工会成员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工会成员一定要知法懂法,“知法”就是要学习法律法规,学而知之;“懂法”就是会用法,要在维权实践中能准确运用法规,用好法规,最终能维护好教职工的权益,从而体现工会的维权权威。
学校工会是维护教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在自身建设中必须坚持民主化、群众化方向,始终把教职工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工会只有在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大环境中开展工作,坚持依法治会,以法律为武器,勇于和善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才无愧于教职工合法权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