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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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用自动舵的注意事项
1、在大风浪中航行时应改用人工操舵。 2、避让、改向、过转向点,航行于狭水道、渔区、礁区、航道复杂水域、 进出港和靠离泊位,在能见度受限制的情况下以及在所有其他航行危险 的情况下,应尽可 能立即改为人工操舵。 3、使用自动舵航行时,每 一航行班次(即每4小时)至 少应检查一次随动操舵装 置是否正常。 4、在随动操舵状态下,自 动操舵的有关各调节旋钮 不起作用,但当随动转入 自动操舵时,应先将压舵 旋钮和自动改向旋钮调至 零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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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操舵装置的控制系统 • 操舵装置控制系统是指将舵令由驾驶室传至舵机装置动 力设备之间的一系列设备。由发送器、接受器、液压控 制泵及其电动机、电动机控制器和电缆等组成。 • 主要优点有:轻便灵敏,便于遥控和操舵自动化,线路 易于布置,不受温度变化和船体变形的影响,工作可靠, 维修管理方便。 • 具有自动、随动和应急操舵三种功能。海船都应配备随 动操舵控制系统和应急操舵系统。且两套系统的线路独 立布置,当一套系统发生故障时,可立即转换使用另一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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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操舵装置应包括: (1)两个独立和分开的动力转舵系统;或 (2)至少两个相同的动力转舵系统在正常运转中同时工作时能 满足要 求。 3)非液压型式的操舵装置应能达到同等的标准。
15.对10000总吨及以上但小于100000载重吨的油船、化学品
船或液化 气体运输船的操舵装置,舵机制造厂应使其产品符合IMO 通过的《非双套转舵系统的验收准则》的要求,并经船级 社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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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操舵装置和舵杆:
1)具有足够强度,并能在船舶最大航海吃水和最大营运前进航速 时进行操舵,能使舵自任一舷35°转至另一舷35°,并且于相同条件下在 自一舷的35°转至另一舷30°所需的时间不超过28s; 2)当舵柄处的舵杆直径(不包括航行冰区的加强)大于120mm时,操舵装置 应为动力操纵; 3)在最大后退航速时不致损坏,但不需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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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锚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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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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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室及舵机室内,应永久展示操舵装置遥控系统 • 和操舵装置动力装置转换程序的简单操作说明,并附 有方框图。 驾驶员应熟悉操舵系统的操作以及从一个系统转换到另一系统 的程序。 二、定期检查 每3个月应对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保养: 1.舵杆、舵叶各部分磨损及损坏情况,作好记录。舵杆(销)一 般在下舵承处(或舵销处)的轴颈应大于非工作部分的轴颈,否 则应修理或换新。工作轴颈表面允许存在少量分散的锈蚀斑点, 但深度不超过舵杆(销)直径的1%,舵杆非工作轴颈允许减少量 为原设计直径的7%。舵钮与舵钮,或舵叶与舵托平面极限间 隙一般为安装间隙的50%。 2.检查电操舵装置的绝缘和触点情况。 3.检查转舵装置电动机的运转及损耗情况。 至少每三个月应进行一次应急操舵演习。 每6个月检查备用操舵装置的活络部分,并作转换操作试 19 201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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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长度:锚链的长度以“节”为单位,我国规定每节锚链的标准长
度为27.5m,且每节锚链的链环数应为奇数。
(二)锚链的组成
• 一根完整的锚链由若干节锚链通过连接链环或连接卸扣连接而成,每 节锚链又由许多链环组成。 • 如用连接链环连接各节锚链,则连接链环的两端为普通链环。如用连 接卸扣连接各节锚链,则连接卸扣两端依次连接末端链环→加大链环 →普通链环,以保证强度的平顺过渡。
2.自动舵调节旋钮的使用
• • 1)转入自动开关:首先把压舵与自动改向调节旋钮归零。 2)比例旋钮:又称舵角调节旋钮,用以调节纠正偏航的舵角大小。 根据海况、装载和舵叶浸水面积等情况确定。重载或空载舵叶露出水面或 海况恶劣时一般应调大些。 • 3)微分旋钮:又称反舵角 调节或速率调节,是根据 偏航惯性来调节的。大船、 重载及旋回惯性大时应调 大些;轻载时应调小一些; 恶劣海况调小或零。 • 4)灵敏度旋钮:又称天气 调节旋钮或航摆角调节, 是调节自动舵开始投入工 作的最小偏航角。 注意:当航摆角大时,灵 敏度低。 13 2017/5/11
1)主操舵装置,应在驾驶室和舵机室两处都设有控制器; 2)主操舵装置应设置两套独立的控制系统,且每套系统均应能在驾驶 室控制。但不要求设双套操舵手轮或手柄。如控制系统是由液压遥 控传动装置组成,则除100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化学品船或气体运 输船外,不必设置第二套独立控制系统; 3)对辅助操舵装置为动力操纵的,则也应能在驾驶室和舵机室进行控 制,并应独立于主操舵装置的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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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操舵装置和辅助操舵装置动力设备的布置应:பைடு நூலகம்
1)当动力源发生故障失效后又恢复输送时,能自动再起动; 2)能从驾驶室控制使其投入工作; 3)任一台操舵装置动力设备的动力源发生故障时,应在驾驶室里 发出声、光警报。
6.当主操舵装置具有2台或2台以上相同的动力设 备时,则可不必设置辅助操舵装置。 7.操舵装置控制系统的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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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舵设备的检查与保养 开航前;平时及安装或修理后,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试验。 一、日常检查保养 1.船舶开航前12h之内,进行核查和试验。试验程序一般包 括下列操作: 1)主、辅操舵装置及操舵装置遥控系统; 2)驾驶室内的操舵位置;舵角指示器;应急动力; 3)操舵装置遥控系统动力故障报警器;操舵装置动力设备 故障报警 器;和自动隔断装置及其他自动设备。 2.核查和试验应包括: 1)操满舵;操舵装置及其联结部件的外观检查;和 2)驾驶室与舵机室间的通信手段。 对于定期从事短期航行的船舶,主管机关可免除上述规定 的核查和 试验要求,但这些船舶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核查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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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000总吨及以上的每艘油船、化学品船或气体运输船和
70000总吨及以上的每艘其他船舶,其主操舵装置应设有 两台或两台以上相同的动力设备。 14.10000总吨及以上的每艘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体运输 船的操舵装置还应满足: 1)当主操舵装置的一个动力转舵系统的任何部分(除舵柄、舵 扇或为同 样目的服务的部件或因转舵机构卡住以外)发生单项故障 以致丧失操舵 能力时,能在45s内重新获得操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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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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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动舵的操作使用
1.操舵传动方式
有随动、自动和应急三种操舵传动方式。 • 1)随动操舵(又称人工操舵) • 2)自动操舵 • 3)应急操舵:在自动和随动操舵系统发生故障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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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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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开航前驾驶员应会同主管轮机员试验舵机。 试舵前派人察看船尾舵叶周围是否有障碍物;核对各种 舵角与舵角指示器和主罗经与分罗经的误差情况;舵机间 不准放置杂物,应保持清洁、干燥。舵机间内的备件等应 绑扎好,防止船舶摇摆时移动。 3.对舵的步骤为: 1)转动舵轮或扳动手柄,检查操舵台舵轮舵角指示器、反馈 舵角指示器及舵机室的实际舵角三者是否一致。 2)用同样方法向右(左)操满舵快速活舵一次,回至正舵。 3)分别连续操左(右)5º ,15º ,25º 满舵和回舵,观察遥控机 构、追随机构、舵角指示器和其他工作系统的运作情况是 否正常。电动舵角指示器在正舵位置应无误差,在其他舵 角位置不应超过±1º 。 两台主操舵装置或手柄操舵装置,应分别试舵。航行中, 值班驾驶员应经常检查油压、电源和操舵情况是否正常。 大风浪时,应检查舵机间可移动物体是否绑扎好。停靠后, 应切断电源,关闭驾驶台和舵机间。 规定的核查和试验日期及进行应急操舵演习的日期和详细 2017/5/11 内容,应记入航海日志内。 17
11.安全阀:开启压力应不小于1.25倍的最大工作压力。 12.操舵装置的应急动力:当舵柄处舵杆直径大于230mm(不
包括航行冰区加强)时,应设有能在45s内向操舵装置自动供电的应急电 源或位于舵机室内的独立动力源。在10000总吨及以上的每艘船舶上, 替代动力源应具有足够供应至少连续工作30min的能量,在任何其他船 舶上则至少为10min。

四、锚链 (一)锚链的种类 1、按链环结构分:有有档链和无档链两种。 有档链的强度比无档链约大20%,海船广 泛采用。 2、按制造方法分:有铸钢、电焊和锻造锚链三种。 3、按有档链的抗拉强度:分AM1、AM2、AM3三级。 强度 AM1<AM2<AM3,AM1不适用大抓力锚,AM3仅 适用链径20.5mm以上的锚链。 4、按链环作用分:有普通链环、加大链环、 转环、链端卸扣、链端链环、末端链环和 连接链环等。 链环大小及强度衡量标准 链环的大小以普通链环的直径d表示。 普通链环的直径是衡量锚链强度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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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驾驶室与舵机室之间应设有通信设施。 9.舵角位置
1)主操舵装置为动力操纵的,应在驾驶室显示。舵角的显示装置应独立 于操舵装置的控制系统; 2)在舵机室内能看到舵角的指示。
10.液压动力操舵装置应满足
液压系统的循环油箱应设低位警报器,在驾驶室和机器处所内易于观察的
地方发出声、光警报。
5)压舵旋钮: 6)自动改向旋钮 (航向改变调节):先把比例旋钮 放最小位,且每次只能进行小度 数改向,若需大角度改向,则应 分几次进行,一般每次不超过10o。 7)零位修正调节旋钮:用于修正 自动舵分罗经与主罗经同步误差。 方法为:先取下螺帽,用专用钥 匙插入,旋转刻度盘,使其与主 罗经一致。然后将自动改向调节 旋钮指针拔回零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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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手柄控制系统(直接或应急控制系统)
在自动和随动操舵装置发生故障时使用。电源独立(由直流船电供 电),操舵手柄、开关或按钮直接控制继电器或其他相应装置来启动舵机, 无反馈装置,开关合上舵机转动,左开关合上左转,右开关合上右转,开 关脱开舵机停止。一般应急操舵装置在驾驶室和舵机间各设有一套应急操 舵的开关或手柄。 • 操舵时,应注意掌握: • ①按舵角操舵:舵角到及时松开手柄; • ②按航向操舵:应结合改向大小,船舶的回转惯性,合理使用舵角,及时 断电,才能使船舶准确到达所需的航向。
4.辅助操舵装置:
1)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足以在可驾驶的航速下操纵船舶,并能在应急情况下 投入工作; 2)应能在船舶最大航海吃水和以最大营运前进航速的一半但不小于7kn时 进行操舵,使舵自一舷15°转至另一舷15°,且所需时间不超过60s; 3)当舵柄处的舵杆直径(不包括航行冰区的加强)大于230mm时,操舵装置 应为动力操纵。 人力操舵装置允许装船使用的条件是:操舵力不超过160N,且其结构不 致对操舵手轮产生破坏性的反冲作用。
国家级精品课程《船舶操纵》
第二章 操纵设备及助操设施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王忠
(五)操舵装置的基本性能和要求 1.应配备满意的主、辅助操舵装置。其布置应使两者之一
在发生故障时,不致导致另一装置不能工作。 2.监控与供电要求: 1)应在驾驶室和适当的主机控制位置装设指示其电动机正 在运转的设备。 2)供电独立,其中之一可以由应急配电板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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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档锚链由锚端链节、中间链节和末端链节组成。包括普通链环 ,加大链环,末端链环,连接链环或连接卸扣、转环和末端卸扣等。 1、锚端链节:是锚链的第一节,与锚卸扣相连。即从锚卸扣开始, 依次为末端卸扣→末端链环→转环→加大链环→普通链环。 该链节中末端卸扣的圆弧朝向锚端、转环的环栓朝向中间链节,以减 少摩擦和卡阻。设置转环的目的是防止锚链过分扭绞。 2、末端链节:是锚链的最 后一段,与弃链器相连。 即从弃链器开始,依次为 末端链环→加大链环→转 环→加大链环→普通链环。 其中转环的环栓也应朝向 中间链节。 3、中间链节:用连接链环 连接。如用连接卸扣连接, 则连接卸扣的圆弧部分应 朝向锚,以避免抛起锚时 产生跳动、冲击和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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