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管理制度[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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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工程部各项工程建设施工进度,依据公司计划安排和施工合同,确保工期目标的按时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职责
1.1.工程部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1.2.监理单位审核、审批施工进度计划,代表业主方监督计划执行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1.3.施工单位依据合同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2.总包单位进度控制措施
2.1.工程部审核经监理批准的施工单位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总进度计划范围内),审核内容主要为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目标,施工人员、技术、机具是否满足,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
2.2.以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监理单位应合理制定关键性工程施工计划,避免关键性工程影响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
2.3. 工程部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网络对比图,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
调整措施。
2.4.工程部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2.5.施工过程中,工程部组织好甲供材料和设备的进场计划安排,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提出进场时间要求,负责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总包单位与各专业配套工程施工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土建与设备配套的交叉施工。
2.6. 工程部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对于一些不可抗力及政府行为(如雾霾预警、重大政府事件等)工程部应认真做好记录统计工作,并作为办理合同工期顺延做好日常依据。
2.7.本项目采取多级计划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每日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日报,日报体现劳动力机械及材料情况,并总结前日、汇总当日工作情况、安排明日工作计划,每周进行进度汇报会,提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对比上周工期进度情况、及下周周计划,每双周上报半月工作计划,月底上报月进度计划,项目部根据计划完成情况采取如下措施:(具体计划的相关表格由施工单位提供)
2.7.1.周计划完成情况略有滞后,总包单位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进行计划纠偏并上报具体措施。
2.7.2.半月计划完成情况有明显滞后,业主单位将通知总包项目部上级单位,进行计划预警。
2.7.
3.如月计划完成情况有明显滞后,业主单位要求总包项目部上级单位相关责任领导驻场进行现场督导,促使总包单位总部用行政方法加快施工进度,并汇报我司相关部门进行情况记录,必要时刻采取合同相关条款的处罚。
3.项目专业分包的进度控制措施
3.1.各专业分包的进度管理必须纳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全面管理工
作之中,作为本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对主业单位发包的各专业承包单
位的施工作业予以配合和管理,承担总承包管理的责任,确保本工程
各项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
3.2. 总承包单位有义务要求各分包单位提交分包工程的各类进度计划,统筹审核各分包工程的进度计划,编制总进度并报监理单位审批。总承包单位有义务通过组织协调有效解决不同分包工程、不同工序交叉作业的配合施工问题,确保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能按照工程总进度计划实施。分包单位有义务接受总承包单位对进度计划调整的意见,并按照调整意见落实现场劳动力、材料、施工机械等的供应配合情况。
3.3.对于甲供材料(设备)总包单位(各专业分包单位)应当根据工程
实际实施部位并结合相关材料、设备的供货周期及现场场地存放条件以书面形式上报业主方甲供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并对计划进场设备及材料的品种数量、所用部位的准确性负责,材料设备进场后总包单位应协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接收手续,如因总包单位或相关专业分包单位提供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不及时、不准确造成的影响工程进度由相关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3.4.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业主拨付给施工单位的所有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本工程资金用于非本工程的任何开支之中,各专业分包单位每期工程进度款申请必须经总承包单位审核后再报工程监理单位与业主审定。同时总包单位必须确保按合同规定
时效将工程款拨付给相关专业分包单位,如因总包单位原因各专项分包单位工程款没有按时拨付造成的工程进度影响由总包单位承担相应后果。
3.5. 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向总承包商上报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应同时向总包单位上报分包工程相应的资金使用计划。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合理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工程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审批。
4.工程计划的编制、落实与考核
4.1.工程计划的编制
4.1.1.项目开工前,应要求总包单位根据甲方的控制性进度计划与节点目标要求,重新调整施工总包总进度计划,总包施工进度计划应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业主单位审核。
4.1.2.根据批准的总包总进度计划,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各专业分包单位编制各分项进度计划、甲供设备及材料供应计划、甲分包工程进场计划、图纸资料提交计划等,报监理工程师审查,项目总监理审批后报业主单位。
4.1.3.各承包商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及工程进展情况,每月25日16时前提交下月月度计划、设备及材料供应计划、图纸及物资需求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并于每月26日前批准下发,同时报送业主方。
4.1.4.工程计划的编制要求:工程计划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计划
编制(月计划按照分部工程量编制,周计划按照分项工程量编制),且必须说明施工重点、难点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所采取的措施等,做到周密细致合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工程计划要求精准到日,且准确率保证不低于95%。
4.2.工程计划的落实
4.2.1.各施工单位每周四10点之前向监理单位提报周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各项目进度情况、质量情况、安全情况、各施工单位施工人数、机械数量、需协调的问题),总结一周工程进展情况,列出下周工作计划,监理单位组织审查并于周四下午14时之前批准下发并报送业主资料员。
4.2.2.项目部每周周五早上9时召开本周工程周例会,届时总结本周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并提出下一周的主要工作计划要求。
4.3.工程计划管理考核
4.3.1.未按规定要求期限填报计划文件,每次扣责任单位考核款100元;
4.3.2.周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每项处以500~1000元考核扣款;
4.3.3.月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考核扣款;
4.3.4.未完成周、月计划如能在下周或月度采取措施赶上进度,且不影响后续进度计划可按合同规定返还考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