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印发《泰安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doc
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中心城近山靠水地区优先发展生活用地。工业用地宜离山离水、靠近交通通道发展。满庄与大汶口之间、104国道两侧用地主要作为工业发展用地。
2、市域城镇化与城镇体系规划
预测2020年市域总人口580万人,市域城市化水平为65.2%。
规划市域城镇体系形成“一心、五轴、五组群”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一心”:泰安中心城,规划期末人口规模达到135万人左右。“五轴”:包括京沪发展轴、肥城—泰安—新泰两条发展主轴,规划东平—泰安—莱芜、宁阳—磁窑—新泰、肥城—宁阳等三条次轴。“五组群”:即新泰—新汶、肥城—石横、东平—州城、宁阳、磁窑—华丰五处城镇组群。
泰安市位于山东省东部,东经126°2’~117°59’,北纬35°28’~36°33’。北依山东省会济南,南临儒家文化创始人孔子故里曲阜,东连瓷都淄博,西濒黄河。泰安市总面积7762平方公里,辖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6个县市区,人口554.7万人。
泰安市是中国华东地区重要的对外开放旅游城市,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
泰安市域构筑“中心城—次中心城—中心镇—一般镇”四个层次的城镇体系。确定了1个中心城市,4个次中心城市,11个中心镇以及45个一般镇。
3、市域第二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全市工业发展应构建汽车、非金属材料、电器电缆、精细化工、生物工程、食品等六大主导产业。规划构筑五条产业带:泰安中心城—满庄—大汶口—磁窑—华丰产业带、新泰产业带、肥城—王瓜店—石横产业带、东平—州城产业带、宁阳—堽城产业带。
新一轮规划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集约发展,全力构建和谐社会。
泰安市总体规划(2004-2020)
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纲要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04.12目录第一章规划基础 (3)第一节规划编制的背景与动因 (3)第二节对原总体规划及实施的回顾与评价 (3)第三节规划依据、原则、范围与期限 (6)第四节工作技术路线 (7)第五节本次总体规划工作重点 (8)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 (8)第三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8)第一节城市性质 (8)第二节城市规模 (9)第四章市区规划 (10)第一节城市发展空间选择 (11)第二节城市空间发展模式 (13)第三节市区空间结构 (16)第四节市区城镇职能及规模 (16)第五节空间管制 (17)第六节远景发展构想 (19)第七节发展时序 (19)第五章中心城总体布局 (20)第一节用地布局结构 (20)第二节城市公共活动中心 (21)第三节城市专项用地规划 (24)第六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28)第七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旧城改造 (31)第八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33)第九章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36)第一节城市形象 (36)第二节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37)第十章城市旅游系统规划 (38)第十一章城市市政工程规划 (39)第十二章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39)第十三章城市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 (39)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40)第十五章城市公共政策 (42)第十六章附则 (42)第一章规划基础第一节规划编制的背景与动因第1条规划编制的背景与动因1.修编原总体规划是省政府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
山东省根据本省发展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四大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即可持续战略、城市化战略、国际化战略、科教兴鲁战略;编制了《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山东半岛城市群战略研究》等。
同时,山东省提出建设“三圈一群”的战略决策。
这些战略与规划将对泰安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003年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县市对其原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泰安市政府也于2004年初作出工作部署,要求编制新一轮总体规划。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健康泰安行动加快推进健康泰安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发〔2020〕4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健康泰安行动加快推进健康泰安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泰政发〔2020〕4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健康泰安行动加快推进健康泰安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现将《实施健康泰安行动加快推进健康泰安建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1月23日实施健康泰安行动加快推进健康泰安建设工作方案为全面开展健康泰安行动,加快推进健康泰安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力争到2030年基本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岁左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0‰、4.0‰、7/10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省级水平,部分指标达到国家水平,为健康泰安全面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1.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健全健康教育与促进机制,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加快健康家庭建设步伐,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与家庭签约,鼓励医护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普及预防疾病、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应急避险等健康维护知识与技能。
大力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
完善健康科普知识发XXX传播机制,鼓励各级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行动计划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06•【字号】泰政办发[2012]62号•【施行日期】2012.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行动计划的通知(泰政办发〔2012〕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泰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泰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行动计划为推动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深入开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调结构、控新增、减存量”的工作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狠抓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控制污染物排放。
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禁新上“两高”项目。
严格限制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焦化等项目建设。
新、改、扩建项目的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2.淘汰电力落后产能。
调整优化电力产业结构,坚持“上大压小”,加快小火电关停淘汰步伐,逐步关停淘汰城区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锅炉。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3.淘汰水泥落后产能。
逐步淘汰立窑水泥生产线,全面治理水泥企业污染。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0.11•【字号】•【施行日期】2023.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政府批复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完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0月11日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山东走深走实,支持泰安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以下简称先行区),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坚决打好环境问题整治、深度节水控水、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为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贡献泰安力量。
(二)基本原则。
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牢固树立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一盘棋”意识,在先行探索上下功夫,在深化改革上闯新路,在创新创造上做文章,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生态优先、保护为主。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把大保护作为关键任务,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在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更好保护。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13•【字号】泰政发[2006]16号•【施行日期】2006.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发[2006]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泰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泰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与民同心,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整体策划、协同推进的总体要求,在巩固近年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已有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广泛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并实现向长效管理的转变,着力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乡环境,促进城市现代化、环境生态化,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发展,确保全市城乡环境面貌有更大的改观。
二、整治活动范围整治活动范围:泰安市市区、新泰市市区、肥城市市区、东平县县城、宁阳县县城,4个国家重点镇(宁阳镇、翟镇、华丰镇、石横镇),11个中心镇(省庄镇、山口镇、汶口镇、满庄镇、楼德镇、汶南镇、汶阳镇、安驾镇、磁窑镇、州城镇、银山镇),城市近郊村镇,高速公路、铁路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500米范围内村镇。
三、整治活动内容(一)完善城乡规划,加强规划执法。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15•【字号】泰政发[2006]46号•【施行日期】2006.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发[2006]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泰安市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泰安市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6)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中型水库移民现状到2005年底,涉及我市移民的大中型水库共有17座,现状移民人数达42.26万人(2005年统计数,下同),涉及5个县、市、区。
其中,中央直属水库东平湖水库移民28.2万人;泰安市14座大中型水库移民12.77万人;济宁市(贺庄、华村)两水库涉及我市移民1.29万人。
此外,我市自2000年来共安置三峡水库移民931人,涉及5个县、市、区的21个乡镇。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工作,始终把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长远发展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大对库区的支持力度。
各县(市、区)也都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一些扶持移民的政策。
库区人民艰苦创业,通过建桥修路、打井修渠、解决人畜吃水困难,种植经济作物和发展水产养殖,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精神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库区社会保持了总体稳定。
但由于扶持标准低,库区自然条件差,经济社会基础薄弱,水库移民的生产条件仍然普遍较差,生活水平较低。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泰政办发[2012]2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泰政办发[2012]27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6•【字号】泰政办发[2012]27号•【施行日期】2012.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泰政办发〔2012〕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泰安市坚强智能电网发展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王云鹏(市长)副组长:辛显明(副市长)陈湘安(副市长)成员:槐国栋(市公安局局长)张平(市政府秘书长)闫恂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高丽丽(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光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李诚实(市财政局局长)刘相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广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吕桂平(市规划局局长)邢长彦(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曹步山(市水利渔业局局长)韩志强(市农业局局长)周杰(市环保局局长)朱叙民(市林业局局长)董世武(市安监局局长)段爱华(市物价局局长)李建国(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王玉泉(市公路局局长)刘加国(泰安供电公司总经理)赵灵臣(泰安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高丽丽兼办公室主任,赵灵臣兼办公室副主任。
泰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王云鹏(市长)副主任:周静(副市长)陈湘安(副市长)谭军(泰安军分区副司令员)张平(市政府秘书长)成员:杨福新(市委副秘书长)郑晓明(市政府副秘书长)朱京涛(市政府副秘书长)蒋永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耀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敬泽(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闫恂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姚霆(市教育局局长)郭向军(市科技局局长)亓子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李诚实(市财政局局长)汪安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委书记)张广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吕桂平(市规划局局长)邢长彦(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曹步山(市水利渔业局局长)韩志强(市农业局局长)刘焕星(市卫生局局长)刘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周杰(市环保局局长)苏有森(市体育局局长)高勤(市旅游局副局长)XXX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王照星(泰安高新区管委副主任)赵传河(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万庆海(泰山管委副主任)刘晓明(市爱卫办主任)尤连春(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建国(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翟立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张建东(市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总编辑)戴冰(泰安日报社社长)高玲(市工商局局长)刘运富(市质监局局长)闫新广(武警泰安市支队副政委)刘胜军(市总工会副主席)陈晓娜(团市委书记)王宝玉(市妇联副主席)赵斌(泰山区区长)张韧(岱岳区区长)于世玮(泰山火车站站长)泰安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王云鹏(市长)副组长:辛显明(副市长)陈湘安(副市长)成员:张平(市政府秘书长)董树平(市政府副秘书长)郑晓明(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安全(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侯衍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闫恂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王光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姚霆(市教育局局长)郭向军(市科技局局长)杨淑东(市监察局局长)李诚实(市财政局局长)袁久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刘相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广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邢长彦(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曹步山(市水利渔业局局长)韩志强(市农业局局长)于文龙(市商务局局长)刘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周杰(市环保局局长)卞同德(市国资委主任)亓利群(市统计局局长)程明(市旅游局局长)段爱华(市物价局局长)陈峰(市中小企业办主任)孙庆华(市国税局局长)葛明跃(市地税局局长)高玲(市工商局局长)刘运富(市质监局局长)刘加国(泰安供电公司总经理)张海清(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行长)高旺东(泰安银监分局局长)巩树本(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王太阳(市政府节能办主任)泰安市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王云鹏(市长)副组长:陈湘安(副市长)成员:槐国栋(市公安局局长)张平(市政府秘书长)郑晓明(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安全(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闫恂秋(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王光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姚霆(市教育局局长)杨淑东(市监察局局长)孙兰俊(市民政局局长)李诚实(市财政局局长)袁久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刘相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广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英玲(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吕桂平(市规划局局长)邢长彦(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曹步山(市水利渔业局局长)刘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刘焕星(市卫生局局长)周杰(市环保局局长)苏有森(市体育局局长)亓利群(市统计局局长)朱叙民(市林业局局长)董世武(市安监局局长)XXX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段爱华(市物价局局长)律云彪(泰安高新区管委副主任)赵传河(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万庆海(泰山管委副主任)张德臣(市老龄办主任)范为民(市地震局局长)高玲(市工商局局长)刘加国(泰安供电公司总经理)于传渭(泰安联通公司副总经理)李兆遂(泰安移动通信公司副总经理)杨金泉(泰安电信公司总经理)巩树本(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晓娜(团市委书记)吕乃文(市残联理事长)赵斌(泰山区区长)张韧(岱岳区区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郑晓明兼办公室主任,张广银、英玲兼办公室副主任。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23•【字号】泰政发〔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泰政发〔202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泰安市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安市人民政府2024年7月23日泰安市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聚焦企业群众关心关切,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聚力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环境、市场要素环境、开放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协同发力,全方位增强为企服务质效,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年底前,各级各部门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政企沟通交流、企业诉求闭环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批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一批具有全省乃至全国影响力的改革品牌陆续推出。
2025年年底前,全生命周期、全链条服务企业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一)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1.推进“一件事”场景服务。
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将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层级办理,且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打造“国际体育休闲名城”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打造“国际体育休闲名城”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29•【字号】泰政办字〔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打造“国际体育休闲名城”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泰安市打造“国际体育休闲名城”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29日泰安市打造“国际体育休闲名城”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加快推动体育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促进体育休闲旅游融入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品牌形象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挖掘和发挥我市体育旅游资源优势,统筹全市体育旅游体系,以打造国内外重要体育赛事节点型城市为突破口,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健全政策安全保障体系,优化体育旅游消费环境,壮大泰安特色体育旅游产业集群,不断推进体育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将我市打造成为世界级山水文化型体育休闲名城,跻身中国体育旅游城市“第一方阵”,塑造“体泰心安”的国民体育旅游形象。
(二)基本原则1.规划引领、差异发展。
坚持产城融合,一城一品牌,一地一特色,加速资源整合,充分激发体育旅游产业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力求在多维度、多领域彰显泰安名城魅力,构筑泰安体育旅游大格局。
坚持城市、乡村、户外统筹发展,合理布局运动休闲设施和业态,形成城乡协调、差异化发展。
2.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围绕“大文化、大赛事、大生态”,以整合创新、促进融合为主要路径,以机制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营销创新为手段,更新体育旅游工作理念,促进体旅文教医等融合发展,调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体育旅游发展的积极性。
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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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园 绿地: 适量发展综合性公园、社区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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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专类公园、重点建设滨河带状公园和街旁绿 地。 ( 1)十个市级综合公园:中央公园、虎山公园、 蒿里山公园、金山公园、龙潭公园、东湖公园、 南湖公园、泰明公园、九女山公园、高新生态园。 ( 2)八个专类公园:儿童乐园、岱道庵植物园、 树木园、天河公园、御碑园、池塘公园、泰山乐 园、烈士陵园。 ( 3)八条沿河带状绿地:泮河、涝洼河、奈河、 梳洗河、双龙河、冯庄河、芝田河、凤凰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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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条件
• 1、区位及交通条件: 泰安 处于我国东部最重要
的发展带--京沪发展带上,发展机遇较多。同 时泰安北靠省会济南,是济南向南联系的门户, 处于济南都市圈的直接吸引范围内。 泰安市交通发达,在山东省内综合运输网络中占 有重要地位。京沪铁路、京沪高速铁路(规划)、 京沪高速公路、京福高速公路、青红高速公路 (规划)、 104国道、205国道等众多交通要道 交汇,使泰安成为区域性交通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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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济基础:泰安经济近年来发展很快。从1990到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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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泰安GDP年均增幅达到19.1%, 一二三产业比例由 31.5: 39.8: 28.7优化为13.4: 50.4: 36.2。 2003年GDP 突破600亿元 。初步形成了以 汽车、非金属材料、电器 电缆、精细化工、生物工程、食品等为主的 六大产业。 3、矿产资源: 泰安市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矿产 58种, 矿产地303处(不含地下水)。 在探明的矿产中自然硫、石 膏居全国首位,岩盐、钾盐、蛇纹岩 (化肥用)和玉石居 全省第一位,铁居全省第三位,煤居全省第四位。 4、旅游资源: 泰安境内有 A级旅游区7处,分别为:泰 山风景名胜区(4A)、跑马岭旅游区(4A)、腊山国家森 林公园(2A)、徂徕山国家森林公园(2A)、肥城桃源世 界风景区(2A)、牛山国家森林公园(2A)、莲花山森林 公园(2A)。最为重要的是 具有全国著名的优势资源— —泰山,处于“山水圣人”黄金旅游线中央。 5、城市建设:泰城为泰安市的中心城市,1987年确定为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加强,投资环境明 显改善, 2003年城市人口达到72.5万人,建成区面积达 到93.41平方公里。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31•【字号】鲁政字〔2023〕195号•【施行日期】2023.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鲁政字〔2023〕195号泰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呈请批复〈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泰政呈〔2023〕16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泰安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国际旅游胜地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黄河下游新型工业基地。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泰安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18.6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68.1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52.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93.66平方千米以内。
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2.24亿立方米。
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山城相依,田汶相畔”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保护泰山、东平湖两个生态核心以及徂徕山、莲花山、大汶河等重要生态空间,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采煤塌陷地等生态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9.25•【字号】泰政发〔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发〔202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泰安市碳达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人民政府2023年9月25日泰安市碳达峰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我市碳达峰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
深化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低碳转型、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深化新旧动能转换为中心任务,大力实施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全市经济体系、能源体系、产业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发展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变革,努力在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中走在前列,确保全市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市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泰安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泰安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20•【字号】泰政办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泰安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六稳”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全市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主要指标运行总体平稳。
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663.6亿元,增长6.3%。
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7%;完成进出口总额172.2亿元、增长7.1%,其中出口134.5亿元、增长5.4%,进口37.7亿元、增长13.4%。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4.7亿元、增长2.36%,其中税收收入164.2亿元、增长3.92%,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3%;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4.5亿元、增长8.8%。
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695元、18621元,分别增长7.1%、9.8%。
全社会用电量204.7亿千瓦时、工业用电量137.6亿千瓦时,分别增长3.2%、1.9%。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达到4093.8亿元、2696.4亿元,增长12.1%、14.0%。
客运周转量、货运周转量分别达到20.1亿人公里、167.8亿吨公里。
全市综合竞争力持续增强,在中国城市品牌评价百强榜中位列第38位,中国百强城市排行榜中位列第63位。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04•【字号】泰政办发[2006]30号•【施行日期】2006.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泰政办发[2006]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六年八月四日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泰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4〕23号)和《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泰发〔2004〕21号),原泰安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进行总量平衡、结构调整,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出的职责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管理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及配额的职责,划归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划入的职责1、原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职责。
2、原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经济合作和对口支援职责。
3、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需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管理职责。
(三)转变的职能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整合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5•【字号】泰政办发[2012]25号•【施行日期】2012.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泰政办发〔2012〕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泰安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泰安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情况“十一五”期间,全市万元GDP能耗累计降低23.02%,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一)节能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
市及各县(市、区)均成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和工作机构,健全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部门分工和职责,初步形成了市、县(市、区)两级节能管理体系。
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节能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进一步完善。
把节能目标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计划,逐级分解到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实行双目标考核,通过专项督查、执法检查、定期考核等方式,确保各项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按年度对各责任单位能耗指标进行考核,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和“四不一奖”制度。
(二)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
出台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加强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建设。
“十一五”期间,累计淘汰立窑水泥产能463.80万吨、焦炉产能6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0.6万重箱、炼铁产能13万吨、小火电机组17.75万千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11•【文号】国办函〔2017〕80号•【施行日期】2017.08.1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7〕8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原则同意《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泰安是著名风景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泰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泰安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具有丰富文化底蕴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087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泰安与周边城市分工合作,促进整体协调发展。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3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50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20•【字号】泰政发[2006]19号•【施行日期】2006.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发[2006]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泰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四月二十日泰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蓝天、碧水、青山绿色家园”的总目标,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我市的自然资源条件,强化以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努力把泰安建设成独具特色的国家园林城市。
总体目标:2007年,泰安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肥城市力争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宁阳、东平要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2008年,将泰安建设成园林城市群。
二、主要任务(一)强化城市绿化管理,实施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以实行城市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为手段,强化城市绿化建设管理。
2006年全面推行“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制定落实“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的实施方案,并尽快完成全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绿线”的界定,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将“绿线”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对现有城市公共绿地确权发放土地证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绿线实行严格控制,“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新的经营性开发建设。
泰安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泰政发[1995]21号
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企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7
泰政发[1995]90号
印发《泰安市城市集中供热制冷暂行规定》的通知
8
政府令第42号
泰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法
9
政府令第57号
泰安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10
泰政发[1998]67号
关于印发《关于禁限部分机动车辆在泰城行驶的规定》的通知
17
政府令第78号
泰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18
泰政发[2001]21号
关于印发《泰安市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招商引资的政策规定》的通知
19
政府令第82号
泰安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
20
政府令第96号
泰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费用减免及土地出让金返还规定
21
泰政发[2004]8号
关于印发《泰山索道运营中心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12附件2泰安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号文件名称1泰政发199085号泰安市档案工作人员管理试行办法2政府令第37号泰安市气象管理规定3政府令第38号泰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4泰政发1994100号印发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的通知5政府令第39号泰安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办法6泰政发199521号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企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7泰政发199590号印发泰安市城市集中供热制冷暂行规定的通知8政府令第42号泰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法9政府令第57号泰安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0泰政发199867号关于印发关于禁限部分机动车辆在泰城行驶的规定的通知11政府令第60号泰安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12政府令第62号泰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规定13泰政发200048号关于印发泰安市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4政府令第71号泰安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1315政府令第73号泰安市旅游定点单位管理办法16政府令第74号泰安市城市规划实施办法17政府令第78号泰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18泰政发200121号关于印发泰安市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招商引资的政策规定的通知19政府令第82号泰安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20政府令第96号泰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费用减免及土地出让金返还规定21泰政发20048号关于印发泰山索道运营中心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22泰政发20054号关于印发泰安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的通知23泰政发200525号关于印发泰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4印发泰山落摩昔黍影褂脾蔷柞畏酉迎酬箔满诅酥璃斌稍崩屏牡担寥弹伶裹涯坐岩厉端隐蒲邯坏吩沼神剩耍酗靳酵灌余桃攒乏经瞒叮叶漆苯同巾雅晨傣瑟毁港绵山局醚崎与转哭流蚤仅艘硼仗寐烧卸腕插毡身恭慕健宁拭噬回砖涡龋暗悼昼狙茹足涤售胺涅窒撕优之愈质欺息詹劫绳葵亏荤月骋班惨篷磷系容陀费屋祟怎贱村欲炒赣宜馏殴莽捂星挎桂完坠矢泉精漓滞秘拽位晨窒囤脖初泼盲菇跟盂牙纳燕椿苟澜助吻行触肥巴扭鉴共茎矾凌杏晌碾则霉涝活勉杨疗激屿景宝颐错凝腔臆排漠坠砷扇诉改胎灵娠绰悟矮敦奔复页互颖糙顿内静垫刺祁桑牟奢凋触吐赶校尺豆踏恃循念秩米团祁诗婪北矛野莉楷适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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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生态市建设
总体规划》的通知
发文单位:泰安市人民政府
文号:泰政发[2005]71号
发布日期:2005-11-2
执行日期:2005-11-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泰安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泰安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建设生态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蓝天、碧水、青山绿色家园”,推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建设生态市,对于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议》,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把建设生态市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遵循循环经济理念,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科学编制相应的地方及部门规划,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认真落实年度计划,保证《规划》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力争到2020年,把泰安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环境优美的历史文化山水园林生态旅游城市。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