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原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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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加强党内民主建设。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掌握着强大的公权力和广泛的社会资源,其政治活动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起主导作用,因此完善我党党内民主对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具有强有力地示范作用。要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实现党的建设规范化、法治化,就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①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采用差额选举、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党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党代表大会;

②保障党员各项民主权利的有效行使。党内民主也应当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以党章为核心构建党内“法制体系”——健全各项党内规章制度中有关于党员民主权利的规定,并在各级党组织活动中严格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全体党员的知情权、选举权、参与权等各项民主权利。

③健全党内监督机制。首先,党内各级监察机关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其报告工作,改变对同级党委的隶属关系,保证其独立行使监察权;其次,将党的监察机构与政府检察机关的基本部分相结合,以实现监察权的统一化、法治化;最后,规定监察机构主要成员有权参加党的委员会和政治局的一切重要会议,保证监督能够有效实施。

④实行党务公开,民主决策。对于党政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应当召开党委、政治局会议,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商讨决定,防止个人专断和权力寻租。

二. 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民主制度,明确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党的

十七大也强调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这都凸显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积极意义:它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障。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实现社会主义的法治化:

①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立法调研、召开听证会、公开征询意见等方式大幅提高立法质量,做到立法充分体现民意、全力维护民利;同时,大力规范立法程序,实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

②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司法公正。各级行政机关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行政执法活动;各级司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办案,秉公执法,实现法律追求的社会正义;公开考录,选贤任能,加强培训,严格要求,建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为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提供人才保障。

③实施宪政,树立并维护宪法权威。宪法既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也是民主法律化的标志。强化宪法保障机制,适时引入司法审查,进一步完善立法审查,最终实现立宪目标——人民民主专政。

④提高公民法律素养,增强民众维权意识。采用法制讲座、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倡导公民学法辩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 加强民主监督,完善权力制约机制

1.以人为本、关注民意,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巨大作用:

①公开化是增加民主透明度的客观要求,是人民监督的必要条

件。应当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为契机,大力推进村务、居民事务以及企业经营等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接受人民监督。

②广开言路,让人民群众畅所欲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贫富差距也不断扩大,阶层分化现象日趋严重,但社会底层的声音却越发微弱,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增多,纠纷和冲突加剧。这表明,如果我们再不及时听取这些基层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声音,势必严重影响社会和谐和国家稳定。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扭转这种局面:通过党员民主生活会、村民会议、议事恳谈会等等多种渠道,让群众畅所欲言,敢说话、说真话,使民主化更透明,参与性更广泛;同时,要不断扩大舆论监督和新闻媒体的窗口作用,积极关注基层民主建设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替大众说话,为百姓解忧,并逐步引导人民的民主观念,培养他们的民主素质。

③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地快速发展,互联网也日益普及,业已成为信息汇集和交流的新平台。网络监督也应运而生,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监督与管理,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新方式。

2.完善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能

民主监督是各民主党派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治协商的方式向执政党及政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参与国家事务的监督和管理,依法行使参政议政权利的行为。它有助于党政部门纠正错误,科学决策,也可以对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方针、政策的贯彻情况以及执政党

和政府的执政、施政情况,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反馈,为国家监督体系提供信息,以引起党和政府的重视,并予以解决。当然,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民主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还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落后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存在较大差距。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根本原因是民主监督缺乏可操作的规范,具体表现表现为监督主体和客体之间信息不对称,监督渠道不畅,监督的组织性不强等,从而造成民主监督整体功能薄弱。因此,执政党和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制度建设,强化人民政协和参政党的民主监督职能:

①建立面向参政党的公共政策、法律法规等要施政信息的定期沟通反馈机制,保障各各民主党派的知情权,为民主监督提供必要条件。

②以宪法、执政党及政府的相关政策为指导,在认真研究、充分协调的基础上,制定有关民主监督的内容、程序、方式等具体的工作规则。

③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则条例,规范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督主客体的行为,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使之更具可操作性。

四. 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体制

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成功开辟了一条民主政治建设之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基层民主制度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框架。笔者认为,尽管制度设计比较完备,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亟待完善。

①民主形式化,公众参政程度不高。尤其在基层人大换届选举中,选举过程往往留于形式,广大群众未真正行使选举权利。之所以产生这样的问题,固然是由于老百姓政治觉悟不高,民主观念不强,但究其根源还在于体制缺失。因此,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尤其是基层政府)以此主流新闻媒体应当加大对群众民主政治思想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的民主观念和参政意识——可以采用讲座、展览、宣传片等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大众宣传,让他们明白行使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与自己的切身权益息息相关。

③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制度建设。通过立法、舆论监督等方式,规范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程序,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秩序;建立独立于政府、企业的第三方工会组织,以切实维护广大工人的各项权利;进一步扩大基层自治组织的职权,真正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参考文献】

[1]陈世润、胡伯项、胡传明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M],江西人民出

版社,2007

[2]陶德麟、王展飞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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