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论文习惯联想论文:休谟因果观浅析
浅析休谟因果关系理论

浅析休谟因果关系理论休谟是18世纪苏格兰的一位哲学家和历史学家,他的因果关系理论对西方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认为因果关系并不是观察到的现象本身,而是我们对自然界运行规律的推断。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进行浅析,并探讨其对哲学和科学研究的影响。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是什么。
休谟认为,我们观察到的因果关系只是一种习惯性的经验规律,而不是由于必然性或理性原则而存在的。
他认为,人们往往根据过去的经验和观察,以及习惯性的思维方式,来推断未来事件的发生和结果。
而这种推断,并不是由于所观察到的事件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联系,而只是一种主观的习惯性见解。
休谟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他的因果关系理论,就是我们观察到的习惯性的经验规律,并不代表未来事件的必然发生。
我们观察到太阳每天都从东方升起,但这并不意味着未来的日子太阳会一直从东方升起。
这只是一种我们根据过去的经验而形成的习惯性思维方式,而并非真正存在于自然界中的必然规律。
基于这一理论,休谟提出了他的感觉论,即一切知识都来源于感觉。
他认为,人类的认识和思维都是由感觉经验所构成的,而因果关系也是由感觉经验所形成的。
他强调了人们对感觉经验的重视,以及我们的知识都是由感觉经验所构成的。
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对西方哲学和科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因果关系理论挑战了以往对于必然性和理性原则的认识,强调了人们的认识是建立在感觉经验之上的。
这对于后来的经验主义哲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成为了经验主义哲学的一种重要理论基础。
这一理论也对科学研究产生了影响。
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提醒人们,科学研究需要更加谨慎地区分观察到的现象和实际存在的规律之间的关系。
科学研究不能仅仅依赖于习惯性的经验规律,而应该更加注重实证研究和验证。
这一理论对科学方法论产生了一定的启示作用,引导人们更加重视实证研究和实验验证的重要性。
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也引起了一些争议和批评。
一些批评者认为,休谟的理论削弱了人们对因果关系的信念,导致了对于世界规律的怀疑和不确定性。
休谟论习惯在因果关系中的作用 南开哲学

南开大学本科生学年论文题目:休谟论习惯在因果关系中的作用学号:0711258姓名:刘勇年级:2007级专业:哲学系别:哲学系指导教师:李国山完成日期:20010年4月10日休谟论习惯在因果关系中的作用【摘要】休谟从习惯这个独特的视角入手考察因果关系,指出我们之所以作出由因及果的推断是基于习惯的作用,而习惯的形成依赖于相似现象的恒常结合。
休谟成功地以习惯为线索消解了他在回答必然联系问题时陷入的“两难困境”。
然而,休谟在自己的论述过程中并没有对习惯概念作出清晰的界定,关于习惯的本性他也始终没能给出明确的说明。
尽管如此,他的研究视角依然为因果关系的研究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
【关键词】因果关系;习惯;恒常结合;二难困境;心灵因果关系问题在西方哲学中有着深厚的根源。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因果关系一直被认作是一种无需证明的必然联系,斯宾诺莎、笛卡尔等人都从自己的理论出发来论证因果必然性。
大卫·休谟(David Hu m e)作为18世纪英国著名的经验论哲学家、怀疑论者,他对因果关系问题的探讨产生了重大影响。
正如他本人所说,由因果推理获得的知识构成了人类生活所依赖的绝大部分知识,而他对这类知识的研究是独一无二的,“无论古人和今人,都不曾加以培养”。
①这种独一无二突出地表现在休谟提出习惯这一概念上。
休谟认为“因果之被人发现不是凭借于理性,乃是凭借于经验”②,同时指出,我们之所以作出由因及果的推断是基于习惯的作用。
那么,休谟究竟是如何理解习惯这个概念的?他提出的习惯在其因果关系理论中究竟起着怎样的作用?一休谟认为:“我们关于因果的全部推理由两种因素所组成,一个是记忆印象或感官印象,一个是产生印象的对象的、或被这个对象所产生的、那个存在的观念。
因此,这里我们就有三件事情需要说明:第一是原始的印象。
第二是向有关①休谟:《人类理解研究》,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7页。
的原因观念或结果观念的推移过程。
浅析休谟因果关系理论

浅析休谟因果关系理论休谟是18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思想家,他的因果关系理论对西方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对于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不仅有助于理解休谟的思想,还能够为我们对事物运动和发展规律的认识提供新的启发和思考。
我们需要了解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的基本内容。
休谟认为,人类对于因果关系的理解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之上,而经验来源于感觉和感知。
在《人类理性的研究》一书中,休谟提出了对因果关系的三大关键观点:首先是关于因果关系的存在形式问题。
休谟认为,因果关系并非是一种实在的存在,而是人类根据经验习得的一种习惯性的联想。
其次是关于因果关系的知识来源问题。
休谟指出,人们对于因果关系的认知是基于经验而得出的,并没有理性的根据。
最后是关于因果关系的确定性问题。
休谟认为,因果关系并非具有绝对的必然性,而是一种概率性的关联。
接下来,我们需要分析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的定位和意义。
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实际上是对传统因果观念的一种批判和否定。
传统的因果观念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一种绝对的必然性,所有的事物运动和变化都是按照固定的规律进行的。
而休谟则提出,因果关系只是一种经验习得的习惯性联想,并不具有绝对的必然性。
这种观点对于观照事物的运动和发展规律提出了挑战,也对知识的产生和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考。
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实际上是在为后来的经验主义哲学和概率统计学的产生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也为科学研究方法的变革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我们还需要分析休谟因果关系理论的局限性和争议。
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极端的经验主义观点,它否定了理性对于知识产生的作用,也否定了因果关系的绝对必然性。
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片面的,它忽视了理性和经验的统一性。
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也受到了许多哲学家和科学家的批评和质疑,他们认为,休谟的观点忽视了因果关系的客观存在和绝对必然性,也忽视了理性对于认识的重要性。
我们需要探讨休谟因果关系理论对我们的启示和影响。
休谟的因果关系与经验谬误

休谟的因果关系与经验谬误休谟是十八世纪苏格兰哲学家和历史学家,他在《人性,知识及宗教》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因果关系概念。
他认为,因果关系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那样确定或必然的,而是通过经验来建立的一种习惯性连接。
这一观点引发了诸多讨论和争议,休谟的思想也被称为经验谬误。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及其相关问题。
一、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休谟认为,人们常常根据经验中观察到的事件的先后关系,将其中一个事件称为“原因”,另一个事件称为“结果”。
然而,这种观察到的顺序并不足以证明两个事件之间存在必然的关联性。
休谟强调,我们之所以认为A导致B,只是因为我们在经验中多次观察到A和B之间的关系,并建立起一种习惯性的连接。
休谟进一步指出,我们无法通过直观或感官经验来观察到因果关系本身。
例如,我们看到一根火柴点燃并燃烧纸张,我们习以为常地认为火柴是引起纸张燃烧的原因。
然而,根据休谟的观点,我们不可能直接观察到火柴和纸张之间的因果联系,我们只能观察到这两个事件在时间上的关系,因果关系只是我们的心智习惯性连接的产物。
二、经验谬误的问题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和讨论。
对于他的观点,人们提出了一些反驳和质疑。
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如果我们无法通过经验观察到因果关系本身,那么我们如何能够判断和预测事件之间的关系呢?另一个问题是,休谟的经验谬误是否否定了科学研究和因果推理的有效性。
科学研究常常通过观察和实验来推断出因果关系,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们对事件之间关系的理解。
然而,如果我们不能通过经验观察到因果关系本身,我们是否能够依靠经验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推断呢?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三、休谟的影响与启示无论经验谬误的问题如何,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对于哲学和科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休谟的观点挑战了人们对因果关系的简单和直观理解。
他的理论提醒我们,在判断和预测事件之间的关系时,不能仅仅局限于观察到的先后顺序,而需要更加深入地进行分析和推理。
浅析休谟因果关系理论

浅析休谟因果关系理论
休谟因果关系理论是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在他的主要著作《人类本性研究》中提出的一种对因果关系的分析理论。
这一理论可以说是休谟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们理解和认识世界上的因果关系具有重要的影响。
休谟认为,我们的认识世界的方式是通过经验来获得的。
经验是我们从感观中获取的感觉和印象的总和,是我们思维和理解的基础。
而我们对于因果关系的认知也是通过经验来形成的。
休谟指出,我们通过观察到某种事件A之后,还观察到另一种事件B的发生,并形成了A导致B的认知。
这种认知是基于我们在多次经验中观察到A和B之间的关系形成的。
这一观点是休谟哲学思想中关于因果关系的一种怀疑主义观点。
休谟认为,我们无法通过观察和经验来获得对于因果关系的真正认知,因为我们不能够观察到因果关系本身,我们只能观察到事件之间的常见联系和重复出现的模式。
我们对于因果关系的认知只是一种主观的习惯性观念,而不是客观存在的真实性关系。
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在当时引起了一定的争议和讨论,但也对后来的哲学、科学和认知心理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休谟的观点对于科学研究的方法和实践提出了重要的挑战和反思,激发了人们对于科学方法论和科学理论的思考和探索。
休谟的理论也对后来的认知心理学研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促进了人们对于认知过程、思维方式和知识获取方式的深入研究和探索。
休谟因果关系理论提出了一种对于因果关系的基于经验的分析方法,强调了我们对于因果关系的认知是基于我们的习惯和联想而形成的。
这一观点对于科学研究和认知心理学研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为我们理解和认识世界上的因果关系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视角。
习惯在休谟哲学因果推理中的作用

习惯在休谟哲学因果推理中的作用摘要:因果关系理论是休谟的哲学认识论中最有价值、最有特色的部分,也是他对后世哲学影响力最大的学说。
休谟因果关系理论包括对因果推理、对因果推理信念、因果必然联系的讨论。
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是建立在习惯原则基础之上的,休谟通过照考察因果关系的原始的印象、考察因果对象间的关系、考察原因和结果之间恒常结合的关系等几点阐述习惯在因果推理中所起的作用。
关键词:习惯;必然;因果推理1 考察因果关系的原始的印象立足于休谟的人性科学的第一原则:我们心灵中的观念知觉产于印象知觉,并复现印象知觉,没有不依赖于印象的观念存在。
休谟指出,我们只有正确理解因果关系的观念,才能进行正常的推理,而且我们只有追溯到因果关系的观念的源头,即因果关系的原始印象,我们才能真正的理解那个观念。
通过考察休谟发现,虽然可以观察我们称为原因和结果的任何两个观念,可是我们只能找出两个观念分别对应的印象,而找不到原因和结果的因果联系的印象。
据此休谟指出,“因果关系的观念必然是从对象间的某种关系得来”,我们必须去寻找到那种关系。
2 考察因果对象间的关系休谟在对一系列具有因果关系的事例考察之后发现,看似能够提出完善的因果观念的关系有两个:一个是原因和结果之间的接近关系(contiquity),一个是原因和结果之间的接续关系(succession)。
但是休谟指出,接近关系和接续关系可以认为是原因和结果的必要条件,但它们对于因果关系而言并不是绝对必要的。
他认为,一个对象可以和另一个对象接近、并且是先于另一个对象的,而仍不被认为是另一个对象的原因,经验可以提供我们很多这样的例子。
因此,必然有另外一种关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休谟指出,“这里有一种必然的联系应当考虑”。
休谟在这里提出一个“必然联系”的概念,他认为这种关系比上述接近和接续关系的任何一种都重要得多。
休谟指出倘若我们承认存在着不需要类似因果关系印象的因果观念的存在,那么,这种思想就与自己确立的人性论的第一原则相违背了。
《从“休谟问题”的解析到元哲学思考》范文

《从“休谟问题”的解析到元哲学思考》篇一一、引言休谟问题,亦称为“因果问题”或“归纳问题”,自大卫·休谟在其《人性论》中提出以来,一直困扰着哲学家们。
休谟问题主要探讨的是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和归纳推理的合理性。
本文旨在解析休谟问题,并进一步进行元哲学思考。
二、休谟问题的解析休谟问题的核心在于,我们如何从过去的经验中归纳出未来的规律?或者说,我们如何确定因果关系的客观性?休谟认为,归纳推理并不是一种必然的逻辑推理,而是一种习惯性的思维模式。
换句话说,我们的归纳推理只是基于过去的经验,对未来进行推测。
然而,这种推测并不是绝对的。
因为我们的经验总是有限的,我们不能保证所有的归纳都是正确的。
例如,我们观察到太阳每天都会升起,于是我们归纳出“太阳每天都会升起”的规律。
但这个规律是否具有必然性?如果某天太阳没有升起,我们是否还需要相信这个规律?这些问题让休谟质疑了归纳推理的可靠性。
三、因果关系的探讨在休谟看来,因果关系只是一种心理习惯或联想关系。
这种关系是基于过去的经验,通过反复的联想和习惯形成的。
因此,因果关系并不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实体关系。
那么,我们如何理解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呢?我们认为,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并不是由我们主观的思维或经验决定的,而是由自然界或社会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
虽然我们的经验是有限的,但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和实验来发现这些客观规律。
因此,我们应该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运用归纳推理来推测未来的规律。
四、元哲学思考休谟问题不仅是一个哲学问题,也是一个元哲学问题。
它涉及到我们对知识、真理和现实的认知方式。
在休谟看来,我们的知识和信念都是基于经验和习惯的,而不仅仅是理性的推演。
这挑战了传统的形而上学和本体论的观点,使得哲学思考从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转向了现象主义的思维方式。
在元哲学层面上,休谟问题引发了我们对知识、真理和现实的反思。
我们应该如何理解知识的来源和本质?我们应该如何理解真理的客观性和相对性?我们应该如何理解现实的本质和意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元哲学思考。
《设计论证明的批判—从休谟出发》范文

《设计论证明的批判—从休谟出发》篇一一、引言自休谟的哲学思想诞生以来,其对于设计论证明的批判便成为哲学界的重要议题。
设计论证明,作为一种以设计或目的性来解释自然现象的方法,长久以来在哲学、科学和宗教等领域占据重要地位。
然而,休谟以其独特的哲学视角,对设计论证明进行了深入的批判,指出了其存在的缺陷和局限性。
本文旨在探讨休谟的这一批判,以揭示其深刻内涵及对于设计论证明的重要意义。
二、休谟的批判思想休谟在哲学上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他对因果关系的重新审视和解释上。
他批判了传统的理性主义思维模式,尤其是对于设计论证明的过度依赖。
在休谟看来,以目的性或设计来解释自然现象的做法,本质上是一种基于人类主观推断的思维模式,而非客观事实的证明。
休谟认为,设计论证明忽略了人们观察世界的主观性及观念间的差异,这导致了对于现象的解读与实际现象的割裂。
他将设计论证明中的推导过程比作是在思维内部发生的循环论证,无法得出真实有效的结论。
同时,他也对所谓的“宇宙智慧”这一观点进行了批判,认为这一观念无任何可靠的证据支持,并且基于一个无证据支持的假设。
三、对设计论证明的反思设计论证明的存在有着长久的历史背景和复杂的社会文化根源。
从某种角度来看,它体现了人类对于世界和宇宙的理解与想象。
然而,在休谟看来,这种理解与想象并不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
他认为设计论证明忽略了观察世界的客观性及知识的普遍性原则,进而使得推导出的结论难以得到证实。
首先,设计论证明容易陷入过度诠释和过度概括的陷阱。
人们在解读自然现象时,往往倾向于赋予它们以目的性或智慧,这种过度诠释导致了对事实的扭曲和误解。
其次,设计论证明无法为科学方法所检验和证实。
科学方法强调可观察、可重复、可检验的原则,而设计论证明则缺乏这些特征。
最后,设计论证明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宗教或意识形态的动机和偏见,这无疑影响了其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结论综上所述,休谟对设计论证明的批判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2024年设计论证明的批判—从休谟出发》范文

《设计论证明的批判—从休谟出发》篇一一、引言自休谟提出对传统逻辑实证的质疑后,其对于因果关系的解读,以及设计论证明的理解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设计论证明,作为一种论证方法,常被用于解释自然现象背后的设计或目的。
然而,从休谟的视角出发,我们有必要对设计论证明进行深入的批判与反思。
二、休谟的视角下的因果关系与逻辑推理休谟对于因果关系的理解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
他认为,我们所知的因果关系,是基于观察与经验的一种归纳性的认识,而并非存在一种绝对的、客观的因果律。
在休谟看来,我们无法从观察到的现象中推导出未观察到的现象,也无法证明自然现象背后是否存在一个设计或目的。
三、设计论证明的核心理念及方法设计论证明主要强调了人类思维对自然界进行的设计化解释。
这种论证方式基于观察到的自然现象和设计理论上的推理来得出某种解释。
然而,这种解释的可靠性常常受到质疑,因为它缺乏一种实证的、可重复的验证过程。
四、设计论证明的批判从休谟的视角出发,我们可以对设计论证明进行以下批判:首先,设计论证明的出发点是错误的。
它试图将人类的设计思维应用于自然现象的解释中,而忽视了自然界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这种做法忽略了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和人类主观认知之间的差异。
其次,设计论证明缺乏实证证据的支持。
它无法提供一种可重复的、可验证的证据来支持其结论。
这导致了其结论的可信度大大降低。
最后,设计论证明存在逻辑上的谬误。
它试图通过类比的方式将自然现象与人类的设计相联系,从而得出某种结论。
然而,这种类比并不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因为自然界的规律和人类的设计之间存在本质的区别。
五、结论综上所述,从休谟的视角出发,我们可以看到设计论证明存在诸多问题。
它不仅在逻辑上存在谬误,而且缺乏实证证据的支持。
因此,我们应该对设计论证明持有一种审慎的态度,避免过度依赖其结论来解释自然现象。
相反,我们应该寻求更为科学、客观的研究方法,如实证研究、实验验证等来探索自然界的奥秘。
六、建议与展望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解释自然现象,我们应该采取更为科学的研究方法。
浅析休谟因果关系理论

浅析休谟因果关系理论休谟(David Hume)是18世纪苏格兰的哲学家,被誉为“西方哲学史上最伟大的自然主义者之一”。
他的理论影响了很多后来的哲学家和科学家,尤其是在认识论和伦理学领域。
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对于后世哲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进行浅析。
一、休谟的因果关系观点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是他整个哲学体系的核心思想之一。
从休谟的角度来看,因果关系是我们从经验中得到的,即我们观察到两个事件发生在一起的经验,并由此得出它们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休谟认为,我们并不能凭借纯粹的理性来得出因果关系的存在,因为我们并不能通过理性推理来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
据此,他提出了“因果关系的问题”:即我们如何知道观察到的因果关系是真实存在的?对此,休谟提出了“习惯”这一观点。
他认为,我们习惯性地相信两个事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种习惯是源于我们从经验中观察到的重复发生的现象,而并非是由理性所确认。
休谟认为因果关系并非是存在于事物本身,而是存在于我们的习惯中。
针对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有人对其提出了批评和质疑。
最显著的批评之一是关于休谟对因果关系的理解是否正确。
一些批评者认为,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过于基于经验而忽视了理性的重要性。
他们认为,尽管我们不能凭借纯粹的理性来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因果关系完全不存在于事物自身。
相反,因果关系应该是存在于事物之间的固有联系,而非只是我们的习惯或经验。
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也引起了一些哲学家对认识论的质疑。
他们认为,如果我们不能凭借理性来认识因果关系,那么我们是否能够透彻地了解世界?这一问题也涉及到对知识的本质和获取方式的讨论,而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对这一问题并没有给出很好的解答。
尽管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存在着一些局限性,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它也为后世的哲学、科学研究和认识论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强调了经验的重要性。
他认为,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应该建立在我们的感觉和经验之上,而不是纯粹的理性推理。
浅析休谟因果问题

浅析休谟因果问题摘要休谟作为经验主义的集大成者,他把从培根、洛克以来的经验主义理论加以极端化,对形而上学问题进行了批判。
他的分析主要集中在知识领域,休谟认为因果关系的基础是人的习惯性联想。
休谟继承了英国经验论的传统,但他不满足于洛克和贝克莱。
他认为,既然人所认识的是自己的印象,那就无权断定物质实体或精神实体的存在,感觉或印象并不提供外界事物存在的根据,我们对于外界事物也没有直接的经验。
既然已经肯定一切认识都来自经验,那就只能得出结论,我们所能认识的只是经验现象,而一切超出经验现象的东西是否存在,我们一点也不知道。
休谟认为,应该拒斥一切超验的形而上学问题和实体。
在因果关系上,他认为,既不存在绝对必然的形而上学的因果关系,也不存在普遍有效的事实因果关系。
关键词:休谟因果观习惯联想一、休谟对传统因果观念的诘难对于休谟的整个哲学体系而言,因果关系理论占有核心地位。
休谟的哲学认识论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是他的因果关系理论,或者根据他的划分,就是关于或然性知识的学说。
在西方哲学史上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对因果关系理论第一个做详细论证的哲学家就是休谟。
休谟关于因果关系问题的讨论是从知识的分类开始的。
休谟将人类知识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直观和演绎确定性的知识或称“观念的关系”方面的知识;另一类是以经验推理为特征的或然性知识,或称“实际的事实”方面的知识。
他把经验论哲学贯彻到底,一方面反复强调人们关于因果关系的知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由先验的推论得来的,而是凭借于经验得来的;另一方面因果关系的知识又是怎样在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人们又是凭什么把经验过的事情扩展到未经验过的事情呢?由因推果还是由果推因呢?休谟的回答是:因果关系只不过是思想中的习惯性联想。
英国经验论者从培根一直到洛克都把因果规律看做是必然的。
培根对于由经验归纳所获得的知识的真理是坚信不移的,洛克持相同的观点,认为凡事必有原因,这是为我们的经验所证实的。
在经验观察中我们根本得不到原因与结果这种产生与被产生的关系。
论休谟的因果关系思想

普遍性 ”。 在 这样情况下 ,休 谟从人性 的角 度来说 明因果的关系 的本 质 三 因果关系的本质 。 休谟认为 因果关系是不 能推理 的,那么 由原 因到 结果的推断是如何 发 生的呢?休谟从人 性的视觉 出发 ,提 出了因果推 断是由于 “ 习惯 ”而 发生 的。 休 谟是 这样论证 的,假 如有一个人突然在 一刹那 间跑到世界上 ,看 到 各种 物象连续下去 ,各种事情前 灭后 生。除此之外他 不能进一步发现 别 的东西,也并不能借 任何推论达 到因与果的观念 。因为他的理性 官能 和 反省官能在这些事 情上没有多大 帮助 ,也不能就这 样一个例证就 断言 前 一个 是原因 ,后一 个是结果 。它们 的会合或者是任 意的,偶然 的,没 有 理由根据这一个 的出现来推断 另一个的存在 。总之 ,一个人如果 没有 较 多的经验 ,除 了直接 呈现于他 的记忆 和感官面前 的东西而外 ,不能确
因果关系理论 是休谟哲学 的一个核 心内容 ,也是他所 真正关心的哲
学 主 题 这 个 理 论 对 康 德 哲 学 产 生 重 要 的影 响 , 本 文 以休 谟 的 《 人类理
解研究》为依据来阐释他的因果关系思想 。 两种 知识的理论。
一
.
休谟认为 人类理性或研究 的一切对 象可 以分为两种 :观念的关系和 实际 的事情 。与此相应 ,知识也分为两类 :关于观 念 的知 识和关于事实
一
只有这条原 则才能使经验有益于我们,因果关 系是根 源于人性的。
个是 “ 我预先 见到,在貌相上相 似的别的物象 也会 有相似 的结果伴 随着 它” 我们经 常由前一个命题推 论出后一个命题 ,但 是这两个命题 的联 系是不 能证 明 的。首 先不能 通过解 证 的论证 或抽 象的推 论来 先验 的证 明,因为可感 的性质是经常变化 的,相反的情况都 是可能的 。其 次也不 能通 过或然性 的推 理来证 明,因为关于实际存在 的一切论证都 是建立在 因果 关系上 的,因果关系是经验 得来的 ,而一切经 验的结论都是 建立 在 “ 将 来定和过 去相 契”这个假设基础 上的 。而或然 性的证 明或实在性 的 论证 就是来 证明这个假设,这是一个循环 论证 。 那 么因果关系 的基础 究竟是什么呢 ?休谟 认为 “ 实在说来 ,由经 验 所 得来 的一切 论证,都建立在 于我们在 自然物 象间所发现 的那种 相似 关 系”。…P 3 5 由似乎相似 的原因 ,我们便期望有相似 的结果,这 是我们一 切根 据经验 的结论 。这种相似 性是不能证明 的,就像前面所说 的,我们 不 能用 由经验得 来的论证来证 明过去是和将来相似 的,因为这些 论证都 建 立在那种相似 关系的的假设 之上的。在这里休谟 第一次动摇 了因果关 系必然性 的基础 , 自然的一律性 是不能用理性 或经 验的方法来证 明的。 但是 他 “ 只注 意了证明的形式 的方面,而没有注 意人类生活 的能动实践 的方面 。在 实践 中通过 实现 根据 以往经 验对 将来 的预期 ,来验 证那 种
《从“休谟问题”的解析到元哲学思考》范文

《从“休谟问题”的解析到元哲学思考》篇一一、引言休谟问题,以其深刻的哲学探讨与普遍的疑问性质,一直是哲学研究中的热门话题。
其问题涉及到知识的客观性、因果关系、以及归纳法的基础等哲学难题,同时更指向了人们关于世界观的基本信念的检验。
本篇文章旨在通过对“休谟问题”的详细解析,进行到元哲学的思考。
二、休谟问题的核心内容休谟问题的主要论点是,人们所持有的关于自然世界的普遍法则(例如因果关系)的知识并非源于对经验的直接观察或理性分析,而是依赖于习惯的假设。
休谟批判了基于经验和感觉对知识、道德、真理等的认知方式,他提出了质疑:我们的归纳法逻辑是建立在一个不稳定的基础之上,或者说我们能否保证对未来事件的知识基于过去事件的经验呢?这就是所谓的“休谟问题”。
三、对休谟问题的解析(一)对知识的解析休谟的第一个问题主要是针对知识的基础进行挑战。
他认为我们并不能确定地从经验中获得对知识的完整证明。
换句话说,我们不能确保由经验或归纳法得出的结论是绝对正确的。
这引发了我们对知识的客观性的质疑,也让我们重新思考知识的来源和基础。
(二)对因果关系的解析休谟的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因果关系的。
他指出我们无法从经验中直接获得因果关系的必然性,而只能依赖习惯的假设来理解世界。
这让我们重新审视我们对因果关系的理解,以及我们如何通过这种理解来构建我们的世界观。
(三)对归纳法的解析休谟的第三个问题是关于归纳法的。
他质疑了归纳法的基础,即我们如何从过去的经验来预测未来。
他指出,我们的归纳法逻辑并非基于严格的逻辑推理,而是基于习惯和信念。
这引发了我们对归纳法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的质疑。
四、元哲学思考面对休谟问题的挑战,我们需要进行元哲学的思考。
元哲学是对哲学的反思和批判,它要求我们重新审视我们的思维方式和世界观。
在面对休谟问题的挑战时,我们需要思考以下几点:(一)知识的来源和基础是什么?我们如何确定知识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这是我们需要重新思考的问题。
也许我们需要重新审视我们的认知方式和思维方式,以寻找更可靠的认知基础。
浅析休谟的因果观

浅析休谟的因果观作者:王霞来源:《科学与财富》2020年第01期摘要:作为经验哲学派的代表,休谟将经验主义发挥到了极致。
其中,休谟在《人性论》一书中对以往哲学家的因果观的解释提出了挑战。
休谟不怀疑因果知识具有普遍性,而是对因果关系的论证推理过程提出了质疑,从人性的角度出发诠释了一种新的因果理论。
关键词:因果观;休谟;习惯;印象一、影响休谟因果观的思想背景1.古希腊时期的因果观泰勒斯作为历史上第一位哲学家提出了“万物的本原是水”。
这句话在今天看来是很荒谬的,那为何还把泰勒斯作为第一位哲学家呢?原因就在于他提出水是万物的本原的观点在当时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人类的思维方式可以说上升了一个高度。
人们不再从神话中寻找本原,而是在看得见的事物中给予世界的产生寻求一个合理的解释。
而这种寻找普遍性的规律也是哲学思维的开始。
柏拉图认为所见的事物都是不完美的,只有事物的理念才是它的原因。
所有的事物都带着点缺陷或瑕疵,因为它是理念的分有或模仿,所有事物都朝着理念的方向发展,理念就是万物追求的目的。
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的“原因”的概念,并且他对于原因的解释归纳为有名的“四因说”即形式因、质料因、动力因和目的因。
2.近代西方物理学的发展随着近代西方物理学的迅猛发展,人们对万物解释的模糊概念都有了清晰准确的定义。
如“速度”、“时间”“空间”等。
伽利略发现通过某种形式的“力”会改变事物的形态,因此预设了“力”是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
牛顿也支持这一观点,甚至做出断言“科学的任务就是寻找原因。
”之后的科学家们也遵循这一规律进行科学实验,渐渐的形成了机械决定论或决定论的因果观。
由于当时力学的原理在一切科学实验中都有效,所以被看做是普遍的定律。
3.休谟前期哲学家的因果观之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的观点也深入论证了因果关系。
他先确定我思的不可动摇性,随后又将观念与实体分离开来。
就思想而言,我思是确实存在的,但要将我思的观念与实体结合起来需要找到联结二者的完满者。
浅析休谟因果关系理论

浅析休谟因果关系理论
休谟(David Hume)是18世纪英国哲学家和经验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对因果关系理论做出了重要的探讨和贡献。
他的因果关系理论主要集中在他的著作《人类理解论》(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中,该书分为三卷,其中第二卷主要论述了他的因果关系观点。
休谟的因果关系观点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休谟认为,因果关系只是基于经验的习惯性推断,而不是基于理性的必然推理。
他批判了笛卡尔(Rene Descartes)和康德(Immanuel Kant)等哲学家的观点,认为没有任何的理性必然性可以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
相反,因果关系只是我们对一系列事件发生的经验习惯性推断。
休谟强调,我们并不能从单一的事件中推导出因果关系。
他认为,单一的事件无法揭示出因果关系的本质,因果关系是基于我们观察到的一系列事件的经验统计得出的。
只有通过大量的经验观察,我们才能得出一般性的因果关系。
休谟认为,我们对因果关系的观察基于感觉和经验的印象。
他将感觉和经验的印象分为两类:印象和思维。
印象是我们直接从感觉中得到的,而思维是我们从印象中得到的。
在因果关系的观察中,我们首先通过感觉得到两个事件之间的关联,然后通过思维的方式将它们联系起来形成因果关系。
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是对传统的因果关系观点的批判和重新解释。
他认为,因果关系只是我们习惯性的经验推断,不可通过理性的必然推理来证明。
他强调了观察和经验的重要性,并提出我们对因果关系的认识是有限的。
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对于后来的哲学、科学研究和认知科学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浅析休谟因果关系理论

浅析休谟因果关系理论休谟(David Hume)是18世纪英国伟大的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对因果关系理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在他的著作《人类理解论》(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中,休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对因果关系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思考。
本文将从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出发,对其进行浅析,以期对读者对休谟的观点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休谟对因果关系的理论反映了他所持的经验主义立场。
他认为一切知识都源自于感觉,人们通过感觉来获得对世界的认识。
对因果关系的理解也应该是基于感觉的。
他否认了理性的直观能力,认为人们无法通过理性来认识世界,而只能通过感觉和经验获得知识。
基于这种观点,休谟提出了因果关系的理论。
休谟对因果关系进行了彻底的批判和反思。
他认为人们常常从经验中观察到某种事件的发生总是跟着另一种事件的发生,于是认为前者是由后者引起的。
而这种观察其实只是一种常见的习惯性的感觉联系,而非因果关系。
休谟用烟囱冒烟的例子来证明这一点:当人们看到烟囱冒烟时,会觉得烟囱冒烟是由于火的燃烧引起的,但这只是一种因果关系的假设,而并非一种必然的结论。
休谟认为,人们无法通过感觉来观察到因果关系的存在,一切都只是基于习惯和经验的感觉联系。
休谟认为,人们对因果关系的认识只是出于习惯,而非理性。
他提出了常见的因果关系观察,例如:当我们观察到在一定的条件下,某种事件总是发生,我们便很容易地相信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但休谟指出,人们对因果关系的认识仅仅是一种主观的惯性,而并非客观的真实。
因果关系只是一种人为的归纳推理,而并非基于理性的推断。
休谟认为因果关系并不存在于事物本身,而只存在于人们的感觉和习惯中。
这种观点对西方哲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挑战了人们对因果关系的传统认识。
休谟还指出了我们对因果关系的推理力的局限性。
他提出了“归纳无法推出必然性”的观点,认为人们无法通过经验和观察来得出必然性的结论。
浅析休谟因果关系理论

综上所述,休谟因果关系理论强调了因果关系的感性认识基础,使我们认识到因果关系仅源于感知经验而不是推理,因此一些哲学家认为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是唯一真实的理论。但是,在这个观点背后,休谟却忽略了推理对于我们认识因果关系的重要性。因此,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仍存在缺陷,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反思。
在经验的基础上,休谟在自己的《人类理性的自然史》中提出了因果关系的三个条件:必然的关联,时间先后的关系和将存在的必要联系起来的自然联系。
首先,必然的关联是指,一个事件发生后必然会导致另一个事件的发生,即这两个事件之间存在必然的关联。例如,将一个化学试剂滴入到接收容器中,就可以观察到化学反应的发生。
其次,时间先后的关系是指,因果关系的先后顺序是确定的,即前一个事件对于后一个事件的发生有着先决定性的作用。例如,如果一架飞机在起飞之前被检查,那么飞机发生故障的可能性就会减小。
休谟认为,来自感性知觉的经验是因果关系认知的基础。我们对于世界的了解是建立在我们的感性知觉上的,可以直接得到的信息都是根据感性知觉获得的。
然而,休谟认为,通过感性知觉所获得的知识是非常有限的,我们只能知道感官所介入的一些特定的事物之间的关系。休谟强调,因果关系是感性知觉的结果。因此,我们所能够认识到的因果关系只能是从经验中获得的,从而导致了休谟理论的关键观点:因果关系基于经验而一位哲学家,其因果关系理论被认为是其最重要的贡献之一。休谟因果关系理论强调,人们不可能通过观察或推理来直接掌握因果关系的本质,因此,人们对于因果关系的认识最终只能限于来源于经验的一种观念。
休谟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两个不同的思考方向:一是来自感性知觉,二是来自理性推理。
休谟因果观浅析

休谟因果观浅析[摘要]因果关系理论是休谟哲学中最具特色的一个部分。
休谟认为,经验是因果关系的基础,而因果律来自经验,经验是习惯。
休谟的观念关系和实际事物两类命题的划分在哲学史上首次区分了分析与综合。
[关键词]休谟因果观经验习惯联想一、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是将传统的经验主义原则引向深入的结果,它在认识方法的层次上,将经验推理的性质、特点和局限深刻地揭示出来,使经验哲学获得了更能显示其本质特征的新的涵义。
正如近代以来对认识论的一切探讨都是以自然科学知识的增长和方法的进步作直接动力,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的形成也是同自然科学的发展分不开的。
近代自然科学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把发现事物的原因作为一项基本任务,把对事物原因的说明当作科学知识。
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适应了科学研究的需要,尤其注重同科学知识获得问题有密切联系。
二、在哲学和宗教哲学中,“有果必须有因”是不证自明的原理,是进行推理的基础。
对于这个不证自明的原理,休谟前无古人地提出了疑问:对于这个原理,我们有什么证据?我们用什么理由证明它的真理性?休谟指出,凡是承认这个真理的人,既不举出任何证明,也不要求任何证明,就把它认作是理所当然的,这是一种独断。
如果需要证明,有人坚持说,这个命题是建立在直观和理性证明基础上的,因此有不容置疑的确实性。
休谟对此提出了反驳,他的理由是:第一,根据知识的分类,一切具有直观确实性的命题只能来自“观念的关系”,但是在能够提供直观确实性的任何观念中,都不含“有果必有因”的命题。
因此,这个命题不具有直观的确实性。
第二,根据观念理论,一切观念都是互相区别、各自独立的,对他们可以任意分离。
所以,在思想中将“原因”的观念和“开始存在”的观念分离开来不但是可能的,而且不含任何逻辑矛盾,因此休谟认为对于“有果必有因”的命题没有理性证明上的确实性。
那么,休谟又是如何理解因果关系呢?在休谟看来,在因果现象中已知的关系中,时空接近和时间接续(原因在结果之先)关系不是因果推断的充分条件,他们“不足以使我们断言任何两个对象是因和果”,很明显,任何相似对象的恒常会合不论发生多少次,在形式上只是一种重复,从中并不能产生对象之间相互联系的“新”概念。
《从“休谟问题”的解析到元哲学思考》范文

《从“休谟问题”的解析到元哲学思考》篇一一、引言休谟问题,亦称为“因果问题”或“归纳问题”,自大卫·休谟提出以来,一直是哲学领域中备受关注的重要议题。
休谟在批判传统形而上学的基础上,对因果关系的客观性提出了质疑,引发了关于归纳逻辑、知识基础和理性界限的深入思考。
本文将从休谟问题的解析入手,进一步探讨其背后的元哲学思考。
二、休谟问题的解析休谟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归纳逻辑的合理性;二是因果关系的客观性。
1. 归纳逻辑的合理性休谟认为,归纳逻辑并非一种必然的推理方式,而是基于经验总结的一种习惯性推理。
他指出,我们无法从过去的经验中得出必然的结论来预测未来,因为归纳逻辑所依赖的只是过去的经验事实,而无法证明未来必然会发生什么。
因此,归纳逻辑的合理性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 因果关系的客观性休谟进一步质疑了因果关系的客观性。
他认为,我们所谓的因果关系实际上只是一种心理上的联想和习惯。
虽然我们通常认为某些事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这只是一种主观的判断和认知,而非客观的存在。
因此,休谟对因果关系的客观性提出了质疑。
三、元哲学思考休谟问题的提出,引发了关于知识基础、理性界限和真理本质的深入思考。
这种思考逐渐发展成了一种元哲学的研究方法。
元哲学是指对哲学本身的反思和研究,它关注的是哲学研究的方法、范围和目的等基本问题。
从休谟问题出发,我们可以进行以下几方面的元哲学思考:1. 知识基础与真理标准休谟问题引发了关于知识基础和真理标准的思考。
传统的形而上学认为,我们可以通过理性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而得出真理。
然而,休谟却认为我们的知识只是基于经验的习惯性联想,无法达到真正的真理。
因此,我们需要重新审视知识的基础和真理的标准,思考如何建立更加可靠的知识体系。
2. 理性界限与感性认知休谟问题也引发了关于理性界限与感性认知的思考。
理性是我们认识世界的重要工具,但它的作用并非无所不能。
在面对一些复杂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借助感性认知、直觉和经验等来辅助理性思考。
《2024年设计论证明的批判—从休谟出发》范文

《设计论证明的批判—从休谟出发》篇一设计论证明的批判——从休谟的视角出发一、引言设计论证明,作为哲学领域中一种独特的论证方式,其核心在于通过设计或目的性来推断事物的起源或存在。
然而,这种论证方式在逻辑上是否合理,是否具有科学性,一直是学术界争议的焦点。
本文将从休谟的视角出发,对设计论证明进行批判性分析,探讨其存在的局限性和问题。
二、休谟对设计论证明的批判1. 因果关系的误区休谟在哲学上对因果关系的理解具有深刻洞见。
他认为,我们所认为的因果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习惯性的联想,而非逻辑上的必然联系。
设计论证明往往基于对事物外观或功能的观察,进而推断出其背后的设计者或目的。
这种推理过程实际上是一种将目的性归因于原因的错误,即将结果(目的)与原因(设计)混淆。
2. 缺乏实证支持设计论证明缺乏实证支持的证据。
休谟强调,科学知识必须建立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而设计论证明却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来支持其结论。
此外,不同事物之间存在千差万别的复杂性,我们不能仅凭外观或功能就断定其背后存在某种设计。
3. 主观臆断的倾向设计论证明往往带有主观臆断的倾向。
休谟认为,人的思维容易受到先入为主观念的影响,从而产生偏见和错误。
在设计论证明中,观察者往往会根据自身的观念和信念来解释所观察到的现象,这导致了对现象的主观臆断和误解。
三、对设计论证明的进一步批判1. 忽视自然法则的作用设计论证明往往忽视自然法则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自然界中的事物遵循着一定的规律和法则,这些规律和法则决定了事物的本质和属性。
而设计论证明却试图将人的主观意图和目的性强加给自然界的产物,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2. 无法解释复杂系统的起源和演化设计论证明无法解释复杂系统的起源和演化。
复杂系统是由众多因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其起源和演化涉及到多种因素和过程。
设计论证明无法提供足够的解释来说明这些因素是如何相互作用、如何导致复杂系统的产生的。
3. 忽视科学方法的严谨性设计论证明忽视了科学方法的严谨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休谟论文习惯联想论文:休谟因果观浅析[摘要]因果关系理论是休谟哲学中最具特色的一个部分。
休谟认为,经验是因果关系的基础,而因果律来自经验,经验是习惯。
休谟的观念关系和实际事物两类命题的划分在哲学史上首次区分了分析与综合。
[关键词]休谟因果观经验习惯联想
一、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是将传统的经验主义原则引向深入的结果,它在认识方法的层次上,将经验推理的性质、特点和局限深刻地揭示出来,使经验哲学获得了更能显示其本质特征的新的涵义。
正如近代以来对认识论的一切探讨都是以自然科学知识的增长和方法的进步作直接动力,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的形成也是同自然科学的发展分不开的。
近代自然科学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把发现事物的原因作为一项基本任务,把对事物原因的说明当作科学知识。
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适应了科学研究的需要,尤其注重同科学知识获得问题有密切联系。
二、在哲学和宗教哲学中,“有果必须有因”是不证自明的原理,是进行推理的基础。
对于这个不证自明的原理,休谟前无古人地提出了疑问:对于这个原理,我们有什么证据?我们用什么理由证明它的真理性?休谟指出,凡是承认这个真理的人,既不举出任何证明,也不要求任何证明,就
把它认作是理所当然的,这是一种独断。
如果需要证明,有人坚持说,这个命题是建立在直观和理性证明基础上的,因此有不容置疑的确实性。
休谟对此提出了反驳,他的理由是:第一,根据知识的分类,一切具有直观确实性的命题只能来自“观念的关系”,但是在能够提供直观确实性的任何观念中,都不含“有果必有因”的命题。
因此,这个命题不具有直观的确实性。
第二,根据观念理论,一切观念都是互相区别、各自独立的,对他们可以任意分离。
所以,在思想中将“原因”的观念和“开始存在”的观念分离开来不但是可能的,而且不含任何逻辑矛盾,因此休谟认为对于“有果必有因”的命题没有理性证明上的确实性。
那么,休谟又是如何理解因果关系呢?在休谟看来,在因果现象中已知的关系中,时空接近和时间接续(原因在结果之先)关系不是因果推断的充分条件,他们“不足以使我们断言任何两个对象是因和果”,很明显,任何相似对象的恒常会合不论发生多少次,在形式上只是一种重复,从中并不能产生对象之间相互联系的“新”概念。
可是无论如何,我们毕竟在相似对象的恒常会合后,作出一个对象产生另一个对象的因果推断。
那么这个推断是怎样作出的呢?休谟认为从理性方面是无法证明的。
他说:“我们只是假设,却永远不能证明,我们所经验过的那些对象相似于我们所未曾发现
过的那些对象”。
因此,休谟认为因果推断的发生是由于习惯:“凡不经任何新的推理或结论,而只是由于过去的重复所产生的一切,我们都称之为习惯”。
在由因及果的推断中,习惯是从经验中相似现象的反复出现,即所谓对原因和结果的恒常会合中产生出来的。
人们观察到某类现象发生后就有另一类现象随之发生,这种情形反复出现之后,就使人形成了一种习惯,而这正构成了因果推断的基础。
休谟认为,习惯是人性中的一个原则,用习惯来说明因果推断,,完全符合人性哲学的基本要求,因为习惯的建立必须依靠经验,人必然先有多次的经验,才能形成习惯,这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习惯的原则不是先验的原则,而是经验的原则,是与人性哲学的经验主义根据完全一致的。
三、在休谟的论述中,最常用的典型例子是两个弹子球相撞,休谟称之为“与我们用感觉和反省所知道的任何因果关系的例子一样完善”。
这个例子可以用观察语言表述如下:桌子上放着两个弹子球,一个弹子球向另一个处于静止的弹子球滚去,两球相撞,原先静止的弹子球开始运动。
如果用因果推理的命题语言表述则是:因为弹子球a的运动和它与弹子球b碰撞,所以弹子球b开始运动。
休谟指出,当我们穷尽所能观察到的一切现象,我们能发现什么呢?“显然,这两个球相互碰撞之后,运动从一个球传递到另一个球,而且
在碰撞和另一个球的运动之间没有间隔。
因此,时间和地点上的接近对于一切原因作用都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
同样明显的是,作为原因的运动先于作为结果的运动,因此,时间上的在先性是一切原因的另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但这还不是事情的全部。
休谟认为,习惯是人性中的一个原则,用习惯来说明因果推断,完全符合人性哲学的基本要求。
首先,习惯的建立必须依靠经验。
人必然先有多次的经验,才能形成习惯,这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习惯的原则不是先验的原则,而是经验的原则,是与人性哲学的经验主义根据完全一致的。
其次,习惯不是反省,“我们来不及反省,习惯就已发生了作用。
那些对象似乎是那样不可分离,,以致我们由一个对象推到另一个对象时,中间并无片刻停顿”,因此,习惯与推理无关。
习惯的这一特点十分重要,因为习惯正因之而与用推理和证明来说明因果推断的任何企图划清了界限。
最后,习惯作用的真正原因或本性是“秘密的”,不可知的。
“我们虽然使用习惯一词,却并不因此妄称已经指出了这样一种倾向的最终理由——也许我们不能将我们的考察再推进一步,或者我们不能妄称给这个原因再找出原因来,我们只应以这个原因为满足,把它当作对于由经验而来的一切结论我们所能确定的最终原则”。
通过以上对休谟关于因果关系论述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休谟关于因果关系的论述表明,他并不是简单地怀疑客观的因果规律性,他所关心的是这样的问题,是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存在和因果规律性的知识是怎样获得的。
他要求提供这些知识的正确性和客观有效性的证据。
而且是在这一点上,他主张怀疑主义。
第二,休谟认为经验是因果关系的基础,而因果观念的确定是由于习惯联想,这是不科学的。
第三,休谟将因果推理诉诸于心理习惯,由此带来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对理性的排斥和贬低。
参考文献:
[1]大卫休谟.人类理智研究[m].商务印书馆,1957.
[2]赵斌.休谟因果观评析[j].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2,(1).
[3]休谟.人性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4]冒从虎等.欧洲哲学通史[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7.
[5]庄志浩.浅析休谟的因果观[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7,(4).
[6]休谟.“人性论”概要[m].商务印书馆,1980.
[7]蔡军田.评休谟的因果观[j].山东社会科学,2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