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因果关系
休谟,康德因果观之比较
休谟,康德因果观之比较
休谟(ImmanuelKant,1724-1804)是德国哲学家,他的哲学思想影响了大量的思想家以及全球的哲学学科,他的因果观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因果观的论证对当代哲学学科的形成有着重要的意义。
休谟的因果观与康德(Kant,1724-1804)的因果观存在着一定的相似之处,而又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本文分析休谟与康德因果观之间的异同。
首先,休谟与康德因果观中都存在着因果关系,即原则性的关系,它们都把因果关系作为一个基本的认识原理,例如休谟的因果论,它强调因果关系是认识过程的基础,而康德的因果论,认为因果关系是认识过程中最重要和直接的认识原则,因此这两个哲学家在因果观上有一定的共同之处。
其次,休谟与康德因果观之间也有一定的不同。
首先,就因果关系而言,休谟强调因果关系是一种原则性的关系,而康德则认为,因果关系是一种无限的联系,是一种永恒而又不可撼动的存在;其次,就主体的认识方式而言,休谟认为,人的认识活动都是因果关系的产物,而康德则强调,人的认识活动是一种非因果关系的活动,它以原则的形式出现。
综上所述,休谟与康德因果观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休谟的因果论在当代哲学学科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康德的因果论也是当代哲学学科形成的重要基础,他们的因果观提供了哲学思想形成过程中关键的支撑。
- 1 -。
休谟的因果关系论
事必有 因, 为何特 定 因必有特 定果 , 以及何为 因果本性 , 何 为因果推理信念本性等 问题 。休谟认 为 因果 关 系产 生于思维 习惯 , 因
果信 念产 生于心灵 对恒 常会舍 的感觉印 象有一种强烈和 活泼 的知 觉, 因果 必然性是我们 想象的习惯性转移 。
关键词 : 休谟 ; 因果 关 系 ; 习惯 原 理 ; 因果 信 念 ; 必 然联 系
0 1 3年 第 6月 第2 1 4卷 2期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J u n e .2 0 1 3
V0 1 . 1 4 No. 2
休 谟 的 因果 关 系 论
岳 缠
( 武警警官学院 , 四川 成都 6 1 0 2 1 3 )
摘 要: 在知 识论中休谟将 因果知识 定位 为或 然性知识 ; 进而认 为必然性是 因果 关 系不 可缺 少的 前提 , 从 中引发 出为何凡
官被动地接纳东西 , 推理则 是要超 过感 觉 内容 之外 。正如休
谟所说 : “ 唯一能够推溯到 我们 感官以外 , 并把我们 看不见 , 触 不着的存在和对象报告于我们的 , 就是 因果 关系” 。这表 明因 果推理具有扩展性 , 其结论超 出了前提 的范畴 , 因此它可 以增
加 知识 的 内 容 。
一
推论 , 这或 许是休谟将 后三 种关 系也作 为知识 之基础 关 系的
原 因。而且我们看到 , 正是 这后 三种关 系之一 的 因果 关 系展 开 了其哲学 的核心 讨论。
在或然性 知识 的三种关 系 当中 , 休 谟根 据它们 是 否是推
理 作 了 进 一 步 工 分 。 他认 为 , 感觉和推理是 不同的 , 感 觉 是 感
休谟的因果学说
休谟的因果学说休谟,18世纪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
休谟的哲学是近代欧洲哲学史上第一个不可知论的哲学体系。
因果学说是体谟哲学的重要内容。
休谟从经验主义和不可知论的观点出发,对因果关系的本性、来源和根据作了详细的论证,其目的是为了把知识局限于感觉经验,用习惯性联想解释因果关系,以使科学知识有益于世界。
大多数人都相信只要一件事物伴随着另一件事物而来,两件事物之间必然存在着一种关联,使得后者伴随前者出现。
休谟在《人性论》以及后来的《人类理解论》一书中反驳了这个理论,他指出虽然我们能观察到一件事物随着另一件事物而来,我们并不能观察到任何两件事物之间的关联。
而依据他怀疑论的知识论,我们只能够相信那些依据我们观察所得到的知识。
休谟主张我们对于因果的概念只不过是我们期待一件事物伴随另一件事物而来的想法罢了。
“我们无从得知因果之间的关系,只能得知某些事物总是会连结在一起,而这些事物在过去的经验里又是从不曾分开过的。
我们并不能看透连结这些事物背后的理性为何,我们只能观察到这些事物的本身,并且发现这些事物总是透过一种经常的连结而被我们在想象中归类。
”也因此我们不能说一件事物造就了另一件事物,我们所知道的只是一件事物跟另一件事物可能有所关连。
休谟在这里提出了“经常连结”(constant conjunction)这个词,经常连结代表当我们看到某件事物总是“造成”另一事物时,我们所看到的其实是一件事物总是与另一件事物“经常连结”。
因此,我们并没有理由相信一件事物的确造成另一件事物,两件事物在未来也不一定会一直“互相连结”。
我们之所以相信因果关系并非因为因果关系是自然的本质,而是因为我们所养成的心理习惯和人性所造成的。
休谟认为,哲学的任务之一就是要考究观念之间联系的原则。
“很显然的,在人心的种种思想和观念之间,有一种联系的原则,而且在它们出现于记忆或想象中时,它们会以某种次序和规则来互相引生。
”他说,在我看来,“各观念间的联系原则似乎只有三种”:其一是“相似关系”,如一张画片自然把我们的思想引导在原物上;其二是“时间或空间中的接近关系”,如我们在提一所房中的一间屋时,自然就会来考察或谈论其余的屋子;其三是“原因或结果”,即因果关系,如想到一种伤处,便不由得想到由此引起的痛苦。
休谟 因果律
休谟因果律
休谟是18世纪英国哲学家,他对因果律提出了批判性的质疑。
他认
为因果律无法通过经验得到证明,只是一种习惯或者惯例。
他认为,我们无法从经验中观察到因果之间的关系,我们只能观察到成功地
相互关联的事件。
休谟的质疑引发了哲学界对因果律的深入思考。
他认为,我们不能
确定因果关系的存在,因为我们无法通过观察来确定它。
他认为,
我们只能通过重复经验中的事件来建立习惯或者惯例,从而导致我
们相信因果律存在。
休谟的质疑激发了哲学家们对因果律的不同看法。
一些哲学家认为,虽然我们无法通过经验来验证因果律,但它是我们思考经验的基石。
其他哲学家认为,我们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来证明因果律的存在,
比如逻辑推理和数学证明。
总的来说,休谟对因果律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质疑,使得哲学家们对
这个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思考。
休谟问题”效应
休谟问题”效应
休谟问题,也被称为“是”能否推出“应该”的问题,即事实命题能否推导出价值命题。
这个问题在西方近代哲学史上占据重要位置,许多著名哲学家纷纷介入,但终未有效破解。
休谟问题在休谟那里表现为因果问题,即因果联系的必然性问题。
休谟认为,我们关于实际事情的推论是建立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因为只有因果关系才使我们超出当下的直接经验获得关于实际事情的知识。
但在他看来,因果联系的必然性既不能得到理性的证明,也不能得到经验的证明。
人们在经验中所能发现的只是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先后相继、恒常结合,而不是通常所认为的必然联系。
这种两个现象之间的恒常结合使我们在心理上形成了一种习惯:看到一个现象会联想到与之经常相伴的另一个现象,形成我们的因果联系的观念。
休谟解决因果问题是从彻底的经验主义立场出发的。
在他看来,经验中不包含任何理性的成分。
这实际上割裂了感性和理性的辩证关系。
正是由于这种彻底经验主义的局限性,休谟把因果联系归结为根源于人的心理习惯,对因果关系作了非理性主义的解释。
康德哲学试图解决休谟问题。
康德哲学的目的是要重建形而上学,使形而上学成为科学。
为此,必须首先考察人类理性,对纯粹理性进行批判。
这种批判考察使得休谟问题被改造、转换为一个新问题——康德问题。
总的来说,休谟问题的效应解释主要基于休谟对因果关系的质疑和彻底经验主义的立场。
请结合法学研究谈谈对休谟问题的理解
请结合法学研究谈谈对休谟问题的理解
休谟问题是指18世纪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所提出的对因果
关系的质疑。
休谟认为,人们的观念和经验仅仅是对感觉和印象的简单联想,我们没有办法从一连串的事件中抽取必然的因果关系。
从法学的角度来看,休谟问题对法律推理和证明的方法产生了重要影响。
传统上,法律推理通常基于因果关系,即以过去发生的事实为基础,推断未来的结果。
然而,休谟问题的出现挑战了这种基于经验的因果推理方法。
根据休谟的观点,我们的认识和经验仅仅是基于所见所闻和印象的简单联想,因此不能推断必然的因果关系。
在法律实践中,这意味着法院不能简单地依据过去发生的类似事件来推断未来的结果。
相反,法院需要更严格的证据和推理方法来支持他们的决策。
休谟问题还提示我们,法律的解释和应用并不仅仅是基于严格的理性思维,还需要考虑人们的主观观念和经验。
因为人们的观念和经验都是有限的,所以法律的解释和应用也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因此,对休谟问题的理解对法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它提醒了我们不要过分依赖简单的推理和经验,而应该更加注重严谨的证据和推理方法。
同时,它也使我们意识到法律的解释和应用需要考虑人们的主观观念和经验,以及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
休谟因果论的现实意义
休谟因果论的现实意义摘要:一、导言二、休谟因果论的基本观点三、休谟因果论的现实意义1.对科学发展的影响2.对哲学思考的启示3.对现实生活的指导作用四、结论正文:一、导言本文将围绕休谟因果论的现实意义展开讨论,首先简要回顾休谟因果论的基本观点,然后分析其在科学、哲学和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应用和影响。
二、休谟因果论的基本观点休谟因果论是18世纪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提出的一种关于因果关系的理论。
休谟认为,人类认知中所有的知识都基于经验,而经验中的因果关系是一种心理联想,不是客观存在。
换句话说,我们无法直接认识到因果关系,只能通过观察到的一系列现象之间的恒常联系,来推测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的因果关系。
三、休谟因果论的现实意义1.对科学发展的影响休谟因果论对科学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促使科学家们在研究现象时,不仅要关注现象之间的联系,还要思考现象背后的原因。
这种思考方式有助于科学家们发现新的规律,推动科学的发展。
例如,在物理学中,牛顿力学的建立就是在休谟因果论的启发下,通过观察现象并探究其背后的原因,得出了质点运动规律、万有引力定律等重要结论。
2.对哲学思考的启示休谟因果论对哲学思考也产生了重要启示。
它使哲学家们意识到,人类认知中的因果关系并非客观存在,而是基于经验的心理联想。
这一观点引发了哲学家们对知识的本质、认识的界限等问题的深入探讨,从而推动了哲学的发展。
同时,休谟因果论也启发哲学家们关注现实生活中的道德问题,如道德判断、行为动机等,进一步丰富伦理学的研究内容。
3.对现实生活的指导作用休谟因果论在现实生活中也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
它教导我们在面对复杂现象时,要善于发现问题背后的原因,从而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外,休谟因果论还提醒我们要保持谦逊和批判性思维,认识到人类认知的局限性,避免盲目自信和武断决策。
四、结论总之,休谟因果论作为一种关于因果关系的理论,对科学发展、哲学思考和现实生活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休谟因果律关系三要素
休谟因果律关系三要素1.引言1.1 概述休谟是18世纪苏格兰的哲学家和历史学家,他对因果律的理论贡献至关重要。
因果律是一种描述事件或现象之间因果关系的原则,在人类认识世界和分析事物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休谟的观点中,他认为人们对因果关系的理解来源于经验。
他否定了存在一种必然的、自然法则的观念,并指出因果关系仅仅是一种基于观察和习惯形成的心理倾向。
休谟认为,当我们反复观察到某一事件或现象在特定条件下会引发另一事件或现象时,我们就会逐渐形成对它们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信念。
休谟将因果关系分为三个要素:前因、后果和它们之间的联系。
前因指的是某一事件或现象在发生之前存在的条件或背景。
后果则是在特定条件下由这些前因所引发的相应事件或现象。
而联系则指的是我们心理上主观地将前因与后果产生紧密联系的方式。
总的来说,休谟的因果律观点强调了因果关系的主观性和相对性。
他提出,因果关系并非客观存在于事物本身,而是人们建立在经验之上的一种认知方式。
通过对休谟因果律观点的深入探讨,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因果关系在我们的思维中的作用,并在实际应用中具备更加合理的判断能力。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论述休谟因果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首先,我们将介绍休谟对于因果律的观点,包括他对于因果关系的认识和他的因果律理论。
我们将详细解释休谟对于因果关系的定义,并举例说明他的观点。
在介绍休谟的因果律观点之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入探讨他关于因果关系存在的三个要素。
其次,我们将详细阐述因果关系的三个要素,包括现象的联结、时间顺序和可能性。
我们将解释休谟认为这三个要素是因果关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且通过实例分析来说明这些要素的作用和意义。
同时,我们将探讨在不同情境下这些要素可能发生的变化和挑战。
接着,我们将在结论部分对休谟因果律观点进行总结,并简要概括因果关系的三个要素。
我们将强调休谟观点的重要性和意义,以及对于因果关系的深入理解的必要性。
论休谟的因果关系思想
普遍性 ”。 在 这样情况下 ,休 谟从人性 的角 度来说 明因果的关系 的本 质 三 因果关系的本质 。 休谟认为 因果关系是不 能推理 的,那么 由原 因到 结果的推断是如何 发 生的呢?休谟从人 性的视觉 出发 ,提 出了因果推 断是由于 “ 习惯 ”而 发生 的。 休 谟是 这样论证 的,假 如有一个人突然在 一刹那 间跑到世界上 ,看 到 各种 物象连续下去 ,各种事情前 灭后 生。除此之外他 不能进一步发现 别 的东西,也并不能借 任何推论达 到因与果的观念 。因为他的理性 官能 和 反省官能在这些事 情上没有多大 帮助 ,也不能就这 样一个例证就 断言 前 一个 是原因 ,后一 个是结果 。它们 的会合或者是任 意的,偶然 的,没 有 理由根据这一个 的出现来推断 另一个的存在 。总之 ,一个人如果 没有 较 多的经验 ,除 了直接 呈现于他 的记忆 和感官面前 的东西而外 ,不能确
因果关系理论 是休谟哲学 的一个核 心内容 ,也是他所 真正关心的哲
学 主 题 这 个 理 论 对 康 德 哲 学 产 生 重 要 的影 响 , 本 文 以休 谟 的 《 人类理
解研究》为依据来阐释他的因果关系思想 。 两种 知识的理论。
一
.
休谟认为 人类理性或研究 的一切对 象可 以分为两种 :观念的关系和 实际 的事情 。与此相应 ,知识也分为两类 :关于观 念 的知 识和关于事实
一
只有这条原 则才能使经验有益于我们,因果关 系是根 源于人性的。
个是 “ 我预先 见到,在貌相上相 似的别的物象 也会 有相似 的结果伴 随着 它” 我们经 常由前一个命题推 论出后一个命题 ,但 是这两个命题 的联 系是不 能证 明 的。首 先不能 通过解 证 的论证 或抽 象的推 论来 先验 的证 明,因为可感 的性质是经常变化 的,相反的情况都 是可能的 。其 次也不 能通 过或然性 的推 理来证 明,因为关于实际存在 的一切论证都 是建立在 因果 关系上 的,因果关系是经验 得来的 ,而一切经 验的结论都是 建立 在 “ 将 来定和过 去相 契”这个假设基础 上的 。而或然 性的证 明或实在性 的 论证 就是来 证明这个假设,这是一个循环 论证 。 那 么因果关系 的基础 究竟是什么呢 ?休谟 认为 “ 实在说来 ,由经 验 所 得来 的一切 论证,都建立在 于我们在 自然物 象间所发现 的那种 相似 关 系”。…P 3 5 由似乎相似 的原因 ,我们便期望有相似 的结果,这 是我们一 切根 据经验 的结论 。这种相似 性是不能证明 的,就像前面所说 的,我们 不 能用 由经验得 来的论证来证 明过去是和将来相似 的,因为这些 论证都 建 立在那种相似 关系的的假设 之上的。在这里休谟 第一次动摇 了因果关 系必然性 的基础 , 自然的一律性 是不能用理性 或经 验的方法来证 明的。 但是 他 “ 只注 意了证明的形式 的方面,而没有注 意人类生活 的能动实践 的方面 。在 实践 中通过 实现 根据 以往经 验对 将来 的预期 ,来验 证那 种
休谟的因果论
休谟的因果论作者:朴光哲作者:朴光哲学校:中国人民大学年级:96级学号:院系:哲学系专业:哲学指导老师:张志伟(教授)一、因果问题的产生大卫·休谟是18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
在西方哲学史上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对因果关系理论第一个做详细论证的哲学家就是休谟。
他把经验论哲学贯彻到底,一方面反复强调人们关于因果关系的知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由先验的推论得来的,而是凭借于经验得来的;另一方面因果关系的知识又是怎样在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人们又是凭什么把经验过的事情扩展到未经验过的事情呢?由因推果还是由果推因呢?休谟的回答是:因果关系只不过是思想中的习惯性联想。
休谟抹煞了因果关系的客观实在性走向了唯心主义,但其因果关系理论对逻辑实证主义哲学影响极大,对进行哲学思考也颇有益处。
1.英国经验论者从培根一直到洛克都把因果规律看做是必然的。
培根对于由经验归纳所获得的知识的真理是坚信不移的,洛克持相同的观点,认为凡事必有原因,这是为我们的经验所证实的。
第一个对因果关系的普遍必然性提出非议的哲学家是贝克莱。
他认为上帝为了使人类生活方便起见使感觉世界具有一定的规律,这个规律就是自然律。
自然律的功用就在于指明感觉世界的因果关系,但是这种因果关系不是必然的不可移易的。
贝克莱的理由是:因果关系的存在完全依照上帝的意志,而上帝的意志是绝对自由不受任何限制的。
假如说因果关系是必然的,那就意味着上帝的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因此只要上帝的意志是绝对自由的,我们就不能说这种因果关系是必然的,所以因果关系不具有普遍必然性。
无论是洛克的观点还是贝克莱的观点,休谟一概予以否定。
他认为这些观点都是存在于经验论哲学中的唯理论的思想倾向。
在经验观察中我们根本得不到原因与结果这种产生与被产生的关系,也得不到上帝的观念。
我们的感官只是告诉我们一个个相互区别相互分离的简单印象和简单观念。
这些简单印象和观念只有通过观念间的联结则形成因果推理。
比如说像“太阳晒,石头热”这些日常生活现象从一般常识来看是必然联系的。
休谟的怀疑:因果并非如你所见
休谟的怀疑:因果并非如你所见现代的怀疑论是个很有意思的话题。
很多人对怀疑论不太了解,实际上怀疑论在哲学史上很重要,对近代哲学影响很大,近代哲学就是从这个问题开始的。
而且怀疑论是每个哲学家都需要去克服的障碍。
比如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就是为了回答休谟的怀疑论观点。
在怀疑论的发展中,有两个代表人物,这两个人是笛卡尔和休谟。
笛卡尔是方法的怀疑论者,休谟是实质的怀疑论者。
今天我们主要说说休谟。
大卫·休谟(1711-1776年)因果关系是如何产生的?休谟着重研究了知识的起源和性质。
休谟认为所有思维的材料都以印象为源泉。
印象是一种知觉,人的印象由感觉、情感产生。
人的思想观念则是比较模糊的知觉,是人对印象的复制。
所以,人心灵里的观念大多以印象为原因,观念就是印象的复制品。
举例来说,印象和感官相接触后,冷热、欢乐、痛苦等感觉为我们所认知。
如果印象不存在,观念就不存在,所以,颜色的观念无法为盲人所有。
通过对感官材料进行混合、调整,可以对印象的知识进行重建。
休谟认为,我们的观念也不全然是杂乱和随机的,它们遵循着某种秩序,总有一条线索把它们串联起来,这一线索就是观念的联想。
因果、时间、空间上的互相联想是基本的规律和准则。
也就是说,某种思想能被与它类似的事物观念唤醒,能被时间和空间上相似的观念唤醒,也就能被与它存在因果关系的观念唤醒。
所有复杂的观念实际上都是以这种联想法为准则进行重组或结合的。
休谟说我们可以依据道理对数学命题进行证明,却不能用同样的方法生活中事物间的联系,进行必然性的证明。
就像根据三角形的性质,我们能够对三角形内角和等于180这一必然结果。
而从逻辑的角度来说,对热并非产生于火,面包没有营养,火药不会爆炸的设想,完全是合理的。
所以,我们关于每件事都有原因的信念只是一种习惯,我们关于因果的推论都不是逻辑的推论,它从我们的经验中得来。
因果关系,是必然的吗?在休谟生活的时代,哲学家认为因果的联系是必然的。
休谟的因果论
休谟得因果论作者:朴光哲作者:朴光哲学校:中国人民大学年级:96级学号:96101017院系:哲学系专业:哲学指导老师:张志伟(教授)一、因果问题得产生大卫·休谟就是18世纪英国著名得哲学家。
在西方哲学史上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对因果关系理论第一个做详细论证得哲学家就就是休谟。
她把经验论哲学贯彻到底,一方面反复强调人们关于因果关系得知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就是由先验得推论得来得,而就是凭借于经验得来得;另一方面因果关系得知识又就是怎样在经验得基础上产生得,人们又就是凭什么把经验过得事情扩展到未经验过得事情呢?由因推果还就是由果推因呢?休谟得回答就是:因果关系只不过就是思想中得习惯性联想。
休谟抹煞了因果关系得客观实在性走向了唯心主义,但其因果关系理论对逻辑实证主义哲学影响极大,对进行哲学思考也颇有益处。
1、英国经验论者从培根一直到洛克都把因果规律瞧做就是必然得。
培根对于由经验归纳所获得得知识得真理就是坚信不移得,洛克持相同得观点,认为凡事必有原因,这就是为我们得经验所证实得。
第一个对因果关系得普遍必然性提出非议得哲学家就是贝克莱。
她认为上帝为了使人类生活方便起见使感觉世界具有一定得规律,这个规律就就是自然律。
自然律得功用就在于指明感觉世界得因果关系,但就是这种因果关系不就是必然得不可移易得。
贝克莱得理由就是:因果关系得存在完全依照上帝得意志,而上帝得意志就是绝对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得。
假如说因果关系就是必然得,那就意味着上帝得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因此只要上帝得意志就是绝对自由得,我们就不能说这种因果关系就是必然得,所以因果关系不具有普遍必然性。
无论就是洛克得观点还就是贝克莱得观点,休谟一概予以否定。
她认为这些观点都就是存在于经验论哲学中得唯理论得思想倾向。
在经验观察中我们根本得不到原因与结果这种产生与被产生得关系,也得不到上帝得观念。
我们得感官只就是告诉我们一个个相互区别相互分离得简单印象与简单观念。
休谟的因果性名词解释
休谟的因果性名词解释休谟(David Hume)是18世纪苏格兰的一位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的思想对于西方哲学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其中,他对因果性的分析和解释尤为引人注目。
休谟认为,因果性是人们日常思维和科学推理的基础,但是这一概念本身充满了困惑和矛盾。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休谟对于因果性的名词解释,并尝试理解其观点对于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和理解的影响。
从休谟的观点出发,因果性是我们观察到事件之间的一种关联性。
我们常常倾向于认为,当一个事件发生时,必定会有另一个事件紧随其后。
例如,当我们扔一个球,我们期待它会落地。
这种经验使我们相信事件之间存在一种必然性的联系,即因果性。
然而,休谟注意到,我们所观察到的事件之间的关联性并不能证明必然性。
我们无法通过观察到的一系列事件来确定它们之间的必然关系。
我们只能说,根据我们的经验和习惯,我们认为这种关联性存在。
对于休谟来说,因果性仅仅是一种心理上的习惯和预期。
他认为,我们之所以相信事件之间存在必然性的联系,是因为我们不断地观察和经历到某些类型的事件之间的关联性。
我们的思维形成了一种机械的联系,即我们倾向于将一个事件的发生与另一个事件的出现建立起关联。
然而,休谟指出,这种观察也可能是片面和有限的。
我们无法观察到所有可能的事件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因此我们的认识也是有限的。
休谟还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即我们对于因果性的认识依赖于经验和习惯。
我们的观察和经验构成了我们对于世界的理解和解释的基础。
然而,正因为我们的认识是基于经验和习惯的,我们无法从现象中推导出任何超越经验的真理。
因果性只是我们的心理倾向和习惯的产物,它并不是超越经验的东西。
换言之,我们不能通过观察和经验来确定因果性的本质或者存在。
休谟的这种观点对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产生了重大影响。
它挑战了我们过去对于因果关系的认知方式,强调了我们的认识是有限的和局限于经验的。
它提醒我们不要过分自信于观察和经验所带来的结论,而要保持对于其他可能性的开放。
休谟的怀疑论的基本观点
休谟的怀疑论的基本观点休谟是苏格兰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的怀疑论是他哲学体系的核心观点之一。
怀疑论是一种思维方法,它质疑人们对于知识和理性的自信,认为人类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我们不能确定任何事物的真实性。
休谟的怀疑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基本观点。
1. 感知的局限性:休谟认为我们的感知只能获得事物的表面现象,无法直接观察到事物的本质。
我们只能通过感官来获取信息,而感官的能力是有限的,容易受到误导和干扰。
因此,我们对于事物的认知是有局限性的,不能确定其真实性。
2. 因果关系的问题:休谟对因果关系的认识提出了怀疑。
他认为我们所谓的因果关系只是一种习惯性的联想,而不是由理性推导得出的必然性。
我们只是根据过去的经验和习惯性的思维方式来推断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但这种推断并没有确凿的证据。
3. 个体的不连续性:休谟认为人类的思维是通过联想来进行的,而联想是基于个体经验的。
他指出我们无法通过感官直接观察到个体之间的连接和连续性,只能通过经验和联想来构建个体之间的关系。
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个体之间的真实联系。
4. 语言的局限性:休谟认为我们的语言是通过经验来构建的,我们只能用已有的词汇和概念来表达我们的思想。
但这种语言的表达方式是有限的,很难准确地描述事物的本质和真实性。
因此,语言也成为我们认识世界的一个限制。
休谟的怀疑论对于人类的认识能力提出了强烈的挑战,它让我们反思自己的知识和理性是否可以被完全相信。
休谟认为我们无法确定任何事物的真实性,我们只能通过有限的感官和经验来获得知识。
因此,我们应该更加谦虚和开放地对待知识,不断质疑和探索,以获得更深入的理解。
怀疑论提醒我们要保持怀疑的态度,不轻易相信一切,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观点,不断与他人交流和对话,以丰富自己的认识。
怀疑论的基本观点对于我们的思维方式和认知能力有着深远的影响,它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重新审视人类的认知能力和对世界的理解。
在现代社会,怀疑论的观点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让我们能够更加客观地看待事物,不被主观偏见所左右,以获得更真实和全面的认识。
休谟因果观浅析
休谟因果观浅析[摘要]因果关系理论是休谟哲学中最具特色的一个部分。
休谟认为,经验是因果关系的基础,而因果律来自经验,经验是习惯。
休谟的观念关系和实际事物两类命题的划分在哲学史上首次区分了分析与综合。
[关键词]休谟因果观经验习惯联想一、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是将传统的经验主义原则引向深入的结果,它在认识方法的层次上,将经验推理的性质、特点和局限深刻地揭示出来,使经验哲学获得了更能显示其本质特征的新的涵义。
正如近代以来对认识论的一切探讨都是以自然科学知识的增长和方法的进步作直接动力,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的形成也是同自然科学的发展分不开的。
近代自然科学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把发现事物的原因作为一项基本任务,把对事物原因的说明当作科学知识。
休谟的因果关系理论适应了科学研究的需要,尤其注重同科学知识获得问题有密切联系。
二、在哲学和宗教哲学中,“有果必须有因”是不证自明的原理,是进行推理的基础。
对于这个不证自明的原理,休谟前无古人地提出了疑问:对于这个原理,我们有什么证据?我们用什么理由证明它的真理性?休谟指出,凡是承认这个真理的人,既不举出任何证明,也不要求任何证明,就把它认作是理所当然的,这是一种独断。
如果需要证明,有人坚持说,这个命题是建立在直观和理性证明基础上的,因此有不容置疑的确实性。
休谟对此提出了反驳,他的理由是:第一,根据知识的分类,一切具有直观确实性的命题只能来自“观念的关系”,但是在能够提供直观确实性的任何观念中,都不含“有果必有因”的命题。
因此,这个命题不具有直观的确实性。
第二,根据观念理论,一切观念都是互相区别、各自独立的,对他们可以任意分离。
所以,在思想中将“原因”的观念和“开始存在”的观念分离开来不但是可能的,而且不含任何逻辑矛盾,因此休谟认为对于“有果必有因”的命题没有理性证明上的确实性。
那么,休谟又是如何理解因果关系呢?在休谟看来,在因果现象中已知的关系中,时空接近和时间接续(原因在结果之先)关系不是因果推断的充分条件,他们“不足以使我们断言任何两个对象是因和果”,很明显,任何相似对象的恒常会合不论发生多少次,在形式上只是一种重复,从中并不能产生对象之间相互联系的“新”概念。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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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的发现不可能通过理性,而只能通过经验。
这里包含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通过理性我们无法得知因果关系;第二,既然因果关系的发现只能通过经验,那么,经验又是如何从过去推断未来,从已知推断未知,从个别推论一般呢?
休谟说:“我们是被理性所决定而做这种推移呢?还是被各个知觉的某种联想和关系所决定而做这种推移?”
对于第一个问题,“如果是理性决定我们,那么,它就按照下面这个原则进行:我们没有经验过的例子必然类似于我们过去经验过的例子,而自然的进程是永远一致的继续同一不变的。
”他接着指出“我们至少可以设想自然的进程有所改变,这就足以证明这样一种改变不是绝对不可能的。
能对任何事物形成一个清楚的观念,那就是那个事物的不肯能性的不可否认的论证;而单单这一点就足以驳斥反对它的任何所谓的理性”
对于第二个问题,用休谟的话来说就是“原因和结果好似我们从经验中得来的关系,而不是由任何抽象的推理或思考得来的关系”那么,经验又是如何从过去推断未来,从已知推断未知,从个别推论一般呢?这实际上是一个归纳推理问题,它由两个命题所组成,一个命题是“我曾经见到这样一个表米昂上想死的事物经常有这样一个结果跟随”,另一个命题是“我遇见到别的表面上想死的事物也会有相似的结果跟随”因为第一个命题,所以第二个命题。
我们不能凭借自己的理性发现因果关系的最终联系,而且即使在经验给我们指出他们的恒常结合以后,我们也不能凭自己的理性相信,我们为什么把那种经验推移至我们曾经观察到的个别事物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