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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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6月8日下午1点30分左右,社区接到了绿化街55栋楼长杨肇启电话,反映该楼39号居民家阳台向外冒烟,且家中无人,接到电话后社区书记同城建主任谭琳琳、栾鹏立即赶往事发现场,同时向湖南街道办事处王主任及城建科高科长打电话汇报此情况,并与社区片警潘明国取得联系。到达现场看到四楼阳台还在冒烟,而且烟越冒越大,见此情景立即同片警潘明国一同拨打119火警和110开锁,随后办事处城建科田学威也赶到现场。消防员到达现场后,看到火灾情形当即决定从五楼阳台向四楼阳台进入,进入室内看到阳台的煤气灶上冒着黑烟,小奶锅已经是面目全非,消防员立即把煤气关掉,打开大门,此时满屋黑烟,社区书记、主任和值班民警随后也进入室内,进入现场未发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就这样制止了一场火灾的发生。围观的居民们一致赞扬社区的工作人员真是为老百姓做了件好事。

2.水晶城项目火灾事故情况说明:据有关部门最新的调查结果,此次事件的实际情况是:

2012年6月2日上午10时55分,高新路与科技二路十字东北角高新水晶城项目1#楼北立面三层,由于电焊施工时,焊渣不慎溅落,引燃底层室外堆放的防水卷材,产生较大烟雾。现场人员第一时间发现情况,施工单位依据现场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预案,迅速抽调装载机,用现场防火沙及现场消防水系统进行紧急扑救,历时7分钟,火势扑灭。

待11时5分消防单位车辆抵达时,因现场火点已全部扑灭,未进入现场,随即离开。由于此事件处理得当,行动迅速,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内。

目前,项目现场已全面停工,并成立事件调查处理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会同各单位对项目现场进行全面排查,调查事故原因,同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好:11月30日晚23:53分,柳林镇柳林村一民房发生火灾,市消防支队特勤二中队出动4部消防车到现场进行救援,村民也积极组织自救,火灾在起火20分钟后被扑灭。发生火灾的民房主体5层,一楼门厅位置着火,着火面积约15平方米,火灾造成3死2伤,2名伤者已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柳林镇、柳林镇派出所、市消防支队的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救援,并在现场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现场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目前,消防和公安部门正在勘验现场、查找火灾原因,刑侦部门正在查找死者死亡原因,伤者的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随后,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柳林镇、柳林镇派出所、市消防支队的负责同志到医院看望了伤者。据院方有关人员介绍,送诊14人中有2人确诊轻度烧伤,4人已经出院,其余人员临时留院观察,目前伤者情况稳定。

区委、区政府已采取有效措施,举一反三,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重新部署。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实行镇、街道领导及干部职工分包责任制,把城中村每户民房分包到户、责任到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于12月1日上午召开现场会,安排部署全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全区城中村、集贸市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事故隐患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大隐患重点部位的整治力度。三是发生火灾的民房房东已被公安部门采取刑事措施。四是对柳林镇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监办

负责人就地免职,区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停职配合调查。

目前,事故调查正在进行中,区委、区政府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做进一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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