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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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树立社会工作价值观,掌握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能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司法、公安、计划生育部门,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树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想,学习和掌握开展社会工作的技能与方法,具备进行社会调查研究、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社工实践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了解社会学的理念和方法,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规律;
.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各种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实际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熟悉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了解国外社会政策、法规;
.具有广博的知识范围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从事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的能力;
.善于了解国情,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和问题,具有较强的论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心理和身体素质,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
主干学科社会学
核心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导论、社会心理学、社会调查方法、社会统计学、个案工作、团体工作、社区工作、社会保障概论、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组织社会学、西方社会学理论、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社会政策与法规
主要实践性教案环节专业综合实习、见习及毕业实习
标准学制年弹性学制年最低毕业学分学分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总学时总学分构成表
指导性教案计划表
注:根据每门课程特点和不同专业学生的基本素质情况开展一种教案形式,包括网络性教案(学时门·学期)和研究性教案(学时门·学期),由教师指导,学生利用课内外时间进行自主学习和实践;《形势与政策》课程学分,学时,《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学分,学时,开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周二下午。
注:《安全教育》课程学分,总学时学时,其中安全教育内容学时为学时,开课时间安排在学期。每学期授课次,分别于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开设,每次学时,学期结束需要对学生进行考核和测试,成绩录入学生总成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学时为学时,学时为教师课堂授课学时,学时为学生自主实践活动学时。
注:《公共体育》课程安排学期开设,总学时学时,其中学时为课堂教案学时,学时为学生自主拓展训练学时。
注:本专业学生应修满学分,其中要求学生需在自然科学与技术类和艺术(或体育)类课程中分别选修个学分。
注:军事技能训练安排在第三学期,时间为周,分别于开学前一周和开学后一周进行。
注:专业综合实习安排在相关专业课程教案中进行。
注:创新实践学分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学科竞赛、学术活动、社会实践、行业证书考试取得成果,经教案管理部门认定而获得的学分。具体学分认定详见《广西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办法》(桂师院教字〔〕号),学生毕业前创新实践应修学分不少于个学分(其中要求非师生必须获得个普通话测试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