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的治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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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的治疗法则
中医治疗法则,是根据四诊资料,运用相应的辩证方法,作出正确诊断,针对病变的主要性质及其次要改变而制订出来的治疗方法,是辨证施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常用治疗方法
汗、吐、下、和、温、清、消、补是中医治疗的八种基本方法,随着临床实践认识的不断发展而有所补充。常用的治疗方法介绍如下:
一、汗法
汗法,亦即解表法。是运用解表发汗的药物组成方剂,使患者出汗或微似汗出以解散表邪,从而控制疾病发展,达到早期治愈的目的。适用于一切在表的病证,如外感疾病的初期,颜面部浮肿,疮疡初期,麻疹初期(疹将透发阶段)等。
解表法主要分二种:
(一)辛温解表:用于表寒证。表实无汗用葱豉汤、麻黄汤;如同时有里热则加少量辛凉药,如大青龙汤;表虚自汗用桂枝汤。
(二)辛凉解表:用于温热病初起,邪在卫分的表热证。如银翘散、桑菊饮。
由于人的素质不同,治疗时不能为上述两种方法所限,必须配合其他方法。如患者本有阴虚,又感外邪,则须滋阴与解表同用,如加减玉竹汤(旧称加减葳汤)。阳虚兼外感,则须在发表的同时,兼顾阳气,如参苏饮。
解表法的注意点:
(一)只适用于表症,如邪已入里,则不是解表法范围。
(二)剧烈呕吐或腹泻后,以及易患疮疡,或疮疡已溃,麻疹已透发,平日易出汗与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均不宜用解表药。如确有表证,须解表时,要配合益气、滋阴、养血等方法治疗。
(三)夏季容易出汗,对辛温发汗剂,宜慎重使用。
二、吐法
吐法是利用药物推吐的性能使病邪或有害物质从口中吐出,从而缓和病势,使有利于进一步治疗。
吐法现已少用,一般只用于误食毒物,以盐汤探吐方或瓜蒂散推吐,和中风痰厥用稀涎散以助痰涎涌吐等。
三、下法
下法是运用攻下、润下、峻下逐水、驱虫等药物组成的方剂,攻逐体内结滞的一种方法。具有排除蓄积,泻热等作用。适用于邪在肠胃、大便燥结、水结(胸腹积水)、虫积等症。
(一)寒下法:以寒性泻下药为主,配合行气破结药组成方剂,适用于宿食、水结、大便燥结等属于热性而有形的实证。由于症有轻重,所以又有峻下、轻下、缓下之分。大承气汤属峻下剂,适用于热邪入里,转成胃实,大便燥结不通,腹部胀满,上腹部硬实按痛,潮热谵语,舌苔焦黑起刺,脉滑数有力的证候。小承气汤属轻下剂,适用于一般证候较上述为轻的患者,如大便硬结,上腹部胀满,潮热谵语,舌苔老黄,脉滑数;或用于痢疾初期,腹痛或腹胀,有里急后重者。调胃承气汤属缓下剂,一般较为温和,适用于大便燥结,腹胀满,发热,口渴,舌苔黄,脉滑数等证。舟车丸、十枣汤、大陷胸汤是攻逐水结的方剂,适用于体质较好的阳证患者。
(二)温下法:所用的方剂以辛热药为主,适当配合泻下药组成,以治疗脏腑间有寒冷积滞的病证。如患者属阳虚素质,恶寒微热,手足冰冷,寒邪内结成实,有胁下痛或腹部作痛,大便秘结等症状,治疗应温化寒邪、泻下实结,用大黄附子汤。如脾阳不足,冷
积阻于肠胃,以致便秘或下痢,腹痛,心下痞硬,手足不温,苔白,脉沉弦,在温阳攻下的同时,须加入甘温益气药物,更能发挥温下的作用,如温脾汤。
(三)润下法:以润肠药和泻下药组成方剂,治疗肠胃燥热,大便秘结,或习惯性便秘,多用于病情较缓,或邪热已平的证候,如麻子仁丸。年老阳虚的,宜温润行气,如济川煎。
(四)攻补兼施:泻下与补益药同用,适用于身体虚弱,病邪较甚,邪实正虚的患者。如黄龙汤是泻下药与补气药同用;增液承气汤是泻下药与滋阴药并用。亦有用养阴泻下法,通过养阴来清热泻结,如承气养营汤。
(五)驱虫:属于下法范畴,要分别病的缓急,身体的强弱,疾病的寒热,予以不同的驱虫方法。如病势急,属实的,则驱虫药与泻下药同用,以派出虫体;病势缓的,可单用驱虫药;挟湿的,燥湿杀虫;属热的,清热杀虫;偏寒的,温中杀虫;体虚的应适当补虚。虫去之后,应调补脾胃。驱虫宜空腹时进行,效果较好。
下法注意点:
(一)下法只适宜于表证已解,里实已成。如表证未解,里实已成,可用表里同治的方法。如表证未解,里实未成,不可使用下法。
(二)下法是一种攻邪方法,收到治疗效果后就要停用,切忌过量。
(三)年老体弱,产后血虚,病后伤津,消化道出血等情况下,虽有大便秘结的症状,不可攻下。
(四)孕妇及月经期间宜慎用。
(五)脾虚,并有寄生虫感染,宜先补脾后再驱虫。
四、和法
和法即和解法,运用具有疏泄及和解作用的方剂,调整机体功能以抵抗病邪,使病邪从外而解,不使入里。适用于邪在半表半里,不可汗、下的患者。如小柴胡汤、蒿芩清胆汤是代表方剂。小柴胡汤适用于寒热往来,口苦咽干,喜呕等;蒿芩清胆汤适用于温病似疟,口苦干呕等;这是和法在外感证方面的运用。其他方面,如妇女经前寒热腹胀,下腹部不适,以及肝气郁结的月经不调,用理肝散(旧称逍遥散)治疗,属于和肝的法则。如患者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胃纳差,用半夏泻心汤,属于和胃的法则。如患者腹痛腹泻,便后腹痛不减,属于肝脾不和,用痛泻要方来补脾泻肝,是和解肝脾的法则。此外治疟方剂如达原饮适用于寒热往来,以及疟疾等证,也属和法的范围。
五、温法
温法是运用温热性药物,以消除患者沉寒阴冷,补益阳气。临床应用有以下两方面:(一)温阳救脱:当疾病发展到出现四肢冰冷、恶寒、呕吐、腹泻、脉微细或沉伏等虚脱症状时,须用温热药以温阳救脱,如四逆汤。
(二)温中散寒:主要是针对脾胃虚而有内寒证候的患者,如理中丸。
温法的注意点:温法本为寒证而设,凡属实热或阴虚证候应当禁用。下述情况应予注意:
(一)热伏于里,四肢不温,形成内热外寒(真热假寒)的禁用。
(二)虚火内动而吐血、咯血、血尿、便血的禁用。
(三)挟热下痢,神志不清,形体消瘦,有阴液不足者禁用。
(四)阴虚素质,舌质红,咽喉干燥者慎用。
六、清法
清法是运用寒凉药以清解热证,应用较广。凡属热证,如表证已解,里热炽盛,均可用清法治疗,详第四节卫气营血辩证施治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