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风电达标验收实施办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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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风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风电工程达标投产管理,不断提高风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增强项目投产后的盈利能力;根据《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

(NB/T31022-2012)(以下简称验收规程)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工程达标创优管理规定》(Q/CDT 203 0102—2010)、《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工程达标投产管理规定》(Q/CDT203 0502-2012)(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特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包含达标投产复验工作,达标投产初验工作由项目公司根据“验收规程”自行组织实施。初验报告格式和内容可参照附件12。

第三条达标验收工作要与达标创优工作有机结合,并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公司所属或管理的风力发电工程。

第五条达标投产验收内容和工作流程按“验收规程”和“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在集团工程管理部的指导下,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承担达标投产验收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根据《验收规程》复检内容,由研究院牵头组建集团公司风电达标投产验收专家库,验收专家均来自专家库成员。

第八条按照风电工程设计、设备、土建、安装、调试、生产、工程管理等专业类别由分子公司统一推荐专家人选,经集团公司筛选审查后批准入选专家库。

第九条集团公司对达标投产验收专家进行不定期培训,专家培训合格方可参加现场达标验收工作。

第十条达标验收复检专家组主要包括四个专业:即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性能指标、综合和档案。

专家组设置专家组长一名,专家5-6名。其中土建工程专家1名,职责主要包括:中控楼和升压站建筑工程质量、交通工程质量;安装工程专家2名,职责包括:风电机组工程质量、升压站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场内集电线路工程质量;性能指标专家1名,职责包括:调整试验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综合管理和档案专家2名,包括: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综合管理与档案。

第十一条各项目公司根据专家组设置成立达标投产验收迎检小组,明确小组职责,确保复检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第三章实施方案

第十二条各分子公司根据风电项目投产计划及工程进展情

况,于每年12月31日前上报下年度达标投产验收计划至集团工程管理部。

第十三条风电项目全部风机投产并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各项性能试验完成,已完成六个月考核期并具备达标投产复验条件,由分子公司统一将复检申报表和自检表一并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申请复验。申报表格式及内容见附件1。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根据各分子公司申请复验情况,统筹安排达标投产复验计划并指导研究院开展相关工作。复验工作自上报申请后半年内完成。

第十五条复验工作采取量化指标检验、现场查看、试验、查阅资料、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建设程序的合规性、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机组投产后的整体质量进行符合性验收。

第十六条复验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中控楼和升压站建筑工程质量、风电机组工程质量、升压站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场内集电线路工程质量、调整试验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交通工程质量、综合管理与档案等八个方面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2-11。

第十七条在集团工程管理部的指导下,项目公司委托研究院开展达标投产复验工作并签定咨询服务合同,根据服务内容合理测算合同价格,具体见附件13。

第十八条服务合同签定且复验材料齐全,研究院组织专家进场验收。复验材料按第十二条规定内容准备。

第十九条对于复验合格的工程,研究院应上报复验报告

(含附件2至11)至集团公司,经集团批准后授予“达标投产工程”;对于复验不合格的工程,专家组现场提出问题清单,分子公司组织整改落实,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复验。复验报告格式及内容见附件12。

第二十条对于达标投产工程,集团公司将择优推荐上报行优、国优工程。

第二十一条现场复检程序

启动会准备→专家组预备会→复检启动会→资料查阅→现场查看(必要试验)→编制复验报告→总结交流。

第四章验收标准

第二十二条按照附表2-11中的每款“检验项目”内容逐项检查,通过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工程质量无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事实;

3.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技术、材料和设备;

4.机组在建设期及考核期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5.表2-11中“检验内容”不得存在“不符合”项;

6.表2中的“检验内容”,“基本符合”率不应大于5%;

7.表3-10中“检验内容”性质为“主控”的项应全部“符合”,性质为“一般”的项“基本符合”率不应大于5%。

第五章有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本着“优化设计、提高效率、降低造价”的建设原则,严禁以达标投产为名擅自提高建设用地、房建面积和装饰标准。

第二十四条工程建设应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对标挖潜;重视绿色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及新流程的推广应用,充分体现大唐特色。

第二十五条复验材料应齐全、完整、真实、可靠。

第二十六条专家组现场复验期间,分子公司、项目公司及监理、设计、施工、调试、生产运行单位应全程参加,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复检申报表

2.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检查验收表

3.中控楼和升压站建筑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

4.风电机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基础部分)

5.风电机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安装部分)

6.升压站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

7.集电线路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架空线路部分)

8.集电线路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电力电缆部分)

9.调整试验与主要技术指标检查验收表

10.交通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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