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手续办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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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 两年内
第5项自毕业第二年1月1日起不再 要求携带。 申请改派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第3项可不提供。 按照规定收取相应服务费。
高
报到证 丢失补证
1.毕业证; 2.本人丢失补证申请; 3.毕业院校介绍信
校
毕业后 五年内
丢失补证指已办理过报到证,因意 外情况遗失,申请补办报到证。 按照规定收取相应服务费。
高
份证(身份证号“120”开头)
校
外地生源进 津就业落户 (申办人才 绿卡B卡)
1.报到证; 2.进津申请表;(务必使用官网版本) 3.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 4.户口迁移证; 5.身份证
至毕业后 第二年6月
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天津市天津 市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www. tjbys.com)。 本科毕业生按照规定收取相应服务 费,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免收费用。
第4项自毕业第二年1月1日起不再
报到证 2.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 毕业后 要求携带;毕业两年内免收服务费
市
二分
3.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接收函); 4.毕业院校介绍信
五年内 ,超出免费期按规定收取相应服务 费。
普 通
报到证 改派
1.报到证; 2.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 3.新单位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接收函) ; 4.原单位解约证明; 5.毕业院校介绍信
成人 网络 自考 报到 证
初派
改派 补证
1.毕业证; 2.学历认证报告书; 3.户口本; 4.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接收函); 5.档案(或存档单位出具档案内无工作记 录证明)
1.报到证; 2.新单位劳动合同或接收函; 3.原单位解约证明
1.本人丢失补证申请; 2.毕业证
年龄35周岁 此报到证只限到天津市行政辖区内 以下,且毕 用人单位报到使用。 业后五年内 按照规定收取相应服务费。
4.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身份证号非“120”
地 天津生源回 开头的毕业生,需携带户籍机关标注迁出
津落户、就 记录的户口本原件或原户籍地户籍机关开
普
业
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B:办理回津就业手续:
通
除上述四条要求外,还需携带与本市单位 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接收函)
,未迁户口的持户口本或本市常住人口身
未经天津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津 招录的毕业生及未在天津参加高考 的毕业生,不予办理。毕业两年内 免收服务费,超出免费期按规定收 取相应服务费。 在外省落实就业单位,回学校办理 就业手续。 改派手续同本市普通高校“报到证 改派”手续,不需要院校介绍信; 出津(跨省)改派,回学校办理手 续。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手续办理简介
办理事项
材料
办理时限
备注说明
报到证 初派
1.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 2.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接收函); 3.毕业院校介绍信
毕业后 五年内
第3项自毕业第二年1月1日起不再 要求携带;毕业两年内免收服务费 ,超出免费期按规定收取相应服务 费。
本
1.报到证;
毕业后 两年内
按照规定收取相应服务费。
按照规定收取相应服务费。
1.未经说明一律应出具原件。
2.非京、沪生源到京、沪地区就业,需出具当地人事主管部门进市批文。
3.非津生源两年内可申请留津就业。
4.毕业生办理的各项手续,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政策、规定等。
咨询电话:022-23018725
单位每年需携带一次年检后的营业
外地、五县 1.报到证; 高职留津( 2.毕业证; 落户编号) 3.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接收函);
wenku.baidu.com
至毕业后 第二年6月
执照(事业单位携带事业法人证书 )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 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进行资质备案
。
A:单纯落户,须携带:
1.报到证;
外
2.户口迁移证; 3.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