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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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山西省2019年度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监测统计情况的公示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山西省2019年度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监测统计情况的公示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山西省2019年度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监测统计情况的公示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面促进我省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56号)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了山西省2019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全省除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外,其余26个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土地集约利用状况进行了监测统计,全部通过数据质检,由自然资源部审核备案。

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依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全省范围内有开发区27个,其中国家级开发区7个,省级开发区20个;按照类型划分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5个。

全省规划开发区面积为17527.89公顷。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主要成果根据《2019年度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及汇总分析技术方案》,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山西壶关经济开发区和山西祁县经济开发区3个开发区补充完成了2018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编制了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工作报告、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技术报告、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典型企业调查分析专题报告以及土地利用状况图、典型企业分布图、土地集约利用扩展潜力分布图、土地集约利用管理潜力分布图,完成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7个国家级开发区,山西临汾经济开发区、山西侯马经济开发区、山西忻州经济开发区、太原工业园区、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山西运城经济开发区、山西绛县经济开发区、山西运城盐湖工业园区、山西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山西朔州经济开发区、山西阳泉经济开发区、山西文水经济开发区、山西交城经济开发区、山西汾阳经济开发区、山西榆次工业园区、山西孝义经济开发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山西壶关经济开发区和山西祁县经济开发区等19个省级开发区完成2019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数据填报工作。

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模板】

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模板】

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目录引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1)一、省域自然、经济社会概况 (1)二、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3)(一) 农用地 (3)(二) 建设用地 (3)(三) 其他用地 (4)三、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回顾 (4)四、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5)(一) 耕地减少数量较大,人地矛盾较为突出 (5)(二) 利用结构不够合理,土地生态比较脆弱 (5)(三) 土地利用较为粗放,集约利用程度不高 (6)(四) 工业生产过程破坏和污染土地较为严重 (6)五、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6)(一) 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 (6)(二) 土地利用管理面临的挑战 (7)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与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8)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8)二、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8)(一) 依法规划,落实国策 (8)(二) 统筹协调,合理安排 (8)(三)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8)三、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 (8)四、土地利用的基本政策导向 (10)第三章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调整方案 (10)一、农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 (11)(一) 农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的目标 (11)(二) 农用地内部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 (11)二、建设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 (13)(一) 建设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的目标 (13)(二) 建设用地内部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 (14)三、其他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 (16)第四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与区域调控政策 (16)一、省域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16)(一) 农业、林业、牧业生产用地布局 (16)(二) 城乡居民点用地布局 (17)(三) 工矿生产用地布局 (18)(四) 交通发展建设用地布局 (18)(五) 水利发展建设用地布局 (18)二、土地利用区域划分及管理调控措施 (19)(一) 晋北区域 (19)(二) 中部区域 (19)(三) 晋南区域 (20)(四) 晋东南区域 (20)三、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 (20)第五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与管理措施 (22)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22)(一)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2)(二) 严格控制耕地减少规模 (22)(三) 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 (23)(四) 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23)二、优化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23)(一)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23)(二) 盘活城镇存量低效土地 (24)(三)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与结构 (24)三、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25)(一) 划定土地生态建设重点整治区 (25)(二) 大力加强水土流失重点区综合整治 (26)(三) 加大采矿破坏区整治及植被恢复力度 (26)第六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安排 (26)一、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26)(一) 中低产田改造工程 (26)(二)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26)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程 (27)(一) 农用地整理工程 (27)(二) 土地复垦整理工程 (27)(三) 土地开发工程 (28)三、土地生态建设工程 (28)(一) 天然林保护和生态绿化工程 (28)(二)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 (28)(三) 采煤塌陷破坏区治理工程 (29)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 (30)(一)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30)(二) 能源电力设施建设项目 (30)(三) 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31)第七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1)一、规划实施的行政和组织措施 (31)(一) 纳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31)(二) 做好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31)(三)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 (32)(四) 适时修订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2)(五) 建立土地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 (32)二、规划实施的法律措施 (32)(一) 加强规划管理法制建设 (32)(二) 加大规划管理执法力度 (32)三、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 (33)(一) 加大对耕地保护的投入和经济激励机制 (33)(二) 逐步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经济机制 (33)(三) 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约束机制 (33)四、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 (33)(一) 提高规划实施评价技术手段 (33)(二) 提高规划信息服务与管理水平 (33)五、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34)(一) 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制度 (34)(二) 加强规划及实施的公众监督 (34)附表 (35)一、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规划目标指标表 (35)二、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土地利用面积及结构调整情况表 (36)三、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表 (37)四、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及相应的集约利用指标表 (38)五、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及建设占补耕地计划表 (39)六、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任务表 (40)七、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指标表 (41)八、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建设主要工程(项目)及用地情况表 (42)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引言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促进全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有关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部署,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全国纲要》)控制与指导下,依据山西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全国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发展定位以及本省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特制定《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关于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通知

关于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通知

关于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6〕50号)和《关于建设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的实施方案》(晋发〔2016〕51号)工作部署,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现就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积极做好开发区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土地是开发区建设的重要基础支撑要素。

各级人民政府在开发区规划布局中,要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基本国策,紧紧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契机,统筹安排开发区用地规划。

(一)科学合理安排开发区用地空间布局。

全省总体按2%左右的国土面积规划开发区空间布局。

根据整合、改制、扩区、调规的思路,按照“一次规划到位、分步滚动开发”的要求,实现“十三五”期间“一市一国家级、一县一省级”开发区空间布局基本安排到位。

各市、县人民政府在安排开发区布局时应重点把握以下原则:1.坚持严格保护耕地、节约用地。

开发区布局要合理避让基本农田集中区,尽量占用低丘缓坡、重度盐碱地等未利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尽量不占等级较高的耕地。

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实事求是,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优先考虑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坚持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倡导立体开发、一区多园。

2.坚持土地规划托底、多规协调。

严格落实《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晋政发〔2014〕9号)要求,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避让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和生态敏感目标;避开采空区、沉陷区等地质灾害严重地区。

尽量在规划的全省重点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城镇布局工业类开发区;在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内,原则上不设立工业类开发区,可适当布局生态文化旅游类开发区或现代农业产业开发区。

开发区用地布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充分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进行衔接,要统筹做好开发区内“多规合一”工作,确保各个规划的相互协调、衔接、统一,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24•【字号】晋政函〔2023〕122号•【施行日期】2023.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规划发展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晋政函〔2023〕122号晋城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请审批〈晋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晋自然资呈〔2023〕243号)收悉。

一、原则同意《晋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晋城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中原城市群核心发展区“两区”叠加的优势,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着力建设山西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与先进制造业基地、链接中原城市群的门户城市、黄河流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旅游康养中心城市。

二、强化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晋城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92.3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1.7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2402.1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55.19平方千米以内。

三、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构建“两环两带三区、一核四极三廊”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促进形成“一带三区,多园多点”的农业空间格局,重点依托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推动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1.19•【字号】晋政函〔2019〕14号•【施行日期】2019.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晋政函〔2019〕14号长治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设立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长政〔2017〕76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

二、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9.88平方公里。

省自然资源厅要按规定尽快为其核定四至范围。

三、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农产品物流、医药健康、先进装备制造为主导发展产业。

四、你市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6〕50号)精神,加强对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领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组织编制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五、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组织编制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相应生态环境部门审查。

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其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精心实施转型项目,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开发区促进区域经济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

山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1月19日。

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实施若干问题探讨

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实施若干问题探讨

2019任云云山西久一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定位、布局基础包括规划的衔机制、资金与土地征收等问需要在发展过程中大胆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

实施、衔接;协调;特色;土地征收40年的经济发展成功实践,作为资山西省开发区总体发展水平不高,活力不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有限。

2016年12月,,太谷县整合了水秀新型工业园和玛钢铸造园,其中水秀新型玛钢铸造园于2013年设立。

2017年开发区规划用地面积24.78平方公里,其中水21.45平方公里,胡村玛钢铸造园占地面太谷县新型工业化集聚区、引领工业转型核心以“新材料、智能制“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现代物流、现代文为支撑的产业体系。

开发区采用组团分割布局模式,水秀新型新材料组团、智能装备制造组团、文化创电子信息组团、生产物流组团、农产玛钢铸造园分为玛钢精密铸造组中提出要按照占左右来规划布局开发区建设,考虑到各市县的年3月,山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做,提出开发区可编制战其中起步区总体规划要落实多规合为了对开发区实施动态管理,省政府出台了《山,对开发区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的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需要处理土地利同时也面临着招商在《太谷县土地利)》中,到2020年,为开发区预留的总建公顷。

经过现场摸排调查,规划建设用地且85%的斑块已有工业企业落一方面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给出的建限制了起步区的建设用地规模;另一方面,由导致起步区呈块状无法连片发展,不能形成集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第30条,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在《太谷县县城总体规划(2017-2030)》中,对开发区起步区的建设用地边界及规模做了相应的界定,其中水秀新型工业园起步区3.9km 2,玛钢铸造园0.8km 2,总建设用地规模4.7km 2。

通过比对开发区现状工业企业布局情况与城市总体规划给出的位置和范围,发现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开发区起步区基本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致,导致起步区规模小而分散,限制了开发区的发展。

开发区总体规划方案

开发区总体规划方案

开发区总体规划方案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经济发展的迅猛增长,各地开发区的建设成为了提升地方发展水平和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开发区总体规划方案势在必行。

本文将就开发区总体规划的背景、目标和具体内容展开阐述。

二、背景开发区位于城市周边或特定区域,是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在如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开发区的建设将带动地区产业的转型升级,并能吸引外资和技术,提升城市形象,在国际市场上提升竞争力。

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的开发区总体规划方案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三、目标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目标是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的协调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提升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增加就业机会;吸引优质企业入驻,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形象的提高,增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总体布局1. 土地利用规划开发区总体规划应根据地区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方向,科学合理地规划土地利用。

区分不同用途的地块,包括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等,确保不同功能区的平衡发展。

2. 交通规划针对开发区内外的交通需求,制定综合交通规划。

包括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确保交通运输的高效便捷,以满足人员和物资流动的需要。

3. 城市设施规划开发区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规划中充分考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包括供水、供电、排污系统等公共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为企业和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4. 环境保护规划在开发区总体规划中,环境保护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过科学规划,将生态保护区与工业区划分开来,确保环境的可持续保护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五、实施策略1. 政府支持政府在开发区总体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应扮演重要角色。

政府应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对开发区的投资,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包括土地出让、减税优惠等,以促进开发区的快速发展。

关于开发区四至范围核定工作的研究——以岚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

关于开发区四至范围核定工作的研究——以岚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

網咱然资源I 论文| 117Huabei Natural Resources l关于开发区四至范围核定工作的研究—以岚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郭园园(山西一拓国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西太原030000)摘要:开发区建设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各级各类开发区已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区域经济 的重要支撑、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同时发挥着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引领产业结构升级、带动地区经济发 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等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新形势 下,需要进一步做好开发区勘测定界、规划统筹等工作,发挥开发区作用,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 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关键词:开发区;规划;公告区块中图分类号:F 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7519 (2021) 01-117-21引言为响应山西省政策,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4月召开全省开发区核定四至范围工作会议,会上对机构改革后 开发区设立(扩区)核定四至范围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 强调,开发区建设是山西省转型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核 定四至范围工作是其中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更应该严格 把关。

下面以岚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四至范围核定工作为例 展开说明。

2开发区四至范围确定开发区四至范围的确定主要要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尊重批复、据实微调”的原则,坚持“以省政府的批 复为依据,核定面积基本不变,位置基本不变,边界合理 微调”理念[1],结合开发区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发展需要, 以及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对开发区四至进行必要的技术 性微调。

岚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四至范围调整原因主要如下。

2.1权属完整性省政府批复范围线分割最新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库的建设 用地,为保证村庄权属完整,方便开发区后续统一管理, 把建设用地调入开发区四至范围,数据库中为非建设用 地,不能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情况如图1。

2.2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对于开发区边界处的永久基本农田需要按照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要求调出,而位于开发区中部且不能微调的永久基 本农田,应该将其纳入开发区经济和发展计划,作为开发 区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级人民政府监 督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开发区科学发展的意见 晋政发[2011]32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开发区科学发展的意见 晋政发[2011]32号

区引进 国外 研发机构 售 中心等 , 挥外资在 自 引资 到位 资金达 到省人 民政府 要求 的项 目给予奖 发
主创新 、 产业 升级 方面 的作用 。 励。 鼓励各类 金融机构 支持开发 区建设 , 鼓励 具备
八、 构建 人才高地 。加强招 才引智 工作 , 合 条件 的开发 区利 用企业债券 、股票上市等 金融工 结 实际。 制定优 惠政 策 , 创造 有利 的条件 , 大 留学 具筹 集开发 资金 。国家资源 型经济转 型综 合配套 加 生创业 园和博士后 工作站 的建设 扶持力 度 .吸引 改革 试验 区先行 先试 的相关 政策在开发 区率先实
应产业 布局 的要求 。 二 、 升发展水 平。 合现有 开发 区不 同的发 提 结
实行动 态管理 , 经费 由开 发区财政负担 。
六、 完善 管理职能 。各市 、 各部 门要认真落 实
展 阶段 、 色 和需求 。 特 实施 分类 指 导 , 升发 展 水 国家及 省赋予开发 区的管理 职能和优惠政策 。进 提
预 留发 展空 间 。各开发 区重点 配套做好 产业发 展 法 , 按照 “ 精简 、 统一 、 效能 ” 小政 府 、 和“ 大社会 ” 的 规划 , 建设 各有 侧 重 、 色 明显 的产业 集群 。 开 原则 , 特 使 综合确 定开发 区管委会 的机构规 格 、 内设 机 发 区规 划既 与我省城镇 化建设 规划相衔 接 .又适 构和人 员编制 。 开发 区管 委会机关使用 事业编制 .
和 的 ,可 申请扩 区或调整 区位 。发展达到一 定标 成 。支持 企业与科研 院所 、高等 院校 建设创新 联 准 、 潜力 大 、 景好 的各 类 园 区 , 申请 批 准 为 盟 。全 面落实企业研 发费用加计扣 除等促进技术 且 前 可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前期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前期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前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9.05•【字号】晋政办发[2005]68号•【施行日期】2005.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前期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05]6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1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精神,切实搞好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及前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规划修编及前期工作的重要意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

我省的现行规划实施8年来,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要求,必须进行全面修编。

完成好规划修编工作,首先要切实做好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确立规划修编的基本原则,完善规划标准和工作措施。

我省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土地需求十分旺盛。

开展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是对新形势下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积极探索,对于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意义重大。

要通过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研究探索出一条符合我省省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新路子,既保证全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合理需求,又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土地供给。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有关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一系列精神,统一思想,把规划修编及前期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深入研究,切实解决好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从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的根本指导方针和实现“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出发,围绕落实规划修编的基本原则和目标,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若干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开展规划实施评价、基础调查、资料搜集、专题研究和政策建议的论证等前期工作,为开展规划修编打好基础。

太原市(1997-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太原市(1997-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太原市(1997--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土地的宏观管理,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为实现《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供用地保障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太原市上地资源特点分解和落实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指标合理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和方针,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明确城乡建设等用地规模,制定土地利用管制规则和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第三条 本规划的主要依据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

3.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修订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关文件。

4.《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5.1997-2010年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解指标。

6.1996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专题研究资料。

第四条 本规划是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确定的“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相平衡”等原则对(1990-2000年太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

第五条 本规划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太原市各有关士地利用专项规划及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均应按本规划编制或修订。

第六条 本规划以1996年为规划基期年,2000年为规划阶段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并展望到2030年。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第七条 土地利用条件。

1.太原市地处山西省中部,是山西省省会和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科技信息中心;是我国能源重化工基地中心城市。

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1°30?113°09'和北纬37°27-38°25'之间,土地总而积690995.51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4%,辖六个区(迎泽区、小店区、晋源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及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和娄烦县。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8.08.07•【字号】晋国土资办发[2008]89号•【施行日期】2008.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08〕89号)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土地勘测规划设计院,各开发区土地分局,太原市杏花岭区、清徐县、长治市壶关县、晋中市榆次区、祁县、运城市盐湖区、吕梁市孝义市、文水县、交城县国土资源局:2008年1月,《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指出,要研究建立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和土地管理绩效等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估工作。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明确提出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开发区进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评估,国家级各类开发区的评估结果应于2008年底前上报,经部审核后向社会公示;省级各类开发区的评估结果,由省核查公示。

2008年7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5号)对开展全国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做出了部署,下发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试行),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提供了技术指南。

7月26日,国土资源部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对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专题进行部署。

为切实做好我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保证评价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省厅制定了我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方案。

现通知如下:一、任务安排根据部145号文件要求,我省开发区的评价工作从8月1日开始, 8月15日前完成各种评价工作准备,并进行安排部署和技术培训。

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正)

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正)

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09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9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符合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的要求,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城市、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科学编制城乡规划。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对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第六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守国家、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应用先进科学技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制定适合本行政区域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今年的山西省开发区条例(草案)

今年的山西省开发区条例(草案)

山西省开发区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开发区的设立、建设和管理行为,保障开发区科学、持续、快速发展,促进对外开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开发区是指经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三条省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省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省人民政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开发区相关工作进行管理。

开发区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开发区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并制定扶持本地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开发区建设和发展中的问题。

第四条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遵循统一规划、产业集聚、资源节约、管理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开发区的设立、扩区、升级和更名第五条设立省级开发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全省开发区发展规划、开发区所在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二)具备相应的产业基础和区位、资源、交通等优势;(三)符合国家和省对自然和生态保护的有关规定;(四)有明确的四至范围;(五)单位面积投入产出达到国家或者省的有关规定;(六)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设立省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扩区或更名按下列程序办理:(一)设立、扩区或更名的开发区,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向省开发区综合协调指导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报告;(二)省开发区综合协调指导部门会同省建设、国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第七条设立省级开发区应当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报告;(二)可行性报告;(三)土地利用规划意见书;(四)城市规划意见书;(五)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开发区扩区应当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报告;(二)省政府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材料;(三)可行性报告;(四)土地利用规划意见书;(五)城市规划意见书;(六)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1.03.24•【字号】晋国土资发[2011]100号•【施行日期】2011.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1〕100号)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属有关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土地分局:《山西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5日经厅务会审议通过,2011年3月2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晋政法函〔2011〕34号)。

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办法》是我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的重要体现,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42号令)的重要措施,是我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工作的具体规范。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发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重要作用。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山西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用途管制,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保证山西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42号令)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第三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应当遵循的原则(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三)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四)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3]259号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3]259号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3〕259号)各市国土资源局,各开发区土地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省厅制定了《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意见》。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8月1日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切实加强土地批后监管,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清理处置闲置和低效用地,促进土地二次开发,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与资源保障能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原则。

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必须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置适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既要依法依规,又要尊重历史,充分考虑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全面清理,不留盲区原则。

要求对地域、时间全覆盖,对城镇所有现状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务尽;三是以用为先、分类处置原则。

以促进土地的重新高效利用为主要目标,根据闲置和低效用土地的宗地特性、产生原因和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分类处置;四是盘活存量、节约集约原则。

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6] 50号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为进一步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增强开发区发展动力和活力,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发区在全省转型综改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一)统一思想,转变观念。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推进转型综改的系列要求,用改革创新的思维、市场化的办法,解决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开发区作为转型综改的主战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动能引擎,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

(二)加强对开发区的统一归口管理。

为避免政出多门、令出多人,按照部门分工服从于专项分工的原则,将全省各类开发区统一归口商务部门主管,其他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做好配合,形成合力,为开发区的设立、升级、扩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对外开放提供服务。

二、做好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三)加快开发区统筹规划布局。

在符合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全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开发区数量、规模和布局,提升存量,培育增量,做大总量,按照占全省国土面积2%左右来规划布局开发区建设,着力改变我省开发区数量少、规模小、发展空间严重不足的局面,加快构建布局合理、产业集聚、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绿色生态、用地集约、区域平衡的开发区发展格局。

(四)在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中为开发区留足发展空间。

各市、县政府要抓紧修订或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将开发区的设立、扩区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在本轮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中,为开发区设立、扩区留足空间,新增建设用地应最大限度地向开发区倾斜。

省级开发区申报流程

省级开发区申报流程

一、设立省级经济开发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所在地级以上市的经济开发区均已正常运作,且确有发展需要方可申请设立新的省级经济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域原则上不得设立经济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域严禁设立经济开发区;2.申请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须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具有明确的四至范围,且四至范围必须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并位于允许建设区域内,一般以道路、河流、山体为边界;开发区区块数一般不超过3块。

3.申请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须完成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由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审查。

4.申请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应符合省、市产业发展战略,具备供水、排水、电力、道路、通讯、热力、燃气等必要设施;5.各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参照省级经济开发区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对申请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进行综合评估,其发展水平处于所在区域中等及以上水平,方可提出申请。

6.在申请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范围内,须严格按照城乡规划依法建设,近5年内无严重违法建设事件或违法建设被查处后完成整改的,方可提出申请;7.申请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涉及使用林地的,须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业生态红线划定要求,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合理规划布局,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和采伐林木许可手续;8.申请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涉及用海的,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科学论证,集中集约用海,合理规划利用岸线资源。

二、申请设立省级经济开发区的程序:1.由所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申请,抄送省商务厅2.省政府批转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牵头征求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等部门意见;涉及使用林地和用海的,还须征求省林业厅、海洋渔业厅意见;必要时由省商务厅召集有关单位召开论证会,研究讨论省级经济开发区设立有关问题;3.省商务厅综合各部门意见后行文上报省政府;4.省政府批复所在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商务厅,并报国务院备案;5.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别报国家对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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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0
全省各市
(三) 公路建设
8336.34
1
神池至岢岚
国家重点 2015-2018
466.67
忻州市
2
右玉至平鲁
国家重点 2015-2018
453.33
朔州市
3
阳城至蟒河
省级重点 2016-2019
280.00
晋城市
4
闻垣高速古城联络线
省级重点 2016-2019
133.33
运城市
5
祁县城赵至离石
附件6
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三五”新增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及用地情况表
单位:公顷
建设项目类别及名称
一、交通建设类
(一) 铁路建设
1
大同-张家口客运专线铁路(山西段)
2
太原至焦作铁路客运专线
3
新建原平至大同客专
▲4 铁5 路6
7
新建忻州至保定客专 新建太原至延安客专 新建大同至乌兰察布 晋中太原城际铁路2号线
8
晋中太原城际铁路1号线
9
远期规划建设铁路项目
(二) 机 场 1 2 3 4 5 6 7 8
▲9 机 10 场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新建朔州机场 太原机场T3航站楼新建工程
太原机场飞行区扩建工程 大同机场正式口岸 大同机场跑道延长 长治机场改扩建 临汾机场飞行区扩建 运城飞行区扩建 五台山机场 晋城机场 太原北部通用机场 大同阳高通用机场 大同灵丘通用机场 阳泉盂县通用机场 阳泉通用机场 长治通用机场 晋城泽州通用机场 晋城阳城通用机场 朔州通用机场
性质
建设 时间
预计 新增用地 总规模
12954.12
3501.89
国家重点 “十三五”
28.80
省级重点 2016-2020
1257.26
省级重点
2016
450.00
国家重点
2016
486.00
国家重点
2018
1080.00
国家重点
2018
166.50
省级重点 2016-2020
3.33
省级重点 2016-2020
133.33
临汾市
14
繁峙至五台山
国家重点 2017-2020
366.67
忻州市
15
昔阳龙坡至榆次东阳
省级重点 2018-2021
404.33
16
太原二环(北环段、西环段)
省级重点 2018-2021
306.67
太原市
三门峡公铁黄河大桥连接线,洪洞-大宁高速路,阳城-运城高速路,应县-繁峙高速路,
17
省级重点 2016-2019
573.33
晋中市、吕梁市
6
静乐丰润至兴县黑峪口
省级重点 2016-2019
600.00
忻州市、吕梁市
7
离石至隰县
国家重点 2017-2020
553.33
吕梁市
▲8
高9 速 10 公 11 路 12
隰县至吉县 朔城至神池 临猗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 黎城至霍州 太原二环(东环段)
37.80
省级重点
十三五
113.58
省级重点
十三五
40.00
省级重点
十三五
13.33
省级重点
十三五
40.00
省级重点
十三五
25.00
省级重点
十三五
10.00
省级重点
十三五
20.00
省级重点
十三五
25.00
省级重点
十三五
10.18
省级重点
十三五
20.00
省级重点
十三五
6.67
省级重点
十三五
20.00
项目建设地点(或涉及市及县、区)
30.00
新建: 呼和浩特-太原客运专线(山西段), 太原-和顺铁路,运城至晋城客专。
1115.89
省级重点 2017-2020
180.00
省级重点 2018-2020
90.00
省级重点 2018-2020
225.00
省级重点
十三五
6.40
省级重点
十三五
27.90
省级重点
十三五
17.33
省级重点
十三五
国家重点 国家重点 国家重点 国家重点 国家重点
2017-2020 2017-2020 2018-2021 2017-2020 2018-2021
706.67 200.00 140.00 953.33 309.00
临汾市 朔州市、忻州市
运城市 长治市、临汾市 太原市、晋中市
13
长临高速
国家重点 2018-2022
10
省道汾屯线松罗至上滩段改建工程
11
▲ 12
干 线
13
公 14
路 15
16
省道小风线临晋至永济段改线工程 国道109线左云县环城段改线工程 省道马走线马市口至瓦窑口段改建工程 省道大灵线东坊城至大磁窑段改建工程 国道336线平鲁至杨家营段改建工程 省道洪永线车家坡至岔口段改建工程
(涉及原规划中结余357公顷指标) 朔州市
长治、晋城、晋中、太原等市 朔州市、忻州市 忻州市 太原市、吕梁市 大同市 太原市、晋中市 太原市、晋中市
有关市、县
朔州市 太原市 太原市 大同市 大同市 长治市 临汾市 运城市 忻州市 晋城市
大同市 大同市
晋城市 晋城市

太原市 阳泉市 阳泉市 长治市 朔州市
朔城区 小店区 小店区 大同县 大同县 区、潞城市 洪洞县 盐湖区 定襄县 泽州县
阳高县 灵丘县
泽州县 阳城县
建设项目类别及名称
性质
建设 时间
预计 新增用地 总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或涉及市及县、区)
20
运城绛县通用机场
省级重点
十三五
20.00
运城市
绛县
21
运城万荣通用机场
省级重点
十三五
13.00
运城市
3
国道207线:左权至黎城界,南沁线左权桐峪至河北界 一级公路改建工程
省级重点
公4
国道108线神堂堡至砂河段新建一级公路工程
省级重点
路5
省道长原线朱东社-原平段升级改造工程
省级重点
2017年
2016-2018 两年 2016
60.00
253.33 113.33
73.33
吕梁市
忻州市 忻州市
晋中、长治
汾阳县
繁峙县 原平市
6
G209线杨家营至堡子湾段改建工程
省级重点
2016
20.00
忻州市
偏关县
7
省道陵沁线晋城市过境段改线工程(G342)
省级重点 2017—2019
206.67
晋城市
8 国道207线晋城市过境段公路改线工程(新增交叉工程) 省级重点
2016年
60.00
晋城市
建设项目类别及名称
9
国道207线长治市过境公路改建工程
万荣县
▲ 22 机 23 场 24
忻州繁峙通用机场 忻州通用机场
临汾永和通用机场
省级重点 省级重点 省级重点
十三五 十三五 十三五
25.00 25.00 25.00
忻州市 临汾市
忻州市
繁峙县 永和县
25
青云通用机场
省级重点
十三五
50.00
吕梁市
孝义市
26
各地市直升机场及起降场(22个)
省级重点
十三五
远期规划建设高速公路项目
朔州东北环,安泽-沁水高速路,古县-翼城高速路,汾阳-石楼高速路,天大高速大同联络线,
风陵渡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大同肥村-陈庄高速路道209线吕梁市区段改线工程
省级重点
2016年
260.00
吕梁县
▲2
国道307线汾阳杏花段(管道村至河北村)改线
省级重点
干 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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