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及奖惩细则

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及奖惩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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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及奖惩细则

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及奖惩细则

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及奖惩细则

为了进一步落实招商引资任务的落实,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招商引资取得实效,特制定xx县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及奖惩细则。

一、考核组织

由县目标办牵头,组织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招商引资局等部门,负责对招商引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对引进企业的投资额进行确认。

二、考核对象

下达了目标任务的县级领导干部;相如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级各部门、重点企业等。

三、考核内容

以引进项目当年固定资产的实际投资额作为唯一考核内容。

四、评分办法

1、以到位资金计分,完成目标任务后基础分为60分。

2、当年考核到位资金在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每增加10%,在基础

分值上加计0.5分(加分最多多不超过10分)。

3、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不予计分。

五、考核依据

1、工业项目:主要依据实际交纳土地款的有效证件、工程造价、工程基建款结算单、购买设备发票、企业台帐等。

2、农业产业化项目:主要依据土地出让或租赁承包合同、固定建筑和添置设施的相关依据、基础建设投入和经营项目的种类与规模。

3、旅游项目:主要依据实际交纳土地款的有效证件、工程造价、所投入设备(设施)的基本报价(票据)、其它固定资产投入的相关依据。

4、其他三产业项目:主要依据固定设施投入或租赁承包合同。

六、考核的几点具体说明

1、考核范围的界定: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必须在2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必须在100万元以上;旅游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必须在100万元以上,学校、医院、餐饮业、娱乐业、商贸流通企业等固定资产投资必须在50万元以上。

下列情况不属于招商引资范畴:房地产开发项目;国内外客商和友好人士直接对我县的投资和捐赠;国家直接安排的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内的项目和资金;国家直接安排的基建及水利、交通、电力、通讯、城市基础设施等计划内的项目和资金;上级直接安排的其它计划内项目的资金。

2、项目首引人的认定:项目首引人指项目初始信息提供人,以

技术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技术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技术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三条指导思想 建立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绩效评价制度,完善员工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以期更好地促进公司的发展。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技术部门。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五条考核对象

技术部门工作人员。 第六条:考核内容 1业绩考核:技术人员主要参照各部门工作计划并依据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2、能力考核:通过员工的工作行为,观察、分析、评价其具备的工作能力。 3、态度考核:通过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和行为,考察其工作责任感和工作态度。 第七条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直接主管评分和总经理签名确认的两级考核方式 第三章考核实施 第八条考核周期 以季度为考核周期,年终进行综合评定。 第九条考核流程 根据本办法和部门工作计划,每季度末对相关技术部门员工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送交公司总经理。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条考核结果等级分布 第十一条培训 在进行技术人员工作提升时,应把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参考资料,了解技术人员的培训需求,从而有效地开展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绩效收益 技术人员绩效收益=绩效收益发放总额X考核得分宁100 第十六条审批流程 考核结果处理表按被考核者一一主管总经理的流程进行审批。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反馈 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部门主管在考核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申诉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通过双方的沟通来解决;如不 能妥善解决,被考核者可向总经理提出申诉。 附表: 1、员工工作业绩评估表

招商引资奖励制度

招商引资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资金,充分调动境内外机构、单位和个人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营造全民招商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政府鼓励境内外机构、单位和个人引荐外地投资者来苍兴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苍南产业导向的下列投资项目,并对引荐成功者给予奖励。 (一)生产性项目; (二)第三产业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 (三)技术转让项目; (四)扶贫和公益性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外地投资者为来苍兴办投资项目的外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引荐者为直接介绍外地投资者来苍兴办投资项目的境内外机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引荐,是指引荐者在项目投资方与县政府之间发挥中介作用,通过介绍、推荐和沟通,最终促成项目在我县举办成功的行为。 引荐者的责任是向项目投资方和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办公室如实介绍彼此情况,协助项目投资方与县人民政府招商引

资办公室建立直接的联系,在项目洽谈过程中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 引荐者应对引荐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必要的跟踪和促进。 第六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引荐项目成功标准,是指项目经县政府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在我县完成工商注册,投资者同我县国土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厂房购买合同或厂房租赁合同,并且土地款、购房款或租房款实际到位,项目竣工投产。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七条对引荐者的奖励以来苍投资企业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县外境内项目以固定资产投资为准、境外项目以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为准)计奖,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按资金解缴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奖金为人民币。 第八条对引荐者的奖励标准。 引进县外境内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按4‰兑奖。 引进国外及港澳台资金,按5‰兑奖。 引进县外境内一次性投资300—1000万元人民币、进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的中小企业,按3‰兑奖。 引进非生产性项目和市场建设项目,参照以上奖励标准减半执行。

县关于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一、奖励范围、标准、及申报条件(一)凡投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3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2万元;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3万元。(二)凡投资工业企业(含兴办种、养原材料基地),投资总额1000万元—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一次性奖励2万元;3001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一次性奖励3万元;5001万元—1亿元,一次性奖励4万元;1亿元以上(不含1亿元),一次性奖励5万元。(三)投资磷化工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和钒产品精深加工项目,计奖基数为5000万元,项目投资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按第一条第二款奖励标准执行。(四)凡投资第三产业及其它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总额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2万元;1001万元—5000万元,一次性奖励3万元;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一次性奖励4万元。(五)投资总额不包括项目流动资金。(六)项目申报条件及申报时间1、引进的项目必须是按规定批准和依法登记的项目。2、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50,且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达50以上。3、申报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前,也可延期到下年度申报,同一项目(含配套项目)只授奖一次。二、考核实施(一)考核机构:成立县招商引资考核奖励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人大分管财经工作的副主任、县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县长(常务副组长)、县政协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主席任副组长,政府办联系商务工作的副主任、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经济局、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县科技局、县乡镇企业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商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二)考核程序。县招商引资考核奖励领导小组接到项目引进单位或个人申请后30日内,由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县长牵头,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局、县监察局等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和验资,报考核奖励领导小组审核,然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审批。三、奖金来源及奖金分配(一)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筹集,并确保当年奖励资金一次性发放到位。(二)奖金分配1、同一项目有多个引进人的。应委托一人申请奖励。引进人之间有争议的,应自行解决争议问题,自行解决不了的,由招商引资考核奖励领导小组确定。2、属社会自然人引进的项目,奖金100奖给个人。3、属县内国家工作人员未受单位指派引进的项目,以个人名义申请,并按奖金总额的70奖给个人,30奖给单位;属县直单位或乡镇引进的项目,以单位名义申报,并按奖金总额的30奖励给单位“一把手”或项目具体负责人。70奖励给单位。四、其它事项(一)项目引进人和 (二)同一项目既符合重点项目奖励范围,项目引进单位的资格必须经项目投资方的书面认可。 又符合工业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奖励范围的,不重复计奖,按奖金额度高的进行奖励。(三)对弄虚作假,虚报引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县委、县人民政府原出台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即行废止,本办法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各部室、分厂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的具体内容,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各部室、分厂及全体员工。 2、考核体系 公司总经理负责考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分管副总经理负责考核部门、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部负责对被考核单位实施考核;各单位内部层层落实考核。 3、对日常安全管理的考核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时,发现分厂或部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要对分厂或部门进行处罚: 3.1安全隐患无特殊情况未按时整改或未作反馈,每推迟一天一项扣整改责任单位500元; 3.2除人员违章之外重复出现的隐患整改项,一项扣罚责任单位300元; 3.3公司月度安全工作任务无故未按时完成、未按时反馈的,一项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 3.4未按制度规定执行安全自检自查,或者进行了安全检查,但没有记录,视为没有进行检查,一次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 3.5无故不参加公司月度安全例会或其他安全会议的单位,一次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3.6无故不参加各类安全活动的单位,一次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3.7无故不按规定组织召开月度安全例会,一次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3.8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得不到落实,使安全工作出现漏洞的,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3.9发生严重违章的行为后仍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并对单位第一责任人罚款500元,分管安全领导罚款300元; 3.10收到安全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及时整改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根据事故管理制度加倍进行处罚,重大事故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另行研究处理; 3.11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检查和监控,并做好记录,不检查或没有记录的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3.12被考核单位未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组织培训,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技术管理考核细则

双河采油队技术管理考核细则 为切实提高油水井管理水平,确保全年目标责任书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产量任务完成情况、生产管理、注水工作、质量管理、油井管理、技术管理,总分值55分。 1、产量任务完成情况(10分) 当月生产任务按时完成,每超欠1%,扣0.1分;抽油机电路故障当天内恢复,每口井每超一天扣除0.02分;杜绝无故停机、憋罐,每口井每天扣0.02分;产量分解至单井,未分解扣0.2分。 2、生产管理(10分) 油井故障原因与实际不符时,每口井扣除0.02分;故障上报不及时,每次扣除0.01分;坚持“一人一井”监督制,每次发现作业现场无人监督扣除0.5分。 3、注水工作(15分) (1)设备完好率,目标值95%。每低于1%扣0.5分,每高出1%加0.2分,上限最多增加0.5分,下限分数扣完为止。 (2)注水井利用率,目标值95%。每低于1%扣0.1分,每高出1%加0.1分,上限最多增加2分,下限分数扣完为止。 (3)配注合格率,目标值95%。2018年为92%。每低于1%扣0.1分,每高出1%加0.1分,上限最多增加2分,下限分数扣完为止。

(4)水质达标率,目标值95%。每低于1%扣0.1分,每高出1%加0.1分,上限最多增加0.5分,下限分数扣完为止。按照《甄家峁注水项目区注入水水质化验管理办法》执行,每缺1%,扣除0.1分(项目区)。 (5)注水时率指标,目标值90%。每低于1%扣0.1分,每高出1%加0.2分,上限最多增加2分,下限分数扣完为止。 (6)资料全准率指标目标值93%。每低于1%扣0.1分,每高出1%加0.1分,上限最多增加1分;三方数据不统一,1井次扣0.1分,下限分数扣完为止。 无注水任务的采油站该项得分为各站平均分数。 4、质量管理(5分) 刺洗不到位扣0.5分;杆管未仗量,扣0.3分;扶正器和油杆偏磨未更换,扣0.3分;油管丝扣损坏未更换,扣0.5分;洗井不彻底,扣0.5分;损坏井口设备,扣0.5分;监督不严造成,出现管柱落井事故,扣1分;其它作业质量问题,酌情扣分。 5、油井管理(5分) 未开展计量,或计量数据缺失的,每口井扣0.2分;技术组按月下发调平衡、换皮带轮、间抽井号,采油站按照井号执行,目标值为100%,每欠月度任务1%,扣0.1分,且本月未完成井数自动累加到下月任务中;其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情扣分。 6、技术管理(10分) (1)示功图测示,按照项目区各季度测试安排,测试电流(项目区)、

2020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实施办法

XXXX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中介人员、招商代理人及外来投资的界 定 第二条中介人员是经投资者、项目载体单位以及招商引资主管部门共同确认,与我县项目单位或有关方面建立联系、提供投资信息、介绍投资客商并助推项目落地建设投资成功的主要人员(专门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的公职人员除外)或者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的组织。中介人员可以是一个人或多人,也可以是具有独立法人的组织。 第三条招商代理人是指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商务局(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国内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具有独立法人的组织(以下简称“代理人”)在双方自愿和相互了解的基础上,签订招商代理协议,委托代理人向国内推介XXXX

投资环境和招商项目,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 第四条外来投资是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我县投资,或其他公共事业建设资金中来自XXXX域以外的部分,或XXXX籍人士在外创业成功后回乡创业投资。 第五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介人员及招商代理人均适用中介奖励。 第三章招商代理人的确定、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代理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㈠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㈡具有履约能力; ㈢在中介服务领域有广泛的对外联系渠道和网络; ㈣机构能如实提供工商登记、社团登记和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机构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代理人按以下程序确定: ㈠由国内法人、组织、自然人自荐,中介组织、产业招商专班或相关机构推荐;

2020新版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新版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 法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新版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秩序,防止和减少事故,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选煤厂安全规程》编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专业化服务单位、承包商等。 第四条安委会负责对公司死亡事故相关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处理。 第五条安监局负责对公司重伤及以上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对重大隐患制造者、重大隐患整改责任人、人员不安全行为等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处罚。

第六条公司业务保安部门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公司非人身事故、本部门查出的隐患、不安全行为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罚。 第七条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发生的轻伤事故、查出的隐患、不安全行为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下列严重违规、违章行为,除按本办法附件相关条款进行经济处罚外,助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降级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恢复原职级;合同制职工待岗学习一年,待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劳务工解除劳动合同。如因触犯以下条款造成死亡事故和重大人身事故的,对负主要或直接责任的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助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一)进入空顶、冒顶区、采空区作业。 (二)严格执行连采工作面“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非作业人员擅自进入连采作业禁区。 (三)瓦斯超限作业。 (四)“一风吹”排放瓦斯。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及细则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初稿) 为加强*****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激励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督促技术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制冷站技术管理工作精细化,本站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和《***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1、****所有取得集团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含M2级以上管理干部)。 2、未取得集团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职称但属于****技术小组在编人员且拟报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不包含M2级以上管理干部)。 二、考核周期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周期为季度考核,制冷站考核小组于每季度末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三、考核等级 依据考核分数和下列条件,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类,考核总分采取百分制。 优秀:85分以上(含85分) 称职:75分以上(含75分) 基本称职:65分以上(含65分) 不称职:65分以下一律视为不称职

四、考核内容及评价方法 技术人员工作绩效主要从工作能力、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合作性、纪律仪表,学习培训七个方面分为五个级别来评价计分考核,分为ABCDE五个考核级别,具体描述如下: 工作能力 按照个人相应技术职称岗位职责的要求评价一个考核周期内工作能力表现。 A级:表现出超出职位要求的能力 B级:偶有超出职位要求的表现 C级:符合职位技能要求 D级:略有不符合职位技能要求的表现 E级:多数表现不符合职位技能要求 工作任务 评价一个考核周期中的平均工作任务量饱和度。 A级:工作任务极重,能按时高效完成但需长时间加班。 B级:工作任务较重,需经常加班以完成任务。 C级:工作任务基本饱和,偶尔加班即可完成。 D级:工作任务不完全饱和,有少量空闲。 E级:工作任务饱和度不足50%。 工作质量 评价一个考核周期中所完成的工作的质量情况。该项考核同时要求安排工作任务时需要明确工作质量要求。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的实施办法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加大对招商引资引荐者的奖励力度,推进形成开发区全方位、宽领域大招商格局,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奖励范围 1、凡从开发区行政区域以外引进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所有一、 二、三产项目,并在开发区注册纳税的均为奖励项目。 2、本办法所指引荐者包括邢台市开发区区内区外所有自然人或机关事业团体。 3、原则上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引荐者,即第一引荐者。若第一引荐者有两个以上自然人或单位,奖金分配比例由其内部自行协商解决。 第二条第一引荐者的认定 招商项目开始联络时先到开发区招商局登记备案的确立为第一引荐者。若第一引荐者在登记后6个月内项目无进展的,则取消第一引荐人资格。 第三条奖励原则及标准 项目签署入区协议并开始投资建设后开始奖励,奖励额度根据引进项目的投资规模、产业类别,按项目验收时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额的1‰-4‰分四个类别进行奖励。跨年度的项目依照本年度的投资完成总额进行奖励(另见《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类引进高新技术项目(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外资项目、世界或中国500强企业或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项目,按4‰进行奖励; 第二类引进加工制造类项目按3‰进行奖励; 第三类引进商业、酒店等三产类、高效农业类项目按2‰奖励

第四类引进房地产和基础设施类项目按1‰奖励。 第四条奖励程序 1、申请 凡在开发区招商局登记备案的第一引荐者,项目开始投资建设后均可填写《项目奖励申请表》提出申请,每年度申请奖励的日期为当年的12月20日至次年的1月20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管委会不再追发奖励。提出申请的同时,还应向区招商局提供第一引荐者的身份证明、项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固定资产完成投资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 2、审核 (1)申请奖励的项目,由开发区区招商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后,按第三条奖励标准制定奖励方案,上报区书记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2)申报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申报,若审查核实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奖励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兑现 每年3月底之前兑现上年度奖励资金,奖金以现金形式发放给第一引荐者并由奖金发放单位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奖金来源 引进项目的奖励资金由开发区财政列支,不影响项目单位享受优惠政策。

(完整版)深圳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doc

深圳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高效利用国内外资本,大力引进优质产业项目,加快建设我市现代产业体系,根据《深圳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责任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按照建设法治、服务、责任、效能政府的 要求,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优化引资结构, 加快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步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条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日常工作与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组织与考核对象 第四条深圳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贸工局,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审报告、听汇报、查资料、专项调查和实地核对等方法,对 考核对象提交的考核报告进行审查,开展年终考评。 第五条考核对象为各具体项目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 责任单位包括:市贸工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高新 区、保税区等园区管理机构以及市发展改革、科技信息、旅游、金融、物流、文产等产业主 管部门。 配合单位包括:市教育、公安、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国土房产、建设、规划、水务、 卫生、环保、税务、工商、外事、海关等其他部门。 第三章考核方法、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 第六条市贸工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及高新区、保 税区等园区管理机构等责任单位的考核采用评分制,由基本分与重点工作附加分两部分组 成。其中,基本分满分100 分,重点工作附加分满分20 分。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设置如下(具体计分标准见附件): (一)基本分。

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基本原则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结我站实际情况而制定。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考核工作由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 考核我站所有领导和员工。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60分;工作要求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6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未落实10分。 2、认真完成电站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实施措施、检查、总

结。未做到每项扣3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电站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2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5分,检查少一次扣2分,未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2分。 4、运行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记录。不及时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2分。 5、认真落实电站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5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4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学习教育,无故缺席每人次扣5分。 2、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0分。 3、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3分。 4、上级布置的安全检查汇报材料要及时上报,未做到每次扣5分。 四、奖惩办法

工业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句容临港工业区招商引资奖励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加大对招商引资引荐者的奖励力度,推进形成临港工业区全方位、宽领域的大招商格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对象 第二条凡从句容市外引进临港工业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临港工业区准入门槛,并在下蜀镇注册纳税的所有工业项目,对项目引荐者给予奖励。 第三条原则上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引荐者,即第一引荐者。若第一引荐者有两个以上自然人或单位,奖金分配比例由其内部自行协商解决。 第四条第一引荐者的认定。招商项目开始联络时先到临港工业区招商部登记备案的确立为第一引荐者。若第一引荐者在登记后6个月内项目无进展的,则取消第一引荐者资格。 第三章奖励原则及标准 第五条项目签署入区协议后逐步开始奖励。奖励额度根据引进项目的投资规模、产业类别,按项目验收时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额的2‰和3‰两个类别进行奖励。

第一类:引进高新技术项目(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外资项目、世界或中国500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或总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按3‰进行奖励; 第二类: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按2‰进行奖励。 第四章奖励程序 第六条申请。凡在临港工业区招商部登记备案的第一 引荐者,项目注册资金到帐后方可填写《项目奖励申请表》提出申请,根据项目的进度分阶段发放引荐奖励。提出申请的同时,还应向临港工业区招商部提供第一引荐者的身份证明、项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固定资产完成投资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审核。(1)申请奖励的项目,由临港工业区招 商部、下蜀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后,按第三条奖励标准制定奖励方案,上报下蜀镇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2)申报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申报,若审查核实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奖励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八条兑现。 (1)对购地建厂的项目,将分三个阶段兑现引荐奖励。 第一阶段:项目设立后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手续,注册资金到帐验资后,凭引荐者(公司)的身份证明、项目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填写《项目引荐奖励申请表1》报临港工业区招商部,

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抓好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加快推进“两地两区一中心”建设,奋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各驻外招商窗口。 二、考核内容 1、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各目标责任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详见附表。 2、招商项目生成包装。对本辖区、本部门年度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策划、论证、包装储备,5月底前完成1-3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议书,并报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局)。 3、组织领导。单位“一把手”为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有专门的分管领导。单位内设招商引资办公室,有明确的职能职责。 4、小分队招商。组织小分队外出对接项目每月不少于1次。 5、软环境建设。外来企业或投资者投诉情况,企业及社会对本辖区、本部门的评价情况。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1、引资责任单位应及时填写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登记表,于每月25日前将初始登记表及相应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法人代表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备案通知书)上报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查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考核验审,经过查看实物及相关账据后,提出初步认定意见。 3、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目督办根据实地验审情况,确定当前该项目资金到位额,计入考核统计表,并按月通报。 (二)指标确认(房地产项目除外) 1、资金确认 (1)外资。直接以现金投入的,以商务部门提供的凭证依据计算;以设备物资等固定资产投入的,须提供合同、进账单、报关单、验资报告或商检部门资产评估证明;以无形资产投入的,按相关规定作价计算。 (2)内资。直接以现金投入的,原则上以银行提供的进账单和其它有效凭证依据计算;以设备物资等固定资产投入的,必须以其购置设备物资或固定资产投入的发票作为有效凭证,若情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192-39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各种违章行为及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确保员工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有功人员的奖励和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行为的处罚。 第三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坚决杜绝一切“三违”行为,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生产”。 第二章罚则 第四条有下列违章行为的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瓦斯超限作业。

2、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 3、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数量。 4、随意打开栅栏或密闭进入盲巷;一风吹排放瓦斯。 5、防突人员弄虚作假,不按设计、措施要求进行施工和预测预报,虚报检测数据。 6、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或弄虚作假。 7、擅自改变缩短放炮距离未执行“三人联锁”和“一炮三检”的放炮制度。 8、用矿车顶撞风门或故意破坏通风设施。 9、“三专两闭锁”不按规程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失效。 10、采掘地点超允掘、允采作业。 11、地面瓦斯抽采房、风机房和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携带点火物品下井。 12、锚杆(锚索)支护擅自改变支护参数。 13、斜井绞车提升未使用安全门、阻车器,扒、蹬、跳矿车或箕斗,乘坐皮带。 14、带电检修电器设备或机械设备。

2019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

2019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金沙县2019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强化工业强县、项目立县、投资拉动效应,进一步规范招 商引资工作管理,调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 性,促进金沙招商引资工作健康发展,实现“两年明显变化”,特制定2019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分配招商引资任务的县级干部,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二、考核范围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 三、项目认定 (一)投资主体认定标准 1.投资主体认定。项目引资单位或个人在项目签订协议后需 提交下列资料:投资协议书、项目核准文件、验资报告、投资者身份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由县商务与投资促进(招商)局审核备案。 2.到位资金认定。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的需提供银行进账 单、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土地缴款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及付款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完工投产项目还需提交工程决算报告; 以设备、原材料等实物形式出资的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或资产购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专利、技术、商标等无形资产形式出资的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确认资产价值的合同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引资人认定。一个项目只认定一个引资单位或引资人,引 资单位或引资人必须在投资协议书上明确。 4.新签约项目认定。所有招商引资项目协议书在签订前必须 送商务与投资促进(招商)局审定后方可签约。未送商务与投资促进(招商)局审定和备案的项目一律不予认定。 (二)完成任务认定标准 1.考核项目只认定2019年形成的到位资金。 2.房地产开发项目分乡镇类别进入考核。沙土镇、城关镇、 西洛乡、岩孔镇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组团开发项目纳入考核,其余乡镇5万平方米以上的组团开发项目纳入考核,全额计算任 务。 3.新建设计产量60万吨以上煤矿、获省发改委立项批复的 按到位资金的30%计算任务,获国家发改委立项批复的按到位资金的50%计算任务。 4.BT、BOT项目按到位资金的30%计算任务。 5.资本市场和贸易项目只计算企业注册资金。实际引进国 内、国际资本的按50%计算任务。 6.项目指挥长按到位资金的15%计算任务,落地在沙土镇、 城关镇、西洛乡、岩孔镇4个乡镇的项目按到位资金的15%计算任务,落地在其它乡镇的项目按到位资金的20%计算任务。 四、评分办法 (一)以实际到位资金和实现的固定资产投资为依据进行考 核评分。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得基本分10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二)新开工建设项目加分。按项目可研报告和立项批复确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力度,做到奖罚分明,提高公司员工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的避免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现结合实际,对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

附件1: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避免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贯彻“以责论处、重奖重罚”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开除、留用察看(只发放最低生活费)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严肃批评和经济处罚。 第三条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 第四条实行奖惩制度,要体现安全生产权责追究和奖罚分明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思想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 第一节安全奖的发放原则

第五条安全奖主要发给承担安全生产风险压力较大的人员。生产人员与非生产人员的安全奖分配要拉开档次。 第六条按照各级人员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安全风险大小划分不同的奖励范围类别。 第七条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为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经理嘉奖。 第二节安全奖的分类及兑现办法 第八条安全奖分类: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奖、月度安全生产目标奖、锅炉运行周期奖和经理嘉奖。 第九条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奖 (一)各级安全生产目标 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①不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②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火灾与同等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③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2、各部室年度安全生产目标:①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②不发生设备、火灾与同等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③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④发生人身轻伤不超过3次/年;⑤发生责任设备一类障碍不超过2次/年。 3、生产车间(各值)年度安全生产目标:①不发生有本值人员责任的设备、火灾与同等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②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③发生人身轻伤不超过2次/年;④发生责任设备二类障碍不超过2次/年。 上述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如变动时以每年签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所列为准。 (二)奖励办法 1、安全生产目标奖制度,各部室、车间职工按岗位职责分工及所承担安全风险大小,安全风险岗位基数不同(具体数额详见

技术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技术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绩效考核目的 帮助部门建立一个有效的双向沟通平台,建立绩效考核反馈机制,提高员工素质和个人绩效。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技术部全体员工,但以下人员不包括在内: 1.因公休/请假等原因,考核期间出勤率不足20%员工 2.试用期员工 第三条绩效考核原则 1.公开原则:管理者要向被管理者明确说明绩效管理的标准、程序、方 法等,确保绩效考核透明度。 2.客观性原则:绩效考核要以确立的目标为依据,对被考核人的评价 应避免主管臆断。 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考核过程中,目标设立、过程督导、结 果考评及提出改进方向等环节应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 4.差别原则:考评结果分优等、甲、乙、丙、丁五个等级,并按照正 态分布强制区分。 5.发展原则:通过绩效考评的约束与竞争促进个人与团队的不断发 展。 第四条绩效考核定义 绩效就是员工通过其行为,以及技术、能力和知识的应用,对工作团队

目标及公司目标的贡献程度。绩效管理,他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是建立在员工和管理人员之间的积极主动的合作关系上,帮助员工不断提升能力以实现最佳绩效,并使他们的工作方向与组织的目标、价值达成一致。同时为薪酬、培训与发展等人事工作提供依据。 第五条绩效管理的构成 绩效管理是一个持续进行的动态过程,包括以下五个不可或缺的环节:1.绩效计划,是绩效管理的起点,指在一个绩效管理周期内,就员工(或 组织)“做什么、为什么做、什么时候做、需要做多好才算成功” 等问题进行识别、理解并达成共识,他是绩效评价的基本依据。 2.持续的绩效沟通。是连接计划与评价的中间环节,指管理者与员工就 工作进展的情况,潜在的障碍和问题、解决问题的可能措施以及如何帮助员工实施等信息进行交流和分享的动态过程。 3.数据收集、观察和记录。数据收集就是有组织的系统的得到关于员工 绩效信息的过程。观察是一种收集数据的特定方式,通常是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而不是从他人得知。记录将是有关数据、观察结果、沟通和讨论情况予以书面记载以防止重要信息丢失。 4.绩效评价。评定和估价员工对绩效计划所定目标的完成情况。绩效评 价本身不能防止问题的产生,只是进一步讨论、诊断、处置的起点。 绩效评价有效或成功的关键不在于不能省却其他任何一个绩效管理环节。 5.绩效诊断和辅导。问题分析和解决,绩效诊断和提高是与员工一起分 析、讨论成功的真实原因,并加以消除和克服的过程。绩效辅导指借

北部湾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标签:标题] 篇一:广西北部湾招商引资办法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最新政策招商引资办法 1、招商引资最新招商办法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其中规定关于民间资金如何参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投资给出的新办法,第六条附则第三点:“同一个企业或项目只认定一个引资者。如投资者委托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引资者,视为一个引资者团队。引资者团队申领****金,不论人数多少,奖金总额不变,须书面委托其中一人办理,奖金如何分配由引资者团队自行商议。” 其意指:在北部湾经济区投资项目必须有一名引资人引荐才能参与此办法进行投资(此办法只针对引进广西区外的资金,本地人不能参与),投资人再亲自为北部湾招商引资三名投资者,再三名投资者各自引进三名投资者,依此类推,即形成一个引资团队;每位投资者固定投入资金为7至10万元人民币,即参与效益分红,按月返利,最大回报效益用北海市委副书记、市长连友农在杭州市2009国际友好城市市长峰会上的讲话“到了我们那里,没有不赚钱的,只是赚10倍还是几十倍上百倍的问题。”但每位新参与投资的必须得事先书面委托一位引资者作为你的担保人,才能参与。 2、招商引资为何要启用最新办法 开发广西北部湾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广西是一个欠发达地区,改革三十多年来好像一直被遗忘了的角落,一直是以“穷”字来形容,其基础设施落后,思想观念落后,资金短缺等一系列问题摆在眼前。而北部湾的开发在“十一五”期间,规划投入万亿的资金,并在2010年建设好东盟自由贸易区。因此,国家在投入资金有限的情况下,给予了北部湾四大特权政策。 3、广西北部湾区域优势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是指南宁、北海、钦洲和防城港四个市所辖区域范围,同时包括广西近海沿边的玉林,崇左两市的交通和物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地处北部湾经济圈的中心位置,是中国唯一与东盟海路相连的区域,是双向沟通华南与西南的结合部,是我国实现以东带西,中东西共同发展新格局的重要连接点。是我国唯一的西部沿海地区,是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是我国走向东盟,走向世界的重要门户,是促进中国与东盟全面合作的重要桥梁和战略枢纽。也是中国沿海城市最后尚未开发的区域。中共中央高瞻远瞩,从国家的大局出发,于2008年1月14日批准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06--2020)》。至此历时两年的酝酿和准备有了结果。从此我国具有国际性区域的合作经济区正式成立了,这标志着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要位置。这个面积大约万平方公里,人口1255万的现代经济区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国际,国内多区域的合作经济区 4、发展前景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设立是我国对外更加开放的一个窗口,它将是中国继香港、深圳和上海浦东又一耀眼的国际商贸中心。其发展的前景是很广阔的。并给予四大特权政策,即对外交往、行政体制、金融制度创新权和土地管理改革等先行先试的权利,以此为西部其他地区的开放、开发积累成功的经验。西部 地区包括十二个省份,分别是西藏、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宁夏、内蒙古、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

施工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施工安全奖惩方案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禁止违章、冒险作业,奖励先进;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对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深圳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结合公司及工程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本规定:一、凡有下列违章之一者,给予经济处罚,各分包班组长以上人员如有违反, 加倍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有一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班长罚款20元,不系 好帽带罚款30元,班长罚款10元。 2、不戴工号卡每人罚款10元,班长管理不严,每有一人罚款20元。 3、酒后上班者罚款100元,班长罚款200元。 4、施工作业区内严禁吸烟,有违反规定者罚款50元。 5、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三角裤、赤膊上班者,有行为之一罚款50 元,班长罚款30元。 6、各工种登高作业人员凡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不系好安 全带,罚款100元。班长罚款50元。 7、未经培训考核,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证从事特种作业项目的 每人罚款100元,违反规定安排工作的领导,每有一人违章罚款150 元。 8、打夯机、混凝土振捣棒等移动式用电机具的操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 不穿绝缘防护鞋的罚款100元,安排作业的班长罚款50元。 9、未经批准从楼层或高处向下投掷垃圾、物料者罚款150元,班长罚款 50元。 10、凡在易燃易爆场所、木工车间和禁止动火的区域私自动火,未经批准 的罚款100元,并根据情节追究班组长的相关经济责任。 11、非专业电工,在生产区域或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的,罚款100元。 1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除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和临时照明设施,如 洞口盖板、防护栏、安全网、通道照明灯等有违章作业行业之一者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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