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处理工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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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欧维克阀门有限公司技术规范文件编号:OVK-JS26-2014

第0次修订标题:热处理工艺规范

修订日期:实施日期:2014. 01.1 5 版号:A—页数:1/1

1目的

本规范适用于本厂外委的钢制阀杆类材料热处理工序工艺参数的制定。

2外委前的准备工作

2.1技术部负责编制和批准相关材料的热处理的工艺卡片。

2.2质检部负责检查零件的材料、尺寸是否符合图样及工艺文件的规定。

2.3生产部负责填写热处理委托单

3工艺规范

3.1通用钢材热处理处理规范见表1。

表1

注:1)炉冷-空气是随炉冷至500以下出炉空冷。

3.2通用钢材化学成分和调质处理后力学性能规范见表2。

4对供方设备的要求

4.1供方应提供热处理炉的有效的检定记录和热处理炉中的热电偶的检定证书。

4.1.1热电温度测定仪表的精度范围:热电偶圆盘记录仪的精度等级应为 1.0,每年校准一次。

4.1.2加热设备的温度均匀,在正常装炉量的情况下,有效加热区的温度偏差不超过土14 C;热处理炉的鉴定

每二年一次,保存鉴定记录。

5检验

5.1外协热处理厂热处理完成后,应根据时~温曲线应及时填写报告单,经审核后交付质检部核实。时~温记录表由质检部保存10年

5.2随炉热处理试件按规定进行。在机械性能检验中,性能不合格的工件不能继续流转。

6.若所购阀杆类材料已完成热处理的,应提供材料报告单,热处理方式和性能应符合表1/表2的要求,可不提供圆盘记录纸。

编制: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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