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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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五项内容目前,陕西省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共推出五项内容: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合作保障计划、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一)《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1、投保条件:凡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年满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
2、本互助保险计划的保险期限为一年。
保险期满后不退还保险费,办理续保手续时需要再次缴纳保险费。
同一单位投保人数不得少于该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80%,在职职工人数少于50人的单位必须100%投保。
3、投保本计划单位应提供加盖投保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上月的《医疗保险基金结算单》复印件。
4、投保本计划的保费是50元,在有效期内只能投保一份。
5、参加本计划办事处报销的费用:(1)住院治疗。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由被保险人个人自付的费用,办事处报销70%。
(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留观7日内的治疗。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被保险人个人自付的费用,办事处报销70%。
(3)肾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的放疗和化疗的门诊医疗费。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之外,被保险人个人自付的费用,办事处报销60%。
(4)超过当地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在大额医疗补助支付范围以内,由被保险人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不含起付标准以下及个人负担部分),办事处报销70%。
备注:问题1:必须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除外);问题2:本保障计划对于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没有特殊要求;问题3:首次参加本计划的会员30天内住院的不予报销;问题4:会员因意外伤害或者女工生育住院的,医保不报,办事处也不予报销。
问题5:办事处不予报销的自费费用:包括门槛费、乙类药品等其他费用;问题6:在保险期限之内,对于住院次数没有限制。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一、基本概念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由公司组织和管理的一项员工福利计划,以员工的个人、集体缴费作为基础,通过互助的方式给予员工在医疗费用方面的补助。
该计划的核心理念是“共同承担风险、相互支持和关爱”,通过员工之间的互助合作,实现风险分担和保障。
二、运作机制1.成立互助组织:公司成立医疗互助组织,由员工自愿加入,并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
2.建立互助基金:员工缴纳的费用将用于建立医疗互助基金,该基金用于提供医疗补助给有需要的员工。
3.确定互助规则:互助组织通过制定互助规则,明确补助的范围、金额和条件等,同时保证互助组织的运作透明和公正。
5.补助发放:经过审核的申请将按照互助规则进行补助发放,由互助组织负责发放补助款项。
三、优势1.互助性质:该计划是员工之间的自愿互助,意味着彼此之间的相互关怀和支持,极大地增强了员工之间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2.经济实惠:相对于传统医疗保险,该计划的费用较低,且在员工的需求上提供了更加灵活和个性化的保障。
3.管理简便:互助组织的成立和管理相对简单,员工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注册和申请,减少了繁琐的手续和纸质文件。
4.运作透明:互助组织的运作透明度高,对于费用的使用和补助的金额等都会进行公示和公开,员工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资金的使用情况。
5.多样性选择: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中,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障方案,满足不同员工的个性化需求。
总结起来,通过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公司可以为员工提供额外的医疗保障,增加员工的福利待遇,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同时,员工之间的互助合作也有助于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整个组织的竞争力。
因此,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在企业中应该得到越来越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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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互助金打入工会京卡篇一: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保险)介绍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保险)介绍互助保障计划跟商业保险不同,它是非盈利性的、是专对工会会员开展的一项互助互济保障活动。
具有保费低、保障力度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服务周到等特点。
条件:1、职工必须是北京市工会会员,2、单位已给职工办理了互助卡(京卡)。
首先,市总工会免费为会员提供了三项保险,即非工伤意外伤害、家财火灾损失和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其次,市总工会为工会会员提供了另外的六项保障计划。
这六项保障计划需由本单位工会统一申请,还需每人先一次性交纳10元会费,取得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资格后,按照不同险种的参保条件,交纳相应的互助费。
一、三项免费保险:1、非工伤意外伤害保障计划。
它的参保范围:因非工伤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致残,参保条件:工会会员,保期为一年,保障待遇:因非工伤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最高赔付2万元;因非工伤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的,根据伤残比例,最高赔付5000元。
出险需上报材料:1、基层工会出具的工会会员出险证明;2、基层工会填写“出险调查报告书”;3、出险会员的身份证、工会会员证、京卡(互助卡)的复印件;4、出具由被保障人签名的救助金取申请书;5、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及其它证明材料;如会员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情况经市总指定的医疗机构鉴定,确定残疾程度;如发生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部门的“事故证明”;6、如发生非工伤意外事故造成死亡者,需由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出具的死亡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7、单位因公派出人员、在外阜发生非工伤意外造成残疾、死亡者,需提供当地市、县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实施办法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实施办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一种通过员工之间相互帮助,增加员工在住院治疗期间的经济保障的方式。
通过此计划,员工可以共同承担住院费用的部分费用,减轻单个员工的经济压力,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
一、计划目标1.提供住院医疗费用互助保障,减轻员工在住院期间所带来的经济压力;2.增加员工之间的互助和团结,形成良好的团队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3.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互助机制,确保住院医疗费用的互助资金得到合理运用,确保所有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参与范围计划适用于全体在职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工等。
所有员工均有参与此计划的权益,但需符合一定的参与条件,如连续工作满半年以上等。
三、互助范围和金额1.互助范围包括住院治疗期间的费用,如住院押金、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
金额由参与员工根据个人经济状况进行自愿性捐款,并根据互助资金的余额和互助费用的支出进行调整;2.每个员工每年的互助金额限额不能超过一定的比例,以确保互助资金的合理运用和公平分配;3.互助资金将由专门设立的保障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
四、互助申请与赔付1.参与员工在住院治疗期间,可以向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将获得相应的互助赔付;2.互助赔付将按照比例进行,具体比例由参与员工自愿捐款金额决定;3.互助赔付的金额将直接支付给参与员工,用于支付住院治疗期间的费用,确保员工及时得到经济支持。
五、互助资金管理1.互助资金将由保障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确保互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2.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将依法设定互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六、互助计划宣传与评估1.企业将通过各种形式,如企业内部刊物、宣传会议等,广泛宣传互助计划,提高员工对互助计划的认知和参与意识;2.企业将定期对互助计划进行评估,追踪计划的运行情况和员工的满意度,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进。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给付实施细则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给付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1.本计划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在职职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等,不包括退休人员;2.职工参与本计划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二、费用标准:1.职工参与本计划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费用标准由公司和职工共同协商确定;2.职工每月缴纳的费用应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缴纳,逾期未缴纳的职工将无法享受本计划的保障;三、保障范围:1.本计划主要针对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押金、治疗费用、手术费用、化验费用、检查费用、药品费用等;2.保障范围内的费用,计划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偿,具体比例由公司和职工共同协商确定;3.本计划不包括因主观故意造成的医疗费用,以及个人非必要的医疗费用;四、报销程序:1.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应及时向公司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凭证,如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2.公司将在收到职工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后,审核凭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3.审核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约定的比例和方式将相应的费用报销给职工;五、续保与退保:1.职工参与本计划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在到期前需及时续保;2.续保时,职工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续保费用;3.职工如需退保,需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核通过后,退还相应的保费;六、保障期限:1.本计划为全年计划,职工在保障期内可享受保障;2.如职工在保障期外发生住院治疗,将无法享受本计划的保障;七、其他事项:1.职工参与本计划需遵守医院的住院规定和治疗方案;2.在住院期间,职工需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必要的治疗和康复,并配合医院的工作;3.如职工违反医院规定造成医疗事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以上就是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实施细则。
通过明确保障范围、费用标准、报销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可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为在职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保障。
同时,职工也需遵守相关规定,提高对医院规定的理解与配合,以确保计划的顺利进行。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为缓解职工患病住院后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制定《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第一章投保对象第一条凡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并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包括中央及外省市在京单位)的职工,由本级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本计划。
同一单位参加本计划的职工不少于该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70%,参保职工少于30人的单位必须100%投保。
第二条投保时,投保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1、加盖投保单位基层工会公章及本单位本月或者上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表十三》的复印件;2、填写清晰完整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申请书”。
第二章保障期限第三条本计划保障期限为一年,交纳互助费后互助保障期在规定的时间统一生效。
第四条首次参加本计划实行30天免责期。
互助期满后,符合参加条件的会员在15 日内继续参加本计划将不再受上述30天免责期的限制。
第三章互助保障费第五条参加本计划交纳互助费为50元。
保障期满后,会员不论是否享受领取互助金的权利,其所交纳的互助费不再返还。
为与基本医疗保险接轨,从2008 年1月1日起,以自然年度为一个互助保障期(1月1日至12月31日),投续保不满一年的按月交费(每月4.2元)不足月的以半月(2.1元)计算互助保障费。
第六条会员在互助保障期内只能参加一份本计划。
第四章保障责任第七条本计划保障责任范围是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中心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以下4种情况治疗时发生的费用:1.住院治疗。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由会员自付㈠部分的费用,本计划按照该费用的70%给付医疗互助金。
首次住院扣除1300元起付线,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扣除650元。
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二次(含二次)以上住院按照首次给付比例依次递减10%,最低按50%给付医疗互助金,单病种仍扣除起付线;2. 急诊抢救留观并在同一医院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留观7日内的治疗。
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请示

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请示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来跟大家聊一聊咱们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事儿,您听着可得竖起耳朵,这可是关乎咱们切身利益的好事儿啊。
别看它名字有点长,实际上就是为咱们在医院里多花的那些“冤枉钱”提供点帮助,挺有必要的。
说实话,谁也不希望自己得个病、住个院,结果自己兜里那点儿钱就给“抖”没了。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不得病、不生病这事儿我们也说不准呀,谁能保证自己能一辈子都不进医院?所以,咱们的这个互助保障计划,简直就是为咱们量身定做的“安全网”。
首先啊,说到这计划,我得先给大家讲讲这其中的“玄机”。
它就是一个为了在职职工提供住院时的补充保障的项目。
具体来说,就是当你住院的时候,医保不够的部分,这个计划能帮忙“补补差”,减轻你个人的负担。
怎么说呢,咱们国家的基本医疗保险大家都知道,虽然能报销一部分,但大部分情况下,看病贵这事儿谁都没少经历过。
甚至虽然我们觉得自己买了医保,但住个院下来,还是觉得钱包瘪瘪的,很多不在医保范围内的费用,总是让人心头一沉。
要是有了这项保障,那就不一样了。
比如,你住院花了大几千,医保报销了两三千,那剩下的差距就能通过这个保障计划来补上。
这个保障可不是像某些保险那样有那么多复杂的条款,满纸都是“如果”和“但是”,这计划就是直接简单粗暴——住院花费有差距,咱们就帮你“补补”上。
是不是很给力?不过,这也不意味着你可以把自己的医疗费用当成“流水线”来花,大家还是要多点理性消费,毕竟没有哪个系统能解决你所有的问题。
说到这里,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这个计划的优势就是它的“方便”和“贴心”。
你看,医保这块儿报销了,不够的部分如果能有保障计划来补充,心里是不是轻松了许多?你就算平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医疗支出,可一旦生了点小病小灾,住个院啥的,感觉这个保障就在你背后撑腰,咱们也能少些后顾之忧。
这样一来,大家就能安心工作,安心生活,毕竟谁能保证明天不会生病呢?更有意思的是,大家可以看看,过去如果没有这类计划,咱们每次去医院花的钱真的是一个比一个“惊艳”。
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介绍 (1)

附件4、
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介绍
一、会费型职工互助保障活动:
1、《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保障内容:
2、《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的保障内容:
3、《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的保障内容:
4、《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的保障内容
5、《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的保障内容
6、《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的保障内容
一、公益型职工互助保障活动:
1、《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的保障内容
2、《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的保障内容。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实施办法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实施办法实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减轻职工因病治疗造成的经济负担,规范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管理行为,根据全总、省总和山西省国防工会关于在在职职工中开展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在职工加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为期一年的互助期内,享有住院治疗或者按照住院治疗费用结算方式治疗的慢性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医疗费报销的规定下,针自付医疗费的部分,可以按照一定比例领取互助金。
第三条公司工会负责投保人员的入保手续和续保手续的办理,负责日常住院职工申报互助金赔付资料的审核并提供单位证明材料,负责住院职工互助金赔付手续的办理及互助金赔付金的支付。
第四条分工会负责本单位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互助费的收缴、住院职工互助金赔付资料的申报等,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章入会条件第五条凡公司在册的正式在职职工或被派遣到我公司的大中专毕业生,并已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均可在本单位工会申请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
第六条入会时,每人必须一次性交纳人民币5 元的入会费和近期1 寸免冠彩照一张(凡取得原安康互助保险的会员,中途未退保的职工,入会费不再交纳)。
第七条入会人员年龄在16-60 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第八条同一单位投保人数不得少于该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70%,在职职工人数少于100人的单位必须100%投保。
第九条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清晰完整的《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申请书》、《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会员名单》和《会员登记表》各一式两份。
第三章参保条件第十条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互助费标准为40元■有效期为一年,交纳互助费后互助期在规定的时间统一生效。
第十一条互助期满后,无论是否发生约定保险事件.互助费不再返还。
本互助保险中途不退保。
第十二条投保人在互助保险有效期内只能投保一份。
第十三条互助保险期限自公司收取全部保险费并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山西省办事处上报投保材料并办妥相关手续之曰的零时起至一年期限届满当日的二十四时止。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给付实施细则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给付实施细则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一种旨在为企业职工提供住院医疗保障的互助方案。
该方案旨在帮助职工应对突发的医疗费用支出,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为了更好地实施该方案,需要制定详细的给付实施细则,以确保方案的公平、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一、参保范围1.该计划适用于所有在职职工,包括正式员工和合同工。
2.职工及其家属可以选择自愿加入该计划,并支付一定的互助费用。
二、给付标准1.住院医疗费用的给付标准根据职工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医疗费用水平进行调整。
给付标准将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2.给付标准主要包括住院医疗治疗费用、手术费用、床位费用、检查费用、药品费用等。
互助基金将根据实际病情和医疗费用提供给付。
三、费用支付1.职工每月需支付一定的互助费用,作为参与该计划的条件。
2.互助费用将由职工自行承担,企业可以提供补贴。
3.互助费用将由企业代收,并每月结算到互助基金账户。
四、给付申请和审核1.职工住院后可以向互助基金提出给付申请。
2.经过审核后,互助基金将根据给付标准确定给付金额,并将其支付给职工或医院。
3.给付申请需要提供医院的住院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病历等相关证明文件。
五、互助基金管理1.互助基金需要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互助费用的收支管理、会员信息的管理等。
2.互助基金必须定期公布财务报告,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
六、互助会员权益1.参加该计划的职工可以获得经济支持,并享受较低的医疗费用。
2.互助计划可以提供职工的家庭成员的保障,包括子女、配偶等。
七、宣传和培训1.企业需要对员工进行互助计划的宣传,让员工了解该计划的价值和参与条件。
2.互助基金管理机构需要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员工对该方案的认识和理解。
八、计划监督和评估1.企业、职工和社会应该对互助计划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其公正、透明和有效。
2.监督和评估可以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组织调研等形式进行。
总结: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给付实施细则的制定应该严格遵循公平、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一种由职工互助组织或雇主组织提供的住院医疗保险计划。
此类计划旨在为在职职工提供保障,以应对突发的住院医疗费用,并减轻由此带来的经济负担。
以下将从互助保障计划的定义、特点、运作方式以及优点等方面进行讨论,以探究这一保险模式的作用和影响。
首先,互助保障计划是一种基于团体互助原则的医疗保险制度。
其核心理念是共同承担风险,共享资源,以实现庇护和保护的目的。
相比于传统的商业保险,互助保障计划依赖于成员间的互助和共识,不涉及营利行为,更注重团体精神和社会责任。
其次,互助保障计划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是无论年龄、职位、收入的不同,所有参与者都享有相同的保障权益。
这是因为互助保障计划的目标是提供全员覆盖,使每个人都能够得到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其次是共担风险和共享资源的原则。
互助保障计划通过共同缴纳费用,建立共同的保障基金,以便在需要时为成员提供帮助。
最后,互助保障计划更加注重成员之间的互助和支持,以加强成员之间的团结和凝聚力,形成更加紧密的群体关系。
互助保障计划的运作方式通常是每位参与者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障费用,形成共同的保障基金。
当成员发生住院的情况时,可以向保障计划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凭证。
根据计划的规定,保障计划会根据成员的需求和基金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偿。
这种方式使得成员在收到医疗服务后能够得到部分费用的返还,减轻了住院的经济压力。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优点是多样的。
首先,这种计划能够满足职工的住院医疗保障需求,为他们提供及时有效的经济支持。
其次,互助保障计划的费用相对较低,参与者能够承担得起,使得更多的职工得以享受到这种保障。
再次,互助保障计划具有较为灵活和便捷的申请和理赔流程,大大减少了成员的操作难度和时间消耗。
此外,互助保障计划还能够促进职工团结和凝聚力的形成,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社会责任感。
总结来说,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一种旨在为在职职工提供住院医疗保障的机制。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为了解决职工在住院期间面临的医疗费用问题而设立的一项互助计划。
现代社会中,人们对于自身健康问题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然而,无论如何关注健康,也无法避免意外的发生。
一旦发生意外并需要住院治疗,高昂的医疗费用往往会给家庭带来极大的经济压力。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目标就是通过职工之间互相帮助,减轻职工住院期间的经济负担,保障职工的健康和生活。
首先,通过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职工可以享受到全面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计划会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份详细的费用报销方案,包括住院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手术费用、检查费用等各种费用项目。
职工在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提交相关证明和发票等材料进行报销,减轻了职工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其次,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可以提升职工的获得医疗服务的能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行业的技术不断更新和进步,新的治疗方法和药物不断涌现。
然而,由于高昂的医疗费用,许多职工只能选择一般的医疗机构和治疗方案,无法得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通过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职工可以放心选择更好的医疗机构和更先进的治疗方法,提升了自身获得医疗服务的能力,提高治疗的成功率。
再次,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可以增强职工之间的凝聚力和互帮互助意识。
互助保障计划的核心是职工之间的互帮互助,通过大家共同缴纳一定的保障金,来为有需要的职工提供医疗费用的报销。
这种方式不仅减轻了被保障者的经济负担,也增强了职工之间的凝聚力和互帮互助意识。
同时,互助保障计划还可以促进职工对健康问题的关注和重视,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最后,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来提高其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感。
保险公司以其专业的风险管理能力和优质的服务理念,为职工提供全面的住院医疗保障计划,提高了职工的生活质量和满意度。
通过这种方式,保险公司可以提升其企业形象,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进而增加可持续发展的机会。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工会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工会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工会的运作方式通常是通过职工
每月缴纳一定的保费来建立一个共同的保障基金,该基金用于支付工会成
员的住院医疗费用。
每个参保的职工都可以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包括住
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药品费用报销、手术费用报销等。
保障范围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根据工会成员的需求提供最适合的保障。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工会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需
要注意和解决。
首先,保障范围的确定需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合,不能过于
宽泛或者过于狭窄,以确保计划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其次,保费的调整
需要适当,既要考虑工会成员的负担能力,也要确保保障基金的健康运作。
此外,计划的推广和宣传工作也很重要,要让更多的在职职工了解和参与
其中,提高计划的参保率和覆盖面。
综上所述,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工会是一种为在职职工提
供住院医疗保障的互助制度。
其通过工会组织建立共同的保障基金,为工
会成员提供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报销。
该计划具有公平性和透明度等优势,可以减轻工会成员的经济负担,保障他们的健康和生活安全。
然而,计划
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适时解决。
只有确保计划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才能更好地为在职职工提供保障。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是一种提供在职职工住院医疗费用保障的共济机制。
它通过职工的互助参与,共同担负住院医疗费用,保障了职工在生病需要住院治疗时的医疗支出。
该计划的主要运作方式是通过成立专门的互助组织,将参与的在职职工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一定的互助费用,形成一个互助基金池。
当有职工需要住院治疗时,可以向互助组织提出申请,由互助组织根据职工的实际住院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偿。
这种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共同参与,职工之间形成了相互支持的关系,增强了员工之间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在这个集体中,大家都是平等的、共同的参与者,有困难时可以互相帮助。
这种互助关系有助于激发职工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团队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可以解决职工因疾病住院治疗而面临的医疗费用问题。
对于大部分在职职工而言,住院治疗是一项高额支出,而且无法预期。
当职工突然生病需要住院时,可能会给家庭带来重大负担。
而有了综合互助保障计划,职工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减轻了其家庭的经济压力,保证了病情能够得到充分治疗。
再次,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的运作可以规范化管理,增加了运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该计划可以成立专门的互助组织,由组织对互助费用的缴纳和使用进行管理,确保互助费用的使用符合一定的规定和程序,杜绝随意性和不公平行为的发生。
职工可以通过互助组织查询互助费用的使用情况,保证了参与者对互助费用使用的监督权益。
最后,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的参与形式多样,可以适应不同职工的需求。
在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中,参与的方式可以通过自愿加入、按比例缴纳金额等方式进行,根据不同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这样,职工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参与的方式和金额,增强了计划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综上所述,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对于在职职工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通过互助参与的形式,解决了职工在住院治疗时面临的医疗费用问题,增加了职工之间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规范了运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满足了不同职工的需求。
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计划-上海职工保障互助会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2016年7月版修订版)为配合市政府《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实施,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有效地帮助患病住院的在职职工减轻个人自负部分医疗费的经济负担,使他们能安心治疗早日康复。
作为本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配套办法,特制订《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保障对象第一条凡属于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在职职工均可由单位组织团体参保本计划(参保人数不少于单位职工总数的75% ,职工总数小于等于10人的,必须100%参加)。
丧劳比照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的在职职工应参加“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参保手续第二条参保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月或上月的《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复印件;2、填写完整的《参保登记表》3、用EXCEL格式制作的参保职工名单(工号或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和干保四个字段)的电子文档。
4、以下的缴费凭证之一:①加盖银行业务章的贷记凭证或现金解款单的复印件;②单位网上银行付款凭证的打印件。
第三条参保单位在起保日10天后,不能再为未参保职工办理参保手续(新进单位的职工除外,但应提供社保“人员转入核定表”或“建立帐户核定表”复印件,并必须在新职工进单位后两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
保障费第四条保障费缴纳标准:每份保障费65 元。
第五条被保障人在保障期限内只能参保1份(含已参保本会“综合互助保障计划(A 类或B类)”的份数),超出的份数视作无效。
保障期限第六条保障期限为1年,自起保日起到一年保障期满日的24 时止。
期满后另办续保手续(见本计划第十五条)。
保障责任第七条本计划的保障责任范围为在本市医保部门认定的医院进行以下4种情况的治疗:1、住院治疗;2、按住院标准结算医疗费用的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下同);3、门诊大病治疗(具体定义见“附则”,下同);4、家庭病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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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互助保障计划介绍
北京办事处共开展八项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其中:两项市总工会免费赠送的保障计划 六项保费型保障计划
市总工会为北京市全体工会会员免费提供一份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火灾损失互助保障计划》 • • • • • •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
1.《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降低职工医疗负担,逐 步建立健全普惠制职工互助保障长效机制,增强职工群众生活幸福指 数,2012年4月开展《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保障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 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 • 所在单位向市总上解工会经费; • 持有京卡·互助服务卡的在职职工享受本计划保障。
火 灾 一年 北京市总工会 免费为全市工 会会员提供
《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互助保障计划》
理赔流程图
提供申请理赔 资料,报本级 工会
会员出险
本级工会审核会员个人申请资料并出具证明, 报会员信息采集汇总单位工会(互助保险代办处) 。
会员信息采集汇总单位工会(互助保险代办处)
审核并签署意见,报互助保险北京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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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保费型保障计划
1.《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保障期 互助费(元/份) 免责期 减责期 二年 36 (最多二份) 责任期 90天后 30天 31--90天 慰问金 1000元 / 份 10000元/份 2000元/份 26元/天/份 16680元/份 保 障 待 遇 (元)
北京办事处对上报的职工医保理赔申请资料与社保中 心反馈的职工门诊、住院医疗信息进行复核审批
北京办事处将已复核审批的互助金额,转账打入受益 职工的京卡· 互助服务卡账户或相应银行卡账户
互助金拨付到京卡· 互助服务卡或相应银行卡账户
2.《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火灾损失互助保障计划》
保障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 • 参加工会组织的工会会员; 年龄在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北京市在职职工; 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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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免费保障计划
北京市总工会面向全市工会会员发放 京卡•互助服务卡,该卡搭载服务内容包 括: 互助保障、法律咨询、职业介绍、优惠体 检、优惠健身、优惠购书等。其中,互助 保障内容是指由北京市总工会向持卡人免 费提供一份《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 (火灾)损失互助保障计划》以及《在职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保障待遇
保障内容 起付线至封顶线 医保“自付一”费 用 封顶线以上 医保“自付一”费 用 合 计 类别 门诊医疗 住院医疗 门诊医疗 住院医疗 分别计算 保障范围 0~8460元 0~44805元 0~50000元 50000以上~100000元 100000以上~150000元 100653元 保障比例 20% 20% 40% 60% 80% 最高保障额 1692元 8961元 20000元 30000元 40000元
互助保险北京办事处 审核申报资料(资料完整),并做出赔付决定。
10个 工作日
北京办事处将赔付金汇至职工个人 京卡· 服务卡内
申请非工伤意外及家财(火灾)救助金所需资料 (一)申请非工伤意请外身故、伤残所需资料
• • • • • • 基层工会出具的工会会员出险证明; 基层工会填写“出险调查报告书”; 出险会员的身份证、工会会员证、京卡·互助服务 卡复印件; 出具由被保障人签名的救助金取申请书; 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出具的诊断证明、病 历及其它证明材料;如会员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 经过一百八十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一百八十天 的治疗情况经市总指定的医疗机构鉴定,确定残疾 程度;如发生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部门的“事故 证明”。 如发生非工伤意外事故造成死亡者,需由本市二级 以上医院(含二级)出具的死亡证明及公安部门出 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单位因公派出人员、在外阜发生非工伤意外造成残 疾、死亡者,需提供当地市、县医院出具的诊断证 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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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家财火灾损失救助金所需资料
• • • • • 基层工会出具的工会会员出险证明; 基层工会填写“出险调查报告书”; 出险职工身份证、工会会员证、京卡·互助服务卡的复 印件; 出具由被保障人签名的救助金领取申请书; 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及“财产损失 鉴定意见”; 房屋产权证或与产权证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理赔流程图
北京办事处将京卡· 互助卡会员和交费参保职工的信 息上传给社保中心进行医疗信息筛选
社保中心定期反馈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信息给北京办 事处
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申请领取互助金,填写《在 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领取互助金申请表
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审核职工医疗理赔申报资料上报代 办处,经代办处汇总上传到北京办事处
保障责任
依据北京市医保认可医疗机构开据的“北京市 门由个人承担“自付一”超过 起付线部分的费用可享受医疗补助。最高补助 100653元,按季度进行支付。 具体保障内容分三类:
1.门诊医疗费用互助金计算公式: [“自付一”金额 - 起付线(1800元)]× 20% 2.住院医疗费用互助金计算公式: [“自付一”金额-起付线(1300或650元)]× 20% 跨年度住院计算公式: [“自付一” 金额-起付线(1300或650元)]÷住院总天数 ×年有效责任天数×20% 3.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封顶线以上: 互助金封顶线以上达到5万元,可享受40%互助金,最高报销 额2万元; 5万元到10万元部分,可享受60%计算互助金,最高报销额3 万元; 10万元到15万元部分,可享受80%互助金,最高报销额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