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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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有关规定

黔财采〔〕号

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为了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更好地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结合工作实际,现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作出如下规定:

一、招(投)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一)招标文件制作的基本要求:科学、规范、整齐、完整、清晰、明确,真正体现依法采购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二)招标文件制作的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号部长令)、《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等。

(三)招标文件的基本内容。应为九章: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第四章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合同条款、第七章投标资料表、第八章合同条款资料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文件应做到“四统一”

、统一格式。内容为:

()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函;

()唱标一览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响应及偏离表;

()资料证明文件;

()其他相关资料。

、统一投标报价中的项目内容。

、统一投标报价的构成。

、统一投标报价货币(国货应以人民币为准)。

(五)政策规定

、招标文件的编制由代理机构(或集中采购中心,下同)和采购人共同完成,其中:技术参数部分按采购人的要求填列。

、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设定重要商务、技术条款和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

、评标办法中要明确评标方法,即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等三种方法中,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号入座采用其中一种评标方法;在确定评标方法时,要根据采购人采购项目的技术含量及质量要求等情况确定。

、评标方法中所设定的各项指标和计算公式,严格按照财政部第号令的规定执行;且设定的指标分值要

量化和细化。

、评标方法中所确定的报价分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应在分以上,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原则上不低于分。

二、评审专家的抽取和组成等规定

(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统一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评审专家抽取的方式和时间,严格按照财政部号部长令和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执行,即:抽取方式为随机抽取,抽取时间原则上为开标当日或开标前小时,特殊情况下,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提前半天。

(二)抽取评审专家时,要在财政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现场由采购人随机抽取。

(三)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织,成员人员应为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

(四)每次抽取的评审专家,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的人员登记;与该政府采购项目相关的人员,在开标、评标、定标之前,要对抽取的评审专家保密。

(五)对评审专家的其他规定,按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号)执行。

三、采购人的规定

(一)采购活动开始前,应当将采购资金拨入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同一采购项目不能把金额划小而同时委托多家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三)在对代理机构选择上,只能选择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号令)认定的代理机构。

(四)对代理机构的委托方式上,可以自愿委托;对万元以上的大型采购项目,建议在有资质的所有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产生,或者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以防止腐败行为产生。

(五)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开标、评标有关规定

(一)开标大会主席台位置设置及各自职责

、主席台位置设置。

主持人、验标人、监标人、唱标人、记录员、投影操作员。

除监标人由监督机构或“公证”机构人员担任外,其他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担任。

、各自主要职责。

()主持人职责:

①宣布开标大会开始和结束;

②宣布开标纪律要求和开标程序;

③宣布评标原则和评标纪律以及咨询方式、时间、地点;

④介绍参加开标大会的采购单位、监督机构人员;

⑤宣读该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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