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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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编辑:admin 时间:2013-7-9 10:56:00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定位,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推进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提高生态服务功能。
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必须珍惜每一寸国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理所应当地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几十年来,省委、省政府在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方面下了真功夫,特别是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后,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在江西已深入人心,我省的生态环境质量居全国前列,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成为江西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全国领先”目标的重要任务。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从本质上讲,就是根据自然生态属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按区域分工和协调发展的原则划定具有某种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的空间单元,按照空间单元的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科学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2010年底,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立了未来国土开发的主要目标和战略格局,提出了未来国土空间开发的新理念和新原则,明确了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和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这一规划标志着中国第一个国土空间开发规划诞生,也标志着主体功能区战略正式形成。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发展理念进行了深化和细化,以“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为原则,以“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为手段,以“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为目标。
显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理念与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科学发展观一脉相承,科学发展观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世界范围内的环境问题甚至是环境危机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科学开发我们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已经刻不容缓地摆在我们面前。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就是从科学开发我们十分宝贵的国土空间出发,对国土空间进行功能分区和发展方向定位,从而规范开发秩序,管制开发强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好、保护好我们的家园,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空间,为子孙后代留出充分的发展空间。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站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均衡发展的需要,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
因此,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是江西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从上世纪80年代初,我省就开始实施“山江湖开发治理工程”。
进入新世纪,我省明确提出“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
党的十七大以后,又提出了“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的发展战略,大力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并使之上升为国家战略,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之路,在加快发展的同时有效保护了江西的生态环境。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了“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总目标,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会第一次会议上,省政府又提出了未来五年江西“生态文明建设全国领先”的更高要求。
当前,我省正积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省,努力成为建设“美丽中国”的先行者。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处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重要时期,与之相应的是国土空间结构也处在急剧变动的时期。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并全面把握我省国土空间开发的趋势,妥善应对由此带来的严峻挑战。
一是新型工业化加速推进,工业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格局加速形成,调整工业布局、承接产业转移、提升工业比重、基本实现工业化,以及加快开发利用能源、矿产资源等,必将增加工矿建设空间需求。
二是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我省正处于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城市群将成为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城市框架拉大、城市功能完善、农民工市民化以及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等,必将增加城镇建设空间需求。
三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必将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空间需求。
一方面,我省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另一方面,国家在我省布局建设重大基础设施。
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必然占用更多空间。
四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必然增加生活空间需求。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过上更好生活有更高期待。
消费能力的不断增强和消费结构的持续升级,使人们不仅急需扩大居住等生活空间,也迫切渴望更多的城乡绿色生态空间。
五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必然增加水源涵养空间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不断增加。
满足用水需求,既要依靠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科学配置,又要恢复并扩大河流、湖泊、湿地、森林等具有水源涵养功能的空间。
六是全球气候变化影响不断加剧,必然增加保护生态空间的需求。
我省既要进一步发展经济,又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这就需要改变以往的开发模式,尽可能少地改变土地的自然状况,扩大生态空间,增强生态系统的固碳能力(指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二氧化碳中的碳转化为自己生长所需的有机物的本领)。
我省未来发展既要满足人口增加、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推进等对国土空间的巨大需求,又要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保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还要为保障生态和人民健康而扩大绿色生态空间,生态文明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应对这些挑战,必须积极优化全省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贯彻实施《江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通过更精确的功能区划、在更高的层次上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是江西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科学路径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为江西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提供了重要平台和科学路径。
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是资金、人口、厂房、设备、信息等生产要素流动的过程,也是这些生产要素在不同地域重新配置的过程。
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同步、互动、融合和协调,取决于生产要素在国土空间的优化配置。
土地是企业等市场主体和资金、劳动力、设备、厂房等生产要素落地的载体。
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生态属性的差异性,决定了在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时,必须按功能分区的要求,合理布局产业、项目和生产要素。
按照《江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全省国土空间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三类主体功能区。
重点开发区域属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包括35个县(市、区)。
限制开发区域属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65个县(市、区)。
禁止开发区域包括依法设立的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相关区域。
重点开发区域应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着力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
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进程中,引导工业向园区相对集聚发展,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和有利于污染集中治理的原则集中布局,全面提高工业园区的建筑密度、容积率、产出率;适度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空间,积极开发并有效保护能源和矿产资源,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大力推广低碳发展模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集聚创新要素,增强产业集聚能力,形成分工协作的现代产业体系;有效增加现代服务业建设空间,扩大绿色生态空间。
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要探索城市土地立体化利用模式,走空间集约发展道路,有效增加交通和城市居住等建设空间,壮大城市综合实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集聚人口的能力;统筹规划建设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环保、防灾等基础设施,构建完善、高效、区域一体、城乡统筹的基础设施网络。
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应围绕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农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的定位,着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
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应加强土地整治,搞好规划、统筹安排、连片推进,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推进连片高标准粮田建设,鼓励农民开展土壤改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搞好农业布局规划,科学处理好多种农产品协调发展的关系,合理确定不同区域农业发展的方向和途径,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带;粮食主产区应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粮食生产核心区,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开发资源有优势、增产有潜力的粮食生产后备区;适度控制农产品主产区开发强度,优化开发方式,发展循环农业,促进农业资源永续利用。
农产品主产区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县城、重点镇为依托推进城镇建设,加强县城和乡镇公共服务建设,完善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农村居民点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统筹考虑人口迁移等因素,适度集中、集约布局。
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指生态系统十分重要,关系全省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在本地区具有较高生态功能价值的区域。
这一区域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以保持并提高区域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应逐步减少开发活动占用的空间,集约利用空间资源,做到天然草地、林地、水库水面、河流水面、湖泊水面等绿色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
要严格把握行业准入条件,在不损害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旅游、农林牧产品生产和加工、观光休闲农业等产业,积极发展服务业,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保持一定的经济发展速度和财政自给能力;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开发区的面积,已有的工业开发区应逐步改造成为低消耗、可循环、少排放、“零污染”的生态型工业区。
要科学合理地进行城镇布局,集约开发、集中建设,重点规划和建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强的县城和中心镇,提高综合承载力;城镇建设禁止成片蔓延式扩张,引导一部分人口向城市化地区转移、一部分人口向区域内的县城和中心镇转移;加强县城和中心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在条件适宜的地区积极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努力解决农村特别是山区丘陵地区农村的能源需求;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改善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设施条件,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禁止开发区域是指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地、有特殊价值的自然遗迹所在地和文化遗址以及重要水源地、重要蓄滞洪区等,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
禁止开发区域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依法关闭排放污染物的工业企业,提高环境质量。
江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有利于更好地实施“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的区域发展战略;通过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更有力地支持区域协调发展,使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落实到具体的空间单元,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全国领先”的目标,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省,推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以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实际行动,践行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梦想。
作者:李安泽
来源:《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