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考核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朗姿股份”或“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定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285万份股票期权。为配合该计划的实施,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原则

本办法通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态度、能力、业绩等工作绩效的正确评价,进而积极地利用股权激励机制,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实现股票期权激励与本人工作业绩、能力、态度紧密结合。

二、考核组织职责权限

1、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2、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三、考核对象

1、中国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中国籍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中国籍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四、考核项目(指标)、考核方法及考核期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