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时期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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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时期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

摘要:公益性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近年来,随着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不断强化和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日益摆上党和政府工作重要位置。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和水平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旺盛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仍然滞后,更好地提供足够数量和高质量的公益性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公众不断扩大的文化需求,越来越成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目标和追求1。

本文通过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含义及重要作用的阐释,分析我国现阶段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面临的问题,结合我国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转型时期的新形势,提出新时期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需要在政府作用与社会参与及科学的市场运作方面进行整合,使政府、社会、外资、个人共同参与,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种体制共同发展,最终形成全社会自觉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社会风尚和

发展事态。

关键词:公益性文化事业、政府作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

从2009年起,北大公民社会研究中心每年都组织专家评选年度中国公民社会十大事件,内容涵盖公益慈善、公益事件(包括公益灾难)、公民事件(包括公民灾难)和公益政策四大领域。2012年2月18日,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发布2011年度公民社会十大事件,其中广东乌坎事件全票通过位列榜首,被评价为将推动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郭美美”风波仅居其次、中非希望工程引发争议等四件涉及公益领域事件位列其中。每年十大事件中都有30%左右比重的公益

1谯进华,《文化关键词》,《城市·市民·文化——深圳社会文化论文集》,商务印书馆,2005。

事件入选。中国公众对公益事件的参与和关注度加大,中国公益事业也逐渐进入现代式发展。

一、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深远含义

公益性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由国家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面向社会、面向公众提供公益文化服务的文化事业及其相关载体。它肩负着传播知识、宣传教育、示范指导、向群众提供优质精神文化产品、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的重任。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健全完善公益文化服务体系,将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的文化宣传阵地和休闲娱乐场所,进一步提高城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水平,促进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

文化是民族和国家历史变迁和发展的沉淀,也是其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土壤孕育的灿烂花朵。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文化的意识形态性是文化生产力区别于其他生产力的标志性特征,文化的公益性就是从文化生产力的本质上反映出来的。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成分,公益性文化事业是意识形态的实践形式,它一出生就天然地具有公益性、亲和性和整合力。1

1郭琳,《浅议公益性文化事业在我国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事业——山东省社会科学界2008年学术年会文集(2)》,2008。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总结了近年来文化改革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分析了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道路,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形成了国家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指明了新形势下国家文化发展政策的基本取向,取得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

《决定》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内涵。《决定》指出,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任务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即“三个体系”和一个“一体化”: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从理论上看,现阶段公益性文化事业主要包括上述“三个体系”和一个“一体化”。这个界定,明确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内容和范围,对于现阶段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决定》明确提出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目的在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并强调实现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凸现了公共文化服务的独特定位。这意味着只要是属于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都要纳入公益性文化事业范畴,都要予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包括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属于人权范畴。1948

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次把文化权益纳入人权范畴,提出人人有权通过国家的努力和国际合作,实现自己的文化权利,文化权利是个人尊严和人格自由发展中不可剥夺的一部分。1998年3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文化政策促进发展行动计划》提出了十二项原则,其中包括:可持续发展和文化繁荣是相互依存的;人的发展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使个人在社会和文化方面得到充分发展;文化创造力是人类进步的源泉,文化多样性则是人类的财富,是促进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因素;文化政策的基本目的是确定目标,建立结构和争取得到适当的资源,创造一个充分发展的人文环境,等等。这些表述充分说明,人类的发展最终是以文化来定义的,而文化首先体现在人人享有的基本文化权益上。公益性文化事业着力于屏蔽市场的影响,使基本文化活动成为所有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这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评价指标。可见,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理论创新也是对国际文化权利理论的创新。

二、公益性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繁荣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必须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益文化服务,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一)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是推动科学发展、切实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文化需求越来越旺盛,文化权益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文化权益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只有当文化权益与经济、政治、社会等权益一起得到有效保障时,对人民权益的保障才是全面的、充分的。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关系千千万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仅体现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而且对于实现文化惠民,提高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

现阶段,我们界定的基本文化需求主要包括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在农村,考虑到过去的传统,为农民免费放映电影也属于这个范畴。这些基本文化权益,需要政府免费或优惠提供,主要途径就是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这就要求公益性文化事业必须有别于经营性文化产业,着眼于社会效益,以非营利性为目的,为全社会提供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三)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必须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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