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之消费者权益保护(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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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这一条用的是“权益”而不是“权利”,但列 举的都是民事权利。民法有时会把一些不属于民事 权利的权利拉入到民事权益保护,包括受教育的权
利(根据宪法,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侵权责任法》 条文理解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
8、医疗事故责任(第54、57、58、60、62条)
9、第三人污染环境(第68条) 10、危险物之托管人、非法占有危险物情形下的所有人管理人、高度 危险区域的管理人之责 任(第74、75、76条)
11、动物园之过错推定责任(第81条)
12、物件损害中的过错条推定责任(第85、88、90、91条)
《侵权责任法》 条文理解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 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作为《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归责原 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只有在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 下,如《侵权责任法》中对环境污染责任、产品责任等特
殊侵权行为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时,才不适用过错归责原
则。 过错是绝大多数侵权责任承担的基础。
过错责任中的两个问题
一、过失的客观化问题 过失从主观上是主观的,但过失的判断标准是客观的,一个人的过 失状态要表现出一定的行为状态。 二、审判中如何判断有无过失: 1、法律、法规、规范、共同职业标准有没有规定,你应当怎样做。 2、有无理性的判断标准。一般人都能判断的标准。 主要表现(1)根据行为人职业类型的不同判断认定过失的客观标准,主 要体现为对专业人士的“专业过失”的客观化上。(2)注意义务的违反 视为过失。(3)违法即视为过失。
侵权责任法的 总体介绍
2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侵权责任法》共12章、92
条 明确了产品召回制度、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并强 化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侵权责任法是一部权利救济的法律,侧重于人身权
利的保护。
《侵权责任法》 条文理解 第一条 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立法宗旨 这一条概括了《侵权责任法》的全部内 容。整部法律都在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 权益,为了预防和制裁侵权行为,而明确应 当承担侵权责任和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情 形,以及如何承担责任的方式。
《侵权责任法》 条文理解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 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免责抗辩和责任承担
过失的程度大体分为三种:一般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十二种过错侵权责任类型:
1、雇主责任:过错侵权中要求雇员过错(第34、35) 2、网络侵权: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第36条) 3、安全保障义务:安保义务人之责任(第37条) 4、教育机构之责任:过错或过错推定(第38、39、40条) 5、产品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之责任(第42、44) 6、机动车相撞超出保险限额之责任(第48条) 7、借用、租赁机动车的所有人责任(第49条)
侵权责任法之消费者权益保护 侵权责任法的理解与适用
2010年10月29日
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背景
为了更好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
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必要
对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侵权
责任作出规定,制定一部较为完备
的侵权责任法。
一、制定侵权责任法的必要性
1、原来关于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比较原则; 2、新类型侵权不断出现,法律规定缺失; 3、原来各种规定有冲突,需要统一法律规定;
6、高度危险责任(第九章)
7、禁止饲养动物、遗弃、逃逸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第80、82条)
《侵权责任法》关于共同侵权的类型
审判实务中的共同侵权兼采行为共同与意思共
同两种类型,分为三种形式:
一是共同故意。
二是共同过失。
三是行为结合。
《侵权责任法》 条文理解
第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涉及侵权法律制度的规定过于分散。(40多
部法律、法规)
二、制定《侵权责任法》的原则
1、重点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普遍相关的、矛盾突 出的问题。
2、充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3、要处理好民事侵权关系,要把握好被侵权人和行为
自由的平衡点。
4、从我国实际出发,吸收、借鉴外国有益的原则,形
成中国特色的侵权法律制度。
教唆、帮助行为侵权责任
拟制的共同侵权 (1)教唆、帮助人实施了教唆、帮助的行为。(2)被教 唆人实施了相应的行为,并给他人造成了损害。(3)教唆、
帮助人和实行人都具有过错。 (4)教唆、帮助行为与实行
行为一起构成了与损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
《侵权责任法》 条文理解 第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 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 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方式
狭义的共同侵权 (1)加害主体的复数性。
(2)加害行为的协作性。
(3)多个行为人之间存在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
(4)损害结果的统一性。
《侵权责任法》 条文理解 第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 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 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是为弥补过错责任的不足而设立的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制度,承担无过错责任,是因为责任主体是制造或
者控制危险源的。危险或者危险控制力是无过错责
任的基础。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七种无过错责任类型:
1、监护人责任(第32条) 2、雇主责任(第34、35条) 3、产品责任(第五章) 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相撞时的责任(第48条、道交法第76条) 5、环境污染责任(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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