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财政局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甲供材料价款结算原则及操作办法原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奉府规〔2019〕1号
审核建设项目的前期费用,并出具相应的书面意见。
(三)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
1.参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对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2.参与合同谈判,对合同中有关合同价、付款、变更、索赔等条款的合理性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3.预判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如涨价、设计变更、不可预见费等内容,并出具相关书面意见。
9.审核施工图预算。
10.对项目需要采购或者核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等,及时根据合同及有关规定进行询价或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11.做好工程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审核工作。
12.做好对采购材料、设备合同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定期检查。
(五)竣工结算阶段的投资控制
及时审查施工单位递交的分部或整体工程价款结算,公正、合理地确定单项工程的造价,并提出审查结果书面报告(包括甲供材料、设备价款、施工用水、用电的审核抵扣等)。
第十二条委托主体
根据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式,财务监理机构的委托主体分下列三种情况:
(一)政府性投资项目:区发改委批复投资额大于400万元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依据相关批复向区财政局提出申请,由区财政局进行委托。
(二)其他项目:其他如土地储备、综合整治等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向区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区财政局批复同意后进行委派。
第三条监理原则
财务监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原则,开展财务监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职能分工
区财政局是全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财务监理制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财务监理机构的委托、监督、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建设项目财务决算审计
(一)建设项目管理审计
主要对建设项目建设程序遵循情况的审计; 建设项目“五制”(项目法人制、资本金 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等实施 情况的审计;业主履行管理职责的审计。 审计重点:
1、建设项目的主要审批程序是否依法 履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项目立项或项目建
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环境影响 评估报告及批复,建设规划及用地批准,施工许可,项目竣工验收及 备案手续是否完备,有无未经验收即交付使用的情况。
1 申报立项报告并取得发改委的立项批复文件; 2 申报项目建议书并取得发改委的批复文件; 3. 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报表)并根据项目 环境影响程度分别取得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报 告书》批复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 登记表》审批表;
4 申报可研报告并取得发改委的可研批复 文件;
5 申报初步设计文件并取得发改委的初设 (概算)批复文件;
(五)竣工决算审计的特点
1、政策性强 2、技术要求高 3、审计对象特殊 4、审计时效性强 5、审计范围的广泛性 6、审计方式方法的多样性
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建设项目各单项工程验收合格; (二)单项(单位)工程等办理竣工结算并已 入账; (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所有应 当计入建设项目成本的费用已全部入账; (四)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已办妥。 (五)剩余甲供材料物资已盘点核实、债 权债务的清理。
6 向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申报并取得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 (新建工程)向国土部门申报并取得建 设用地审批文件及土地使用证;
8 编报招标控制预算并取得财政部门的招标 控制预算评审报告或批文;
9、申报并取得发改委的招标事项核准批文;
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实务操作13p
(4)向建设单位提出审核所需资料(可以列出清单交建设单位)。
(5)分析情况,拟订审核计划,明确审核目标、实施的方法、步骤、人员分工、审核应掌握的重点问题,以及时间安排等。
(6)与建设单位联系确定具体实施时间、方法。
3、审核实施
实施方式通常是就地实施,也可以送达审核。就地实施方式下需要做好的工作:
(二)报告结构
(1)范围段:(引言)表述委托关系与审核责任、审核依据,审核实施时间、范围及方法步骤等。
(2)工程概况段: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扩初批复、资金筹集、土地征用(拆迁)、招投标方式、工程施工、监理、开工与交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工程管理、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编制等说明。
(3)审核结果段:①建设总成本的审定、建安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分项列出送审数、核增数、核减数、审定数、简要叙述审核调整的处理意见;②投资来源的审定:按实际投入分项列出账面数、调整数、审定数、详述调整内容;③财务决算日相关资产、负债的审定:项目结余资金账面余额、调整数、审定数,详述调整内容;④批准概算执行结果的审定:列出概算数,超支或节约数增减%,分析主要原因;⑤技术经济定额考核审定:以概算指标与实际对照,列出定额数实绩数增减数%;⑥重大问题分析说明。
(5)银行存款利息不作收入,冲减利息支出。
4、建设单位管理费
(1)真实性审查,确认账面发生的管理费是本项目使用的实际费用,剔除应由行政(生产)负担的管理费,属于待摊投资的其他项目开支的应予转出。
(2)控制标准按财政部(2002)394号文件规定,分档计算,业务招待费为管理总额的10%之内,对照标准划出超支或节约数,分析原因,超支部分需报经财政部门认可才能列支。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书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书第一篇: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书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书xxx财政局:根据x政〔2008〕第55文件和x财办〔2006〕第15、16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兹委托你单位对xxx市xx区xxxx中学新建xxxxxxxxxxxx等工程进行评审,该工程已竣工,造价约xx万元,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预算定额规定,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进行评审及时为我们出具评审报告。
xxx市xxx区xxxxxxx中学二0一一年八月十九日项目主管部门领导签署意见:财政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第二篇: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方案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根据评审委托合同,在规定的标准期限内,采用合理的审核方法、符合的人员配置、严谨的控制制度、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完成委托的工程项目审核工作,并保证审计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
二、审计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3、建设部(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4、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5、招投标书、招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竣工图、现场签证单及工程结算的计量支付依据、计量支付清单等相关资料;6、施工同期国家有关工程造价和工程结算方面的规定等。
三、评审组织方案根据我公司结算审核的三级复核制度,由公司总经理组织经验丰富的土建、水电、暖通空调等各专业的造价工程师组成工程结算审核组。
各专业的造价工程师负责工程量计算、复核、资料收集与分析等具体审核工作;项目经理负责检查复核工程审核质量及与外界一般联系协调工作;总工程师负责对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的结算审核报告、结算审核书等进行总体审核和技术把关,涉及造价争议方面工作的协调管理等;结算报告初稿经总工程师审核无误后出具并送审计局复核。
三、评审工作流程(一)评审前期准备阶段(1)组织结算审核小组。
杭州市财政局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甲供材料价款结算原则及操作办法原则及操作办法
杭州市财政局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甲供材料价款结算原则及操作办法原则及操作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06.17•【字号】杭财基[2007]455号•【施行日期】2007.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财政局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甲供材料价款结算原则及操作办法原则及操作办法(杭财基〔2007〕455号)各建设单位:为有效控制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正确计算甲供材料成本,对新建、在建以及2005年1月1日以后竣工但至今仍未上报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的实行国标工程量清单报价的项目,有关甲供材料结算原则及操作办法明确如下:一、甲供材料结算原则2005年1月1日以后,甲供材料的价格按市城建材料采购中心成本价结算,即对市城建材料采购中心采购的材料,按不产生利润的原则来计算确定甲供材料成本价;甲供材料的用量控制在现行定额消耗量范围内。
二、操作办法1、招标阶段:招标人应根据工程量清单,按浙江省03版相应定额或现行其它专业定额及招标暂定价,计算分部分项工程甲供材料消耗量及价款,提供甲供材料用量及价款明细表。
对措施项目清单、其它项目清单中的所有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采购、自主报价,工程决算时不纳入甲供范围。
投标人进行商务报价时,甲供材料消耗量按浙江省03版相应定额或现行其它专业定额计算,价格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暂定价报价。
2、项目实施阶段:采购中心应与建设、施工单位签订书面供货合同,明确甲供材料的供货方式,款项支付方法、扣款方法以及结算方法等。
甲供材料供应量应控制在投标量范围内。
对因重大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甲供材料用量,在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后可作为调整依据,并以财政部门审核金额为准。
价款结算要根据监理、建设单位审核的工程款支付报表及相应甲供材料的用量,按照市城建材料采购中心出具的相应项目、批次单价计算的甲供材料价款支付给市城建材料采购中心。
从施工单位扣回的价款应根据定额消耗量和暂定价的乘积来计算确定。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102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版)的通知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10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明确公共资源集中交易范围,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版)(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遵照执行:一、凡列入《目录》的市本级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均应进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进行交易。
列入《目录》但未进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市财政部门不得进行资金拨付与结算。
各区、县(市)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可参照《目录》按属地管理原则进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交易项目的交易场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职责,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指导协调力度,对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交易各方进行综合协调。
三、相关行业行政监管部门要按照《目录》明确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
要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研究制定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的管理规则,明确交易的进场金额、必要条件、交易方式、交易程序、监督制度。
甲供合同工程款怎样付
甲供合同工程款怎样付:探讨支付方式及注意事项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发展,甲供合同在工程建设中越来越常见。
在这种合同模式下,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等,乙方则负责施工。
在工程款支付方面,甲供合同有其独特的支付方式及注意事项。
本文将从甲供合同工程款支付方式、支付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甲供合同工程款支付方式1. 预付款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的数额一般为工程总价款的10%~30%。
预付款的支付有助于乙方提前采购材料、设备等,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进度款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甲方应按照工程实际进度,定期向乙方支付进度款。
进度款的支付比例一般为工程总价款的50%~80%。
进度款的支付有助于乙方维持工程正常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尾款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尾款。
尾款一般为工程总价款的20%~30%。
在支付尾款前,甲方应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质量保证金等。
4. 支付方式甲供合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主要包括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在支付过程中,甲方应确保资金安全,避免出现资金流失、腐败等问题。
二、甲供合同工程款支付流程1. 工程开工前,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2. 工程建设过程中,甲方按照工程实际进度,定期向乙方支付进度款。
3. 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尾款。
在支付尾款前,甲方应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质量保证金等。
4.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甲供合同工程款支付注意事项1. 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2. 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应认真审核乙方提供的工程进度、质量等相关资料,确保支付资金的合理性。
3. 甲方应加强对支付过程的监督,防止出现资金流失、腐败等问题。
4. 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资金,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 甲乙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如有合同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等途径解决。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实施方案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实施方案目录1. 方案概述 (2)1.1 项目背景 (3)1.2 方案目标 (4)1.3 方案内容范围 (4)1.4 实施原则 (6)2.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工作组织 (6)2.1 编制机构设置 (7)2.2 编制人员及职责 (8)3.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依据与标准 (9)3.1 相关法律法规 (11)3.2 工程项目合同及其附件 (12)3.3 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3)3.4 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批文件 (14)3.5 决算编制规范 (15)4.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内容 (15)4.1 决算项目编制 (17)4.2 工程成本核算 (19)4.3 工程费用对接 (20)4.4 增减项与溢价费处理 (21)4.5 决算平衡与审查 (23)5.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方法 (24)5.1 成本核算方法 (26)5.2 费用结算依据 (27)5.3 增减项计算模式 (29)5.4 决算数据分析与编制 (29)6. 现场核查与质量控制 (31)6.1 核查范围及程序 (32)6.2 现场资料收集与验证 (33)6.3 质量监督与纠正措施 (35)7. 竣工决算报告 (35)7.1 报告格式与结构 (38)7.2 报告内容要点 (39)7.3 报告审阅与签字 (39)8. 风险评估与控制 (40)8.1 潜在风险分析 (41)8.2 风险控制措施 (42)1. 方案概述本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实施方案旨在规范和指导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确保竣工决算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及时性。
本方案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水利水电、机电安装等领域。
竣工决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明确竣工决算编制的基本原则、遵循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编制过程中应遵循的具体要求。
竣工决算编制的程序和步骤:详细描述竣工决算编制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资料收集、费用核算、审核调整、报告报送等环节,并对各环节的操作流程进行说明。
财政投资项目审核方案
财政投资项目审核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根据评审委托合同,在规定的标准期限内,采用合理的审核方法、符合的人员配置、严谨的控制制度、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完成委托的工程项目审核工作,并保证审计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
二、审计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浙江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3、建设部(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4、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5、招投标书、招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竣工图、现场签证单及工程结算的计量支付依据、计量支付清单等相关资料;6、施工同期国家有关工程造价和工程结算方面的规定等。
三、评审组织方案根据我公司结算审核的三级复核制度,由公司总经理组织经验丰富的土建、水电、暖通空调等各专业的造价工程师组成工程结算审核组。
各专业的造价工程师负责工程量计算、复核、资料收集与分析等具体审核工作;项目经理负责检查复核工程审核质量及与外界一般联系协调工作;总工程师负责对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的结算审核报告、结算审核书等进行总体审核和技术把关,涉及造价争议方面工作的协调管理等;结算报告初稿经总工程师审核无误后出具并送审计局复核。
三、评审工作流程(一)评审前期准备阶段(1)组织结算审核小组。
接到评审委托任务后公司总经理根据项目规模、技术特点组织评审小组。
(2)资料检查与熟悉。
应安排专职资料员接收资料。
应具备下列资料(但不限于);✧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发包合同、补充协议以及有关会议纪要;✧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竣工图纸;✧工程预、结算书;✧监理单位的有关文件;✧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供设备和材料明细表;✧招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由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作业指导书;✧开、竣工报告;✧各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等;由资料员收集同时逐项核对,逐一清点交接,办理签收手续。
清单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维护发、承包双方的权益,参照国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结合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公司招标范围的建设工程应执行《计价规范》和本办法。
可以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除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等专门性规定外,仍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采用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方式计算工程造价。
包括编制标底及预算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
第五条公司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的管理及具体实施。
第六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当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发包人、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七条工程造价计价遵循的依据:(一)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府及有权部门规定的规费;(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三)工程造价编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组价办法等;(四)发、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以及招、投标文件;(五)工程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以及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工程竣工图;(六)发、承包人不能预见的其他事项或风险等。
第八条工程计价文书应统一的表式。
第九条本办法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方面的专用术语,遵从《计价规范》和本办法的定义。
本办法中招标人与发包人,投标人与承包人同义。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十条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及其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望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操作规程
望城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建设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望城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县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交付阶段进行的全过程审计监督。
第三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坚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明确责任、防范风险”工作原则,抓住重点项目、重要环节、重点内容和关键时点进行审计;结合审计机关的承受能力和审计人员的技术水平量力而行;把握审计监督的职责,在法定职权内开展工作;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第四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计划管理与动态结合的办法。
第五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建设单位为被审计单位。
对勘察、设计、拆迁、施工、监理、采购等相关单位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时,该单位为被审计单位。
第六条审计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二章审计程序第七条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组成审计组,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必要时可以根据审计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组织和聘请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工作。
第八条项目实施前,应当到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审前调查,详细了解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分析调查资料,确定审计目标和工作重点。
审前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建设项目及与建设项目有关单位基本情况;2、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情况;3、项目概算和预算的批准与调整情况;4、年度预算安排情况;5、建设资金筹措计划与实际到位情况;6、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7、工程现场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合同管理和价款结算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等。
第九条审计组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进度,确定审计内容、重点与步骤。
第十条审计组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工程结算甲供材料的操作技巧
工程结算甲供材料的操作技巧“甲供材料”简单来说就是由甲方提供的材料。
这是在甲方与承包方签订合同时事先约定的。
凡是由甲供材料,进场时由施工方和甲方代表共同取样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上。
甲供材料一般为大宗材料,比如钢筋、钢板、管材以及水泥等,当然施工合同里对于甲供材料有详细的清单。
特点:对于施工方而言,优点就是可以减少材料的资金投入和资金垫付压力,避免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
对于甲方而言,甲供材料可以更好地控制主要材料的进货来源,保证工程质量。
从材料质量上讲:其质量与施工单位无太大的关系,但施工单位有对其进行检查的义务,如果因施工单位未检查而材料不合格就应用到工程上,施工单位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工程计价角度说:预算时甲供材必须进入综合单价;工程结算时,一般是扣甲供材费的99%,有1%作为甲供材料保管费。
从特点看可以澄清两个问题:1、投标时甲供材要不要计入投标价格中?预算时甲供材必须进入综合单价;2、工程结算时甲供材如何操作?工程结算时,一般是扣甲供材费的99%,有1%作为甲供材料保管费。
这两个问题这样回答有些简单,下面引深解释。
从字面意思上看,甲供材没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含义,但甲供材在答疑问中却频繁出现,下面谈点个人操作的看法:1、甲供材不同于暂估价材料:一般说,甲供材建设方已明确了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单价,而暂估价材料从招标文件中看不出建设方已明确的意向;2、甲供材很容易转化成暂估价材料:因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建设方放弃原甲供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的因素很多,这时,甲供材的操作可能就会就成暂估价材料的操作模式(具体见第二讲暂估价材料实操问题);3、甲供材很容易转化成甲指乙供材料:建设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管理能力不足,有可能将甲供材变成甲指乙供材料,这时操作同暂估价材料的操作模式;4、甲供材的最难点:甲供材在投标和施工过程中问题可能不是很多,但在结算或阶段性结算(报量时)出现的问题就是成堆了,我想从下面几点来解决这些问题:(1)程序上:很多问题如甲供材计不计税、费、如何在结算中扣除等,这些都是程序上的模糊认识,现在我列程序上的公式以此操作:工程最终结算金额-应扣甲供材料金额*0.99(或协商费率)(2)工程最终结算金额:这条名词没有什么悬含,就是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税前的应收款金额(包括甲供材料款);(3)*0.99:这个问题也容易理解,“工程结算时,一般是扣甲供材费的99%,有1%作为甲供材料保管费。
《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评审实务》(课程提要 马楠 2014.6 )
《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评审实务》大纲第1讲建筑施工项目招投标环节工程造价计价关键技术分析与案例分享1.“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防范及投标人利用对策2.“招标控制价”编制错误防范及投标人投诉对策3.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技巧与发包人风险防范对策4.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与拟定评标方法的技巧对策5.暂估材料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计价的对策建议6.工程招投标阶段发承包双方工程计价的注意事项7.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阶段评标流程以及评标要点8.工程招标中标后的后续工作操作及合同交底要点9.招标中发包人风险及防范第2讲建筑施工项目合同价款约定环节工程造价计价关键技术分析与案例分享1.合同约定原则、方法及风险防范对策2.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约定原则解析3.约定合同法律效力及各方应对技巧4.工程计价方式操作疑难问题解决对策5.甲供材料的疑难问题解决对策6.乙供材料的疑难问题解决对策7.工程计价风险划分、责任承担的疑难问题解决对策8.合同约定环节价款条款审查及风险防范对策第3讲建筑施工项目工程计量环节工程造价计价关键技术分析与案例分享1.工程计量的程序、方法疑难问题解决2.单价合同计量的疑难问题解决3.总价合同计量的疑难问题解决4.工程计量工具——计量台账的使用操作5,工程计量环节发包方对策第4讲建筑施工项目合同价款调整环节工程造价计价关键技术分析与案例分享1.新《规范》下合同价款调整计价技术操作2.法律法规变化导致价款调计价难技术操作3.工程变更导致的价款调整的计价技术操作4.项目特征描述导致价款调整计价技术操作5.工程量清单缺项导致的价款调整计价操作6.工程量偏差导致的价款调整计价技术操作7.市场波动变化导致价款调整计价技术操作8.暂估价导致的价款调整计价技术分析操作9.计日工导致的价款调整计价技术分析操作10.现场签证导致的价款调计价技术分析操作11.不可抗力导致的价款调计价技术分析操作12.赶工补偿导致的价款调计价技术分析操作13.误期赔偿导致价款调整计价技术分析操作14.施工索赔导致价款调整计价技术分析操作15.暂列金额导致价款调整计价技术分析操作16.变更、签证、索赔及价款调整四大台账的应用技巧第5讲建筑施工项目合同价款中期支付环节工程计价关键技术分析与案例分享1.预付款支付环节工程计价技术操作2.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环节工程计价技术操作3.总价措施费用支付环节的工程计价技术操作4.工程进度款支付环节工程计价技术分析操作5.应对及时支付的有力工具——支付台账的应用技巧6.价款支付中承包方若干次“停工权”巧妙使用及发包人对策解密第6讲建筑施工项目竣工结算环节工程计价关键技术分析与案例分享1.新《规范》下竣工结算与支付环节工程计价技术操作(1)传统竣工结算编制环节工程计价技术操作(2)快速竣工结算编制环节工程计价技术操作(3)工程竣工结算办理环节工程计价技术操作(4)竣工结算款支付中环节工程计价技术操作(5)质量保证金扣留返还中工程计价技术操作(6)最终结清结算办理环节工程计价技术操作(2)加速结算、准确结算的有力武器——期中价款结算台账的应用技巧2. 新《规范》下合同解除的结算与支付环节工程计价技术操作(1)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结算与支付环节工程计价技术操作(2)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结算与支付环节工程计价技术操作(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结算与支付环节工程计价技术操作第7讲建设单位面临的机遇、挑战与对策1.建设单位面临的机遇、挑战与对策2.咨询企业面临的机遇、挑战与对策3.工程造价管理人员面临挑战与对策。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三篇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节约投资,减少浪费,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有效控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造价管理指对工程建设各阶段所编制的工程预算、中间结算、竣工结算的价格管理。
第三条确定工程造价应遵循经济规律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高估冒算、随意压价等不正当的计价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公司新建、改扩建、维修项目(含地面和矿井(露天)基建工程、地质测量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巷道与露天的接续延深及改造工程、房屋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机电设备改造安装工程、供配电改造安装工程、热力、给排水改造安装工程、道路及基础改造工程、绿化工程、零星工程等)。
第二章管理机制与职责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加强部门职能管理的精神,工程造价由各项目负责单位与造价中心协同管理的体制。
财务部、审计部、生产技术部和项目负责单位依照本办法和公司工程管理办法履行业务管理和监督职能。
第六条项目负责单位(生产技术部、煤矿)是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的直接责任者,其主要职责:一、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提供已批准的立项申请表(见附表一)、招标文件、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见附表二),及其它编制工程预算所需的基础资料。
二、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下不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供立项申请表、商务谈判纪要(按工程管理办法)、呈批件(见附表三)、图纸、说明等编制预算所必需的资料。
三、下达中标通知书(见附表四),起草合同并办理合同审批,准备开工条件,办理工程开竣工。
(见附表五、六)四、在施工过程中,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见附表七),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等签证手续。
五、及时上报产值进度情况。
六、及时上报材料供应情况(有甲供材料的情况),编制材料供应清单、价格汇总,整理双方接交手续。
提供正确的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信息。
七、矿井(露天)的接续延深及改造工程和地质测量工程,进行招标定价时,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不进行招标定价时,按第六条第二款执行,1、项目负责单位(生产技术部、煤矿)设计的施工图纸是校队、审核、批准的图纸,并经过图纸会审,有业务主管、主管部门负责人、煤矿总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人、总工的签字盖章。
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修订
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和计价方法,维护发、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其相关专业工程的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13]44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府令第296号)、省住建厅《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的通知》(建建发[2013]273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发承包阶段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签订及工程实施阶段的合同价款约定,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与合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合同价款调整、竣工结算的办理、工程计价争议处理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活动。
第四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五条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工作委托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实施。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甲供材结算方法
如何处理甲供材料及内部结算方法所谓“甲供料”,它是指在建筑施工中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材料供应和管理核算的一种方法。
它的实际操作流程是:由总承包商与各分包商签订一份材料供应及价款结算合同,合同中规定分包单位在分包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由总承包商统一购入,材料价款的结算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价格结算,数量按照总承包商调拨给分包商数量结算。
即“甲供料”方法中,材料的价格风险由总承包商,材料的数量风险由各分包商承担。
总承包商根据各个分包商工程进度预算出所需要的材料量来采购材料,购入材料(其实是供给分包方的)时作为总承包商自己的材料成本入账,分包方使用材料时由总承包商材料部门填制调拨单,材料部门把这些调拨单给预算部门,预算部门在与分包方结算时将这部分材料款从结算总额中剔除。
我结合网友的意见总结1.甲供材料与施工单位购买的材料一样,都必须列入直接费并参与计取各种费用和税金;施工单位应在含税造价中将已扣除采保运杂费的甲供材料总值退还给建设单位,即应退款为:甲供材料总值*(1-采保运杂费率).2.甲供材料应该是计价的,即在计价程序中,甲供材料应在基价的直接费中列为未计价材料。
并计取各种间接费用后形成工程造价。
在结算时,以含税工程造价减去[甲供材料总值*(1-保管费率)]。
在实际工程中大多建设单位为了逃避税金而不让将甲供材料计入工程造价3.甲供材料按相应预算价格计入直接费(若没有预算价按市场价或协商价),计取各种费用后,在税后退还甲方。
其单价按市场价或甲乙双方协商价计补差价。
工程竣工结算时,数量按实际提供量退。
1、考虑到批量购货的价格折扣的优惠和大型的总承包商的购货渠道信息的畅通,可以由总承包商统一购货,或由专门的材料分包商来统一购货,这样既可以保证材料的采购成本也可以从基本上保证工程的质量。
当然这其中需要有独立的第三方来监管(比如业主)。
但是采购材料的收货方可以是分包商。
材料不应直接进入总承包商的工程成本,而应通过对分包商的工程计价转入工程的成本。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6.11•【字号】浙财监督〔2024〕14号•【施行日期】2024.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财政监督正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监督〔2024〕14号省级各部门:为规范我省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工作,提升价款结算审核质量,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2024年6月11日浙江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一、为规范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工作,提升价款结算审核质量,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纳入省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接受工程价款结算的财政监督,相关参建单位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配合工程价款结算的财政监督。
三、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重点关注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量及各项费用的计取、合同协议、施工变更签证、人工和材料价差、工程索赔等。
四、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采用抽查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抽查监督为事后监督,抽取以往年度一定比例的政府投资项目,对其工程价款结算质量开展监督检查。
重点监督属于事中监督、过程监督,选取部分重大项目,在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审核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及时开展监督。
投资评审内容及作用
投资评审内容及作用(修改稿)一、财政投资评审内容总括(参照财建[2009]648号文罗列):1、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审核;2、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3、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各项合同等合规性审核;4、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核;5、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配套资金的筹集、到位情况审核;6、项目政府采购情况审核;7、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审核;8、实行代建制项目的管理及建设情况审核;9、项目建成运行情况或效益情况审核;10、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的立项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11、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12、其他。
二、财政投资单项评审内容(一)、项目估算评审(与经建处合作进行)1、项目估算评审包括对项目建设程序、建设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的估算评审。
2、项目建设程序评审包括对项目立项阶段(包括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可研阶段)、项目征地拆迁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批准文件的程序符合性评审。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使用功能等的确认及其依据是否准确、可靠;2.2、征地规模、性质和征地、拆迁相关文件及费用;2.3、对发改委、财政、规划、建设、土地、环保、交通、电力、消防、水利、排污等部门所提的原则性意见建议是否采纳。
3、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3.1、投资估算指标选用是否准确,经济技术指标采集是否符合实际,与同类工程相比是否具有可比性、前瞻性;3.2、主要材料、设备价格的取定是否与现行市场价格接近或是否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市场发展趋势相一致;3.3、与项目相关配套部分的估算是否完整,有无缺漏,如绿化、大型土石方调配及区内驳岸、道路、桥梁等。
4、设备投资估算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4.1、对主要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及价格进行评审,应注意与设备配套的附件、配件、备件及专用工器具是否包括;4.2、对指定厂家的设备或进口设备应认真分析核查,要考虑税率、利率、汇率及通货膨胀等政策风险。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中自来水管线迁移费用及结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中自来水管线迁移
费用及结算等事宜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杭财基[2007]453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7.06.17
【实施日期】2007.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中自来水管线迁移费用及结算等事宜的通知
(杭财基〔2007〕453号)
各建设单位: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管线迁移费用,解决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中自来水管线迁移费用及结算等问题,市财政局、市建委等有关部门在与市水业集团沟通的基础上,经研究形成以下意见,请各建设单位认真执行。
具体意见如下:
一、有关管线迁移的实施主体
有关项目的管线迁移的建设主体为各项目的建设单位,具体负责管线迁移的组织实施,发生的相关费用列入项目前期工程费,工程验收合格移交后,建设单位要向市水业
集团移交工程竣工图及费用结算等资料,并负责对项目保修一年。
有关项目的业主单位负责对项目的设计委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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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局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甲供材料价款结算原则及操
作办法原则及操作办法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杭财基[2007]455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7.06.17
【实施日期】2007.06.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财政局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甲供材料价款结算原则及操作办法原则及操作办法
(杭财基〔2007〕455号)
各建设单位:
为有效控制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正确计算甲供材料成本,对新建、在建以及2005年1月1日以后竣工但至今仍未上报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的实行国标工程量清单报价的项目,有关甲供材料结算原则及操作办法明确如下:
一、甲供材料结算原则
2005年1月1日以后,甲供材料的价格按市城建材料采购中心成本价结算,即对市城建材料采购中心采购的材料,按不产生利润的原则来计算确定甲供材料成本价;甲供材料的用量控制在现行定额消耗量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