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增值税新政策变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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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 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 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一条、 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可以手 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 税发票。
02
不动产进项抵扣变化
不动产一次性扣除
政策规定
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 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 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 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 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 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执行节点】 2019年4月1日
【节点理解】
4月1日指的是纳税义务时间。凡纳税义务时间在4月 1日之前的,适用旧税率。在4月1日后的适用新税率。
【政策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案例】一家商贸企业,2019年3月签订货物销售合同,合 同约定3月20日发货,3月25日收款。实际上,纳税人按照 合同约定3月20日发货后,3月25日取得了货款收款凭证, 但到4月5日才实际收到货款。按照规定,该纳税人取得索取 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3月25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 日前,应适用原税率。 再以此例延伸,如纳税人并没有签订合同,实际业务就是3 月20日发货,4月5日收到货款。政策规定,采取直接收款方 式销售货物的,无论货物是否发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 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则按照规定, 该例中,纳税人4月5日收到货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 日后,应适用新的税率。
13%
ຫໍສະໝຸດ Baidu9%
税负 只减不增
注意事项
不得抵扣情况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财税[2016]0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 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 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 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另外,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 和娱乐服务等,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涉及 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计算过程
第1季度
预缴时
应纳税所得额(累 计值,万元)
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 50
50*25%=12.5
本期应补(退)所 得税额(万元)
已纳所得税额(累 计值、万元)
减免所得税额(累 计值、万元)
12.5 12.5 50*25%-12.5=0
第2季度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 100
100*25%*20%=5 0
享受增值税优惠的小规模纳税人
地方税种和附加部分减征政策
01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300万元
300人
现 规 定 上 限



100万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
工业企 业100人 其他企 业80人
从业人数
5000万元
工业企 业3000
万元 其他企 业1000 万元
资产总额
注意事项
耕地占用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
资源税
房产税
对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可以在 50%的税额幅度
内减征 “六税两费”
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普惠性税收减免
地方税种优惠
税收优惠可叠加享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 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 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 政策。
增值税税率调整
降低增值税税率
政策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 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 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 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思考:已经进行减免税备案的企业可以零申 报么?
答:这种情况是不可以零申报的。按照相关规 定,办理增值税减免备案的纳税人应纳税额为 零,但并不代表该纳税人可以零申报,而是应 该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将 当期免税收入填入增值税申报表第10栏“小微 企业免税销售额”完成当期申报。
举个例子
01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
02
从业人数包括建立劳动关系和接受劳务派遣
资产总额按照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03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4
04
从2019年度开始,企业预缴所得税时,可直接按当
年度截至本期末的三个标准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
引入超额累进计算方法
政策。
10 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 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 (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 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 过30万元,下同)的, 免征增值税。
免税标准判断
明确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 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 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 纳税人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 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 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 税政策。
05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 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 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 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 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 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06
销售应税劳务 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 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 凭据的当天;
07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 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 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 送的当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 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1
减税 获益 2 内容
3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
包括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企业
不动产一次性扣除
政策规定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 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 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 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 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 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
降低增值税税率 旅客运输服务允许抵扣
不动产进项一次性抵扣
部分行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试行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01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按20%的税率缴
纳所得税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按20%的税率缴
纳所得税
实际税负
5% ≤100万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税负
10% 100-300万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
举个例子
一家商贸企业,2019年第1季度预缴企业 所得税,经判断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但是此后的第2季度和第3季度预缴企业 所得税时,经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第1季度至第3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 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万元、 100万元、200万元。
12.5 100%*25%-5=20
第3季度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
200 100*25%*20%+
(200-100) *50%*20%=15
2.5
15
200%*25%-15=35
02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
增值税
免税标准
3 万元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 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 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 元(按季纳税9万元),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 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 纳税9万元)的,自2018 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 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 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
政策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01
直接收款方式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 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 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02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
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 续的当天
03
赊销和分期收款 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 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 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 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 当天
04
预收货款方式 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 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 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 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 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 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 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 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制造业等行业
现行增值税税率
降至
16%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
现行增值税税率
10%
降至
6%一档税率的行业
税率不变
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 增加税收抵扣等
注意事项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 ):
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 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 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 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 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不动产一次性扣除
(一)基本规定 不动产一次性扣除,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今年4月1日以后购入的不动产,纳税人可在购进 当期,一次性予以抵扣。 二是今年4月1日以前购入的不动产,还没有抵扣进项 税额的40%部分,从2019年4月所属期开始,容许全部 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发票的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 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 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 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 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 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 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 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 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 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 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 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 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 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 开。
某按季申报的服装企业,小规模纳 税人,2019年1-3月份销售服装取 得不含税收入25万元。
1.该纳税人按季纳税,合计不含税 销售收入25万元,未超过按季30万 元免税标准,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 人免税优惠。
2.该纳税人是企业,免税销售额应 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
03
地方税种和附加部分减征政策
最新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01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02
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背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年1月9日主持 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 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实施 期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再为小微企业减 负2000亿元。
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9】13号)
举个例子
例1:A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 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2万元。合计销售额为 9(=4+3+2)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 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和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 9万元,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例2:A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 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10万元。合计销售额为 17(=4+3+1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 7(=4+3)万元 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相对应的销售额7万元 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10万元 应照章纳税。
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
背景
3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 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增值税减税 降负措施。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更大 规模的减税部署,3月21日,财政部 税 务总局 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布《关 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 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2019】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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