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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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一)课题制是指按照谁提出课题谁主持的原则,通过各种渠道申请立项,从而确立研究课题,并以课题(或项目,下同)为中心、以课题组为基本活动单位进行课题组织、管理和研究活动的一种科研管理制度。

(二)实施课题制,应遵循科技发展规律,建立科学、高效的科研管理新机制,完善科研管理制度体系,提高科研管理水平。

1.建立专家评议和市场决策相结合的课题立项申报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确保课题立项的科学性。

2.建立与科研活动规律相适应的预算管理机制。对课题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并实行课题预算评估评审制度。

(三)课题制适用于以全院科技研发的接受各级资助为主的课题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组织体系

(四)院科研计划由院技术委员会负责,科技发展部归口管理。

1.技术委员会为院科技技术领导决策机构。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院长及总工程师担任。人员另行文。主要职责是:负责审定院技术创新战略、技术发展方向、技术发展政策、配置技术创新资源,审定年度科技创新计划。审定各级科研立项;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裁定;进行院技术创新奖评定,负责审定博士后流动站和国家(总公司)工程实验室重大决策以及机制运行办法等。

2.专家委员会,为院科技技术的咨询机构。由院根据院技术创新的需要聘请的相关行业的知名专家、学者、教授和院内部在相关技术领域方面的专业带头人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院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方向性提供咨询;负责对院每年申请立项课题的咨询;负责对院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咨询;能够为院技术创新体系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所聘专家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在总公司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的技术知名度;

2、从事相关领域或专业工作满8 年,并具有高级以上专业职称;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4、熟悉相关领域和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

3.科技发展部为科技技术研发工作的归口管理。 主要职责是:负责起草院科技创新规划和 年度计

划;负责院科技经营;负责组织院科研立项;负责组织技术创新成果鉴定、评审或验收; 负责组织对重大技术创新活动的协调等。负责博士后流动站和总公司(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日 常业务管理。负责专家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课题立项管理。课题来源的途径包括:每年召开技术座谈会研究重大技术提出的课 题;通过跟

踪调研国内外技术发展情况提出的课题;针对上级发出的立项指南或科技计划书提 出的课题;结合各生产系统及二级单位技术需求提出的课题;通过广泛征求各方专家意见,提 出就相关领域发展的课题。课题立项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关系:既重视实用技术攻关,又注重基 础理论研究,既重视当前急需的技术攻关,又要有超前战略储备技术研究,既要把握经济效益 的主线,也要考虑社会效益。同时引入专家评估或评审机制,建立课题库。

1科技发展部根据上级及院本级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市场需要,结合专家咨询意见下达 每年度立项指南,提出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

2•各单位同时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需要,填写各级课题申请表,上报院科技发展部。 科技发展部组织

召开专家评审,经院技术委员会审定,确定申报各级科研立项课题。 项目立项审批后,科技发展部组

织合同鉴定并下达实施计划。

第四章课题的实施管理

AVV ---- * 第二早

课题的确立 立项流程

(六)所有科研立项项目均须签订科技合同。院级课题与科技发展部签订合同,上级课题按照上级有关课题管理要求办理。

(七)各课题要严格照合同内容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合同,如确需调整、变更,必须报经合同审批单位重新审批,中途停止或实践证明失败的项目要写出分析报告,以总结经验教训和作为项目中止的依据。因人为原因造成项目终止或失败的,项目资助单位有权追回计划项目的资助款。

(八)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为课题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课题全过程的研发、协调。课题主持人在批准的计划任务、预算范围和选择课题组成员内享有自主权。一个课题只能确立一个课题责任人。并在合同或任务书中明确课题主持人的责权利,且不得随意变更。

(九)科研开发计划下达后,项目负责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应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课题组成员。当一个项目有两个以上的负责单位时,第一承担单位应负主要责任。项目参加单位应根据协作分工,承担具体任务。

(十)允许跨部门、跨单位择优聘用课题组成员。课题主持人应组成一个结构精干、人员

相对稳定的课题组,课题组人数及主要成员应符合各级科研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

(十一)科技发展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年终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课题主持人应将课题年度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应于当年

12 月10 日前上报科技发展部。

科技项目管理流程

第五章、经费管理

(十二)加强预算管理,实行预算评估或评审。科技发展部会同财务等部门对课题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等进行审核,确定课题经费预算。经费支出预算包括计划管理费和课题研究费。

(十三)计划管理费是指由课题管理归口部门使用、为管理科研计划及其经费而支出的费用。一般包括课题遴选、评审、预算评估、招标、课题监理、跟踪检查以及后评估等支付的费用。计划管理费由归口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定。课题研究费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支出。

(十四)课题研究经费包括与课题研究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使用的可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及其他研究经费等。

人工费:是指课题组人员工资补助性费用,按下列标准核定:。

设备费:是指直接用于课题研究的专用设备的购置费、试制费和课题结题后该设备变卖价值的差额,不包括施工设备的使用及通用设备的租赁费。

相关业务费:是指与该课题科研活动相关的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测试及试验费、资料费、咨询费、会议及差旅费、文整费等。

课题管理费:是指承担单位用于课题管理的费用开支。合同总额100 万元以下的不超过7%;100 万元以上部分不超过5%。

其他费用:是指与课题研究相关的以上4 类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

(十五)课题研究经费按以下原则分次拨付:

合同签订后拨付40%,中间拨付40%,结题后拨付20%;

课题研究经费拨付程序:合同签订一个月内,财务部门根据课题经费计划及课题合同进行首次拨款;中间拨款根据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由科技发展部检查后,中间拨款及结题后拨款需由课题承担单位提出申请,科技发展部检查后报技术委员会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拨付。

上级课题按照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拨付,原则上不提前预付。

(十六)严格执行预算调整程序。经批准的经费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调整。由于课题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课题经费预算造成较大影响时,必须按各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可以对经费预算进行调整。

(十七)加强课题成本核算。依据预算,视科技课题开展情况,科技发展部组织对课题进行阶段评价,在课题结题时要进行成本核算。

(十八)加强课题结余经费的管理。未结课题的年度结余经费,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已完成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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