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规划设计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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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规划设计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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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3日

目录

居住区用地构成 (1)

居住区的类型与规模 (2)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原则与要求 (3)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编制程序、文本内容与成果图件 (4)

一.居住区用地构成

1.1住宅与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R01):指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作为一个整体概念,“住宅”可以包括住宅单元、栋、住宅群落、居住组团等,它分别以不同的居住人口规模要求配置相应等级(包括项目和规模)的服务、通路、绿地与场地设施。

1.2道路交通设施与道路停车用地

道路用地(R03):指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场地。

道路交通设施与道路停车用地,包括住宅区内为通达至住宅,各类设施,各类场地和可活动绿地的通路,以及为住宅区居民居住生活服务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停放设施。按通路的空间位置和服务人口以及相应的道路宽度。住宅区道路可分为宅间路,组团路,小区路和居住区级道路四级。

1.3公共建筑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02):又称公建用地,是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建筑物基底占地及其所属的场地、绿地和配建的停车场等。

住宅区的公共建筑及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是为该住宅区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医护,运动等设施及其用地,这些设施的项目设置和规模确定,均与其所服务的人口相对应,并要求按“分级”设置与布局,即所谓的“公建配建”。有时其服务的人口会超出某住宅区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住宅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的人口基数将大于该住宅区的人口规模。

1.4绿地与户外活动场地

公共绿地(R04):指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其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

绿地与户外活动场地包括住宅区的各级和各类绿地以及各类户外活动场地。其中绿地系统包括公共绿地、宅间宅旁绿地、道路绿地、专用绿地和防护绿地等其他绿地;户外活动场地包括幼儿和儿童游乐场、青少年活动场地、老人健身与活动场地等。

二.居住区的类型与规模

2.1传统居住区类型与规模的划分:

2.1.1.居住区

居住区是居民生活在城市中以群集聚居,形成规模不等的居住地段。居民的日常生活包含着居住、休憩、教育、养育、交往、健身、甚至工作等各种活动,因此也需要有与生活服务相配套的设施支持。因受公用设施合理服务半径、城市街道间距以及居民行政管理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居住区的合理规模一般为:人口3~5万(不少于3万)人,户数10000~15000户,用地50~100公顷左右。

2.1.2居住小区

居住小区(housing estate)是以住宅楼房为主体并配有商业网点、文化教育、娱乐、绿化、公用和公共设施等而形成的居民生活区。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是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7000~15000人相对应,户数2000~4000户,用地10~35公顷,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小区在城市规划中的概念是指由城市道路或城市道路和自然界线划分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并不为城市交通干道所穿越的完整地段,区内设有一整套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和机构。

2.1.

3.居住组团

居住组团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户数300~700户,用地4~6公顷,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一般的,居住组团占地面积小于10万平方米,居住300~800户,若干个居住组团构成居住小区。

2.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的划分:

2.2.1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15-min pedestrian-scale neighborhood

以居民步行十五分钟可满足其物质与生活文化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范围;一般由城市干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居住人口规模为50000人~100000人(约17000套~32000套住宅),配套设施完善的地区。

2.2.2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10-min pedestrian-scale neighborhood

以居民步行十分钟可满足其基本物质与生活文化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范围;一般由城市干路、支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居住人口规模为15000人~25000人(约5000套~8000套住宅),配套设施齐全的地区。

2.2.3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5-min pedestrian-scale neighborhood

以居民步行五分钟可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范围;一般由支路及以上级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居住人口规模为5000人~12000人。

2.2.4居住街坊neighborhood block

由支路等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围合的住宅用地,是住宅建筑组合形成的居住基本单元;居住人口规模在1000人~3000人(约300套~1000套住宅,用地面积2h㎡~4h㎡),并配建有便民服务设施。人(约1500套~4000套住宅),配建社区服务设施的地区

其中相关概念:配套设施neighborhood facility:对应居住区分级配套规划建设,并与居住人口规模或住宅建筑面积规模相匹配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基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场站及社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社区服务设施5-min neighborhood facility: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内,对应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建设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托幼、社区服务及文体活动、卫生服务、养老助残、商业服务等设施。便民服务设施neighborhood block facility: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配套建设的基本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物业管理、便利店、活动场地、生活垃圾收集点、停车场(库)等设施。

三.居住区设计的原则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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