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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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
2013 - 2014 学年第二学期
《金融市场学》选修课程考试试题
校区仙林专业年级财管、资产、国贸、人资、营销、物流11级
班级物流1101 姓名张立立学号2302110130
论文题目:
任意选择与本课程教学内容紧密相关的题目撰写一篇论文。
写作要求:
1、字数在4000字以上。
2、卷面整洁,结构完整,层次分明,条理清晰,资料运用得当,论据充分,写作符合学术论文规范。
3、论文结构包括:题目;作者姓名、班级、学号;正文;主要参考文献(不少于5篇)。
4、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并左侧装订好。
浅析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
摘要:本文介绍了同业拆借市场,是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调剂市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同业拆借市场对一个国家的金融稳定性以及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力,其发展和完善程度可以衡量一个国家的金融市场的健全程度和金融调控力度、政策的实施效果。针对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同业拆借市场;发展现状及问题;对策与建议
浅析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
一、同业拆借市场简介
同业拆借市场是商业银行为弥补交易头寸的不足或准备金不足而在相互之间进行的借贷活动。
(一)同业拆借市场产生的原因
法定存款准备金不足;
结算资金不足;
备付金不足;
其他资金不足
(二)同业拆借市场的功能
同业拆借市场为航等金融机构提供了一种准备金管理的有效途径
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为货币市场的交易提供了高效而便捷的结算机制
同业拆借市场是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载体
(三)同业拆借市场特点
与其他货币市场相比较,同业拆借市场有自己的特点:
1.同业拆借市场对进入市场的主体有严格的限制,必须是金融机构或指定的某类金融机构才能允许进场交易,而工商企业、政府部门、家庭个人等均不能进入市场。
2.融资期限短,拆借资金的期限多为一日或几日,最长不超过一年。
3.交易手段先进,手续简便,成交时间迅捷。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双方并不一定聚集在某一固定场所,而是使用现代化的通信设施进行拆借的市场。
4.交易无担保性。
5.拆解利率由供求双方协商确定,随行就市
6.免交存款准备金
(四)同业拆借市场的主要构成要素
参与者:最重要的参与者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既是同业拆借市场的资金供给者又是资金需求者。除商业银行外,大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也是拆借的重要参与者,包括证券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机构、信用社、财务公司和专业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中的交易既可以通过市场中介人,也可以双方直接进行。市场中介人必须具有一国中央银行承认的中介资格,既可以由大型的商业银行兼营,也可以是专门的中介人。
支付工具:最常用的支付工具是:本票、支票、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其中本票由拆入行支出,支票由拆出行支出。此外,同业债券和转贴现票据为同业拆借使用的支付工具。
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同业拆借按日计息,所以拆借利率是日利率,简称拆息。拆解利率由交易者公开竞价确定。一般同业拆借利率有两种:拆入利率,表示银行愿意几款的利率;拆出利率:表示银行愿意贷款的利率。一家银行的拆入实际上也是另一家银行的拆出。同一家银行的拆入和拆出利率相比较,拆入利率永远小于拆出利率,其差额就是银行的得益。
二、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现状
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我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得到了初步的发展,这一时期我国的措施是推动、振兴,使同业拆借市场的得到高速的发展。在此之后,同业拆借市场迅速的成长了起来,在较短的时间段内使融资网络变得符合经济的发展,并且交易的额度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由于在市场发展初期缺乏必要的行为规范与准则,导致目前的现状有如下情况。
(一)经营资金拆借业务的机构管理混乱
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也介入了同业拆借市场,部分机构拆入的资金远远超出了自身可承受的范围,拆借资金的期限不断的在延长,市场的利率水平及结构相当混乱复杂,所拆借的资金被用于弥补信贷资金不足的缺口,甚至投资了固定资产,严重的打乱了金融秩序。
(二)相关的规范条件不健全
专业银行之间为了调节头寸可以相互拆借资金。在此之后银行同业拆借活动在规范条件不健全的情况下得以迅速发展,交易量的增长速度超出了一定的范围,交易机构鱼龙混杂,造成市场混乱、拆借主体混淆不清、拆借资金运用不合理、拆借期限过长等一系列的问题。由于政府“双紧”政策,同业拆借市场逐渐陷入发展的“低谷”阶段,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量开始下降,拆借利率也出现回落,拆借期限缩短,拆借机构也大大减少。于是中央银行开始对同业拆借市场进行新的改革,建立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中央银行对进行拆借的金融机构的资格、拆借期限、拆借额度等均进行了限制,同时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交易系统正式开始联网运行,建立了根据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确定的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SHIBOR)。至此我国同业拆借市场进入稳定有序的发展阶段。虽然自1996年正式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以来,我国同业拆借市场获得了迅速、稳定的发展,交易
规模不断增加,交易期限更加合理化,交易成员更加广泛。
三、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发展的现状是发展迅速,但是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一)交易的行为相似性
目前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情况是:大银行资金宽裕,而中小银行及其他机构缺少资金。前者资金充足,后者则周期性的需要拆入资金。此外,相关法律规定中等资产银行的同业借款比率必须小于4%,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主体是银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的活跃性。所以导致了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的行为单一、相似性。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不活跃,必然不能带动交易市场的规范和合理,只有先考虑如何激发拆借市场的活跃性,才能不断丰富交易行为,规范和完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二)在拆借金的使用方面没有合理检查
在同业拆借市场中存在着不合理的行为。一些成员利用拆入的资金进行其他方面投资、外资银行组织大量资金外逃等等。这样的现象在银行拆借市场中普遍存在,正是在拆借金的使用方面没有合理检查,以及监管力度的缺失,才导致拆借金被市场成员随意滥用,未能实现银行间同业拆借资金的规范合理使用。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造成了拆借市场流动性不足和风险增大。
(三)同业拆借之间的利率不够稳定
银行间同业拆借的利率基本上可以反映货币市场的资金流动情况。然而,同债券的回购利率相比,同业拆借的利率稳定性较低。商业银行重要的存款客户是证券公司,一些证券公司受长期合作协议等因素影响,拆借利率会低于同期的货币市场利率水平,也有一些证劵公司受资本市场大起大落的影响,拆借利率经常会高于同期的拆借利率,对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产生很大的影响。
(四)缺乏健全的信用机制
在同业拆借市场中缺乏有效、健全的信用机制。拆借金在没有合同的保证下是不能保证及时收回的,因此在特殊情况下也就不能实现银行间同业拆借。而且由于同业拆借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拆借资金者对资金需求者的信誉状况没有进行深入的了解,不敢贸然将货币拆给资金需求者,尤其是中小银行。如果引进一套完整的健全的信用机制,同业拆借市场的资金可以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五)地区发展不平衡
据有关资料显示:拆出、拆入资金量的前几名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东部地区,总量超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