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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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考核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办法(试行)
为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我局职工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跨越发展。根据市文明委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考核评比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品德修养、服务能力、作风建设和环境卫生四个方面。采用百分制考核,其中品德修养25分、服务能力25分、作风建设25分、环境卫生25分。
1、品德修养方面
考核要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品行端正,大局观念强,团结协作好,言行举止文明得满分。
有下列行为的扣减分:
(1)不参加思想政治学习教育活动,不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每次扣2分;
(2)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3)上班时间衣冠不整影响机关形象的每次扣1分;
(4)不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每次扣1分。
(5)同事之间闹无原则纠纷,吵闹打骂影响团结的每次扣2分;
(6)散布小道消息、传播负面新闻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7)在禁烟场所吸烟影响他人的每次扣1分。
2、服务能力方面
考核要求:爱岗敬业,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服务意识强、协调能力好得满分。
有下列行为的扣减分:
(1)工作态度生硬,造成服务对象不满的每次扣2分;
(2)不能在承诺时限内按要求办结承办事项,每次扣2分;
(3)在合办事项中不配合,推诿扯皮,影响正常办理或延误时间的每次扣2分;
(4)上班时间无故离岗,延误工作安排或任务完成的每次扣2分;
(5)不熟悉本职或业务工作,工作效率低,影响任务如期完成的每次扣2分。
3、作风建设方面
考核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认真,作风务实,积极参加省厅、市和我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得满分。
有下列行为的扣减分:
(1)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分;
(2)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3分。
(3)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炒股、打牌、听耳麦等每次扣2分;
(4)不服从工作安排,拈轻怕重,作风拖拉,影响工作协调安排的每次扣2分;
(5)工作敷衍、弄虚作假造成负面影响的每次扣3分;
(6)不按正常渠道和程序反映个人诉求,吵闹、纠缠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或参与集访、越访的每次扣3分;
(7)违反《禁酒令》规定,工作日中午饮酒或酗酒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
4、环境卫生方面
考核要求:保持单位办公区、卫生包干区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窗明几净得满分。
有下列行为的扣减分:
(1)保持本办公室卫生整洁,定期清洁门窗、桌椅、空调、办公设备,办公室不清洁或办公物品摆放杂乱的每次扣1分;
(2)卫生包干区工作日不打扫每次扣1分;抽查有杂物、纸屑、痰迹、烟头等每次扣1分;
(3)不参加单位大扫除或卫生整治活动每次扣2分;
(4)未按规定保养维护办公设备,造成使用故障或人为损坏的每次扣2分。
三、考核办法
文明单位建设工作的考核由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进行组织实施。文明单位建设工作考核采取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此办法,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年终进行一次总评。
本办法由局文明办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