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法律意见书
货款纠纷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案由:货款纠纷一、案件基本情况原告:甲公司被告:乙公司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于2021年5月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即乙公司将货物交付给甲公司后,甲公司应在收到货物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合同还约定了违约责任,即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021年6月,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交付给甲公司。
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与乙公司协商解决未果。
甲公司于2021年7月停止支付货款,乙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二、法律意见(一)关于合同效力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
2. 关于合同解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甲公司因货物质量问题拒绝支付货款,构成违约,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二)关于货款支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2. 关于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未支付货款,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三)关于违约金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本案中,合同约定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10%,该约定合法有效。
2. 关于违约金数额是否过高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律师代理意见书书
律师代理意见书书尊敬的法院:我作为某某律师事务所的代理律师,根据你方委托,就本案提出我的意见如下:首先,就案件事实进行分析。
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本案涉及A先生与B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A先生声称B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因此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B公司赔偿损失。
B公司则声称A先生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因此拒绝支付货款。
其次,就法律问题提出以下观点。
根据我对相关法律条文的分析,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1. 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是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本案中,双方存在签订合同的行为,因此应认定合同的效力。
2. 履行合同的义务:根据合同约定,A先生应提供货物并保证质量,而B公司应按时支付货款。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根据证据显示,A先生提供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而B公司未支付货款。
因此,B公司存在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合同的解除: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严重违反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A先生声称B公司未支付货款,属于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因此有权解除合同。
最后,根据上述观点,我建议法院做出以下裁决:一、判决B 公司支付A先生的货款;二、解除合同并要求B公司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综上所述,本案中A先生与B公司存在合同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我认为A先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B公司支付货款并赔偿损失。
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地审理此案,维护当事各方的合法权益。
特此意见书。
代理律师:XXX。
买卖合同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案号:(此处填写案号)一、案件基本情况(一)当事人信息1. 买方:(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2. 卖方:(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二)案件事实1. 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2. 买卖合同主要内容:(1)标的物: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等。
(2)价格及支付方式:标的物单价、总价、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
(3)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等。
(4)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标准、验收方法、验收期限等。
(5)违约责任:双方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6)争议解决方式:争议解决方式及管辖法院。
3. 买卖合同履行情况:(1)买方已支付款项情况。
(2)卖方已交付标的物情况。
(3)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诉讼请求1. 买方请求:(1)判令卖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交付标的物义务。
(2)判令卖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判令卖方赔偿因逾期交货造成的损失。
2. 卖方请求:(1)判令买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
(2)判令买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判令买方赔偿因逾期付款造成的损失。
二、法律分析(一)合同效力1. 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本案中,买卖合同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故买卖合同有效。
2. 合同部分无效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中,买卖合同内容未违反上述规定,故合同部分无效的情况不存在。
关于防范货款纠纷的法律意见书模板
关于如何防范货款纠纷的法律意见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企业发展环境变得复杂多变,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也日渐增多,关于催收货款的法律风险尤为突出。
企业无法准时收到应收货款,不但使企业遭受财产损失,而且可能因为资金链的断裂导致阻碍企业的正常经营,严重时还可能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
因此,如何防范货款交易中的法律风险已为绝大多数企业所关注。
一、交易前,应仔细调查合作对象是否合法注册、是否正在经营,登记的经营地址与实际的经营地址是否有变化、其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如何、法定代表人身份等。
着重了解对方资信情况,或从其他与其合作过的客户了解情况等,以清楚对方履行能力,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以便核对。
注意了解对方的银行帐号、所在地点及公司规模等基本实际情况,以防空头公司。
同时企业需要搜集交易对方工商登记、财产状况、有无涉及诉讼、经营管理人员情况、股东情况等资料并建档保存,交易过程中的所有过往资料也要建档保存。
二、建立合同的档案管理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方便合同的跟踪、总结,也为今后的诉讼工作打好基础。
保管好送货的证据材料,包括合同、送货单、函件、邮寄凭证等。
这些是证明我方履约的重要证据,要注意掌握这些证据的原件,并确保证据材料中买方签章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重视送货单的规范形式送货单一定要规范,在送货单下面的说明部分一定要注明存根联、催款联、记账联等及其作用。
比如,催款联是给对方的,留对方做帐用,不代表已付款。
存根联是自己留存的,并且对方签名一定在首页存根联上签名。
对方付款后,只能给催款联,不能给存根联。
对于送货单等单据,由于一般只是对方员工签名,这存在很大风险,最好在双方交易之前签订一个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收货者的名字,以及签名字样,如果买方变更签名者的须事先通知卖方,否则就视为原定的签名者一直有权代买方签收货物。
四、要求交易方采取订购合同形式下单交易方可能来自全国各地,对于交易方的信誉可能无法完全核实清楚,因此,贵司应要求交易方下单时采取订购合同的形式。
法律意见书范本
法律意见书范本法律意见书范本 意见书⼜称“建议书”。
个⼈、集体、单位就某⼀问题或情况,向有关领导或机构提出建议的⽂书。
⼩编精⼼整理了⼏篇法律意见书的范本,希望可以满⾜各位朋友们的需要! 法律意见书篇1 ХХ律师事务所接受ХХ公司(或企业或⾃然⼈)委托,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前已经发⽣或存在的事实,以及我国现⾏法律、法规、规范性⽂件的有关规定(或Х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件),就ХХ公司(或企业或⾃然⼈)收购ХХ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范围如下: 1.根据ХХ律师事务所与ХХ公司(或企业或⾃然⼈)签订的《律师聘请协议》,ХХ律师事务所审核以下(但不限于)事项后给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并给出最终法律意见。
(1)ХХ公司(或企业或⾃然⼈)收购ХХ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主体资格; (2)ХХ公司(或企业)出让ХХ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主体资格; (3)本次收购协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事项。
2.ХХ律师事务所仅就与ХХ公司(或企业或⾃然⼈)收购ХХ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所就以下事项发表声明: 1.ХХ律师事务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ХХ公司(或企业或⾃然⼈)已向ХХ律师事务所承诺,ХХ律师事务所审核的所有原始书⾯材料、副本材料均为真实可*,没有虚假、伪造或重⼤遗漏。
对于ХХ律师事务所审核的⽂件原件的真实性,ХХ律师事务所没有再作进⼀步的核实。
2.ХХ律师事务所经过认真审核,证实所有副本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致。
3.对于本法律意见书⾄关重要⽽⼜⽆法得到独⽴证据⽀持的事实,ХХ律师事务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会计师、评估师、ХХ公司(或企业或⾃然⼈)或其他单位出具的⽂件发表法律意见4.本法律意见书仅作为ХХ公司(或企业或⾃然⼈)收购ХХ公司(或企业)股权(或资产)之⽬的使⽤,不得作任何其他⽬的。
案件起诉分析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案件名称:[原告姓名]诉[被告姓名]合同纠纷案一、案件基本情况原告[原告姓名],性别[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
被告[被告姓名],性别[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
本案原告诉被告合同纠纷,于[起诉时间]向[法院名称]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如下:1. 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金额]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金额]元;2.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于[答辩时间]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如下答辩意见:1. 被告承认与原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但合同约定的货款金额为[金额]元,原告所主张的货款金额[金额]元不符合合同约定;2. 被告认为原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故被告有权拒绝支付货款;3. 被告对原告主张的逾期付款利息不予认可。
二、案件分析(一)案件事实分析1. 合同关系成立及效力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书面合同关系。
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2. 合同履行情况原告主张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而被告认为原告未能履行合同义务。
对此,需要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
(1)原告提供的证据原告提供了以下证据:- 合同文本,证明合同关系成立;- 货款支付凭证,证明已支付部分货款;- 对账单,证明被告尚有部分货款未支付。
(2)被告提供的证据被告提供了以下证据:- 合同文本,证明合同关系成立;- 对账单,证明原告尚有部分义务未履行。
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可以认定以下事实:- 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货款,但被告尚有部分货款未支付;- 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
(二)法律适用分析1. 合同履行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的合同约定了货款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意见书模板
XX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XX(X)X字第XX号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XX律师事务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合法设立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从事法律服务资格的律师执业机构。
现本所应贵司要求,指派本所律师就贵司与江苏A科技公司和江苏A电讯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的相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事实依据:1、江苏A科技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2、江苏A电讯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3、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4、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况》;5、贵司向X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出具的质保金《收据》;6、贵司向江苏A科技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费《收据》;7、江苏A科技公司出具的增值税发票。
8、双方2008年7月的对账单。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三、事由江苏A科技公司、江苏A电讯公司诉贵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业经南京市X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仍在诉讼一审阶段。
江苏A科技公司诉称:江苏A科技公司一直向贵司供应手机及配套产品,贵司尚欠自200X年X月至200X年X月22日期间的货款99580元,且其已于200X年X月10日后停止供货,贵司应予归还质保金20000元。
综上,贵司应合计返还其119580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江苏A科技公司提交了部分增值税发票和一张售后服务费《收据》作为证据。
江苏A电讯公司诉称:江苏A电讯公司在与贵司的长期业务往来中于2004年6月18日扣留其10000元作为质保金。
现双方已于2008年终止了业务关系,贵司应返还其质保金10000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江苏A电讯公司提交了贵司于2004年6月18日向其出具的质保金《收据》一张作为证据。
合同纠纷 法律意见书
合同纠纷法律意见书尊敬的甲方:根据您的委托,我们对您与乙方之间的合同纠纷进行了法律分析,并就此事提供如下法律意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特定服务,并支付约定的费用。
然而,根据甲方提供的证据及事实陈述,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这些服务。
在合同法律关系中,根据信用原则,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享有终止合同及要求赔偿的权利。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甲方应充分保留与乙方进行沟通、协商和对话的证据,以证明甲方已经尽到合同约定的提醒和催告义务。
如果乙方对甲方的解决要求置之不理,则构成违约。
同时,甲方还需提供证据证明由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造成了甲方的实际损失或经济损失。
因此,我们建议甲方进行仔细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通讯记录、支付证明、合同及附件等。
此外,甲方还应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陷入无法履行合同的状况。
在与乙方沟通协商时,可以提出要求乙方解决问题、履行合同义务的催告函,以保留相关证据,并确保催告函中明确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问题,否则将采取法律行动。
最后,如果甲方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应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律师将帮助甲方起草法律文件、代表甲方与乙方进行协商或调解,并在必要时提起诉讼,保障甲方合法权益。
以上仅为初步的法律意见,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具体的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分析和解决。
因此,我们建议甲方在决策和行动之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全面和具体的法律建议。
希望以上意见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进一步的帮助。
谢谢!。
合同纠纷法律意见书
合同纠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人:根据您委托,我们就涉及的合同纠纷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就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现将我们的法律意见书如下:一、问题陈述您xx公司与xx经销商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由经销商销售xx公司的产品,并以一定百分比的提成作为经销商的利润。
然而,近期经销商不仅未按照约定提高销售额,还将销售额捏造,导致您公司利润减少。
您公司因此要求经销商支付应有的提成,但经销商拒不履行约定。
针对这种情况,您希望我们为您提供法律意见。
二、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
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依据您提供的合同内容,我们分析认为,您与经销商之间签订的销售合同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对经销商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行为,您有权提起诉讼要求经销商履行义务。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损失:(一)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二)违反合同的约定,对于违约的行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您与经销商之间的合同仅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销商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涉嫌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根据上述合同法的规定,您有权要求经销商承担合同违约的责任,并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造成您的损失。
三、法律建议基于以上法律分析,我们就您与经销商之间的合同纠纷,向您提出以下法律建议:1. 与经销商协商解决纠纷:首先建议您与经销商进行友好协商,尽力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您可以与经销商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说明相应合同约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如果协商解决纠纷的努力不奏效,我们将向您介绍诉讼程序。
2. 提起诉讼要求履行合同: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委托我方律师为您提起诉讼,要求经销商履行合同义务。
在诉讼过程中,我们将协助您据理力争,提供证据,以证明经销商的违约行为,并遵循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您的权益。
民事执行案件法律意见书(2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原告甲与被告乙之间的合同纠纷,甲与乙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乙向甲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约定,乙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货款,否则甲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支付违约金。
然而,乙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判决乙支付甲货款人民币100万元及违约金。
判决生效后,乙仍未履行支付义务,甲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法律意见1. 案件事实认定根据本案事实,甲与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乙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乙支付甲货款及违约金,符合法律规定。
2. 执行依据本案的执行依据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 执行程序(1)执行立案甲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审查后决定立案执行。
(2)执行通知法院向被执行人乙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
(3)财产调查法院对被执行人乙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查明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4)强制执行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乙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以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4. 执行措施(1)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法院对被执行人乙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以防止其转移、隐匿财产。
(2)拍卖、变卖财产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强制拘留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5. 执行异议(1)执行异议的范围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债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2)执行异议的处理法院应当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予以支持;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
正规法律意见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因涉嫌合同纠纷,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存在重大误解,要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甲公司则认为,合同内容明确,不存在误解,要求法院判决合同有效。
为了查明事实,某市人民法院委托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案情分析1.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主要内容包括: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乙公司支付货款;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0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违约责任等。
2. 合同争议焦点甲乙双方对合同是否存在重大误解存在争议。
甲公司认为,合同内容明确,不存在误解;乙公司则认为,合同中关于货物规格的描述存在歧义,导致双方对货物规格产生不同理解,构成重大误解。
3.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合同中存在重大误解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合同中关于合同标的的描述应当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
三、法律意见书1. 合同效力分析(1)合同内容明确根据合同文本,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合同内容不存在重大误解。
甲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中,关于货物规格的描述具体、明确,乙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知晓合同内容。
(2)合同履行情况甲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提供货物,乙公司已支付货款。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未发生纠纷。
2. 重大误解认定根据乙公司的主张,合同中关于货物规格的描述存在歧义。
然而,根据合同文本,货物规格的描述具体、明确,乙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知晓合同内容。
因此,乙公司关于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主张不能成立。
3. 合同效力结论综上所述,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明确,不存在重大误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有效。
甲公司要求法院判决合同有效的诉讼请求成立,乙公司要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不成立。
买卖合同法律意见书的范文模板
[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日期][客户名称]: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贵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姓名]律师就贵司与[对方名称](以下简称“对方”)签订的《[合同名称]》(以下简称“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审查,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审查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5. 《[相关行业法规或标准]》;6. 双方签订的《[合同名称]》;7. 贵司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二、审查内容1. 合同主体资格:经审查,双方均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合同内容合法性:经审查,合同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符合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3. 合同条款合理性:经审查,合同条款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明确、合理,符合行业惯例。
4. 合同履行风险:经审查,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风险1];(2)[风险2];(3)[风险3]。
三、法律意见1. 关于合同主体资格:双方均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关于合同内容合法性:合同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符合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3. 关于合同条款合理性:合同条款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明确、合理,符合行业惯例。
4. 关于合同履行风险:(1)[风险1]:建议贵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风险承担主体、赔偿范围和赔偿方式,以降低风险。
(2)[风险2]:建议贵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风险3]:建议贵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密切关注对方履约情况,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
四、建议1. 建议贵司在合同签订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建议贵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
法律意见书范本「最新」范文
法律意见书范本「最新」范文法律意见书范本[最新]1Xx电器有限公司江苏合众律师事务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依法设立的具有法律服务资格的法律执业机构。
应贵公司的要求,现委托我方律师就贵公司与江苏a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江苏a电信实业有限公司销售合同中有关货款纠纷的有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
本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事实依据:1、江苏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贵公司的民事诉讼;2、江苏a电信实业有限公司对贵公司的民事起诉书;3、贵公司出具的《关于我公司与江苏a公司支付纠纷后续处理的报告》;(四)贵公司发行的证券的财务状况;5、贵公司向a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开具的质保金收据;6、贵公司向江苏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费收据;7、江苏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8.双方于20XX年7月的声明。
2、本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三、原因江苏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a电信实业有限公司起诉贵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被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仍处于一审阶段。
江苏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起诉:江苏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直向贵公司提供手机及配套产品,贵公司在X/200X 至X/22/200X期间仍欠99580元,X/10/200X后停止供货,所以贵公司应该退还20xx0元的质保金。
综上所述,贵公司共应返还119580元。
为证明上述事实,江苏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交了部分增值税发票和售后服务费收据作为证据。
江苏a电信实业有限公司诉江苏a电信实业有限公司因与贵公司长期业务关系,于20XX年6月18日扣缴质保金1万元。
鉴于双方于20XX年终止业务关系,贵公司应退还1万元质保金。
为证明上述事实,江苏a电信实业有限公司已提交贵公司20XX年6月18日出具的《质量保证金收据》作为证据。
法律意见书和答辩状
法律意见书和答辩状欢迎来到聘才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法律意见书和答辩状,欢迎阅读!法律意见书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XX律师事务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合法设立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从事法律服务资格的律师执业机构。
现本所应贵司要求,指派本所律师就贵司与江苏A科技公司和江苏A电讯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的相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事实依据:1、江苏A科技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2、江苏A电讯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3、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4、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况》;5、贵司向X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出具的质保金《收据》;6、贵司向江苏A科技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费《收据》;7、江苏A科技公司出具的增值税发票。
8、双方XX年7月的对账单。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三、事由江苏A科技公司、江苏A电讯公司诉贵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业经南京市X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仍在诉讼一审阶段。
江苏A科技公司诉称:江苏A科技公司一直向贵司供应手机及配套产品,贵司尚欠自200X年X月至200X年X月22日期间的货款99580元,且其已于200X年X月10日后停止供货,贵司应予归还质保金XX0元。
综上,贵司应合计返还其119580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江苏A科技公司提交了部分增值税发票和一张售后服务费《收据》作为证据。
江苏A电讯公司诉称:江苏A电讯公司在与贵司的长期业务往来中于XX年6月18日扣留其10000元作为质保金。
现双方已于XX年终止了业务关系,贵司应返还其质保金10000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江苏A电讯公司提交了贵司于XX年6月18日向其出具的质保金《收据》一张作为证据。
合同纠纷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案由:合同纠纷致:[当事人姓名或公司名称]地址:[当事人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一、案件基本情况1. 案件名称:[案件名称]2. 案件编号:[案件编号]3. 案件性质:合同纠纷4. 案件受理法院:[受理法院名称]5. 案件基本情况:[简要介绍案件背景,包括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合同内容、合同履行情况、纠纷产生的原因等。
]二、案件事实分析1. 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有效。
2. 合同履行情况[分析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是否存在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具体表现等。
]3.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违约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列举违约方违约行为的具体表现,如:未按时支付货款、未按约定提供产品或服务、未按约定完成工程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法律意见1. 关于合同履行问题[分析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例如: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2. 关于违约责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分析违约责任的承担。
](1)[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列举[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关于违约金的问题:[分析违约金是否过高或过低,并提出调整意见。
法律意见书(诉讼案件)(最全最新版)
法律意见书(诉讼案件)(最全最新版)律师事务所已经受理贵司的请求,就贵司与XXX和XXX的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以下是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事实和法律依据。
事实依据包括:XXX和XXX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贵司出具的关于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和A财务情况报告,以及贵司向XXX出具的质保金收据,向XXX出具的售后服务费收据,XXX出具的增值税和双方2008年7月的对账单。
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XXX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XXX和XXX分别诉贵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目前正在XXX进行一审诉讼。
XXX声称贵司尚欠其自200X年X月至200X年X月22日期间的货款元,且已于200X年X月10日停止供货,贵司应予归还质保金元,应返还总计元。
XXX提交了部分增值税和一张售后服务费收据作为证据。
XXX声称贵司在长期业务往来中扣留其元作为质保金,现在双方已终止业务关系,贵司应返还其质保金元。
XXX提交了贵司于2004年6月18日向其出具的质保金收据一张作为证据。
根据贵司提交的《关于我司与XXX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法院初步认为贵司无法提供主合同,无法证明签订的是代销合同还是购销合同。
但是贵司已认可了来往的增值税专用并已合法抵扣。
如果无法提供主合同,法院可能会对货物进行鉴定。
据双方对账单显示,贵司确实有元货款未与XXX结算;但是根据贵司提供的《A财务情况》显示,双方对账单确认的未结算余额元中已包含质保金元,且贵司仍占有库存419台手机,合同价为元。
目前,通过法院调解,A同意以10万元一次性解决贵司与其众多关联公司(还包括未进入诉讼程序的XXX)的所有货款纠纷,不要求贵司返还库存。
根据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如果继续诉讼,需要澄清以下问题:首先,如果能够找到主合同且约定为代销关系,则贵司与XXX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解决库存货物的结算;如果没有约定,则贵司作为受托人应将尚未售完的库存货物返还给委托人。
拖欠货款法律意见书范文
拖欠货款法律意见书范文尊敬的XX律师:我是一家小型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代2019年4月1日我们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我方提供货品给对方,对方需在收货后的30天内支付全部货款。
然而,至今对方仍未支付货款,已经拖欠了超过两个月。
针对上述情况,我需向您请教并咨询以下问题:1. 拖欠货款是否违反法律?2. 应如何采取法律手段来追讨拖欠货款?3. 在追讨货款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针对第一个问题,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一个当事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对方有权请求履行待履行的义务,或者请求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约定,对方在30天内应支付全部货款,然而对方未履行支付义务,故其确实违反了合同约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第二个问题,为了追讨拖欠的货款,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手段:1. 提出支付令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8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请求支付共同方买方为合同约定的货款。
2. 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支付令申请未能成功追回货款,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提供合同、送达单、发货单、收货单等相关证据来证明对方拖欠货款,并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拖欠的货款。
对于第三个问题,我们在追讨货款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保留相关证据:合同、发货单、收货单等具有证明拖欠货款事实的文件是追讨货款的重要证据,因此我们需要妥善保管这些证据,以便在诉讼过程中使用。
2. 合理选择诉讼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起诉合同纠纷可以选择合同履行地、合同争议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作为诉讼地点,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地点进行诉讼。
3. 补偿费用的要求:在诉讼过程中,我们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合理的补偿费用。
以上是关于拖欠货款法律意见的一些建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向我们咨询。
合同范本之合同纠纷法律意见书
合同纠纷法律意见书【篇一:xxx货款纠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拟定版本】xxxx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xx(20xx)xxxx号关于的法律意见书某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xxxx律师事务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合法设立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从事法律服务资格的律师执业机构。
现本所应贵司要求,指派本所律师就贵司与江苏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xxxx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的相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事实依据:1、江苏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2、江苏xxxx实业有限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3、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江苏xxxx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4、贵司出具的《xxxx财务情况》;5、贵司向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出具的质保金《收据》;6、贵司向江苏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费《收据》;7、江苏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增值税发票。
8、双方20xx年7月的对账单。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三、事由江苏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xxxx实业有限公司诉贵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业经xx市xx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仍在诉讼一审阶段。
江苏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称:江苏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直向贵司供应手机及配套产品,贵司尚欠自200x年x月至200x年x月22日期间的货款x元,且其已于200x年x月10日后停止供货,贵司应予归还质保金x元。
综上,贵司应合计返还其x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江苏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交了部分增值税发票和一张售后服务费《收据》作为证据。
【篇二:服务合同纠纷法律意见书】关于张aa酒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张aa女士:上海福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您的委托,为您和shanghai市kz实业有限公司kzhu酒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提供法律服务,我们审查了全部资料,现提供如下书面法律意见,供您参考,同时,我们将指派张韶峰律师出庭为您代理,参加诉讼活动。
纠纷案件法律意见书范本(2篇)
第1篇【案件基本信息】案件名称:XX公司与YY公司合同纠纷案原告:XX公司被告:YY公司案号:(XX)XX民初XX号审判法院:XX市XX区人民法院【法律意见书正文】一、案件背景本案源于XX公司与YY公司之间签订的一份《合作协议》,该协议约定XX公司向YY公司提供XX产品,YY公司支付相应款项。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产品交付、质量、款项支付等问题产生纠纷,XX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YY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二、案件争议焦点1. XX公司提供的XX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2. YY公司是否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3. YY公司是否构成违约,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三、法律分析(一)关于XX公司提供的XX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XX公司与YY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产品的质量标准。
若XX公司提供的XX产品不符合该质量标准,则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若XX公司提供的XX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YY公司是否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支付价款。
本案中,若YY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则构成违约。
(三)关于YY公司是否构成违约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 若XX公司提供的XX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YY公司有权要求退货或减少货款,并可要求XX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 若YY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XX公司有权要求YY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并可要求YY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四、法律意见(一)关于XX公司提供的XX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1. XX公司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提供的XX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如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买卖合同法律意见书的范文模板
法律意见书致:[客户名称]本所受贵司委托,就贵司送审的拟与[对方名称]签署的[合同名称](下称合同”)进行了审查,现出具以下法律意见,供贵司参考。
一、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经审查,截止到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合同相对方[对方名称]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签订协议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的合法性[合同名称]的相关内容未违反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三、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据贵司业务人员陈述,[合同名称]为制式合同,内容不能修改。
经审查,本所认为,[合同名称]的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贵司可进一步安排签署工作。
四、合同条款的审查本所对[合同名称]的条款进行了审查,具体意见如下:1. 条款完整性:合同条款是否完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
2. 权利义务平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平衡,是否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3. 风险提示:合同中是否包含了必要的风险提示,如知识产权保护、保密义务、争议解决等。
4.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合同中是否明确了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程序和后果。
5. 争议解决: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争议解决的方式和地点,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五、合同签署和履行注意事项1. 合同签署前,请贵司核实合同相对方的身份和资格,确保其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
2. 合同签署时,请贵司注意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明确、不合法导致的纠纷。
3. 合同签署后,贵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4.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纠纷,请贵司及时与本所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与本所联系。
[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律师姓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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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XX(X)X字第XX号
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XX省XX律师事务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合法设立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从事法律服务资格的律师执业机构。
现本所应贵司要求,指派本所律师就贵司与XX省A科技公司和XX省A置业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的相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事实依据:
1、XX省A科技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
2、XX省A置业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
3、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XX省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
4、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况》;
5、贵司向X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出具的质保金《收据》;
6、贵司向XX省A科技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费《收据》;
7、XX省A科技公司出具的增值税发票。
8、双方XXX年7月的对账单。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事由
XX省A科技公司、XX省A置业公司诉贵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XX南京市X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仍在诉讼阶段。
XX省A科技公司诉称:XX省A科技公司一直向贵司供应手机及配套产品,贵司尚欠自200X年X月至200X年X月22日期间的货款XX元,且其已于200X年X月10日后停止供货,贵司应予归还质保金XXX元。
综上,贵司应合计返还其XXX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XX省A科技公司提交了部分增值税发票和一张售后服务费《收据》作为证据。
XX省A置业公司诉称:XX省A置业公司在与贵司的长期业务往来中于XX年6月18日扣留其ZZ元作为质保金。
现双方已于XXX年终止了业务关系,贵司应返还其质保金XXX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XX省A置业公司提交了贵司于XXX年XX月18日向其出具的质保金《收据》一张作为证据。
据贵司的《关于我司与XX省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反映,法院目前初步合议认为,贵司至今仍然无法将主合同提交法庭,不能证明双方签订的为代销合同还是购销合同,由于贵司已认同来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合法抵扣。
若双方继续无法提供主合同,可能会对贵司扣留的货物进行鉴定以明案情。
另查,据双方对账单显示,贵司确有XXX元货款未与XX省A科技公司结算;但根据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况》显示,双方对账单确认的未结算余额XXX元中已包含质保金XXX 元,且贵司仍占有库存XX台手机,合同价为XXX元。
目前,通过法院调解,A同意在不要求贵司返还库存的前提下,以XX万元一次性解决贵司与其众多关联公司(还包括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百得公司)的所有货款纠纷。
四、本律师发表的法律意见
根据上诉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如果继续诉讼,需要厘清以下问题:
首先,若是能够找到主合同,且主合同中约定为代销关系,则贵司与XX省A科技公司对于库存货物的结算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来解决;如果没有约定,在代销关系终止后,贵司作为受托人,应将尚未售完的库存货物返还给委托人。
目前,本所律师并不知悉XX省A科技公司举证期限是否届满,若未届满,则不排除其仍有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可能,加之法院对举证期限的要求并不严格,即当前尚不能确定其最终会提交何种证据材料。
其次,若其最终仍未补充提交证据材料,则法院能否仅仅根据“往来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合法抵扣”即判定双方为购销合同关系呢?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作为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销售货物,包括一般的销售货物、视同销售货物和混合销售等几种情况。
所谓视同销售货物,是指X些行为虽然不同于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一般销售,但基于保障财政收入,防止规避税法以及保持经济链条的连续性和课税的连续性等考虑,税法仍将其视同为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
其中,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也是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同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增值税发票也并不能排他性地证明合同性质必然是购销合同。
需要结合其他因素
综合判断合同性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据此,买方接收增值税发票或将增值税发票抵扣的行为并不能证明其已经收到货物。
即使卖方有证据证明其已经将增值税发票交付给买方,也不能完整排他地证明卖方已经将货物交付于买方。
通常在实践中,法院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其它证据和情况推定X种事实的存在。
开具发票的一方当事人以增值税发票作为证据,如接受发票的一方当事人已将发票予以入账或者补正、抵扣,且对此行为又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或举出证据反驳的,则通常开票方所主张的合同关系的成立及履行事实可以得到确认。
因此,若届时XX省A科技公司间补交的相关证据能够初步印证贵司与其存在购销合同关系,结合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XX省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中关于法院目前倾向性意见的表述,则法院认定为购销合同的可能性较大。
再次,若双方最终被认定为存在购销合同关系,则根据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况》显示,XX省A科技公司有权另行主张库存的419台货的货款,金额为315140元。
当然,其是否能够完成举证义务(包括诉讼时效的举证义务),并不在本所律师能够判断和掌控的范围。
最后,无论是被认定为代销关系还是购销关系,XX省A科技公司若能向法院补充提交2008年7月由贵司出具的《对账单》原件,则对双方尚未结算金额为99580元是确定的.至于贵司在《A财务情况》中陈述:双方对账单确认的未结算余额99580元中已包含质保金20000元,若要得到法院支持,贵司应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若不能补充,则贵司可根据向XX省A科技公司出具的款项为20000元的《收据》中收款事由为“售后服务费”而非“质保金”,结合交易习惯来作合理抗辩。
至于XX省A置业公司诉称的返还1万元质保金的诉请,本所律师认为,目前尚无证据表明XX省A置业公司与贵司发生合同关系的终止日期,也没有证据表明在2008年6月22日后向我司主张过权利,不能以贵司与其关联公司之间存在经济往来即认定其诉讼时效的中断,因此,建议以“超过一般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在找到主合同以前,建议以调解结案的姿态请求法院协调,若能按照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XX省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中陈述的调解方案谈判(即对方同意在不要求贵司返还库存的前提下,在10万元以内(注:具体数额请领导批示)一次性解决贵司与其众多关联公司(还包括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百德公司)的所有货
款纠纷)。
可以考虑接受!
提示:若对方(包括但不限于XX省A科技公司、XX省A置业公司、百德公司)提出的一次性打包解决所有货款纠纷,贵司能够接受,则建议可由其他相关公司(包括XX省A置业公司、百德公司等)向贵司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待债权集中于XX省A科技公司名下后,由贵司与XX省A科技公司通过协商一并解决。
四、声明与承诺
1、本法律意见书所载事实来源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贵司的陈述和贵司提交的相关材料.贵司应保证,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实材料,并且提供的所需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均为真实,所有的复印件或副本均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
若在本法律意见书出具后,贵司发现新的证据材料或者案件有新情况发生,请及时与本所律师联系,本所律师将根据新的证据材料和新的进程重新制作《法律意见书》。
2、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对账单、财务报告、处理意见报告中这些内容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律师对该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作出任何判断或保证。
3、本法律意见书仅根据并依赖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布并生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部门规章等本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出具。
本所不能保证在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后所公布生效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对本法律意见书不产生影响。
4、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职、诚信的执业原则,由于本意见书的出具涉及到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评价,而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最终作出何种判决并非律师所能掌控。
对此,特提示贵司对本意见持审慎采信态度。
5、本文件仅应贵司要求,供贵司参考,切勿外传。
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