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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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为了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促进医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推动医院的专科建设和发展,规范医务人员外派进修工作管理,根据医院实际,经研究对医务人员进修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申请外出进修学习必须具备的条件 1.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身体健康,能安心本专业工作,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2。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3.急需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的科室,由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优先安排进修学习。

4.应具有一年及一年以上本院执业工作经历.5.医院急需培养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办理外出进修审批程序1。

各临床科室应根据本科室情况有目的的选送人员进修学习,在每年年终拟定下一年度外出培训计划,外出进修人员的名单,进修内容、进修医院及时间等内容,分别报医务科、护理部备案.2。

经医院同意并符合进修条件者,提出书面进修申请,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备案。

3.经医院院长办公会统一审批同意后,由医务科、护理部通知申请进修人员或所在科室向进修医院联系索取、下载进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报批后寄出,医务科、护理部进行备案.三、办理离院程序1。

外出进修人员接到进修通知后应将行程时间分别报医务科、护理部,以便安排工作。

2.外出进修人员在离院前应在办公室签定进修协议,进修协议由办公室妥善保存.签署进修协议后方可办理借款(进修费及住宿费)手续;财务科在见到办公室签署进修协议书的书面通知后按规定向进修人员发放进修期间工资待遇.四、进修管理规定1。

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进修学习;个人不得私自终止或延长进修时间;不得私自变更进修专业。

2.原则上护理、医技进修时间3—6个月;医疗、保健进修时间半年至一年。

3。

进修学习期间必须遵守进修医院的管理制度及规定,由于不能遵守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及出现重大的医疗事故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进修费用由进修者全额承担,5年内不得提出各种形式的进修、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进修任务中途自行返院,进修费用按时间比例报销,因医院原因需要终止进修,进修费用由医院承担。

医院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院整体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拟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院人员外出进修应以提高业务水平、满足医院发展需求为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条件第四条医院人员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外出进修: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2. 具备相关专业基础,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拥护医院发展方向,愿意为医院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条以下情况之一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予批准外出进修:1. 近三年内因违反医德医风规定受到处罚者;2. 近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3. 近一年内发生医疗事故的主要负责人;4. 上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未完成者;5. 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者。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程序第六条医院人员申请外出进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 科室负责人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3. 报送医务科(护理部)审批;4. 医务科(护理部)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5.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批准外出进修。

第七条经批准的外出进修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手续:1. 向医务科(护理部)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进修手续;2. 按照规定时间到进修医院报到;3. 严格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四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对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确保进修效果:1. 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外出进修人员进行全程管理,定期了解进修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2. 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所在科室和医务科(护理部)汇报进修情况;3. 外出进修人员返回医院后,应参加科室组织的业务培训,将所学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解释。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的管理,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拟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外出进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医院专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需求;2. 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培养学科带头人为目标;3. 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拔的原则;4. 保障医院日常医疗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外出进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医院和本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学习潜力,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3.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相应的资格证书;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进修医院的工作环境;5. 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工作年限。

第五条外出进修的程序:1. 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提出进修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核;2. 科室将进修计划报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审核;3. 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根据医院整体发展需要,结合各科室进修计划,提出年度进修计划;4. 医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进修人员名单;5.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确定最终进修人员名单;6. 外出进修人员与医院签订进修协议。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六条外出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 积极参加进修医院的各项业务活动,认真学习新技术、新业务;3. 保持与医院的联系,定期汇报进修情况;4. 做好进修期间的病历、资料整理,及时反馈给医院;5. 完成进修协议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医院对进修人员的考核:1. 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需提交进修总结报告;2. 医院组织专家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进修成果、遵守纪律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评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负责解释。

妇幼保健院进修、实习护士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进修、实习护士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进修、实习护士管理制度
1.进修人员凭《进修申请表》、单位介绍信、个人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实习生凭所在学校介绍信到护理部办理进修、实习手续,护理部通知科室接受,凡未经办理上述手续者各科室不得自行安排进修、实习。

2.进修生、实习生需进行入科前教育和岗前培训。

3.护士实习生必须在护理部统一安排下,在规定科室轮转实习,不得任意延长或缩短实习期限,如擅自提前结束实习者,不作结业鉴定,不退实习费和押金。

4.进修、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医院及所在科室的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努力钻研业务,认真完成进修、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

实习期间如违反有关规定,并经多次教育不改者,提请学校作出严肃处理、医院终止其实习,并按医院职工行为规范处理。

5.进修、实习生必须树立医疗安全防范意识,各种诊疗活动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遇有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如未
在带教老师同意和指导下,擅自开展工作的作违纪处理。

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各种贵重仪器、医疗设备,以防止差错,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无故缺勤,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须办理请假及销假手续,进修、实习人员在学习期间无探亲假、寒暑假,请假1-3天,由带教老师或护士长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护理部批准。

7.实习手册及时登记学习项目,离开科室前须将实习手册交给护士长或带教老师,及时写出评语,并由护士长签字。

8.进修、实习护生应尊敬老师,关心病人,为病人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为进一步提升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员工素质,促进医务人员的专业发展,医院制定了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本规定旨在规范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医院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医疗服务的稳定性。

二、申请条件1. 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称和执业资格。

2. 医务人员需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两年,并得到所在科室主管医师的推荐。

3. 医务人员在本院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申请程序1. 医务人员提出外出进修学习的申请,应填写《外出进修学习申请表》,并附上个人简历、所学科目的培训计划和提供的证明文件。

2. 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需提交给医务科审批,医务科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

3. 审查通过后,医务科将申请转交人事科备案,并作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依据。

四、学习期限及计划安排1. 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参加短期培训项目,学习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若需外出进修学习时间较长,需提前向医院人事科提交详细的学习计划和时间安排,并取得医院的批准。

2. 学习期限包括培训阶段和回院实践阶段,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 学习期间,医务人员要按时到达培训机构,扎实完成学习任务,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

五、经济保障1. 外出进修学习期间,医务人员享受医院相应的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补贴等,具体执行按照医院相关规定。

2. 若医务人员取得优异成绩,学习期满后,医院将考虑适当提高其职称或调整岗位,并提供相应的薪酬待遇。

六、学习成果考核1. 医务人员在学习期满后,须向医院提交进修学习报告,包括学习内容、收获和应用情况等。

2. 医院将安排专家对医务人员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调整的参考依据。

七、学习回馈1. 学习期满后,医务人员需向本院进行学习经验分享,可以选择讲座、研讨会、学术报告等方式进行交流。

2. 医院将对优秀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为医院的整体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八、违规处理1. 医务人员如在外出进修学习期间违反培训机构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医院有权追究相应责任,并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分。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医务人员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规范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拟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三、进修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临床实践经验。

3.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初级职称且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

4. 拥有进修意愿,愿意接受进修单位的管理和考核。

四、进修申请与审批1. 申请人需填写《医院外出进修申请表》,经所在科室负责人、科教科审核后,报医务科审批。

2. 医务科根据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结合申请人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3. 经审批同意的外出进修人员,由医务科通知相关科室,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进修期间管理1. 外出进修人员须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认真学习。

2. 进修期间,不得擅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

3. 进修期间,如需请假,须提前向进修单位申请,并经医务科批准。

4. 进修期间,医院按规定给予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

5. 进修期间,如有违反进修单位规定或出现严重医疗差错事故,将取消进修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进修期满及考核1. 进修期满后,进修人员需提交进修总结报告,由所在科室和科教科进行考核。

2. 考核合格者,由医务科颁发结业证书。

3. 考核不合格者,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重新进修或调整工作岗位的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务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一、概述
为规范医院外出进修事宜,提高进修效果,保障医院和进修人员的安全与利益,制定本规定。

二、申请和审批流程
1.进修人员应向所在科室提交进修计划书;
2.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计划书,符合条件的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并提交人
事科;
3.人事科审核并按照程序报经医院领导审批;
4.医院领导批准后,人事科通知进修人员参加进修。

三、管理要求
1.进修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延期需重新申请;
2.进修人员须在出发前到所在科室进行离职手续;
3.进修人员离职后按照设定的进修计划,定期向所在科室和医院汇报进
修情况;
4.进修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返院。

返院后需向人事科提交进修结业证明。

四、经费保障和奖励措施
1.进修期间,进修人员按照所在岗位薪资发放工资。

其他费用由医院负
责;
2.进修期满,进修人员如能获得相关资格证书或荣誉,医院将根据相关
规定给予奖励。

五、考核与奖惩
1.进修人员需按照规定参加考核,考核成绩优秀者将获得医院奖励;
2.进修期间有违规行为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六、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须按照程序报批;
2.涉及具体操作的事宜,按照相应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医院外出进修管理规定,希望广大医务工作者严格遵守,共同创造更
加优秀的医疗服务。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与发展,确保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

三、进修原则1. 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为目的。

2. 以个人发展需求与医院发展需要相结合。

3. 以德才兼备、择优录取为原则。

四、进修条件1.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具备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

4. 按照医院年度进修计划,经科室推荐、医院审批同意。

五、进修计划与审批1. 每年11月,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并上报医院培训部。

2. 培训部对进修计划进行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 经审批同意的进修计划,由医院统一安排实施。

六、进修实施与管理1. 外出进修人员应按照进修计划,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进修学习。

2. 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3. 外出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进修医院的各项学术活动,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4. 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和医院汇报进修情况,确保进修质量。

七、进修考核与评估1. 进修结束后,外出进修人员应提交进修总结报告,由科室和医院进行考核评估。

2. 评估内容包括:进修期间的学习成果、临床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

3. 评估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1. 外出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的生活补助、差旅费等费用,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擅自变更进修专业,如需变更,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3.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无故中途停止进修,如需提前返院,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的管理,规范进修流程,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范围内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的活动管理。

第三条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进修人员选拔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医院应当为进修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确保进修人员能够充分学习、实践和交流。

第二章进修条件及要求第五条进修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能安心本专业工作,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能够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二)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三)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可在省外进修。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

初级职称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确因专业发展需求,由科室申报培训部,可在省内进修。

新成立的科室,因工作人员少,专业开展需要,进修不受职称限制。

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或承担第六条进修人员选拔标准:(一)品德优良,工作积极,有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业务能力突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有明确的进修目标和学习计划,能够取得实质性成果。

(四)有科室和医院的推荐,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章进修程序第七条科室推荐:各科室根据人员需求和进修计划,向医院培训部推荐进修人员。

第八条医院审批:培训部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九条确定进修单位:根据院长办公会的审批结果,由培训部协助进修人员确定进修单位。

第十条办理进修手续:进修人员凭医院出具的进修介绍信和相关证件,到进修单位办理进修手续。

第四章进修管理第十一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进修单位的管理。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应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参加进修学习,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进修教育对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不断的引进新技术新知识有积极作用,是培养医学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

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进修人员必须是在临床、医技等科室工作至少5年(研究生根据工作需要可放宽年限),具备上岗资格和相应的工作能力,必须取得职业资格并注册。

2.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

3.热爱医院,热爱本专业,有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技术,精益求精的精神。

4.进修人员由科室主任根据本科业务发展需要,提交进修计划报送医务科审查后交医院研究审批。

5.进修人员经医院同意后,到医务科办理有关手续。

6.进修人员外出进修学习期间,若违反规章制度发生医疗事故,责任由进修人员承担。

若发生经济赔偿,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7.进修人员完成外出进修学习后至少回医院工作五年以上,工作未满五年离开单位的,应向医院缴纳进修期间的工资(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全部进修费用及进修期间医院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8.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种自身伤害,责任自负。

9.进修人员若因本人原因中途终止进修计划,一切进修费用自负,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妇保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办法(定稿)

妇保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办法(定稿)

妇保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医院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定期选派医务人员外出进修。

为使我院外出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出进修是指我院根据业务需要,为提高服务质量、医疗水平,加快人才培养,将具有执业资格并在本院注册的医务人员选派到上级医院进修相关专业,学时超过3个月(包括3个月)以上。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自2012年 1月6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章相关要求第一条医务科、护理部1.负责制定妇保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办法;2.负责上报分管院长各科室外出进修人员计划;3.负责组织外出进修人员进修协议书的签订及存档;4.负责组织外出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后院内的述职报告宣讲;5.负责外出进修人员进修鉴定表的收取和存档工作;6.积极协助外出进修人员回院后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第二条科室1.科室应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以及有利于新技术、新业务开展的原则,有计划安排进修人员;2.科室安排外出进修人员后,应保证科室正常工作的开展;3.科室负责外出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的科室有关工作;4.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听取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后科内的述职报告宣讲,进行点评,提出个人意见及改进措施并上报医务科;5.科室主任和工作人员积极协助外出进修人员回院后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第三条医务人员1.外出进修医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院,爱岗敬业。

2.外出进修医务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格,且已经在我院执业注册;3.外出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自觉遵守所在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刻苦用功,努力汲取新技术、新知识;4.外出进修人员按要求制作进修述职汇报PPT;(见附件一)5.外出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回院后,进行科内、院内进修述职汇报,并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本专业的业务技能,推动医院医疗技术创新;第三章相关规定第一条成立述职评审小组组长:朱华副组长:孙桂美、孙庆海组员:张勇、周克水、王宝生、于光禄、孙伟君、黄英、王宁、赵立华、于俊利、魏光森、张经凯第二条医务科、护理部1.建立进修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二);2.外出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回院后一月内主持进修人员进修述职汇报宣讲;3.组织评审小组听取宣讲,填写《宣讲考评表》;(见附件三)4.将宣讲考评成绩汇总上报分管院长,并记录妇保院外出进修档案。

医院 外出进修 管理制度

医院 外出进修 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医技医师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出进修是指我院医务人员根据医院专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到国内外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专业学习、培训和实践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职在编的医务人员。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申报与审批第四条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规划,每年11月份制定并上报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由医务科(护理部)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申报外出进修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 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2.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3. 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可在省外进修。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

初级职称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确因专业发展需求,由科室申报培训部,可在省内进修。

4. 医院受聘到下次职称晋升聘任前为一周期,原则上一个周期内只能外出进修一次。

第六条外出进修的审批程序:1. 科室申报,提交进修计划及相关材料。

2. 医务科(护理部)审核,提出意见。

3. 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4. 经批准的进修人员,由医务科(护理部)统一安排。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七条外出进修期间,进修人员须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第八条进修人员应按计划完成进修任务,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

第九条进修期间,进修人员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

第十条进修费用(包括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先由本人承担,待学习期满后,视进修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核准报销。

第十一条进修人员请假、延期或提前返院,应事先征得进修接收单位同意并报请我院主管院长批准。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二条对在外出进修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进修人员,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提高诊疗技术水平,拓宽专业知识视野,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给医务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平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各科专业发展需求,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前提下择优选派进修人员,个人必须服从科室安排。

二、凡安排外出进修必须按医院要求联系进修,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诿、改变专业。

三、进修人员条件:1.从事临床工作满三年,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2.有明确的进修目标,所进修内容必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进修结束后能学以致用;3.住院医师一般安排到省内上级医院进修,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因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等确需到省外进修者,经科室同意、医院批准方可进修。

四、进修时间:本规定中的进修是指脱产进修3个月以上,无特殊原因、进修不得超过一年。

五、进修申请程序:凡安排进修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XXX人民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申请表》,科主任签字、上报医务部,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按进修医院要求时间提前一周到医务部备案。

六、对备案进修人员、进修期间科室不予排班,凡未按医院要求进修或弄虚作假者,医院不予认可,且不报销进修费用、不出具进修证明。

七、进修期间住宿:如接收医院提供住宿的,必须在医院住宿;八、外出进修人员必须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事请假需经接收单位同意、医院每月不定时抽查,如进修当月抽查不在岗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进修期间连续两次抽查不在岗者不报销进修费用。

九、进修期间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十、外出进修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医院,本人要求调动的应退回进修期间的工资福利、进修费、差旅费等。

十一、进修学习结束返院后应及时到医务部报到,并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进修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医务部存档,科室组织由医务部和科教科参与的科内讲课,必要时由科教科安排进行院内讲课,经考核合格后填写《XXX人民医院外出进修考核表》,医务部出具《完成进修合格证明》后方可报销进修费用,以后将进修学到的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中积极推广应用。

妇幼保健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规定

妇幼保健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规定

妇幼保健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规定为加强进修、实习人员管理,提高进修、实习人员学习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进修或实习人员接收(一)组织管理:接收工作由(医务科或护理部)根据有关科室的带教能力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二)接收条件:医院在全省范围内妇幼保健机构及正规医学院校接收进修及实习人员。

进修医师须具有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或其他医疗技术人员须具备从业资格及初级职称资格;3个月内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证明。

(三)审批程序:1、医院常年接收进修、实习人员。

凡符合条件的,须填写《医务人员进修申请表》,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连同进修人员相关证件(相关专业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送至医院医务科或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方可来我院进修学习。

任何科室及个人无权私自接受、安排未履行进修或实习手续的人员学习。

(四)学习期限:进修、实习期限为1~12个月。

(五)交纳费用(报到时在财务部一次性交纳):医师和医技人员(口腔专业除外):进修费500元/月、2500元/6个月。

护士:实习费1000元/6个月、进修费:500元/月、1000元/3个月。

食宿安排:凡到我院进修或实习人员均可在医院食堂用餐,餐费为我院员工就餐成本价(早餐5元/人、中、晚餐10元/人),可在食堂购买餐券。

住宿请自行安排。

二、进修或实习人员行政管理(一)进修或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学习期间不得随意变更科室及随意延长或缩短时间。

有需要变更科室者,需到医务科或护理部申请,医务科或护理部将根据科室情况统筹安排。

因故缩短进修或实习时间者,费用不予返还。

(二)进修或实习人员统一佩戴医院胸牌,医生自带白大衣、听诊器;护士自带护士服、护士帽及护士鞋;着装仪表整齐端庄,符合职业规范。

(三)进修或实习人员一般不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因病须持本院保健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例外);因其他情况需书面申请,逐级批准后方可请假。

医院选派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选派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推动医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确保外出进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选派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技师等。

第三条选派外出进修人员应遵循德才兼备、择优选拔的原则,以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

第二章选派条件第四条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外出进修:1. 热爱医院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临床实践经验,工作表现优秀;3. 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4. 持续关注医学领域的新技术、新理念,有强烈的求知欲望;5.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6. 科室及医院认为其他应选派进修的条件。

第三章选派程序第五条外出进修人员选派程序如下:1. 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医务科;2. 医务科根据医院整体发展规划,结合科室需求,对进修计划进行审核,提出建议;3. 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选派进修人员名单;4. 对选派人员进行公示,接受全院监督;5. 公示无异议后,由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进修。

第四章进修管理第六条进修人员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 严格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2. 主动学习,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保持与科室的沟通,及时反馈进修情况,促进科室业务发展;4. 进修期间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5. 进修期满后,按时返回医院,将所学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七条对在进修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进修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评优评先、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进修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妇幼保健院外出进修学习培训管理办法(暂行)

妇幼保健院外出进修学习培训管理办法(暂行)

妇幼保健院外出进修学习培训管理办法(暂行)为进一步加强外出进修学习培训的管理,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推动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出学习条件及要求各科室应根据学科发展规划、科室建设需要和保健医院工作职能,制定外出学习计划,有目的、有重点、有层次地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进修学习培训。

参加进修学习人员需具有一定专业基础(医生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护士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的医护人员,除医院发展需要及专科定向培养外。

二、办理外出学习程序进修学习办理程序:科室或个人申请一科室领导批准一分管职能科室审核一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批一提交职能科室联系进修单位一收到进修通知书一签订进修合同三、进修期间管理规定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学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进修期间不得随意请假。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应征得进修单位同意和医院领导批准。

进修培训期间待遇(一)进修期间单位自筹部分绩效工资按科室分配方案执行,其他待遇不变。

(二)伙食补助(分段累计计算):进修时间在3个月(含三个月),每天补助20元,3个月以上一年内(含一年), 每天补助15元,进修一年以上的每天补助10元。

(三)住宿费:外出进修住宿,应首选进修医院提供的住宿,进修医院提供住宿的按照进修医院的住宿标准凭票报销,如进修医院不提供住宿和本单位不能提供租赁房屋住宿,给予省外每人每月600. 00元、省级500. 00元、州市级300元的住宿补助。

(四)外出培训学习要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差旅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进修、学习培训交通费报销参考标准(一)院、科两级领导及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报销机票。

(二)其他人员按照陆路交通费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三)出省培训学习人员均可乘坐飞机,报销机票。

(四)周末参加培训学习者,不计加班或补休。

进修期间的加班和补休不带回原单位。

(五)进修期间原则上只报销1次往返路费(如确因医院或科室有特殊情况需返回,往返交通费予以报销)。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医务人员专业水平,加强医院学科建设,促进医院整体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职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

三、进修条件1.热爱医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学习态度;3.工作表现良好,无重大差错事故;4.年龄和学历符合进修医院的要求。

四、进修计划1.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年度进修计划,报医务科审批;2.医务科根据年度进修计划,统筹安排进修人员;3.进修人员应按照进修计划,按时完成进修任务。

五、进修申请1.进修人员需向科室提交进修申请,内容包括进修理由、进修医院、进修专业、进修时间等;2.科室对进修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医务科;3.医务科对进修申请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

六、进修待遇1.进修期间,医院按照规定给予进修人员相应的津贴;2.进修人员按照进修医院的规定,享受进修期间的各项待遇;3.进修结束后,医院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奖励。

七、进修纪律1.进修人员必须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进修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3.进修期间,不得参与与进修无关的活动。

八、考核与评价1.进修结束后,医院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学习态度、进修成果等;2.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

九、附则1.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提高医务人员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为患者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XX市妇幼保健院来院进修管理制度

XX市妇幼保健院来院进修管理制度

XX市妇幼保健院来院进修管理制度为保证正常的医疗、教学秩序,使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医疗、教学、科研质量,加强对各类来院进修人员的管理。

特制订以下规定:(一)来院进修医师需具备的条件1、进修条件(1)医院只接受合法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临床进修生除必须具备正规医学院校学历、临床工作实际经验(中专5年以上,大专3年以上,本科1年以上)外,还需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书。

2.招收录取时间及进修时限依据医院各临床、医技、护理专业设置情况,常年接收各级单位选送的各类进修人员。

(1)临床进修班;(妇科、产科、门诊、生殖、儿科、中医及其他)。

时间:6个月~1年(2)保健进修:(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孕产保健、计划生育保健)。

时间:6个月(3)医技科室进修:超声、病理、检验、放射科:时间:3~6个月(4)手术、麻醉、分娩监护:时间:3个月护理进修:时间3~6个月原则上不接受3个月内短期进修学习人员。

(二)进修费用规定:进修6个月至一年,收进修费1000-2000元。

进修3个月,收进修费600元,对口支援及下级妇幼保健机构300元,或按政策减免进修费。

(三)进修医师管理一、凡来我院进修的医务人员由科教科统一接收安排,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其他各部门、临床、医技科室不得私自接收进修人员。

任何科室和个人以任何借口自行安排进修人员,一经发现,扣当事人奖金200元,扣科主任200元。

二、进修学习的人员,必须具有规定的专业工作经历和执业资格。

应填写我院的进修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寄(交)科教科。

科教科根据有关科室情况,研究同意者发给进修通知单。

进修人员持我院进修通知单和单位介绍信按时到科教科办理进修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来院时提供《XX市妇幼保健院进修学员须知》要求的各种资料,填写进修人员登记表。

进修时间半年一1年。

三、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院规章制度,服从科教科及所在科室安排,参加院及科室的各项活动。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计划外出进修学习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医务人员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选派进修学习人员。

2. 绩效优先:优先选派业务素质高、工作表现优秀、具有培养潜力的医务人员。

3. 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科室工作需要和医务人员个人意愿,合理安排进修学习时间。

第二章进修学习条件第四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医务人员可申请外出进修学习:1. 热爱医院,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

2. 取得执业医师资质或相应的资格证书。

3. 临床医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其它专业人员应来院工作满3年以上,初级(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 医院受聘到下次职称晋升聘任前为一周期,原则上一个周期内只能外出进修一次。

5. 近两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教学事故。

第三章进修学习程序第五条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程序如下:1. 个人提出进修学习申请,填写《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申请表》。

2. 科室负责人审核申请,签署意见。

3. 医务科汇总申请,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4. 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医务科通知申请人员。

5. 申请人员向进修医院联系索取进修申请表,按要求报批后寄出。

第六条进修学习期间,医务人员应遵守进修接受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四章进修学习成果第七条医务人员进修学习期满后,应向医院提交进修学习总结报告,内容包括:1. 学习收获和体会。

2. 在进修医院所学的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

3. 回院后拟开展的工作和计划。

第八条医院对进修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成果显著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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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为了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促进医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推动医院的专科建设和发展,规范医务人员外派进修工作管理,根据医院实际,经研究对医务人员进修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申请外出进修学习必须具备的条件
1.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身体健康,能安心本专业工作,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2.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3.急需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的科室,由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优先安排进修学习。

4.应具有一年及一年以上本院执业工作经历。

5.医院急需培养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办理外出进修审批程序
1.各临床科室应根据本科室情况有目的的选送人员进修学习,在每年年终拟定下一年度外出培训计划,外出进修人员的名单,进修内容、进修医院及时间等内容,分别报医务科、护理部备案。

2.经医院同意并符合进修条件者,提出书面进修申请,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备案。

3.经医院院长办公会统一审批同意后,由医务科、护理部通知申请进修人员或所在科室向进修医院联系索取、下载进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报批后寄出,医务科、护理部进行备案。

三、办理离院程序
1.外出进修人员接到进修通知后应将行程时间分别报医务科、护理部,以便安排工作。

2.外出进修人员在离院前应在办公室签定进修协议,进修协议由办公室妥善保存。

签署进修协议后方可办理借款(进修费及住宿费)手续;财务科在见到办公室签署进修协议书的书面通知后按规定向进修人员发放进修期间工资待遇。

四、进修管理规定
1.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进修学习;个人不得私自终止或延长进修时间;不得私自变更进修专业。

2.原则上护理、医技进修时间3-6个月;医疗、保健进修时间半年至一年。

3.进修学习期间必须遵守进修医院的管理制度及规定,由于不能遵守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及出现重大的医疗事故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进修费用由进修者全额承担,5年内不得提出各种形式的进修、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

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进修任务中途自行返院,进修费用按时间比例报销,因医院原因需要终止进修,进修费用由医院承担。

4.进修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回院报到,并在归院一月内书面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汇报学习成果,择期以讲座形式进行本科室或全院专题汇报。

5.医务人员进修回院后应积极将所学新技术、新业务在工作中积
极开展,护理部、医务科负责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

6.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成回院后须按照进修协议为医院服务满六年,如未能完成服务期限离开本院工作,须缴纳五万元违约金并承担进修期间所产生所有费用(含工资、各种福利、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补助等),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或通过法律途径追回相关费用及违约金。

五、进修期间的待遇
1.首次进修或个人业务能力提升的进修,进修期间享受原有工资待遇及生活补助。

生活补助标准为省内每天30元;省外补助标准为每天50元。

2.医院委培的业务骨干进修、项目委培的医务人员进修,进修期间享受原有工资待遇及全院平均绩效工资。

3.进修费用包括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由医院报销(原则上只报销去回一个来回的交通费)。

4.进修人员进修期间生活补助、平均绩效工资以及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在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回院经医务科或护理部考核合格后发放。

5.进修人员进修期间正常享受医院福利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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