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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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神大酒店“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制度(试行)

1 总则

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务院国资委、神华宁煤集团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凡属酒店“三重一大”的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3 酒店党政领导班子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工作能力和思想觉悟。

1.4 酒店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防止造成工作中的重大失误。

2 决策的原则

2.1 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必要时,应邀请法律顾问、业内专家把关。

2.2 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

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对涉及专业性强的重大决策,应充分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

2.3 坚持集体决策。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党政主要领导应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后再作发言,以免影响或干扰其他人员的思路。

2.4 坚持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3 决策范围

3.1 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3.1.1 酒店的发展思路、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

大战略管理事项。

3.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3.1.3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

3.1.4其他有关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3.2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3.2.1 对酒店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交流调整。

3.2.2 酒店中层后备干部的管理、向公司推荐处级后备干部。

3.2.3 中层管理人员的重要奖惩。

3.2.4 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3.3 重要项目安排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3.3.1 年度资金预算安排。

3.3.2 计划外追加的重大投资项目。

3.3.3重要物资设备购置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

3.3.4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

3.4 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3.4.1 年度预算内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3.4.2 预算外项目资金安排(金额达30 万元及以上)。

3.4.3 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重大捐赠、赞助。

3.4.4 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3.5 研究决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由酒店党政班子成员向主要领导提出,需要提交集体决策的其它重大事项。

4 决策程序

4.1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召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替代集体决策。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方式处置,处置中应视情况

向局党、政主要领导或上级组织及时汇报,事后向班子会作全面汇报。

4.2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要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班子成员间在不影响个人思路的前提下,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对议题进行酝酿。提请班子会议审议的事项,提前将有关材料送达参加人员,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外,不得临时动议。

4.3 在班子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参会成员要有明确的表决意见。因故未到会的人员可以事前或事中征求意见。讨论中有较大分歧意见,应暂缓决策。

4.4 班子讨论“三重一大”事宜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有关决策结果,应通知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4.5 班子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根据内容,可允许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4.6 “三重一大”事项经会议决定后,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抓落实。

4.7 班子成员个人对集体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会议作出决策后,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意见。

4.8 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班子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班子集体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作出临时处置的,事后及时向班子会报告,未尽事宜,由班子重新

作出决策,并按所决策的方案执行。

5 决策形式

5.1 局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可根据具体内容通过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年度工作会议、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

5.2 酒店年度工作会议主要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有: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总结、部署酒店的工作;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经营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考核情况,兑现酒店年度奖惩等。

5.4 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工作报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事项、集体合同等进行审议,并做出相应决议。

6 监督检查

6.1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和企业科技、商业等秘密外,“三重一大”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应当进行通报,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6.2 酒店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酒店党委、纪委要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应当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把贯彻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和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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