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办法完整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一)目的为了加强企业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企业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部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资金管理。
(三)基本原则1、集中管理原则:企业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筹调配,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2、预算控制原则:企业各项资金收支应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安全高效原则: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益。
二、资金预算管理(一)预算编制1、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合理预测资金收支情况,编制年度资金预算。
2、预算编制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二)预算审批1、各部门编制的资金预算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汇总、平衡。
2、财务部门将汇总后的资金预算提交企业管理层审批。
(三)预算执行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超预算支出。
2、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三、资金筹集管理(一)筹资渠道企业资金筹集渠道主要包括内部积累、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股票等。
(二)筹资决策1、在进行筹资决策时,应充分考虑筹资成本、风险、期限等因素,选择最优的筹资方案。
2、重大筹资决策应经过企业管理层集体研究决定。
1、筹资合同应明确筹资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2、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资金筹集和还款手续。
四、资金使用管理(一)资金支出审批1、企业各项资金支出应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2、审批权限应根据支出金额的大小和性质进行合理划分,确保资金支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二)资金支付1、财务部门应根据审批后的支付申请,按照规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办理支付手续。
2、支付过程中应严格审核支付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三)资金使用监督1、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
《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持有的银行存款以及随时可以变现的各种票据。
不包括涉及费用支出的资金,涉及费用支出的资金适用《费用管理办法》。
第三条管理部门综合财务部是公司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他各部门无权管理资金。
第四条资金使用审批权限与流程一、代收客户保险费和理赔款解付、缴存风险保证金(一)审批权限:代收客户保险费和理赔款在到帐后三个工作日内解付,不论额度大小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缴存风险保证金根据银保监会的规定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二)审批流程:业务部业务员提出付款申请(缴存风险保证金由综合财务部出纳提出缴款申请)→业务部负责人审核→综合财务部主办会计核实→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二、资金在银行账户之间调动和票据贴现(一)审批权限:不论额度大小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二)审批流程:综合财务部出纳提出申请并签字→综合财务部主办会计核实→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三、对外投资、股东分红以及借款(含委托贷款)给股东单位或股东外单位(一)审批权限:1.对外投资和股东分红:由总经理(董事长)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审批。
2.借款(含委托贷款)给股东单位或股东外单位:由总经理(董事长)根据借款协议(委托协议)审批。
(二)审批流程:综合财务部出纳提出申请并签字→综合财务部主办会计核实→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董事长)审核签字。
四、缴纳税款(一)审批权限:不论额度大小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二)审批流程:综合财务部主办会计提出申请→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五、其他临时资金使用:(一)审批权限:不论额度大小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二)审批流程:经办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完整篇.doc

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1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降低筹资和用资成本,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资金包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公司资金管理主要内容包括资金筹集管理、资金结算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担保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和资金安全管理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统称公司各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直属机构、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资金管理体制及内容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授权审批、集中结算”的预算资金管理体制,遵循“量入为出、确保重点、有偿占用、安全高效”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公司成立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的资金管理委员会,作为对公司各单位的重大资金收支、对外投资及担保等事项进行决策的资金管理专门机构。
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分管财务的领导担任,委员由公司其他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资金预算的编制、实施、监督、分析、考核以及其他资金管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级财务部门按照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具体负责本单位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信息反馈及日常资金结算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金预算管理第九条资金预算是公司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是指现金收支预算,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筹资预算为基础,按照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内容进行编制,是公司资金头寸调控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各单位要按照预算管理办法和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编制现金收支预算,并在年度资金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季度和月度等期间预算。
第十一条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资金预算方案进行汇总、审查,提出综合平衡的意见,将其纳入公司整体预算管理范围。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五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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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五范文]》一、总则1.1 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1.3 资金使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2)效益原则: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核心,合理配置资金资源;(3)风险可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降低财务风险;(4)权责明确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资金使用管理中的权责。
二、资金预算管理2.1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资金预算,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2.2 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定期向财务部门申报资金预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用途、预计效益等。
2.3 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申报的资金预算进行审核,确保预算合理、合规。
2.4 资金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调整。
如确需调整,需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三、资金使用审批3.1 公司设立资金使用审批权限,明确审批流程。
3.2 各部门资金使用需提前向财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3.3 资金使用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部门;(2)申请金额;(3)资金用途;(4)预计使用时间;(5)还款来源及还款时间;(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3.4 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理。
四、资金使用监管4.1 财务部门负责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4.2 各部门应定期向财务部门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支出、资金回收、项目进度等。
4.3 财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范财务风险。
五、内部审计与考核5.1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5.2 审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部门应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5.3 公司将资金使用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价。
六、法律责任与违纪处理6.1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公司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经营费用、项目开支、资产购置、员工薪酬等方面。
三、资金使用权限1.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权对项目资金进行支配和使用。
2. 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有权对部门预算内的资金进行支配和使用。
3.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监控和记录,对资金流向进行核算。
四、资金使用程序1. 申请:资金使用需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说明资金用途、金额和时间等信息。
2. 审批: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申请进行审批,确保申请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申请需退回重新申请。
3. 支付:经过审批的资金使用申请,由财务部门进行支付,同时记录相关信息。
4. 监控: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和流程。
五、资金使用限制1. 超额支出:未经审批或超过预算的资金支出不得私自支出。
2. 虚假报销:不得虚构或篡改资金使用记录,严禁虚假报销。
3. 挪用资金:不得挪用公司资金进行个人或其他非法用途。
六、资金使用监督1. 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查找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2. 外部审计:定期聘请独立审计机构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调整岗位甚至解雇等。
八、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为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望全体员工遵守,共同维护公司财务安全和稳定经营。
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资金的控制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动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在境内外生产经营以及投融资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形态的可用于交易及结算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金融票据、信用货币及其他金融工具。
资金管理是指对资金运筹行为实施相应的审批、控制、责任界定及监督。
包括:货币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资金支付流程管理、资金结算管理、外汇资金结算管理、投资资金管理、财政资金管理、资金信息系统管理、资金风险管理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全资和非上市控股公司 (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上市控股公司结合自身资金管理特点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参照本办法制定本企业资金管理办法,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四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和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集约化管控、运营的实际需求,公司在集团内对各分支机构以不同形式实施资金集中管理。
第五条根据上级对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公司“十四五”财务发展规划,公司将围绕司库体系建设开展资金管理工作。
第六条资金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根据需要设置资金管理相应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实施轮岗,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分离并相互制约、监督。
第七条资金业务应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并严格执行资金支付授权审批流程。
明确审批人对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工作。
包括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对库存现金、银行账户及存款、票据、印鉴、网银U 盾及资金信息系统等的管理,及时准确统计各类资金数据,以及其他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单位内部的资金管理行为。
第三条资金管理原则:公开透明、依法依规、节约用水、安全有效。
第四条资金管理目标:合理配置和使用单位资金,保障单位财务安全和利润最大化。
第五条资金管理职责: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资金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资金管理权限:根据职责分工和授权程序,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具有资金管理权限。
第七条资金管理程序:资金使用应按照预算程序及其他相关制度执行,确保合规和完整性。
第八条资金管理责任: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应对自己所管理的资金负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支出管理第九条支出预算:各部门应制定年度支出预算,经批准后实施,并进行跟踪检查。
第十条支出审核:各部门对于支出申请进行审核,必须符合预算要求和相关规定,审核程序应清晰完整。
第十一条支出支付:支付过程应按照正规渠道进行,确保支付凭证有效、真实。
第十二条支出核销:对于支出的核销,应明确核销时间、金额等信息,并建立适当的档案保存。
第十三条支出审计:资金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审计,确保合规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四条收入管理:各部门应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制定收入计划,确保收入来源清晰、数据准确。
第十五条收入确认:收入的确认应按照像关规定执行,确保收入信息真实、可信。
第十六条收入核算:对于已确认的收入,应进行分类、核算,确保数据准确。
第十七条收入缴存:对于收到的各类收入,应及时、安全地存放入指定账户,并记录相关信息和流转。
第十八条收入结算:对于完成业务后所得到的收入,应及时进行结算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收入检查:对于重要收入来源和金额较大的收入,应进行子细检查,确保安全性和真实性。
第四章资金监督第二十条资金监督: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资金检查:对于资金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目录一、总则1.1编制目的1.2适用范围1.3资金管理原则1.4责任主体二、资金筹集管理2.1资金筹集渠道2.2资金筹集方式2.3资金筹集流程2.4资金筹集风险控制三、资金使用管理3.1资金使用原则3.2资金使用审批流程3.3资金使用监督与检查3.4资金使用风险控制四、资金结算管理4.1资金结算原则4.2资金结算方式4.3资金结算流程4.4资金结算风险控制五、资金风险管理5.1资金风险识别5.2资金风险评估5.3资金风险应对措施5.4资金风险监控与报告六、资金会计核算6.1资金会计核算原则6.2资金会计核算科目6.3资金会计核算流程6.4资金会计核算报表七、资金内部控制与审计7.1资金内部控制制度7.2资金内部审计流程7.3资金内部审计报告7.4资金内部审计整改八、附则8.1解释权8.2生效日期8.3修订历史附件:1.资金筹集申请表2.资金使用申请表3.资金结算申请表4.资金风险控制表5.资金会计核算表6.资金内部审计报告模板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编制目的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1.3资金管理原则(1)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资金活动的合法性。
(2)效益性原则: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3)安全性原则: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4)流动性原则:保持公司资金流动性,满足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
1.4责任主体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财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资金筹集管理2.1资金筹集渠道(1)银行贷款;(2)发行债券;(3)吸收股东投资;(4)政府补助;(5)其他合法渠道。
2.2资金筹集方式(1)短期借款;(2)长期借款;(3)债券发行;(4)增资扩股;(5)其他合法方式。
公司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选5篇)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公司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精选5篇)第一篇:公司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目的与适用范围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专项资金受控并合规、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经公司申请,由中央、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下达到公司,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
该资金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2,职责1,财务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的资金预算编制、财务评价,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账户管理、使用审核、向政府职能部门支付报告提交、资金支付,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帐与凭证。
2,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3,管理要求1,专帐管理:对各专项资金分别建立专帐,或由财政部门指定,单独核算,单独开支,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专班负责:对项目实施建立领导小组和专班,指派公司级领导具体负责,保证项目按既定的要求实施,保证专项资金的有效、合规使用。
4,外部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主动接受质监部门检查、主动送检,资金使用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4,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1,订立合同:项目涉及的工程、大宗采购均应按规定实行招标、投标,一般物资采购或小型零星工程可采取比价办法处理;所有工程、采购、安装等均应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标的、技术要求、双方责任义务、验收办法、资金支付办法、质保期等内容。
2,分包的验收:分包工程按合同要求完成,达到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由分包人提出,项目领导小组和专班、财务与审计人员、必要的外部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专项评价、做出验收结论,验收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与财务结算相关工作的依据。
3,尾款与质保金的支付: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符合要求的,可在质保期满由项目专班或工程实施人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后予以支付。
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东莞市*****传媒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东莞市****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强化内部控制、明确财务职能,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资金计划2.1每月28日前,各部门将下月度的《月度资金计划》提交财务部,提交形式为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纸质文档以及同版本电子档,财务部在月底前将资金收支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并执行。
2.2次月,财务部依据已审批的计划内款项的审核相关的款项,办理日常资金支付。
2.3实际支付按付款单据执行。
2.4未经批准的《月度资金计划》,财务部将不安排资金。
第三章现金管理3.1现金结算范围为员工个人薪酬及往来、一千元以下的零星收支、投标保证金的收取等,其他结算的一律通过银行结算。
3.2出纳在收到客户交纳的现金时,对按规定需要填制现金缴款单的,须审核各项要素是否填写清晰、齐全。
必须开具收据,并在收据上签字并加盖《现金收讫章》。
3.3出纳在付款前,应检查是否按规定完成签字审批流程,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出纳付款后,应在付款凭证上签字并加盖《现金付讫章》,防止重复付款。
3.4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暂定为2万元。
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出纳必须于单日存入银行。
需要调整库存现金限额时,由出纳提出申请,报财务总监审核批准。
3.5库存现金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险柜内禁止存放私人现金或财务。
保险柜的钥匙由出纳人员保管,非出纳人员一律不得接触。
财务部门配备专门的保险柜,放置保管柜的办公室应具备完善的防盗和安全监控设施。
3.6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建立盘点清查制度。
每日终了,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存数额进行核对,每日登记现金盘点情况。
月度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现金总账科目余额进行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财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库存现金的盘点清查。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五篇范文]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五篇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f4bef40b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28.png)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五篇范文]第一篇: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规范资金使用,严格财经纪律,明确各项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资金使用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执行。
第三条制度内容(一)现金管理办法本处所指现金是狭义上的现金,即库存的货币现钞,这是企业重要的货币资金,所以必须严格控制。
1、现金的使用范围(1)员工工资、津贴、奖金及福利费用;(2)个人的劳务报酬;(3)员工出差所必须携带的现金;(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5)其他急需支付的现金;(6)银行结算起点为2000元,超过结算起点的,可以使用转账结算;但结算金额超过5000元的,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使用现金结算;2、现金的使用管理办法(1)除以上所列现金使用范围外,财务人员不得以现金支付结算款项,特殊情况,必须经财务负责人同意;(2)超过现金使用限额的,必须使用银行转账结算;(3)财务人员不得“坐支”现金;(4)财务部保险柜的库存现金最高不得超过三天日常现金使用额(核定额度为5000元),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5)出纳人员不得携带大量现金外出。
如遇特殊情况(含现金送存银行),必须有专人护送,并由办公室派车跟随;(6)现金必须日清月结,并不得以白条抵库。
(7)保险柜钥匙只得出纳人员一套,他人不得拥有,且应设置唯一密码;(8)出纳人员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常安全,若因工作疏忽造成现金损失,应由出纳人员负责赔偿;(9)出纳人员不得保管公司以外的现金和有价证券。
(10)财务部办公室应保证其门窗牢固安全,并应安置防盗装置;(11)下班时间,财务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财务部办公室。
若因工作需要,应事先与公司保卫部门取得联系,工作完毕离开时,应通知公司保卫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二)备用金管理办法1、使用范围:因工作需要,确实经常发生小额现金支出事项的部门或人员,可以申请借支备用金,备用金的使用范围需符合现金使用管理规定。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促进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资金管理职责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全面统一管理公司的资金。
第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公司资金管理的要求,落实资金管理责任,做好资金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资金的计划、控制、分配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流程第五条 资金的计划工作,应当根据公司经营目标、预算和需求,依据公司的文化和策略进行。
第六条 资金的控制工作,包括对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的资金需求的审批和监督,以及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控和分析。
第七条 资金的分配工作,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和资金计划,合理分配各项资金,确保各个环节的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第八条 资金的监督工作,应当对公司各个环节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四章资金管理制度第九条 公司应当制定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资金流动规程和权限范围。
第十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预算制度,按照年度、季度、月度等不同时间段,编制和执行资金预算。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资金审核制度,对各类资金需求进行审批和控制,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科学的资金结算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准确结算,避免资金损失和风险。
第五章资金管理措施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和分析资金的流动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建立防范风险的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的合作,优化资金的利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各环节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章资金管理附件附件一:资金管理流程图附件二:资金预算表格附件三:资金审核流程附件四:资金结算相关文件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开展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监管,防范各类风险,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资金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政治、经济、法律、道德等多重原则,遵循经济规律,坚持专业的财务管理原则,完善金融风险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克服资金管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要求国有企业应当加强资金管理,做到资金使用规范、监管有效、风险可控、信息公开,确保资金的安全性、稳健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资金管理的一般原则第四条资金管理的原则国有企业在资金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规范收入管理,维护收入的合法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2.合理安排支出,注重效益和成本控制,遵循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
3.完善票据管理,做好凭证登记、核算、结算,并建立健全票据档案。
4.加强授权和审批制度,做好授权委托、控制和监督,并及时制止违规行为和行政干预。
5.健全纳税和财产监管机制,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缴纳的及时性,防范财产损失和资产流失。
6.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贯彻“三重一大”决策部署。
第五条资金监管的原则国有企业在资金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循以下监管原则:1.收入监管原则:将各项收入明细核对、统计、结算,并及时做好相关税收和社会保险申报工作。
2.支出监管原则:按照预算执行标准进行支出,注重效益和成本控制,做好支出凭证、票据管理等工作。
3.风险监控原则:加强内部风控体系建设,建立风险警报机制和风险评估体系,做好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
4.资产监管原则:实行动态监管,做好资产目录、资产登记、资产评估和折旧摊销管理等工作。
5.信息公开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资金管理情况和资金使用效果。
第三章资金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六条资金收入管理国有企业应当加强资金收入管理,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执行标准及时收取各项财政资金,规范各类收入的核对、统计和结算,并做好相关税收和社会保险申报工作。
资金管理办法(多份)

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资金管理活动。
第三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合法合规使用;(二)效益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司经营目标;(三)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四)透明度原则:资金管理过程应保持透明,便于监督和审计。
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编制年度资金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条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应按照预算编制程序报批。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使用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筹集资金。
资金筹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内部调拨;(二)银行贷款;(三)发行债券;(四)其他合法融资渠道。
第八条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业务发展需要,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
第九条资金支付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支付申请;(二)财务部门审核;(三)公司领导审批;(四)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的管理,确保资金用于合法、合规、有效的用途。
第四章资金风险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资金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应对。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如有未尽事宜,可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024最新带目录带附件详细版-资金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第三章资金筹集与使用第四章资金风险管理与监督第五章附则附件一:资金预算申请表附件二:资金支付申请表附件三: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5篇)

资金管理办法(5篇)第一篇: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资金管理,降低筹资和用资成本,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作,实现公司资产和股权资金收益最大化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财政、金融、财会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资金包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公司资金管理主要包括资金筹集管理、资金调拨管理、财务担保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日常收支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包括公司所属部门、直属机构、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二、资金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预算资金管理体制,遵循“量入为出、确保重点、有偿占用、安全高效”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及其职能、组织机构和议事规则。
(一)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是对公司和所属单位的重大资金筹措、基建、技术改造及其他重大资金收支进行决策的资金管理专门机构,围绕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开展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
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总会计师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其他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财务、生产经营、基本建设等方面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收支事项议案的准备和公司日常资金管理工作。
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应每月召开一次议事会议,如遇紧急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负责召集临时会议。
(二)权限职责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在总经理领导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以及董事会授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听取公司财务部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审定公司资金收支预算;2.听取公司财务部汇报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情况;3.听取公司财务部对所属单位资金管理情况的检查汇报;4.听取内部审计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资金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抽样审计汇报;5.审定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招标(采购)、投标合同所涉及的资金收支预算等事项;6.审定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贷款、担保事项;7.根据董事会决议,审定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对外投资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事项;8.审定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设备购置、生产性技术改造、无形资产购买等所涉及的资金支出事项;9.其他需要听取、审议和审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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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预算是指公司在预算期内,对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结余进行预测和安排的预算。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财务部是公司资金预算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编制公司资金预算。
2. 审核各部门资金预算。
3. 监控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4. 分析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5. 提出资金预算调整建议。
第五条各部门是资金预算的编制和执行部门,主要职责包括:1. 编制本部门资金预算。
2. 执行本部门资金预算。
3. 提出本部门资金预算调整建议。
第三章资金预算编制第六条资金预算编制原则:1. 全面性原则:资金预算应涵盖公司所有资金收支项目。
2. 真实性原则:资金预算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不得弄虚作假。
3. 重要性原则:资金预算应突出重点,优先保障重要资金支出项目。
4. 可行性原则:资金预算应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实现预期目标。
第七条资金预算编制依据: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3.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4.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5. 以前年度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第八条资金预算编制程序:1. 财务部发布资金预算编制通知。
2. 各部门编制本部门资金预算,并提交财务部。
3. 财务部审核各部门资金预算,并编制公司资金预算草案。
4. 财务部将资金预算草案提交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
5. 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第四章执行与控制第九条资金预算的执行与控制如下:1.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资金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
2. 财务部应加强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控,及时掌握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3. 对于预算外支出,应按照公司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预算调整手续。
4.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资金预算,应由预算执行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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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办法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三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管理机构1.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2.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第三条存款管理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资金部开设存款账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资金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资金管理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第四条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1.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公司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
年度中,资金管理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划控制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营发展,贷款或担保超限额的,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经资金管理部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财委、董事会审批追加。
2.集团内借款的审批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万元含万元外币按记账汇率折算下同以内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报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万元以上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3.担保的审批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担保额在300万-2000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审批,担保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财委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活动。
1.3 资金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筹集2.1 资金筹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财务规划。
2.2 筹集资金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股东投资、发行债券、政府补助等。
2.3 所有筹集资金活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并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第三章资金使用3.1 资金使用应符合单位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
3.2 资金使用应优先保障单位正常运营和发展战略需要。
3.3 对于大额资金的使用,应建立严格的审批和审计机制。
第四章资金管理4.1 建立资金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4.2 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3 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五章风险控制5.1 建立资金风险评估机制,对资金筹集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
5.2 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包括风险预警、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等。
5.3 定期对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更新。
第六章监督检查6.1 建立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6.2 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3 鼓励员工对资金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附则7.1 本办法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7.2 对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单位管理层审议通过。
7.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单位的具体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规划企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企业资金安全、稳健、高效的运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资金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2. 原则:合法合规、风险可控、效率优先、透明公开。
第三章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1. 资金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资金使用必须有相关凭证和依据,严格执行审批流程;3. 资金使用中不得挪用或私自占用资金;4. 资金使用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行合理配置和使用;5. 资金使用应以风险控制为前提,保障资金安全;6. 资金使用应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成本为目标。
第四章资金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1. 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和监督资金使用;2. 财务部:负责资金的收付、结算、监控和预测;3. 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和执行资金使用计划;4.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5.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第五章资金管理的基本制度1. 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凡涉及企业资金使用的举措,必须经过资金管理委员会审批;2. 资金监控制度:建立资金监控系统,对资金流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3. 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年度资金使用预算,严格执行;4. 资金风险管理制度:建立资金风险评估体系,对资金使用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控制;5. 资金使用结算制度:建立资金使用结算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规。
第六章资金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资金管理委员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2. 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检查;3. 外部机构对企业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第七章资金管理的奖惩制度1. 对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2. 对违反资金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第八章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经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以上就是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企业资金管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希望通过本管理办法的实施,能够更好地规范和管理企业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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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如何进行恰当地管理呢?下面是带来的资金管理办法,欢迎阅读!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现代化、集团化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以现金流量控制为重点的集团内资金统一调控管理体系,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控制财务风险,实现集团内资金管理的高度统一,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能第三条决策机构及职能1、公司资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为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公司总裁副主任委员:公司财务副总裁委员:公司营销副总裁、生产副总裁、投资发展副总裁成员:公司财务中心资金部负责人、销售分公司负责人、物资分公司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计划发展部负责人、财务经理2、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审定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审定年度资金预算、月度资金计划;审定筹融资方案;统一调度资金;检查、考核资金预算、计划执行结果;动态监控公司现金流量,控制财务风险。
3、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方式为月度例会。
第四条执行机构及职能1、财务中心资金部:履行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
主要负责执行资金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定;拟订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统筹规划公司年度资金预算及月度资金计划;组织资金管理委员会月度会议;向各公司下达经批准的年度资金预算及月度资金计划;审批各公司资金周报表,负责各公司资金调拨;具体指导、监督、检查各公司资金管理工作;向资金管理委员会提交公司月度、季度、年度资金执行情况表及资金管理工作报告;对各公司资金管理效果提出考核意见与建议。
2、财务经理: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各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初审上报各公司年度资金预算、季度资金预测、月度资金计划、资金周报表、资金日报表等相关资料;参与资金管理委员会月度会议;组织实施各公司经批准的筹资方案;督促落实各公司收入计划;具体落实财务中心资金部资金调度方案;根据本办法的权限设定审签各公司支付业务;提交所辖区域月度、季度、年度资金运行报告。
第三章资金预算第五条公司通过实施资金预算管理,实现对各公司的资金集中统一调控。
各公司的资金收支,必须按规定编制资金预算,经财务经理初审,报财务中心资金部复审并汇总呈报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严格执行。
资金预算审批程序如下图:1、年度资金预算各公司应依据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资金预算,在每年1月15日前向财务中心资金部提交年度资金预算草案,待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提交正式年度资金预算。
2、季度资金预测各公司应依据经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年度资金预算,在每季度首月8日前向财务中心资金部提交季度资金预测。
3、月度资金计划各公司应依据经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年度资金预算,结合季度资金预测,编制月度资金计划,于每月3日前报财务中心资金部。
对于单笔支付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计划,须列明详细支付单位名称和金额。
应付材料款、代垫运杂费、工程尾款支付计划明细表随同月度资金计划一同报资金部。
销售公司应于每月最后一天向财务中心资金部及各直管公司提报下月货款回笼计划。
工程部应于每月最后一天向财务中心资金部以及相关的各分子公司提报下月工程款支付计划。
4、资金周报表各公司应根据月度资金计划,编制资金周报表,于每周六上午报财务中心资金部。
5、资金日报表各公司应按时编制资金日报表,于每日上午9点前报财务中心资金部。
第六条各公司应按月编制月度资金执行情况表,于次月3号前随同次月月度资金计划一并报财务中心资金部。
第四章筹资管理第七条各公司需新增借款,必须向财务中心资金部提出借款申请,经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由财务中心资金部统一对外筹资。
各公司无权自行向外借款。
第八条固定资产项目贷款1、各公司经批准的新建项目,须新增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时,应纳入年度资金预算,并专项申请报批。
2、财务中心资金部统一对外筹资,负责与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合同的洽谈。
所辖公司的财务经理亦参与合同洽谈。
3、申请贷款的各公司应配合财务中心资金部的筹资工作,按规定提供贷款所需相关资料。
4、当子公司为借款主体时,由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财务经理签订借款合同,并监督借款人严格履行合同。
第九条流动资金借款1、流动资金借款计划纳入年度资金预算。
2、各公司流动资金不足时,只能向财务中心资金部申请借款。
3、财务中心资金部收到申请后,将优先考虑在公司内进行资金调剂。
经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由财务中心资金部统一向申请借款的公司调拨资金。
严禁各公司自行拆借资金。
4、公司内资金不足时,经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财务中心资金部将组织向金融机构借款。
5、当子公司为借款主体时,由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财务经理签订借款合同,并监督借款人严格履行合同。
第十条担保与抵押担保与抵押必须经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1、一般情况下,原则上以资产抵押方式为主。
2、各公司经批准的银行借款资产抵押方案,必须经财务经理初审,并报财务中心资金部审定后方可实施。
3、各公司不得自行实施资产抵押;不得自行向第三方提供担保,各关联公司间也不得自行相互提供担保。
第五章营运资金管理第十一条收入管理1、各公司资金收入均应纳入资金预算。
2、各公司应在公司指定的银行开设结算账户,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自行开立账户。
新开账户的公司需向财务中心资金部提出申请,待财务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3、销售公司必须及时足额将货款收入存入公司指定账户,销售公司及所属各市场部不得开设账户留存货款。
4、经批准的各公司月度资金计划,涉及各公司间调拨资金的,由财务中心资金部统一签发“资金调拨单”,经财务中心主任批准后实施,各公司必须确保资金2日内到账。
5、各公司必须及时足额将货款收入入账。
收款单录入时间与账务处理时间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支出管理公司及各公司所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必须严格按合同办理结算,并及时挂账。
无论是公司总部还是各分子公司的款项支付,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必须坚持信守合同的原则,必须坚持按均衡支付率办理的原则,确保公司资金支付不存在法律纠纷。
1、总部应付材料款及代垫运杂费支付管理:由财务中心资金部提出支付建议计划,交业务主管部门确认,经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核后,报财务中心资金部,按资金预算管理规定报批执行。
2、各公司应付材料款及代垫运杂费支付管理:由各公司计财部提出支付建议计划,交各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确认,经各公司执行经理审核后,报各公司计财部,按资金预算管理规定报批执行。
3、支付建议计划必须包括“年初余额、本年应付、本年已付、期末余额、支付率、财务支付建议计划、主管部门调整计划、调整原因说明”项目。
4、对于批准计划未执行的,需在月度资金运行报告中加以说明,并在次月计划中滚动安排。
5、各项税款、利息费用等支付必须按规定填制付款凭单,由财务经理签批后方可支付。
税款缴纳原则上不得超出应交税金期末余额,确需预交税款或支付税款滞纳金、罚款等营业外支出,需向财务中心资金部提出申请,待财务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支付。
6、其他未尽的支付事项,参照以上规定办理。
7、各公司日常资金支付,应依据明细资金计划办理。
审批权限设定如下:水泥熟料生产线单笔支付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粉磨站及其他公司单笔支付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业务,必须报经财务经理签字后方可安排支付。
财务经理不在现场时,可序时电传审签支付,然后补签原件。
水泥熟料生产线单笔支付金额在10万元以内,粉磨站及其他公司单笔支付金额在5万元以内的业务,经财务经理授权后,可按规定程序支付。
8、原则上不得计划外付款。
但因各公司生产经营临时需要等特殊情况需计划外支付时,按以下审批程序办理:①单笔金额不超过20万元的,由财务经理审签支付。
全月不超过3笔。
②单笔金额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50万元的,必须报财务中心资金部审批后,由财务经理审签支付。
全月不超过2笔。
③单笔金额超过50万元的,必须经财务中心资金部呈报财务中心主任审批后,由财务经理审签支付。
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我们制定了《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2015年7月9日资金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专门用于支持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负责管理。
第五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包括:(一)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二)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三)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四)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六)跨界、跨省河流水环境保护和治理;(七)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八)其他需要支持的有关事项。
第六条专项资金根据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性质,主要采取因素法、竞争性等方式分配,采用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
采用因素法分配的,主要为目标考核类工作,考核结果作为专项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采用竞争方式分配的,主要为试点示范类工作,通过竞争审定工作方案,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按照工作通知确定的程序组织竞争性评审。
第七条对于试点示范类工作,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及要求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领域,组织地方申报实施方案,并择优支持。
第八条地方财政及环境保护部门要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中央拨付的专项资金,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落实工作任务,对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予以倾斜支持。
第九条专项资金支付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涉及引入社会资本的,应当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组织对水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并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奖优罚劣。
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较好、达到既定目标的,给予奖励;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较差、无法达到既定目标的,予以清退,并收回专项资金。
第十一条地方财政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方案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