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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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大旅游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府办[2015]21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22
【实施日期】2015.07.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
“大旅游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渝府办〔2015〕21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大旅游经济”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大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旅游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综合性、富民性、可持续性发展产业。
“大旅游经济”是以旅游为纽带的关联型经济发展体系,通过对旅游要素进行跨行业、跨区域优化配置,形成以旅游业为牵引、三次产业联动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是新形势下旅游产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是重庆两个重要生态功能区,是我市农村面积最大、贫困人口最多、少数民族最集中的区域。发展“大旅游经济”是生态功能区实现加快发展和科学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赢的必然选择和重要途径。
――发展“大旅游经济”,符合全市五大功能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既立足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发展现状和发展潜力,又与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优势互补、错位竞争,有利于形成区域间差异化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大格局。
――发展“大旅游经济”,是统筹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全域性、系统性、战略性工作,有利于在更高水平统筹两个生态功能区城乡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三峡库区“后扶”、秦巴山区“扶贫”、武陵山区“扶贫”工作推进,既有助于突出主题、抓住重点、发挥比较优势,又可以做到区域“一盘棋”,形成抱团发展,实现区域一体化、资源利用最优化和整体功能最大化。
――发展“大旅游经济”,是以绿色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保护,实现保护与发展协同并进的发展,可以带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有利于促进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三次产业加快发展、富民增收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目标。
――发展“大旅游经济”,有利于加强我市与周边省(区)以及长江流域、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区域合作发展,有助于我市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有助于我市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国际著名旅游城市。
二、全面把握加快推进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大旅游经
济”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以发展“大旅游经济”为牵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深化区域合作、实现产业跨界融合为抓手,以加快转变旅游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旅客消费和富民增收为根本,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主导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过夜游客分别达到3000万、3500万人次/年以上,旅游业投资年均分别增长25%、30%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区GDP的7%左右,基本建成“三峡库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和“武陵山区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形成“渝东北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和“渝东南民俗文化生态旅游带”两大国内外知名的区域旅游经济带,旅游产品供给更加丰富,配套设施和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市场优势更加突出,旅游整体形象更加靓丽,“大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旅游大规划,引领大旅游产业发展。根据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按照“大旅游经济”发展思路,加快编制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全市“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