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技术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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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技术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矿山安全技术科技的推广应用,结合矿情实际,建立了“三新”技术管理办法,全面提升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三新”应用、培训、推广工作质量,有效推进了科技型矿山建设。
1.组成结构
成立“三新”管理小组
机电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机电办)、调度所、安培中心、安监科、通风科、技术科等部门责任人为小组成员。管理小组日常工作由机电办负责。
2.职责划分
2.1机电办负责“三新”技术的引进。
2.2机电办负责抓好移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所有新进移动设备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拔使用。
2. 3 机电办、安培中心负责培训考核工作。
3.新设备保管、更换、维修、调拨规定
3.1 保管:机电办设备库负责统一保管,各单位不得私自保管、擅自挪用。新设备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3.2 验收:租赁设备到矿后,由机电办、机电修配中心共同验收;其他设备,由驻矿供应站通知机电办、企管科、机电修配中心及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后方可入帐。对质量不合格的设备,机电办要及时与厂家联系解决。
3.3 开封:机电办负责,图纸资料由机电办存档,并报一份给矿综合档案室存档。
3.4 入库:新设备入库后,机电办要及时分类编号,分类存放,定期核对。成套设备编号由机电办提供号码,由机电修配中心进行焊接。
3.5 更换:设备损坏需更换的,必须持有事故追查分析处理报告或事故说明,同时旧设备限期升井。
3.6 维修:机电办根据实际需要,结合完好设备的库存、
待修情况,向机电修配中心下达月度设备维修任务,机电修配中心严格落实到位。
3.7 调拨:必须经机电副经理或机电副总同意,机电办办理手续,财务科转移资产帐目后,方能调拨出矿。手续不全的,严禁调拨。
4.新设备培训管理规定
4.1 机电办、技术科负责联系、邀请厂家人员或设备研发人员来矿现场培训指导设备的使用维护与升级改造,并组织使用单位人员参加学习。
4.2安培中心根据机电办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岗位取证培训工作。
5.新设备的安全使用
5.1基层单位是新设备使用的直接责任单位,对新设备使用要编制专项技术措施。
5.2要积极配合机电办、安培中心组织员工参加新技术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5.3井下使用严格按措施使用,做好维护、维修工作。技术科、机电办负责做好联系厂家下井指导维修、更换工作。
5.4安监科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技术措施等行为进行查处。
6.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6.1机电办、技术科负责新设备使用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安监科进行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