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类药物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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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铂DDP

【药理毒理】

金属铂类络合物,属周期非特异性抗肿瘤药,抗瘤谱广,以水合阳离子形式与细胞内DNA 结合)形成链间、链内或蛋白质DNA交联,破坏DNA的结构和功能。

【适应症】

实体瘤及恶性淋巴瘤:小及非小肺癌、头颈部癌、男科癌、妇科癌、膀胱癌、黑色素瘤、肉瘤、各种鳞状上皮癌和恶性淋巴瘤

【用法用量】

需用生理盐水液稀释后静脉滴注,用前、中、后需水化;

【不良反应】

1.肾脏毒性

2.消化系统毒性:恶心、呕吐、食欲减低和腹泻等,偶见肝功能障碍、血清转氨酶增加,停药后可恢复;

3.造血系统毒性:白细胞和(或)血小板的减少,与用药剂量有关,骨髓抑制一般在3周左右达高峰,4~6周恢复。

4.耳毒性

5.神经毒性:多见于总量超过300mg/m2,周围神经损伤多见,表现为运动失调、肌痛、上下肢感觉异常等;

6.过敏反应

7.其它:

高尿酸血症:腿肿胀和关节痛;

血浆电解质紊乱:低镁、低钙、肌肉痉挛;

心脏毒性:少见心率失常.心电图改变.心动过缓或过速.心功能不全等;

免疫系统:会出现免疫抑制反应;

牙龈变化:牙龈会有铂金属沉积;

脱发、精子、卵子形成障碍和男子乳房女性化等现象;

继发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出现与顺铂化疗使用有关;

血管性病变;

【禁忌症】

含铂制剂过敏者、怀孕、哺乳期、骨髓机能减退、严重肾功能损害、失水过多、水痘、带状疱疹、痛风、高尿酸血症、近期感染及因顺铂而引起的外周神经病等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下列患者用药应特别慎重:

即往有肾、耳、造血系统功能障碍;

2.治疗前后应检查:肝、肾功能、全血计数、血钙以及听神经功能、神经系统检查;

3.化疗期间与化疗后严格避孕;

4.顺铂可能影响注意力集中,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

5.本品应避免接触铝金属(如铝金属注射针器等);

6.在化疗期间与化疗后,病人必需饮用足够的水份;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秋水仙碱、丙磺舒、磺吡酮合用时,由于顺铂可能提高血液中尿酸的水平,必须调节其剂量,以控制高尿酸血症与痛风。

2.抗组胺药、酚噻嗪类药或噻吨类药与顺铂合用,可能掩盖耳毒性的症状,如耳鸣、眩晕等。

3.顺铂诱发的肾功能损害可导致博来霉素(甚至小剂量)的霉素反应。

4.与各种骨髓抑制剂或放射治疗同用,可增加毒性作用,用量应减少。

5.青霉胺或其它的蝥合剂、会减弱顺铂的活性,故本品不应与蝥合剂同时应用。

6.与异环磷酰胺合用,会加重蛋白尿,同时有可能会增加耳毒性。

7.顺铂化疗期间,避免合并具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如头孢菌素或氨基甙);

8.禁用诸如速尿等利尿剂以增加尿量。

9.病人接受顺铂化疗后至少三个月,才可接受病毒疫苗接种;

【药物过量】剂量过大时,可在给药后3小时内给予透析清除;顺铂腹腔灌注后的血药浓度高于静脉滴注后的血药浓度。

【药代动力学】

据文献报道,本品静脉给药后迅速吸收,分布于全身各组织:肾、肝、卵巢、子宫、皮肤、骨等含量较多,脾、胰、肠、心、肌肉、脑中较少,瘤组织无选择性分布。大部分和血浆蛋白结合,代谢显双相性,T1/2α为25-49分钟,T1/2β为58-73小时,药物自体内消除缓慢,主要经肾脏排泄,5日内尿中回收铂为给药量的27-54%,胆道也可排除顺铂与其降解产物,但量较少。腹腔给药时腹腔器官的药物浓度较静脉给药时高2.5-8倍,对治疗卵巢癌有利。【贮藏】遮光,室温(10~30℃)保存。

铂的共性:DNA为靶点,无交叉耐药,避光、避铝

总结:一代铂,抗瘤谱广,全身有效;有耳、肾毒性,用时需水化,溶媒用盐;注意呕吐和骨抑,周围神经毒性。

卡铂CBP

【药理作用】

本品为周期非特异性抗肿瘤药,直接作用于DNA,从而抑制分裂旺盛的肿瘤细胞。

【适应症】

实体瘤如小细胞肺癌、卵巢癌、睾丸癌、头颈部癌及恶性淋巴瘤等,均有较好的疗效;

也可适用于其他肿瘤如子宫颈瘤、膀胱瘤及非小肺癌等,(在非小很低)

【用法用量】

应用葡萄糖为溶媒,不超过0.5g/m2,一天给药或分五天给药;

【不良反应】

1.血液毒性:骨髓抑制是卡铂剂量限制性毒性。用后14-24天粒、板降至最低,一般5-6周可恢复。对白细胞低于4000及血小板低于8万应慎用或减量应用。骨髓抑制是可逆的,不会产生积累影响。

血红蛋白正常的病人,治疗后71%的病人出现血红蛋白低于11g/dl的贫血,贫血发生率随卡铂用量的增加而提高。

2.胃肠毒性:约15%的病人出现恶心,65%出现呕吐,其中约三分之一病人呕吐严重;3.肾毒性:卡铂的肾毒性无剂量依赖性,约15%的病人BUN或血浆肌酸酐水平提高;25%的病人肌酸酐廓清率下降到60ml/min;肾功能损伤者,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均提高。当肾功能衰竭时,无论水化是否能阻止肾毒性,应先降低卡铂用量或停药。

4.过敏反应

5.耳毒性:有1%发展为有症状的耳毒性,大多数导致耳鸣;

6.神经毒性:发生率较低的周围神经病,如感觉异常或减少深部腱的反射;

7.其它:可出现轻、中度的肝功能异常,大多数可自动恢复正常;

【禁忌症】

1.有明显骨髓抑制及肾功能不全者。

2.对其它铂制剂及甘露醇过敏者。

3.孕妇及有严重并发症者。

4.原应用过顺铂者应慎用。

【注意事项】

1.用药前后监测病人的肝肾功能和血象,治疗期间应每周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至少1-2次;

2.本品对骨髓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在用药后3~4周内不应重复给药;

5.曾用顺铂治疗再用本品应注意会使耳毒性持续加重;

8.全身肌酸酐廓清率低于60ml/min,卡铂的肾清除率下降,应适当降低卡铂用量。

12.卡铂可能引起血浆中电解质的下降(如镁、钾、钠、钙等);

【药物相互作用】

1.卡铂会改变肾功能,本品不要与氨基糖苷类及其它肾毒性药物联合使用;

2.与各种骨髓抑制剂或放射治疗合用,可增加骨髓抑制的毒副作用;

4.用顺铂造成听力损伤的病人,用卡铂治疗后,耳毒性还会持续或加重;

5.用顺铂治疗,再用卡铂治疗,神经毒性发生率和强度都提高;

【药代动力学】

本品静脉注射或滴注后迅速与组织结合,在24小时内血浆浓度降到最低水平,呈二室开放模型。药品主要由肾脏排出,但有小部分由胆汁和粪中排出。

总结:二代铂;骨抑最严重,是剂量限制毒;有耳、肾毒性,用时不需水化,溶媒用糖;注意呕吐和周围神经毒性。

奥沙利铂L-OXA

【药理毒理】

奥沙利铂属于新的铂类抗癌药,通过产生水化衍生物作用于DNA,形成链内和链间交联,从而抑制DNA的合成,产生细胞毒作用和抗肿瘤活性。

【适应症】转移性结直肠癌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为85 mg/m2每2周重复,或130 mg/m2每3周重复;或直至疾病进展至不可耐受。

溶于5%葡萄糖溶液中(最终滴注浓度0.2mg/ml以上),持续静脉滴注2-6小时;使用时无需水化;

奥沙利铂应在输注氟尿嘧啶前给药

肾功能受损:正常或轻度及中度受损,推荐剂量为85mg/m2;严重受损,起始剂量应降低至65mg/m2;

肝功能受损:不需要进行特别的剂量调整;

老年患者:对于老年患者,没有特殊的剂量调整:

用法:

将奥沙利铂溶于5%葡萄糖溶液250-500ml中(以便达到0.2mg/ml及以上的浓度),通过外周或中央静脉与亚叶酸静脉输注液(溶解在5%葡萄糖溶液中)同时滴注2-6小时。奥沙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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