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与现状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是一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旨在保护植物育种者的权利。
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也不得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并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植物新品种授予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旨在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促进农业、林业的发展。
同时,它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与专利、商标、著作权一样,都是为了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浅谈植物新品种保护立法与适用现状

完善 的法律保护体 系 , 对于发达 国家来说 , 其有条件为本 国植 物新 品种保 护提供更合理 更符合 本 国国情 的保护 方法 。其 中 , 双 轨制 保护模式既不违背 U O P V 公 约所要 求 的精神 , 又 能对植 物新 品种 提供更全面 的保 护 , 是 目前形势下较优越的模式 。 二、 国内研究现状与立法述评
浅谈植物新 品种保护 立法与适 用现状
李潇潇
( 湘 潭大学 4 1 1 0 0 5 )
【 摘 要】 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以及种子竞争的 日趋激烈, 植物新品种 的地 位 变得 越 来越重 要 。随 着 u P ( ) V公 约 的签 订 , 各 个成 员国都 确 立
了适合 本 国发展 的保 护体 系。如 美 国确 立 了植 物 专利 、 实 用专 利 以及 植物 新品种 保护 认证 三权 分立 的保 护模 式 。我 国也 随 即加 入 了 U P O V
公约 1 9 7 8 年 文本并 出台 了《 植 物新 品种保 护条 例 》 , 但 是 随着 u P ( ) V公 约1 9 9 1 年文本 的 出 台, 我 国的保 护体 制 开 始显 出落后 的趋 势 。在 大 多 数成 员国加 入 1 9 9 1 年 文本的情 况 下 , 我 国仍 处于 1 78 9 年 文本 的 阶段 。 【 关键词】 植物新品种保护; 专利法 ; 专门法
( 一) 国 内研 究现 状 述 评
、
国外 立 法现 状 述 评
就 国内研究 而言 , 与植物新 品种权相关 的专著寥寥无几 , 比较 著名 的有侯 仰坤 的《 植物新品种权保 护问题研究 》 和 张劲柏 、 侯仰 坤、 龚先友合著 的《 种业知识产权 保护研究 》 。其他 表现为 学位论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起源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起源、现状与发展趋势1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起源1.1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产生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在历史上是专利保护的一个分支。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人们第一次普遍意识到系统的植物育种工作对社会所带来的潜在利益,但由于种种技术问题而未成功。
因此,人们开始试图寻找一种对植物新品种进行有效保护的制度。
在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孕育和发展过程中值得一提的是美国。
美国首创了植物新品种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实际保护。
1930年,美国出台了植物专利法,将无性繁殖的植物品种(块茎植物除外)纳入了专利保护范畴。
至20世纪50年代,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逐渐形成。
1.2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的建立到20世纪50年代,荷兰和德国先后建立起真正带有现代色彩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促进了UPOV公约的建立。
此外,国际工业产权保护协会(AIPPI)和国际植物品种保护育种者协会(ASSINSEL),为UPOV 的建立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957年至1961年期间,经过几轮专家会议,拟订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简称公约)草案。
公约于1968年8月10日正式生效,标志着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这个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正式成立。
从此,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1.3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建立1993年8月,农业部、专利局、林业部、国家科委联合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立法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于1995年5月开始着手起草《条例》。
经过进一步论证、修改后,于1997年3月20日,正式以第213号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该《条例》符合1978年UPOV公约的基本要求,九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4次会议于1998年8月作出了我国政府加入UPOV公约的决定。
1999年3月23日,由科学技术部、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组成的政府代表团在日内瓦向UPOV递交了我国申请加入公约的加入书。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与建议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与建议1农业育种科研与良种生产现状1.1育种科研中国现有农业科研机构1100多个,从事育种科研的专业研究所达400多个,建国以来共育成各类农作物品种5000余个,搜集、整理种质资源35万份以上,科研育种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新品种无论在增产,还是在抗病、抗虫、抗旱等方面,都比老品种有了较大的改进,特别是在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等新品种的选育方面,一些品种已经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我国的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数量正以年均4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从1999年3月—2022年12月2日,我国国内共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5441项,授权1866项,其中大田作物4805项,授权1731项;具体包括水稻1662项(授权703项)、玉米2004项(授权717项)、普通小麦507项(授权184项),年申请量进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国排名前4位。
10年间全国选育的新品种数量为新中国成立50年的1/4,平均每年通过国家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140多个。
全国种植面积6.67万公顷以上的水稻、玉米、小麦品种中,国审占60%~70%。
例如2000年审定的郑单958玉米品种,2001年种植面积22.60万公顷,2022年发展到400多万公顷,居全国玉米品种种植面积之首位;国审水稻品种金优207、两优倍九,种植面积均在6.67万公顷以上;国审小麦品种郑麦9023,种植面积达到133.33万公顷。
在育种方法上,植物基因工程和生物工程育种也已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1.2良种生产目前我国持证种子生产企业达7580家,甘肃省有200家。
70%的种子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99%的种子企业没有品种研发能力。
种业主体呈现多元化,有改制的股份制种子公司,有新兴的民营种子公司,有科研院所开设的种子公司,还有一批享受优惠条件“下海”学人兴办的种子公司,其中一些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
继合肥丰乐种业成为“中国种业第一股”之后,紧接着隆平、亚华、秦丰、敦煌、登海、华冠等种业成功地进入资本市场,特别是北京奥瑞金种业公司成为首例在美国纳斯达克股市上市的中国种业公司。
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对策

根据 《 条例》 规定 ,国家林业局 和农业部 为植物 新品 种权审批机关。同 日,国家林业局正式启动 《 条例》 , 并开始受理国内外植物新 品种权 申请 ,我 国的植物新 品种保护从无到有 ,经历了稳健 的启动过程。该年底 ,
2 当前林业植 物新品种保护存在 的问
题
品 种保 护 培训 班 ,参 训近 2 0 。 0人 1 4 国 际交 流与 合作 .
国际植 物 新 品种 联 盟 是 一 个 政 府 间 组 织 ,主 要 是
《 专利法》 规定 ,对 动、植物 品种不授予专利权 , WT O的协 议 之 一— —T IS协 议 规 定 … ,各 成 员 国 必 RP 须通过一种有效 的制度保护植 物新 品种。为 了加 强植 物品种知 识产 权保 护,19 9 7年 1 O月 ,我国开 始实施 《 中华人 民共和国植物 新 品种 保护条 例》 ( 以下 简称
1 3 保 护 代理 机构 的 建设 .
根据国家林业局 《 关于植物新 品种代理工 作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全国 已有 2 l家单位 申请并 获得 授权 ,
1 我 国林 业植 物 新 品种 保 护 现 状
11 《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植物新 品种保护条例》 出台的
背 景
成为新品种保护代理 机构 ,建 立 了广泛 的林 业植物新 品种保护代理 网络体系。国家先后举 办了 5 植物新 期
林业 植 物 新 品 种 是 林 业 知 识 产 权 的 主体 ,是 林 业
查一 初 步 审查 一 初 审 公 告 一 实 质 审 查一 授 权 一 授权 公
告。
科技创新工作 的重要组成部 分。随着 中国加人 国际植 物新品种 保护公 约 ,植 物新 品种保 护工作 更显 重要 。 由于世界各 国经济技 术水平发 展悬殊 ,利益诉求各 不 相同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在 国际 上呈现 出纷 繁复杂 的格局 。如 何积 极 寻 求 一 个 更 适 合 于本 国 林 业 和社 会 经济环境的林业植物 新品种保 护模式 ,加 强林业植 物 新品种权保护,提升 我国林 业科技创新层 次,增强 我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与建议

场和大型种 子企业关 注 的重点 。随着市场 的发展 , 外资 准入程度 的开放 ,该行 业蕴 藏着 巨大 的投 资和并 购机
会 , 国的民族制种产业和新 品种保护将 面临前所未有 我 的挑战 。 因此 , 改革和完 善种 子管理体制 , 加强植物新 品
个玉米杂交种 中 , 科研 院所和院校 占 4 . %, 1 0 种子企业 3 占 5 . %;0 8 国审通过 的 1 8 0 20 年 7 7个玉米 杂交种 中 , 科
产 , 是在抗病 、 还 抗虫 、 旱等方 面 , 比老 品种 有 了较 抗 都
营种子公 司 , 有科研 院, 特别是 在杂交玉米 、 杂交 水稻 等新 品种 的选 受优 惠条 件“ 下海” 学人 兴办的种子公 司, 中一些公 司 其
育方面 , 一些 品种 已经达到 了世界 先进水平 。我 国的农 建立 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法人 治理结构 。 继合肥丰乐
业植物新 品种权 申请 数量 正以年均 4 %以上 的速度快 种业成为 “ 0 中国种业第 一股” 之后 , 紧接着隆平 、 亚华 、 秦
速增长 , 19 从 9 9年 3月一2 0 0 8年 l 2月 2日, 国 国内 我
共 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 5 4 项 , 1 授权 1 6 4 6项 , 中 8 其
一
个农 业大 国,常年农业用种量在 10 千克 以上 , 2亿 种
年 国审通 过的 4 个 玉米 杂交种 中,科 研院所 和院校 占 O 7 . % ,种子企业 只 占 2 . %;04年 国审通过 的 4 70 5 2 0 20 5 6
业市场规模 超过 3 0 0 亿元 , 种子产业 已成 为 国际资本市
1 良种 生产 目前 我 国持证 种 子生 产企 业达 75 0 . 2 8 家 ,甘肃省有 2 0家。7 %的种子企业注册 资本 在 50 0 0 0 万元以下 ,9 9 %的种子企业没有品种研发能力 。种业 主
兵团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二、 三等进行补助 , 其补助经费的 8 %用于继续 0 选育工作 ,0 2 %的经费按贡献大小分配给育种课 题完成人员 。兵团农八师农科 中心 、 农六师农科 所等 单 位培 育 的新 甜 1 6号 、新蟠 桃 3号等 一 批 农作物品种 , 先后获得兵团新 品种后补助。2 1 02
年 ,植 物新 品 种后 补 助经 费额 度 按 照等 级 调整 ,
技 术 经 济
新 疆 农 垦 经 ; 齐
2 1 4 o2
.
兵 团植 物新 品种保 手 户现 状
及 存 在 问 题 分 析
祝 宏 辉
( 河子 大学 经济 与管理 学 院 新疆 石河子 8 2 0 ) 石 3 00
[ 要 ]“ 摘 十一 五 ” 间 , 疆兵 团积 极 开展特 色优 势 农产 品 育种 工作 , 期 新 并逐 步 建立 起植 物
科学 院等部 门负责农业系统品种权归 口管理 、 工
作指 导 和 统筹 协 调 ,依法 保 的制定 、 实施
打下 了 良好 的基础 。9 8年 1 19 2月 , 团科 技局 公 兵
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林牧渔业新 品种选育后
补 助管 理 办法 试行 》 并 于 19 , 99年 1 1日起 开 月
育种现状和农 业现代化水平 较高的身份极不相 称。 截止到 2 1 年 9 , 01 月 全国植物新品种权 申请 数量达 8 8 件, 4 7 授权品种 3 1 件。其 中, 73 申请量 累计 排 名 第 一 的 是 河南 省 , 7 1件 , 权 的新 达 0 授
品种达 2 8件 , 新疆 ( 兵 团 ) 申请 量 仅 为 9 9 而 含 的 9 件, 授权 的仅 3 4件 , 各 省 区植 物 新 品种 权 保 护 在 工 作 中排名 较后 ( 见表 1 。20 ) 0 7年至 2 1 年 问 , 01
植物新品种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植物新品种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建议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植物品种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
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节,但是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说明,并提出建议。
一、问题1.法律条款不完善现行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条款还不够完善,有些情况下难以保护新品种的权益。
比如有些新品种未被官方认证,但已被市场接受,此时难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2.利益分配问题在植物新品种的育种、推广中,存在着多方利益的分配问题。
育种者、推广者、市场经营者等都想在其中获取利益。
当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时,难以达成共识,进而影响到新品种的保护和推广。
3.监管和执法不够严格植物新品种保护需要监管和执法的支持,而当前情况下监管和执法力度还不够严格。
一些非法行为可能被忽略或得不到及时处理,从而对新品种保护形成威胁。
二、建议1.改进法律条款针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款应该加以完善,填补相关法律漏洞。
许多国家对于新品种保护的法律条款较为成熟,我国可以借鉴其做法,完善我国的新品种保护法律体系,把植物新品种保护作为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进行规范。
2.理顺利益分配在植物新品种的推广和育种中,需要各相关方共同协商,加强沟通,为利益分配找到公平的平衡点。
对于育种者、推广者和市场经营者,应该建立起公平的分配机制,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
3.加强监管和执法加强对于新品种保护的监管和执法工作,营造一个积极的保护氛围。
并建立一个健全的监管体系,对于违规行为进行严肃的处理,增强新品种保护的有效性。
4.加强科技创新必须加强新品种的研究和科学技术的创新,要推进海外技术引进,加速新品种的开发和种植,扩大受益人群,提供有力的保障。
综上所述,要解决植物新品种保护存在的问题,需要从法律规范、利益分配、监管力度以及科技创新方面进行积极地探索和推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权益,推动我国农业的持续发展以及农村经济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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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现状
龙三群副主任
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杭州·2018年1月10日
22018/1/10四、林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授权概况
五、履约与国际合作
32018/1/101997年10月1日,中国政府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1999年8月20日,国家林业局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200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54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14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32018/1/10通过,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2013年1月3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版)》。
修订版大幅度地提高了侵权和假冒品种权的处罚标准,以便更严厉的打击侵权和假冒活动。
第二次修订版)》。
新的修订版为植物品种权申请人提供更为方便的服务。
为了规范管理林业植物新品种的测试工作、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行政执法工作,2015年国家林业局发布了“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管理规定”、“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
日,《种子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种子法新增加了“植物新
品种保护”,并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规定了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律责任,提高了对
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额度,加大了
处罚力度。
从全面提高“双打”水平和加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总体要求、推进跨部门跨地区综合治
理、提高市场监管和预警防范能力、推动完善法规标准和司法保护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共治格局、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到加强全国“双打”领导机构和地方政府责任等。
此专项活动每年组织开展。
UPOV178文本,依据发布的林业保护名录范围不断扩大,基本上覆盖
了培育新品种的全部种属
根据条例和细则,国家林业局已发布了6期206
(2)、保护名录农业
信息来源:农业部新品办崔野韩处长会议报告
二、行政管理体系
(1)主管机关及其职责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4年修订)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按照
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并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植物新品种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以下称品种权)。
(一)实施细则(农业部分)(2014年修订)
农业植物新品种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
蔬菜(含西甜瓜)、烟草、桑树、茶树、果树(干果除外)、观赏植物(木本除外)、草类、绿肥、草本药材、食用菌、藻类和橡胶树等(二)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本细则所称植物新品种,是指符合《条例》第二条规定
的林木、竹、木质藤木、木本观赏植物(包括木本花卉)、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木本药材等植物品种。
二、行政管理体系国家林业局二、行政管理体系国家林业局
二、行政管理体系农业部
二、行政管理体系
国家林业局
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农业部种子管理局)新品处测试执法处
科技发
展中心(2)审批机关
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林业植物新品种审批管理系统2.0版可实现在线申请和审批管理
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收费有关政策的
号)”,于2017年日起停征涉企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申请费:1000元;审查费:2500元;
费:第1-6年:每年1000元;第7
每年1200元。
三、测试体系-林业
(1)测试指南
截止2016年底,已开展了
131项林业植物新品种的测试
指南编制工作,完成了杏、槐
属、桉属、柳属、山茶属、蔷
薇属和枸杞属等38项测试指南
的编制,分别以国家标准和行
业标准发布。
测试指南加快建设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测试机构和保藏机构。
已建成了1个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3个分中心、2个分子测定实验室和5个专业测试站,初步形成了林业植物新品种测试体系。
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分子测定实验室
(2)测试机构-最新进展
山茶属测试站建设
收集种植茶花品种1299多个,收集已知品种和编制测试指南过程中收集种植了标准品种31个;构建了已知品种数据库,收录1299个,每个品种描述的性状达到40多个。
收集种植油茶已知品种193个,收集已知品种和编制测试指南过程中收集种植了标准品种10个;构建了已知品种数据库,收录201个,每个品种描述的性状达到20多个。
三、测试体系-农业
测试指南
信息来源:农业部新品办崔野韩处长会议报告
四、林业植物新品种申请授权概况
授权量从1999年的6件迅速增加到2016年的195件。
2016年度,受理量和授权量分别为400件
受停征费用的影响,2017年度申请量急剧增加,达623件,同比增加55.7%,授权量为160件。
受理总数和授权总数分别达到2811件和1358
1999-2016年林业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和授权量统计
302018/1/10年份木本观赏植物林木经济林竹子木质藤本其他合计19990600006200020300002320011422001192002001000120030610007200456400116200534310034120063500008200770710007820081910610440200939141001552010101060002620115210031120121132720027169201311434910015820141212413101016920151063128128176201610544252316195林业授权植物新品种的植物类别以木本观赏植物为主,在2016年度授权的植物新品种中,木本观赏植物105件,占年度授权总量的53.9%,其次分别是林木44件,占22.6%,经济林25件,占12.8%,木质藤本3件,1.5%、竹子2件,1.0%,其他16件,占8.2%。
1999-2016年不同植物类别授权量统计
1999-2016年不同植物类别授权量统计
322018/1/10(2)申请国别分析
授权品种申请人以中国境内申请人为主。
2016年底,中国境内申请人共获得1017件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占授权总量的84.9%;境外有9个国家获得了181件植物新品种权,占总量的15.1%,授权量最多的是德国57件,其43件,法国30件,英国23件,美国15件,比利时64件,丹麦2件,新西兰1件。
33
2018/1/10截止2016年底,授权量前4名的属(种)依次是蔷薇属、约占授权总量的25%;杨属、约占授权总量的10%;山茶属、约占授权总量的6%;杜鹃花属、约占授权总量的5%。
国外品种权人的授权品种以蔷薇属为主,其次是大戟属,主要是木本观年底,林业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人以企业为主,共获得植物新品种权440件,占累计授,其次是科研院所329件,占累计授权,第三是高等院校219件,占累计授权量
品种职务育种座谈会,
在会上发布和推介新的
授权植物新品种,有效
促进了林业植物新品种
国家林业局举办林业植物新品种发布推介会
362018/1/10丹红杨、巨霸杨新品种已在湖北、湖南、江西
、河南、四川、贵州等地推广种植
中宁系列核桃新品种推广应用于全国核桃主产8省区的169县新桉1号、2号等桉树新品种已在广东、广西、福建等地推广种植
‘玉立’等3个木瓜海棠新品种的产业化月季、茶花、
牡丹、海棠等
花卉新品种带
动了花卉产业
发展,美化了
人民生活。
37
2018/1/10上海‘小粉玉’等4个茶花新品种的推广
‘金玉’等10个月季新品种主要出口国际市场五、履约与国际合作
山茶、牡丹、丁香、核桃测试指南被列入UPOV测试中瑞自贸区谈判、中澳自贸区谈判、中日韩自贸区中荷、中美植物新品种保护合作
国家林业局与欧盟品种管理局合作
Key项目合作(中国加入UPOV公约1991文本
国家林业局与欧盟品种管理局合作协议
2018合作计划
活动1:中方技术审查员培训,选派中方审查员赴欧盟测试机构学习田间测试技术;
活动2:中方行政审批官员交流,选派中方行政审批官员赴欧盟品种管理局与UPOV总部交流行政管理事务;
活动3:田间技术指导,欧盟选派专家赴中国就DUS田间测试进行指导培训;
活动4:行政和质量审核能力建设,欧盟选派专家赴中国就品种权审批行政管理和质量审核进行培训交流。
中荷植物新品种保护合作项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