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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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贯彻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制定《印发长沙市出生缺陷综 合防治实施方案》
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机制。 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医学检查、叶酸增补、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
查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实行免费服务。 建立健全全市三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做到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医
长沙市妇幼保健机构队伍建设
根据《湖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试行)》要求 市、县级: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总数为机构编制总数的30%,
县级为机构编制总数的40%,从事群体保健人数不少于保健人 员总数的1/3。
市、县两级群体保健人员应配备140人,目前配备专职群体保 健人员147人,兼职群体保健人员176人,配备全部达标。
乡级队伍:根据每 2万人口以下的乡镇街道至少配备妇、
儿保健专干各1名,2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街每增加2万人口增加妇、
儿保健专干各1名的标准,目前全市184个乡(镇)街,乡级专
干总数744人,专干配备率已达98.3%,双线配备率100%。
村级:每个行政村有一名乡村医生或妇幼保健员负责辖区
妇幼保健工作,全市共有村医1520人,村保健员1429人。
产筛、新 筛、听筛、 视筛
(一)孕产保健
从准备怀孕到产后42天,又称围产期保健 1、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
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 学意见; 2、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 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 务; 3、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 学指导; 4、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 疗保健服务。
(二)妇女保健
内容:对女童期、青春期、生育期、更年期、 老年期的全生命周期健康保健服务。
对象:个体和群体。 个体:采用临床医学的方法使妇女一生各阶
段和特殊生理时期的保健需求得到满足,并 对疾病进行筛查和早期诊治。 群体:主要采用预防医学的方法来研究影响 妇女健康的因素,并提出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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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1
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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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 14
亡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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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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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7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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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妇幼行政许可项目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服务
母婴保健技术 服务机构 执业许可
母婴保健技术 服务人员 资格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执业许可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 服务机构 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 服务人员 资格许可
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 明》管理
首次签发、换 发、补发、真
伪鉴定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
(一)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 (二)婚前医学检查; (三)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 (四)助产技术; (五)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 (六)新生儿疾病筛查; (七)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
负责管理全市计划生育药具
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母婴保健监督员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护士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内容
2016年5月20日
一、妇幼处工作职能
目 二、涉及相关法律、法规
录 三、妇幼行政许可项目
CONTE NTS
四、全市妇幼工作现状
五、国家两纲要求
妇幼处工作职能
妇幼健康服务处工作职能和职责
拟定全市妇幼卫生政策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推进全市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妇幼卫生服务 工作,对妇幼保健项目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工作 推动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工作
2013-2015年妇幼健康 工作情况
一、重要指标完成情况
长沙市妇幼卫生项目相关指标—妇女保健
长沙市2000-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变化
长沙市妇幼卫生项目相关指标—儿童保健
24
22 21.46
20
长沙市2000-2015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婴儿死亡率(‰)
围产儿死亡率(‰)
务。
计划生育技术机构及人员执业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⒈输卵管结扎术; ⒉输精管结扎术; ⒊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⒋负压吸宫术; ⒌钳刮术; ⒍中期妊娠引产; ⒎药物流产; ⒏输卵管复通术; ⒐输精管复通术。
全市妇幼工作现状
近年来,在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沙地区妇幼卫生计 生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上,尤其是全面落 实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中,社会发展成果惠及了越来越多的人 民群众。 全市0-6岁以下儿童50.5万人,育龄妇女169.4万。三级妇幼 保健院2家,二级妇幼保健院4家,助产机构94家,其中省(部)属 医院9家,市直医院6家,县级医院14家,职工医院8家,部队医 院2家、民营医院17家、乡镇卫生院38家。产科床位2346张,儿 科(新生儿)床位1959张,从事母婴保健技术的医师1895人、护士 (助产士)1406人,儿科医生1406人。副高以上妇幼卫生技术人 员159人,本科以上学历占53.35%。 2015年全市机构活产数111088人,户籍活产数79424人。
学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缺陷儿救治工作 相互衔接。
长沙市出生缺陷技术干预相关指标
三、公共卫生职能组成
孕产保健
妇女保健
儿童保健 计划生育技术
健康教育
信息管理
妇幼公共卫生项目
妇女病查治 两癌检查
孕前医学检查、 婚前医学检查
妇幼基本公共 服务
艾梅乙母 婴阻断
叶酸增补预防 神经管缺陷
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贯彻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制定《印发长沙市出生缺陷综 合防治实施方案》
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机制。 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医学检查、叶酸增补、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
查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实行免费服务。 建立健全全市三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做到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医
长沙市妇幼保健机构队伍建设
根据《湖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试行)》要求 市、县级: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总数为机构编制总数的30%,
县级为机构编制总数的40%,从事群体保健人数不少于保健人 员总数的1/3。
市、县两级群体保健人员应配备140人,目前配备专职群体保 健人员147人,兼职群体保健人员176人,配备全部达标。
乡级队伍:根据每 2万人口以下的乡镇街道至少配备妇、
儿保健专干各1名,2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街每增加2万人口增加妇、
儿保健专干各1名的标准,目前全市184个乡(镇)街,乡级专
干总数744人,专干配备率已达98.3%,双线配备率100%。
村级:每个行政村有一名乡村医生或妇幼保健员负责辖区
妇幼保健工作,全市共有村医1520人,村保健员1429人。
产筛、新 筛、听筛、 视筛
(一)孕产保健
从准备怀孕到产后42天,又称围产期保健 1、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
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 学意见; 2、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 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 务; 3、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 学指导; 4、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 疗保健服务。
(二)妇女保健
内容:对女童期、青春期、生育期、更年期、 老年期的全生命周期健康保健服务。
对象:个体和群体。 个体:采用临床医学的方法使妇女一生各阶
段和特殊生理时期的保健需求得到满足,并 对疾病进行筛查和早期诊治。 群体:主要采用预防医学的方法来研究影响 妇女健康的因素,并提出干预措施。
18
17.91
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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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 14
亡
率 (
12
‰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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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7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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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妇幼行政许可项目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服务
母婴保健技术 服务机构 执业许可
母婴保健技术 服务人员 资格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执业许可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 服务机构 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 服务人员 资格许可
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 明》管理
首次签发、换 发、补发、真
伪鉴定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
(一)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 (二)婚前医学检查; (三)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 (四)助产技术; (五)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 (六)新生儿疾病筛查; (七)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
负责管理全市计划生育药具
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母婴保健监督员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护士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内容
2016年5月20日
一、妇幼处工作职能
目 二、涉及相关法律、法规
录 三、妇幼行政许可项目
CONTE NTS
四、全市妇幼工作现状
五、国家两纲要求
妇幼处工作职能
妇幼健康服务处工作职能和职责
拟定全市妇幼卫生政策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推进全市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妇幼卫生服务 工作,对妇幼保健项目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工作 推动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工作
2013-2015年妇幼健康 工作情况
一、重要指标完成情况
长沙市妇幼卫生项目相关指标—妇女保健
长沙市2000-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变化
长沙市妇幼卫生项目相关指标—儿童保健
24
22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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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00-2015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婴儿死亡率(‰)
围产儿死亡率(‰)
务。
计划生育技术机构及人员执业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⒈输卵管结扎术; ⒉输精管结扎术; ⒊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⒋负压吸宫术; ⒌钳刮术; ⒍中期妊娠引产; ⒎药物流产; ⒏输卵管复通术; ⒐输精管复通术。
全市妇幼工作现状
近年来,在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沙地区妇幼卫生计 生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上,尤其是全面落 实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中,社会发展成果惠及了越来越多的人 民群众。 全市0-6岁以下儿童50.5万人,育龄妇女169.4万。三级妇幼 保健院2家,二级妇幼保健院4家,助产机构94家,其中省(部)属 医院9家,市直医院6家,县级医院14家,职工医院8家,部队医 院2家、民营医院17家、乡镇卫生院38家。产科床位2346张,儿 科(新生儿)床位1959张,从事母婴保健技术的医师1895人、护士 (助产士)1406人,儿科医生1406人。副高以上妇幼卫生技术人 员159人,本科以上学历占53.35%。 2015年全市机构活产数111088人,户籍活产数79424人。
学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缺陷儿救治工作 相互衔接。
长沙市出生缺陷技术干预相关指标
三、公共卫生职能组成
孕产保健
妇女保健
儿童保健 计划生育技术
健康教育
信息管理
妇幼公共卫生项目
妇女病查治 两癌检查
孕前医学检查、 婚前医学检查
妇幼基本公共 服务
艾梅乙母 婴阻断
叶酸增补预防 神经管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