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库管理办法86608
安徽省专家库管理办法
安徽省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徽省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正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安徽省专家库是指由本省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领域的专家组成的综合性人才库。
第四条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专家库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实用性。
第二章专家库的组建第五条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能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六条专家的入库方式包括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和定向邀请等。
第七条申请入库的专家应当填写《安徽省专家入库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推荐的专家,应当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八条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当对申请入库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专家纳入专家库。
第九条专家库应当按照专业领域进行分类,建立专家信息档案,包括专家的个人基本信息、专业特长、工作经历、学术成果等。
第三章专家库的使用第十条专家库的使用应当遵循按需抽取、随机抽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在开展决策咨询、项目评审、技术鉴定、评估论证等活动时,可以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第十二条抽取专家应当根据活动的性质和要求,确定专家的专业领域、人数和抽取方式。
第十三条抽取专家的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并有记录可查。
第十四条被抽取的专家应当按时参加活动,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并对所出具的意见和结论负责。
第四章专家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专家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活动的目的、内容和要求;(二)获取与活动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三)独立发表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四)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报酬;(五)对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办法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1. 施工组织设计编审:项目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经内部审核后,提交给安全生产专家库中的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2.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工艺、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内部审核后,提交给安全生产专家库中的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3.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修订:如施工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施工方法调整等情况,应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修订,并重新提交给专家库中的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时间、责任人、实施要求等。
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得到有效执行,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调整:如施工过程中出现新的安全风险,应及时调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备安全生产专家库中的相关专家。
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总结:项目完工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类似项目提供参考。
5. 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入库专家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安全生产经验。
项目施工过程中,充分发挥专家库的作用,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等进行评审,为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同时,对入库专家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评估专家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确保专家库的高效运行。
专家库管理办法
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一)、为加强公司专家及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健全专家库制度,规范专家活动,提高专家质量,保证专家级指导工作活动的公平、公正,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ﻫ(二)、公司专家库的建立、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三)、公司专家评审委组会应当加强对专家库及专家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专家评审委组的具体评审工作。
二、专家选拔及专家库的建立(一)、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总经理、副总、总工、人力资源部部长共同负责组建。
公司各二级单位、部门不再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二)、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组建应当公开,接受全公司员工监督。
(三)、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熟悉公司本专业业务,拥护公司的路线、方针、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热心于公司管理技能和专业技术发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展;ﻫ严谨的工作作风,服从公司监督管理,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以上,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ﻫ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级指导工作;5、公司对于专家库中专家要求的其他条件;6、选拔专家、建立专家库采取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人员资料、专家库入选专家必备条件进行初始名单拟定,并予以公示。
如出现如下情况:(1)如出现遗漏人选,个人也可主动联系总部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查实。
(2)公示后,个人不愿入专家库情况,必须亲自联系专家评审委员会,说明情况。
7、入库专家,经专家评审委员会按各资格要求进行初审汇总,并经公司总经理审查通过后,予以公布。
8、经审查通过的专家,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统一颁发聘任证书,正式聘为专家,纳入专家库管理。
三、专家及专家库的日常管理(一)、专家评审委员会应当为每位入选专家建立档案,包括专家的个人情况资料及实际进行专家级指导工作记录资料。
ﻫ(二)、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年度专家培训计划,对专家进行必要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专家库管理办法
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一)、为加强公司专家及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健全专家库制度,规范专家活动,提高专家质量,保证专家级指导工作活动的公平、公正,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专家库的建立、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三)、公司专家评审委组会应当加强对专家库及专家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专家评审委组的具体评审工作。
二、专家选拔及专家库的建立(一)、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总经理、副总、总工、人力资源部部长共同负责组建。
公司各二级单位、部门不再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二)、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组建应当公开,接受全公司员工监督。
(三)、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熟悉公司本专业业务,拥护公司的路线、方针、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热心于公司管理技能和专业技术发展;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服从公司监督管理,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以上,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级指导工作;5、公司对于专家库中专家要求的其他条件;6、选拔专家、建立专家库采取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人员资料、专家库入选专家必备条件进行初始名单拟定,并予以公示。
如出现如下情况:(1)如出现遗漏人选,个人也可主动联系总部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查实。
(2)公示后,个人不愿入专家库情况,必须亲自联系专家评审委员会,说明情况。
7、入库专家,经专家评审委员会按各资格要求进行初审汇总,并经公司总经理审查通过后,予以公布。
8、经审查通过的专家,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统一颁发聘任证书,正式聘为专家,纳入专家库管理。
三、专家及专家库的日常管理(一)、专家评审委员会应当为每位入选专家建立档案,包括专家的个人情况资料及实际进行专家级指导工作记录资料。
(二)、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年度专家培训计划,对专家进行必要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安徽省专家库管理办法
安徽省专家库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徽省各项事业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作用,规范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所建立和使用的专家库。
二、专家库的建设(一)专家入库的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工作。
2、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动态。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二)专家的来源专家来源应广泛,包括但不限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
(三)专家的入库程序1、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
申请人或推荐单位应填写专家入库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
由专家库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或组织专家评审。
3、入库公示。
对拟入库专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4、入库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正式纳入专家库,并进行备案。
三、专家库的管理(一)专家库的分类专家库应根据专业领域进行分类,如工程技术、经济管理、法律事务、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以便于精准抽取和使用专家。
(二)专家信息的更新专家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包括专家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专业成果等。
专家本人也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个人信息的变更情况。
(三)专家的考核评价1、建立专家考核评价机制,对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评价。
2、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专家续聘、调整出库以及奖励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专家的出库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调整出库:1、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2、本人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
3、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4、考核评价不合格的。
四、专家库的使用(一)专家抽取1、使用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评标专家的分类与管理评标专家是指在招标或采购过程中,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估及决策的专业人员。
为了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对评标专家的分类与管理十分重要。
一、评标专家分类标准评标专家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领域:根据评标工作所涉及的专业领域的不同,评标专家可以分为多个分类,例如建筑工程、信息技术、采购等。
2. 资质与经验:评标专家应具备相应领域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根据资质等级对专家进行分类,例如初级专家、高级专家等。
3. 职务与职称:评标专家还可以根据其职务和职称进行分类,以保证评标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评标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为了统一管理评标专家资源,可以建立评标专家库,该专家库应具备以下特点:1. 信息系统化:建立评标专家信息管理系统,记录评标专家的基本信息、资质、经历等,并进行动态更新和维护,以保证评标专家库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公开透明: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应公开透明,确保评标专家的录入、退出和使用过程公正公平,防止有关利益的干扰。
3. 专家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评标专家管理机构,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评标专家的权责和行为规范。
4. 专家培训与考核:定期开展评标专家培训和考核,提高专家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保证评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 专家激励机制:建立评标专家的激励机制,对优秀的评标专家给予奖励和表彰,激发专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评标专家的选拔与任职评标专家的选拔和任职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 申请和资格审查:评标专家应通过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质和经历证明材料,经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成为评标专家。
2. 考试和面试:根据评标工作的要求,对评标专家进行考试或面试,测试其专业水平、沟通能力和思维逻辑等。
3. 任职和考核:经过考试或面试合格的评标专家,经评标专家管理机构确认后正式任职,并定期进行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可以退出评标专家库。
专家库管理办法
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一)、为加强公司专家及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健全专家库制度,规范专家活动,提高专家质量,保证专家级指导工作活动的公平、公正,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专家库的建立、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三)、公司专家评审委组会应当加强对专家库及专家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专家评审委组的具体评审工作。
二、专家选拔及专家库的建立(一)、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总经理、副总、总工、人力资源部部长共同负责组建。
公司各二级单位、部门不再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二)、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组建应当公开,接受全公司员工监督。
(三)、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熟悉公司本专业业务,拥护公司的路线、方针、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热心于公司管理技能和专业技术发展;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服从公司监督管理,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以上,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级指导工作;5、公司对于专家库中专家要求的其他条件;6、选拔专家、建立专家库采取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人员资料、专家库入选专家必备条件进行初始名单拟定,并予以公示。
如出现如下情况:(1)如出现遗漏人选,个人也可主动联系总部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查实。
(2)公示后,个人不愿入专家库情况,必须亲自联系专家评审委员会,说明情况。
7、入库专家,经专家评审委员会按各资格要求进行初审汇总,并经公司总经理审查通过后,予以公布。
8、经审查通过的专家,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统一颁发聘任证书,正式聘为专家,纳入专家库管理。
三、专家及专家库的日常管理(一)、专家评审委员会应当为每位入选专家建立档案,包括专家的个人情况资料及实际进行专家级指导工作记录资料。
(二)、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年度专家培训计划,对专家进行必要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近年来,公共建设项目越来越多,这些项目需要专业的评标专家来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标人。
评标专家的评审结果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及公正性,因此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的管理办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一、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评标专家是指在公共建设工程招标、拍卖等过程中,从经过公开程序遴选的专业人士库中选聘出来的专业人员,其目的是为了保证评标工作的客观、公正、专业。
评标专家应该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结合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技术规范、施工方案等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标人。
评标专家应该严格执行评标工作的程序,不得干扰、擅自调整评审内容及结果。
评标专家的评审能力和素质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及公正性,因此评标专家的选拔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并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具体可分以下几个环节:1. 专家申请:评标专家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以获得参与评标工作的资格。
2. 专家资格审查:评标专家应该经过严格资格审查,只有符合条件的专家才会被纳入专家库,同时也应对专家的符合条件进行定期审核。
3. 专家培训:选拔的评标专家应该进行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同时也应定期进行知识再培训。
4. 评标专家库管理:有关部门应该建立评标专家库,对专家信息管理、资格审核、评估考核、培训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同时也要建立专家档案,记录专家评审情况,为后续专家申请、工作调配等提供依据。
二、专家库管理办法专家库是确保评标专家工作的基础,专家库的管理不仅直接关系到评标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是保障评标结果公正、客观、专业的重要保障。
1. 专家库的建立: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应该全面考虑到专业领域、人才流动等因素,并根据不同的招标项目在专家库中尽量涵盖相关专业领域的优秀人才,并及时更新优秀人才的信息。
2. 专家库的管理:专家库的管理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专家信息管理、资格审核、考核评估、培训管理等方面,并建立专家档案进行记录、查询和更新。
安徽省专家库管理办法
安徽省专家库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专家库是指由有能力和经验的专家组成的人才资源集合,旨在为各领域的问题提供专业咨询和意见。
安徽省专家库为确保专家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管理,制定了专家库管理办法,以规范专家的选拔、录用和使用。
二、专家库的建立1. 部门责任:各市、县级行政部门设立专家库管理部门,负责专家库的建立和运行。
2. 专家申请:专家可以向相应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履历、学术成果等。
3. 专家评审:由专家库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纳入专家库。
三、专家库的管理1. 专家分类:根据专业领域、学术造诣和经验,将专家分为不同类别,如学术专家、技术专家、咨询专家等。
2. 专家录用:根据专业需求和专家库的情况,通过面试、评审等方式录用专家,并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权责。
3. 专家激励:对于在专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可给予表彰奖励,提供学术交流和合作的机会。
4. 专家管理:建立专家档案,记录专家的工作情况、成果和评价,开展定期的专家评估和考核。
四、专家的权利和义务1. 专家权益:专家享有公正、公平、合法的权益,包括费用报酬、学术交流、学术荣誉等。
2. 专家义务:专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提供咨询服务的职责,不泄露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五、专家库的使用1. 咨询服务: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可以向专家库提出咨询请求,由专家库根据需求派遣专家提供服务。
2. 评审评估:专家库可以组织专家参与各类评审评估工作,为政府决策、工程项目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意见。
3. 基层指导:专家库可以组织专家到基层进行技术指导,推动科技和知识的普及。
六、专家库的保密和安全1. 保密责任:专家库管理部门和录用的专家要严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护国家机密和业务机密。
2. 数据安全:专家库管理部门要采取措施,确保专家信息的安全和保密,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
七、专家库的评估和调整1. 评估机制:定期对专家库进行评估和考核,主要包括专家的工作情况、成果和影响力等方面。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9.27•【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6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6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9月23日第1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2024年9月27日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提高评标专家队伍整体素质,促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评标专家的选聘、抽取、管理以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共享、监督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聘任,以独立身份为招标人提供评标服务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库,是指存储评标专家信息,并具备抽取专家参加评标、辅助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管理、向评标专家提供必要服务等功能的电子信息系统。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和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共享实施行政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实行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评标专家库共享技术标准,推动专家资源跨区域、跨行业、跨评标专家库共享,应用数智技术提高评标专家管理水平,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等评标组织形式。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三)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四)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五)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年龄条件;(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为了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评标专家的选拔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对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进行评述。
一、评标专家选拔评标专家的选择应该经过严格的程序和标准,以确保其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地评定招标文件。
选拔评标专家的程序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专家申请:招标单位可以通过公开招募或者推荐的方式,征集评标专家的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供个人简历、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2.资格审核:招标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学历、工作经验、专业资质等方面的认证。
3.专家考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以确定其是否具备评标工作所需的能力。
4.综合评定:综合考虑申请人的个人背景、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评分和排名,确定最终的评标专家名单。
二、专家库管理专家库是一个维护评标专家信息的数据库,招标单位可以从中选取适合的专家参与评标工作。
专家库的管理应该具备以下特点:1.信息录入:专家库管理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录入评标专家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技能特长等内容,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信息更新:评标专家有可能在工作过程中有新的成果和成就,或者个人信息发生变动,专家库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3.专家分类:根据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等因素,将评标专家进行分类,以方便招标单位根据不同的招标项目选择合适的专家参与评标。
4.专家评价:招标单位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可以对参与评标的专家进行评价和反馈,以便更好地改进评标专家的管理和选拔工作。
三、培训和监督为了提高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招标单位应当对评标专家进行培训和监督。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培训计划:制定评标专家培训计划,包括定期的培训课程和讲座,以提高评标专家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2.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覆盖招标法律法规、评标准则和方法、专业知识更新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评标专家了解最新的行业动态和评标要求。
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办法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1. 施工组织设计应全面涵盖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施工方法及工艺、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内容。
2.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针对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明确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
3.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报监理单位批准后执行。
4.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若需修改,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5.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审应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1.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等。
2.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监督和检查,对未按计划执行的,应及时督促整改。
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纳入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对未完成计划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其有效性。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 项目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位施工人员了解工程特点和施工安全要求。
2.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措施、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3. 安全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由施工人员签字确认,并归档保存。
4. 对于特殊工种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掌握相关安全技能。
5. 安全技术交底应定期进行,以适应施工进度的变化和施工环境的变化。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1. 架体和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
2. 安装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试运行管理办法docx
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试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国家库)试运行期间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国家库有序运行,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库试运行期间的使用、维护、管理。
第三条试运行期间,国家库提供石油天然气、城市轨道交通、电力、新能源、煤炭(含煤层气)、气象等领域的评标专家抽取服务。
国家库将逐步扩大专家抽取领域和专家数量。
第四条国家库网址为/第二章专家入库管理第五条在相关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专家,可入选国家库:(一)能够公正、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二)熟悉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三)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满足规定的专业业绩要求;(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五)未曾因违法、违纪被取消评标资格,未曾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库专家各专业业绩具体要求另行公布。
特殊专业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入选条件可逗当放宽。
第六条专家入选国冢库,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的方式。
采取推荐方式的,推荐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第七条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网上填写、上传申请表,并按照申请表要求,报送各项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依据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和评标业绩,按照《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0]1538号)规定的专业划分,填报专业类别和专业代码。
每位申请人最多可填报5个专业。
第八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入库资格进行审查。
通过审查的人员,应接受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与考核,考试合格者成为国家库评标专家。
第九条评标专家依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专家(以下简称专家)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健全完善专家库,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专家的资格认定、聘用和管理,以及专家库的建立、使用和维护等。
第三条专家库是指由国家、省、市、县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各级安监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组建的专家库(专家组)。
其中,县(市、区)根据实际需要可独立建库,也可以与所在市(地、州、盟)共建。
专家库应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需要健全专业,设若干专业组,每个组不少于5人。
第四条各级安监部门应当充分发挥专家库作用,并负责明确专家库日常运行管理的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
二、专家库的运行和管理第五条各级安监部门为专家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一)在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对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验收抽查、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相关评审审查等工作时,根据需要选取专家库中相应专业的专家参加;(二)对参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专家,做好相应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三)向专家库运行管理机构反馈有关专家工作信息,提出相关建议;(四)其他有关事宜。
第六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为国家专家库的运行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一)制定、修订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二)承担本级专家库的建设、维护与管理;(三)负责本级专家库专家日常管理工作与联络服务,专家库专家的选聘、调整、审核、发证、培训、考核及换届等;(四)审定本级专家库工作计划,编写论文集和总结报告;(五)对本级专家参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与活动的有关信息和记录进行核实;(六)承担全国专家库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的汇总、审核、更新、发布;(七)开展专家库运行情况的调研,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指导、监督各地区专家库管理工作;(八)对专家提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或者上报总局有关领导审阅;(九)其他有关事宜。
第七条省、市、县级安监部门专家库运行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一)承担本级专家库的建设、维护与管理;(二)负责本级专家库专家日常管理工作与联络服务,专家库专家的选聘、调整、审核、发证、培训、考核及换届等;(三)审定本级专家库工作计划,编写论文集和总结报告;(四)对专家参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与活动的有关信息和记录进行核实;(五)及时向上一级专家库运行管理机构提供工作动态等重要信息;(六)对专家提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或者上报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审阅;(七)其他有关事宜。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
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评标专家的选择标准为了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专业性,评标专家的选择应符合以下标准:1. 专业知识和经验:评标专家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全面理解评标标准和要求,并准确评估投标人的能力。
2. 独立公正:评标专家应自主、客观地进行评标工作,不受任何利益关系干扰,确保评标过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3. 可靠性和责任心:评标专家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责任心,对工作负责并能够按时完成评标任务。
4. 保密性:评标专家应严守评标工作的保密规定,不泄露与评标工作相关的信息,确保评标结果的保密性。
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为了建立一个稳定可靠的专家库,采取以下管理办法:1. 专家库的建立:组织编制专家名录,包括专家的基本信息、专业领域、工作经验等内容,以确保专家库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2. 专家库的更新和维护:根据专业需要和评标工作的实际情况,定期更新和维护专家库,淘汰不合格或长期未参与评标工作的专家。
3. 专家库的培训和交流:为专家提供相关领域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促进专家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提高评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 专家库的评估和考核:定期对专家进行评估和考核,评估专家的专业水平、工作态度和责任心,确保专家的质量和能力。
5. 专家库的使用:在评标工作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从专家库中选择合适的专家组成评标小组,并确保评标小组的专业性和多样性。
总结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的管理办法对于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专业性至关重要。
通过严格遵守评标专家的选择标准,建立和管理稳定可靠的专家库,可以保证评标工作的高质量和有效性。
同时,评标机构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评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标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专家库管理办法[优质文档]
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效利用现有人力资源为公司战略研究和投资决策提供专业咨询,为公司技术攻关和管理创新提供技术支持,以提高公司决策和运营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专家是指公司内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基建等工作,在所属专业领域内有所建树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家库及人员的选拔、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成立专家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主持委员会日常工作,下辖**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和**管理专业委员会五个专业委员会,分别设副主任一名,分管各专业委员会。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是专家库的直接组织和管理机构,负责:一、专家资格审查、人选确定;二、承接项目、选派专家;三、承接项目效果的评价和专家的年终考评;四、审核专家库开展工作方向,重点研究课题和主要工作计划;五、负责组织专家开展培训、调研、讲座等技术交流活动。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是专家库组织和管理的协助部门,负责:一、组织专家初选、资格初审,组织专家建档入库;二、协助专家委员会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专家建档、入库、工作记录;三、协助专家委员会对专家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四、负责专家日常工作记录,对专家进行考核及其资格的评定。
第七条财务处负责专家管理资金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专家库每个业务方向设专家 2-4 人,总编制不超过 20 人(含各委员会副主任) ,专家可同时身兼两个委员会专家。
第九条专家任职资格:一、基本任职资格:(一)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者,从事专业工作八年(含)以上,并担任中层管理职务三年(含)以上;(二)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者,从事专业工作十年(含)以上,并担任中层管理职务三年(含)以上;(三)大学专科以下学历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含)以上,并担任中层管理职务五年(含)以上。
二、不符合以上基本任职资格者,符合以下条件任意两条的,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聘任为专家:(一)荣获省、市、区表彰的青年专家等称号的;(二)获得省、市、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三)作为省、市、区级重点建设项目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二年以上;(四)在地级市以上相关专业报刊发表过专业技术论文或专著的;(五)直接主持企业或企业中型项目的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的。
专家库管理办法
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业务迅速发展的需要,有效利用外部资源为公司战略研究和投资决策提供专业咨询,以进一步控制管理投资风险,提高公司决策和运营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专家的使用范围包括:(一)公司战略研究和企业管理咨询;(二)公司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三)公司投资项目风险控制管理的论证审议工作;(四)外部主管部门或者机构要求出具专家意见;(五)公司重点项目或课题需要专家参与专题调研;(六)其他需要专家参加的情况。
第四条公司战略和投资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专家库的建立、管理和使用,日常工作由公司投资发展部承担。
第二章专家库的建立第五条专家库由下列方面的专家构成:(一)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领导和专家;(二)高校和研究机构或中介机构的知名学者和专家;(三)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业家和管理专家;(四)其他符合条件的专家。
第六条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应工作;(二)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具有较深的阅历或专业知识造诣,有一定的权威性;(三)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对行业发展有较深入的研究和把握;(四)有其他特定专长。
第七条工作专家由委员会通过邀请或推荐方式选择。
第八条采取推荐方式时,可以由个人推荐、公司内部推荐或第三方推荐,推荐时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第九条由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对拟聘专家资料进行整理审核,报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由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以公司名义向拟聘专家发出聘任邀请。
专家回复接受后,由公司公司总经理授予正式聘书。
第三章专家库的使用第十条专家库的使用应按以下工作流程进行:(一)由使用单位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包括:拟使用专家的目的和必要性、使用专家工作的主要内容、拟邀请专家名单、工作形式、使用时间、专家工作质量标准或要求、费用预算等;(二)公司投资发展部审核后报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审批;(三)由公司投资发展部指导使用单位按照批准的申请组织实施。
安徽省专家库管理办法
安徽省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徽省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家库,是指由本省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推荐或自荐,经审核认定,纳入统一管理的各类专家资源集合。
第三条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突出专业性、权威性和实用性。
第四条专家库的管理工作由安徽省_____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第二章专家入库条件第五条入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相关领域工作满_____年以上;(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五)愿意为安徽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服务,并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不同领域的专家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条件,具体由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第三章专家入库程序第七条专家入库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第八条个人自荐的,应当填写《安徽省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单位推荐的,应当出具推荐意见,并附上被推荐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管理部门对申请入库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纳入专家库。
第十一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入库专家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调整。
第四章专家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入库专家享有以下权利:(一)获得参与相关咨询、评审、论证等活动的信息;(二)按照有关规定获取相应的报酬;(三)对所参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入库专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二)按照要求按时参加相关活动,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三)对所参与工作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四)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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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各类专业人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技术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一流人才队伍,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公司决定设立“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专家库以员工职业生涯发展为导向,以解决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以加速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目标,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储备人才资源。
第三条专家库是建立完善可靠的生产经营管理机制的重要环节,是形成“发现问题有机制,解决问题有人才”的高效管理局面的保证手段。
第四条通过专家库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公司现有人才资源,及时解决在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紧迫问题,并通过科技攻关和管理创新,有效提高公司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通过设立专家库,不断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各类专业人员扎根岗位,积极进取,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实现个人岗位成才的同时,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基建等工作,在所属专业领域内有所建树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专家委员会,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
专家委员会下设五个专业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专家办公室),专家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专家库按照生产技术、生产技能、经营管理三类进行设置,按专业分为:运行(含集控、辅控);热机(含汽机、锅炉、热力实验);电控(含电气、继保、热控);综合(含输煤、除灰、脱硫、安全、化学、采制化、金属、土建、水工、环保等);经营管理(含财务、人资、燃料、物资、计划、项目、文秘、信息、档案、审计、企业文化、党群工作等)。
第九条专家库管理组织机构(一)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孟繁逵委员:郭殿奎、段文伟、丁文光、胡春涛、赵子昂、付俊杰、韩庆敏、诸炜铭、沈钦峰、孙惠海、方志和(二)各专业委员会1.运行专业委员会:主任:郭洪义委员:沈钦峰、方志和、曹锦利、周亚强、王海波、申志宾、林颂、孙永春、密国栋、陈秀军、刘志英2.热机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小军委员:张宝武、韩志成、赵峰、仲维辉、石建东、王刚、李建成、张爱军3.电控专业委员会:主任:杨青柏委员:付俊杰、王辉、江志文、张天宇、赵志刚、李兴旺、王金海、菅林胜、吕彦、王维军4.综合专业委员会:主任:杨国春委员:段文伟、胡春涛、裴林、侯穆峰、崔博、王芳、井涌泉、王锐5.经营管理委员会主任:徐向阳委员:赵子昂、丁文光、韩庆敏、吴德涛、李文斌、王子强、张新瑞、王金宇、陈利民第十条专家委员会职责(一)审核专家库开展工作方向,重点研究课题和主要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二)确定每年各类专家的名额。
(三)组织专家的评审,提出推荐意见。
(四)负责审核专家绩效评估工作,决定对专家的奖励、考核及其资格的取消。
第十一条专家办公室职责(一)制定专家评审工作方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专家名额设置的方案。
(二)整理、汇总、审核申报资料,负责专家建档入库。
(三)召开年度专家会议,安排年度重点工作,提出专家工作要求。
(四)组织专家开展培训、调研、讲座等技术交流活动。
(五)安排专家参加其他部门或外单位配合工作。
(六)组织开展专家绩效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所属员工申报、考评材料的初审,并提出部门考核意见。
第十三条各专业委员会负责所辖专业专家工作业绩的初评工作。
第三章专家设置和职责第十四条专家库设置首席专家、A级专家、B级专家和名誉专家,首席专家每个专业最多设置2名,每个分、子专业最多设置1名; A级专家和B级专家的名额每年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第十五条专家职责:(一)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岗位工作。
(二)承担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的调研、分析处理。
(三)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事故调查、财务审计工作。
(四)组织、参与技术改造与管理创新。
(五)组织、参与安全性评价和安全检查。
(六)组织、参与经济性评价。
(七)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
(八)组织、参与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工作。
(九)参与重要系统、设备采购的评标工作。
(十)组织进行专业知识培训,经验交流,培养新人等。
第四章专家评审标准和程序第十六条专家的遴选评价要坚持“重品德、重知识、重能力、重业绩”以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十七条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客观公正,严谨求实,廉洁自律,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
(二)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情况、动态和发展趋势。
(三)身体健康,能承担技术攻关、技术支持、咨询以及培训讲师的工作。
(四)专家必须为公司在职人员。
第十八条 A、B级专家应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条件:所有专家必须取得本专业集团公司和大唐国际所规定的从业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一)A级专业技术专家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A级专业技能专家必须具备高级技师资格,并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五年以上;A级经营管理专家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三年以上。
(二)B级技术专家必须具备工程师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资格;B级技能专家必须具备技师及以上资格,并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三年以上;B级经营管理专家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并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两年以上。
第十九条首席专家除必须具备所在专业A级专家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一)在本专业大多数领域具有全面的知识和技能,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其它领域也有相当程度的了解。
(二)对本专业的生产业务流程有全面、深刻的理解,能够洞察其深层次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对本专业内复杂、重大的问题,能够通过有效的管理创新和技术革新来给予解决。
(四)在专业领域内,能够以缜密的分析对他人施加有效影响,并推动本专业领域的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五)能够把握本专业的发展趋势,并使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业内发展趋势相吻合。
(六)个人工作业绩在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更广的范围内被广泛认可。
第二十条首席专家必须至少拥有下述业绩之一:(一)作为第一主创人员,其技改创新项目每年为公司增加利润或降低成本200万元及以上,或一次性为公司增加利润或降低成本400万元及以上 ( 不包括直接引进和采用外部成熟技术的项目)。
(二)作为第一主创人员,其技改创新项目获集团公司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成果二等奖或行业级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的奖励。
(三)作为论文第一作者,其论文获集团公司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论文一等奖或行业级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论文二等奖及以上级别的奖励.(四)荣获“中央企业技术能手”、“电力行业技术能手”及以上级别的荣誉称号。
(五)在公司安全生产或经营管理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中,凭借其个人高超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判断,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为公司增加利润(或降低成本、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及以上者。
第二十一条申请和评定A、B级专家资格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向专家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逐项填写《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公司专家资格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按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提供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技能鉴定等级证书、论文(或成果、项目、技术比武获奖证、专利证等)复印件一份;由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署名确认的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二)专家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认其是否完整、齐全和符合规范,并依据量化积分标准,对满足相应申报类别、级别条件的人员进行量化积分。
(三)专业委员会组织评委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提交专家委员会评审。
(四)专家委员会票决产生专家库建议名单,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公司党委会批准。
(五)由专家办公室负责建档入库,并向专家颁发聘用证书。
第二十二条申报安全生产类专家的人员遴选量化积分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出:量化积分=∑(α×β×X)。
其中α为时间权重。
业绩的取得时间为最近两年内的,α=1;为最近3-5年间的,α=0.6;为最近5年外的,α=0.2。
β为空间权重。
业绩的取得在集团公司系统内的,β=1;在集团公司系统外的,β=0.8。
X为单项积分,具体分值参见相应遴选量化积分标准(见附件2)。
同一业绩或成果以最高分进行积分,不得重复积分。
申报经营管理类的人员无需填报量化计分,但须提供个人工作总结及个人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并由所在部门主任和公司分管领导签字认可。
第二十三条 A、B级专家为公司中层副职(含享受中层待遇人员)及以上职务人员,则只任名誉专家。
第二十四条首席专家评选办法及流程:(一)公司专家库A、B级专家全部产生后,开始评选各专业首席专家。
(二)首席专家候选对象为各专业A级专家(主任助理及以上岗位的A级名誉专家除外)。
(三)专家办公室对所有候选专家的主要工作业绩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所公示的内容要符合本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四)各专业委员会的评委及本专业A、B级专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专业首席专家推荐人选,每个专业不得超过三人。
各专业委员会投票前须认真确认投票人数,实际参与投票人数不得少于应投票人数的80%,否则票选结果无效;(五)各专业委员会将选举情况及推荐人选报专家委员会审议,专家委员会票决产生首席专家建议名单并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公司党委会批准。
(六)专家办公室将评选资料存档,向各专业首席专家颁发聘用证书,并授予“首席运行师”、“首席技术专家”、“首席技能专家”、“首席经管专家”等荣誉称号。
第二十五条公司员工入选专家库破格条件:对于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可以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并不受名额限制,破格条件如下:(一)取得集团公司级技术能手(含省部级)及以上的,直接聘为A级技能专家(仅限一次)。
(二)在托电公司获得集团公司“112”人才称号的A、B级专家,直接聘为公司A级专家;获得集团公司“112”人才称号的C 级专家,直接聘为公司B级专家。
(三)因专业技术突出,获得大唐国际及以上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或其他同等称号和名誉的,直接聘为A级技术专家。
(四)获得大唐国际安全生产技术、技能专家,直接聘为B 级技术、技能专家。
(五)获得高级技师资格直接聘为B级技能专家。
(六)取得集团公司级优秀技能选手的,直接聘为B级技能专家(仅限当年一次)。
(七)在大唐国际组织的各种生产技术竞赛、比武中获得前五名,直接聘为B级技能专家(仅限当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