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加班工作餐事前审批表
年月日
经办人:审批人:年月日
备注:1.加班工作餐标准不得超过30元/人。
2.此表为一餐一填,不能多次用餐一次填写;请在对应餐别画“√”。
3.此表由学院(部)、党政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