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缆和线束组件的通用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惠州奥华电子有限公司
HuiZhou aowa electronics Co.,Ltd.
文档信息
文档名称:线缆和线束组件通用标准
负责部门:质量部 文档编号:AW-WI-001 机密等级:公开 文档版次:第C版 制 订: 制订日期 审 核: 审核日
批 准: 批准日
文件更改履历表
版次 生效日期 修订者 说明
题目:线缆和线束组件通用标准
页 次: 3 /77
1.线缆和线束组件的要求和验收
1.1 范围 本标准收集了关于线缆、导线及线束组件的电气和机械质量可接受性通用要求。该标准参考了IPC/WHMA-A-620和实际制造经验制定,没有规定在制产品或成品的检查频率。本标准对于制程警示的数量或允许维修、返工的缺陷数量没有限制,这类数据在其他标准文件中制定。
1.2 目的本标准描述了用于压接、机械紧固或焊接互连的测试和可接受标准以及线缆线束组件的束紧、束缚相关标准。任何符合本标准的生产方法都可以被采用。
1.3 阅读本文件的方法文件中的插图描绘了每一章节标题所指的要求。插图有简短的文字说明。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线缆”和“线束”可以互换使用。
1.4应当或应该 “应当”用在本文件的任可地方都表示强制性的要求。
1.5文件的优先顺序如果出现冲突,按以下优先顺序:
1,客户与本公司达成的采购文件
2,反映客户详细要求的图纸
3,客户引用或合同协议引用的其他标准规范,如QC/T29106-2004(汽车低压线束技术条件)
4,客户指定的其他文件
5,详细的作业指导书
6,本文件
1.6工具和设备控制 在制造过程中应当:
1,选择合适的工具用于压接、捆绑、装配、测量、检查和准备工作
2,所有工具和设备妥善维护和保持清洁
3,随时检查工具的零件是否损坏
4,在制造过程禁止使用未经许可的,有缺陷或未经校准的工具
5,制订设备的详细操作规程和维护时间表
6,保留工具和设备的校准记录
7,维护好测试夹具、测试适配器,测试设备,保证测试的完整性
根据ANSI/NCSL Z540-1或其他国家或国际标准,厂内应当有一个文件化的校准体系,最低标准应当达到: 1,用于校准所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题目:线缆和线束组件通用标准
页 次: 4 /77周期。
3,要制定加工工具的校准程序,校准程序至少包括使用的标准、要求测量的参数、精度、误差、环境因素以及校准步骤。如果经过适当的评审,校准程序可以引用厂内的技术规范,而不需要重新编写,但要形成文件。
4,维护好校准文件的记录
5,工具加贴标签,至少要注明
(1)校准日期
(2)校准的有效日期
(3)如不方便在工具上直接标贴签,将标签贴到工具盒上或是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位置。
(4)工具的识别代码
1.7 目视标准 本文件的验收标准是基于组件的外观检查。对装配产品的相关特征进行的实测(如通过、不通过的量规,拉拔力测量)可作为外观检查的补充。在文字与图片有出入的情况下,以文字描述或文字标准为优先。
1.8 缺陷与制程警示 通过检查或分析与本标准要求不符的特征或条件被定义为缺陷或制程警示。
不是所有制程警示都在本标准中作了规定,制程警示应该受到监控和改善,已完成品不需要作任何处置。
1.9 检查条件 本文件各个章节列出了产品的目标,可接受和缺陷条件。在适当的场合,也列出了制程警示条件。
1.9.1 目标 一种近乎完美的情况,这是一种理想状态,而非总能达到,用于保证组件在其运行环境下的可靠性用并非必要的要点。
1.9.2 可接受 组件不必完美,但要在其使用环境下保持完整性可靠性的条件。
1.9.3制程警示 制程警示(非缺陷)是指没有影响产品的外形、装配、性能的或可靠性的情况
(1)这种情况是由于材料、设计或机器设备等相关因素引起的,既不能完全满足验收标准又不是缺陷。
(2)应该将制程警示纳入过程控制体系,对其实施监控。当制程警示的数量表明制程发生异常波动或预示制程向着不理想趋势变化时,或者显示制程(或接近)失控的其他状部时,应当对制程进行分析。并因此而可能需要采取描施以减少波动、提高产能。
(3)制程警示的产品非特殊情况应可正常放行。
1.9.4 缺陷 缺陷是指不能满足本标准,并且组件在最终使用情况下不足以确保外形,装配或功能。厂内应当对每个缺陷记录和处置。
题目:线缆和线束组件通用标准
页 次: 5 /77
度样品使用可能需要客户认可,维修应当以文件化的程序为依据。
1.10 电气间隙 只要可能,导体之间的电气间隔距离应该最大化。导体与导体之间。导体与导电材料之间(如金属安装件)的最小间隙,应该在所适用的图纸或文件中标注出来。当同一个组件上出现不同的工作电压时,应该在图纸中划分出具体的区域标注适当的间隔。不遵守这一规范,可能会引起设备运行问题,在高压或高功率的情况下,会引起严重的损伤甚至火灾。
虽然最小电气间隙通常是由设计或图纸确定的(如两个端子的最小距离),但可能受到后续安装方法的干扰而违反最小电气间隙。例如,飞铜丝、锡尖、锡渣等多余导体存在,使得连接点过于接近非电气公共导体,就会违反最小间隙。
电气间隙距离定义为未绝缘的通电部件之间或通电部件与地线之间点到点的最短距离。最小电气间隙取决于电路电压的额定值和额定伏安值,在没有确定最小电气间隙值的情况下,可将表1-1的的规范作为指南。
表1-1 电气间隙
电压 功耗(*) 间隙
≤64 A
B
C
1.6mm
3.2mm
3.2mm
*A, 伏安额定值0—50 *B,伏安额定值50-2000 *C,伏安额定值2000以上
1.11 单位及应用 本标准中所有尺寸及公差以及其它测量(温度、重量、力等)均以公制(国际单位)表示,长度的尺寸和公差用毫米作为主单位,温度用摄氏度,重量用克,力用牛顿。
1.12目视
1.1
2.1 光照度 工作台面的光照度最小应该达到1000lm/m2. 1000lm/m2大约相当于使用光度计测量出的100英尺烛光。
1.1
2.2 放大装置和照明 当有要求时,检查组件用的放大倍数至少应法采用表1-2所列的最低倍数。也可以使用这个检查范围内的其他倍数。放大倍数要与被检查的线规相适应。对于有多种线规混用的组件,可使用较大的放大倍数检查整个组件。在检查放大倍数下无法判定为缺陷的产品,是可以接受的。仲裁放大倍数用于验证在检查放大倍数下判定为缺陷但又不能完全确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