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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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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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附件1: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厅政法字〔〕160号)的要求,为推进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统一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树立部门形象的客观要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社会管理职责,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当前,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但执法形象不统一的问题,已成为影响交通运输和谐执法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有努力树立良好的交通运输执法形象,才能取信于民,增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维护交通运输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是践行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增强交通运输行业凝聚力的重要载体。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是交通运输行业思想、作风、精神文明建设长期积淀形成的成果,是引领交通运输广大干部职工奋发向上的基础,是实现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坚强保障。以交通运输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的执法形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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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了“三个服务”的价值选择和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精神。加

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核心价值、执法理念、执法文化的认同感,有利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共同价值观,更好地弘扬和践行核心价值体系。

(三)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是做好“三个服务”、提高执法服务水平的客观要求。“三个服务”是新时期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经过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践行“三个服务”的水平和能力。统一的外观形象有利于开展外部监督,强化自我约束,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作风和纪律,增强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塑造交通运输服务型行业的新形象。

二、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的总体目标

(一)统一标准,提升形象。按照交通运输部确定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的要求,实现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形象的“四个统一”:即统一执法标志和标识,统一执法证件,统一工作服饰,统一执法场所外观。做到标志标识一致、醒目,人员服装、场所外观统一。

(二)强化管理,提高素质。按照《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吉交体法〔〕29号)、《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

作的通知》(吉交法〔〕141号)和《吉林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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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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