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权的保障措施
就业平等权法律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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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引言就业平等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
就业平等权法律规定了公民在就业过程中享有的平等权利,旨在消除就业歧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将从就业平等权的概念、法律依据、具体规定、实施与保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就业平等权的概念就业平等权是指公民在就业过程中,不受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残疾、婚姻家庭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平等的工作条件和平等的发展机会的权利。
三、就业平等权的法律依据1.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是我国宪法对就业平等权的基本规定。
2.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3. 雇佣与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雇佣与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就业歧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也对就业平等权进行了规定。
四、就业平等权的规定1. 招聘与录用(1)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设置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残疾、婚姻家庭状况等歧视性条件。
(2)用人单位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地招聘,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应当一视同仁。
(3)用人单位应当对残疾、妇女等特殊群体给予适当照顾。
2. 工作条件(1)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侮辱、体罚、殴打劳动者。
(3)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3. 工资福利(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岗位、技能等因素,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案例分析平等权(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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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乙两人均为我国某高校的学生,甲为汉族,乙为回族。
甲乙两人因成绩优异,均获得国家奖学金。
在某次校园活动中,甲乙两人被邀请作为嘉宾进行演讲。
然而,在演讲过程中,主持人只介绍了甲的演讲内容,却遗漏了乙的演讲内容。
甲得知此事后,感到十分不公平,认为学校侵犯了其平等权。
甲遂向学校提出申诉,要求学校给予其公正待遇。
二、案件分析1. 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学校是否侵犯了甲的平等权。
平等权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 案件分析(1)学校是否侵犯了甲的平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学校作为国家机关,应当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平等权。
在本案中,学校在组织校园活动时,只介绍了甲的演讲内容,遗漏了乙的演讲内容,显然侵犯了甲的平等权。
(2)学校侵犯平等权的原因学校侵犯甲的平等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学校工作人员对民族政策了解不足。
在本案中,主持人只介绍了甲的演讲内容,可能是因为其不了解我国民族政策,未能充分尊重乙的民族文化。
其次,学校管理存在漏洞。
学校在组织校园活动时,未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导致甲的平等权受到侵犯。
(3)学校应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平等权。
在本案中,学校侵犯了甲的平等权,应承担以下责任:一是向甲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民族政策意识;三是完善管理制度,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三、案件启示本案给我们的启示如下:1. 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平等权是每个国家机关的职责。
学校作为国家机关,应当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平等权。
2. 民族政策是国家的基本政策,每个公民都应当了解和尊重。
学校应当加强对民族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民族政策意识。
3.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论我国公民就业平等权的宪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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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公民平等就业权的宪法保护引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则分别规定了对女性、残疾人平等就业的保障。
这些规定都是平等就业权的宪法和法律依据。
一、平等权的基本原理平等权之于人权,是基石;而就业之于民生,亦是基石。
那么就业平等权便成为公民兼具政治性与社会性的重要权利之一。
但是我国对就业平等权的保护不仅受就业歧视这一尚未有明晰规制的现象的困扰,还受到宪法司法救济不健全的制度阻碍。
而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一般来说主要涉及两个核心问题:一是保障人权和公民的权利;二是规范和控制国家权力。
而规范国家权力的根本目的还是落脚于保障公民的权利。
由此可见,对公民权利给予充分的宪法保障是十分基本和必要的。
(引:南京师范大学·李燕《论我国公民就业平等权的宪法保护》)。
(一)平等权的具体含义就宪法所规定的“平等权”而言。
平等权并不只是指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严格地说,它由四部分组成:一是权利平等,即所有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二是义务平等,即所有的公民平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三是法律适用平等,即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平等地对待所有的公民,在保护或惩罚上一视同仁,不可因人而异;四是法律界限平等,即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没有超出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四部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的统一构成了法律上的平等权。
其次,平等权表达的是一种原则和信念。
它否定那种强调有差别的个人,且把社会等级的存在视为社会正义的基础,依据各个人的身份或社会地位有差别地分配权利义务,对多数人的自由严加限制而对少数人的自由加以特殊保护的社会现象和制度。
与公民的其他权利相比较,平等权的特殊性在于,它所强调的一视同仁对待的原则渗透在个体、群体彼此之间,或公民与他人相联系的各种法律权利的享有中。
论我国宪法中的平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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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权简谈平等权在我国宪法中有着相对详尽的、完备的规范内容。
我国现行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宪法对平等权的一种一般性的规定。
除此之外,我国宪法第4条第1款、第36条第2款和第48条第1款还分别强调了民族平等、信仰平等和男女平等,我国宪法第34条还规定了公民的一项重要政治权利——选举权,其中也含有相应的平等权内容。
这些条款虽然由于宪法体系的内在需要分散于宪法规范体系的各个部分,但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现行宪法有关平等权规定的一个完整的规范系统。
一、形式上的平等和实质上的平等现实社会中的人之间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区别:身份、地位、相貌、体型、身材、性格特征等等。
尽管人与人之间具有这么多的先天性差别,可是每个人在有一点是相同的,即在宪法上都是人,都具有人格尊严,在自由人格的形成和发展中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这就是平等权,在我国历史上就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感叹,这在宪法上被称为形式上的平等。
宪法上的平等,是种应然意义上的平等,而不是事实上的平等。
这种平等是将每个人作为抽象的人,忽略这些客观的不同,他们此刻是均质化和抽象化的,不问职业、不问所存在的先天性的差异和后天性的差异,一律平等对待。
所有我们看到,人与人之间存在各种差异,宪法只是规定在规范上应该达到一种平等的状态。
然而,同等对待不一定意味着平等,差别对待也不一定意味着不平等。
到了现代社会,又出现了一种新的平等原理,即“实质上的平等”。
它是根据不同主体不同的属性,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各个主体的人格发展所必须的前提条件进行实质意义上的平等保护。
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就是公正不仅在于同类同等对待之,而且在于不同类不同等对待之。
运用实质上的平等原理,就需要对人群进行分类,以此做到“相同的人相同对待,不同的人不同对待”。
在分类过程中就涉及到“合理分类理论”。
如果法律或者政策对不同主体分类的目的是正当的,而且分类手段也是实现这一目的所必需的,则该分类就具是合理的,即使形成一些差异,也可以认为是符合平等原则的。
宪法论文(小议我国宪法对平等权的救济)
![宪法论文(小议我国宪法对平等权的救济)](https://img.taocdn.com/s3/m/6bc7bc56ad02de80d4d84096.png)
小议我国宪法对平等权的救济——由一起宪法案例想到的一、宪法案例2001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经省人事厅许可,在成都某报刊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录行员启事》的广告。
其中第1项规定招录对象为“男性身高1.68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四川大学应届毕业生蒋某仅仅由于身高不够,就被拒之报名对象范围之外,蒋某愤而提起行政诉讼,将招工方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告上法庭。
原告认为:被告招考国家公务员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宪法第33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侵犯了原告享有的依法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平等权与政治权利,限制了原告担任国家机关公职的报名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告诉讼代理人则称,该案为中国首例宪法平等权案。
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重新刊登广告,删除了身高条件。
原告方对这一行为表示赞赏,同时表示,为推进宪法诉讼,并不打算撤诉。
二、我国宪法对平等权保护的规定及其指导意义平等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也就是说,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人的合法权利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也一律依法予以追究。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包括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也包括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我国宪法的平等权原则对刑事立法、民事立法、劳动立法等都具有统领性和指导性的意义。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因此,对于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原则应当有所规定,用于指导下位法的立法和司法。
但同时,因为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它也不可能对某一项权利作出过于具体的规定。
这就需要考虑到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的作用。
下位法应该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对该基本权利在本部门法的具体适用作出详尽的规定。
唯有如此,方能做到有法可依,才能逐步推进我国的宪政化进程。
三、对宪法案例的分析与思考在本宪法案例中,原告称被告限制其担任国家机关公职的报名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有关平等权保护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平等权的法律保护
![平等权的法律保护](https://img.taocdn.com/s3/m/7a8773f6ba0d4a7302763a6c.png)
第6期!!!!!!!!!!!!!!!!政法论丛!!!!!!!!!!!!!!!!!No.6 2002年12月!!!!!!!!!!!!!!Zheng Fa Lun Cong!!!!!!!!!!!!!!Dec.10,2002 文章编号 10026274(2002)06005803平等权的法律保护都玉霞!王立业(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山东省英良太业律师事务所,济南250014)!!平等权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它也是执法、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一项重要的价值准则。
平等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受宪法和法律保护,但是当平等权受到侵害时,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加以保护?这是目前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平等权的含义平等权首先是指凡是我国公民不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等有何差别,也不论其出身、政治历史、社会地位、政治地位有何不同,都平等地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
这里需要说明的:一是平等权的主体主要是指公民,同时也应包括法律所规定的其他主体,如我国的法人其他组织、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组织,从更广泛意义上来讲,还也应包括不同的民族、种族和国家。
二是平等权的内容涉及公民的各项权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凡是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利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没有差别或受区别对待,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等权其次是指国家及其政府对公民的各项权利的行使都应实施同等的对待和保障。
现代法治社会是一种走向权利的时代,国家与政府应当以保护公民权利为己任,同时这种保护应是一种无歧视、无差别地对待。
也就是说任何国家机关或政府部门不得歧视或以不同的举措来对待公民享受权利。
平等权的概念实际上确立了国家机关活动的合理界限,是国家机关活动的基本出发点。
再次,平等权不仅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同时也应包括平等地履行义务。
这是平等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无论是奴隶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都是一种身份的社会,法律上权利与义务的确定以身份等级为基础,身份等级越高,享有权利越多,义务越少;身份等级越低,其承担的义务越多,权利越少,权利与义务明显相分离。
学生平等权益保障措施
![学生平等权益保障措施](https://img.taocdn.com/s3/m/d3e96d07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42a9d50.png)
学生平等权益保障措施1. 引言学生平等权益保障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其核心是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够在学校平等地接受教育。
本文将介绍学生平等权益保障的相关措施和管理体系。
2. 学生平等权益保障措施2.1 建立公平的招生制度学校应该积极推进公平的招生制度,消除任何不公平的现象,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进入学校。
这包括制定公平的入学政策,制定公正的选拔标准,招生宣传公开透明等等。
2.2 提供平等的教育资源为了保障学生的权益,学校应积极提供平等的教育资源。
这包括建立完备的图书馆系统,提供充足的教学设备和实验设备,提供优秀的教学课程等等。
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够在同等的条件下接受优质的教育。
2.3 建立公正的评价体系建立公正的考核和评价体系,保障学生的权益。
这包括制定公正的考核标准,遵循公正透明的考试和评价流程,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够获得公正的评价。
同时,也要尊重学生的努力和成就,避免任何不必要的社会等级评价。
2.4 打击校园欺凌行为学校应该积极打击校园欺凌行为,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这包括制定明确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置制度,建立校园欺凌举报机制,加强校园欺凌宣传教育等等。
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够在健康的学习环境中成长。
2.5 保障学生的民主权利学生是校园民主建设的重要主体,学校应该提供广泛的参与机会,为学生发挥民主权利创造条件。
这包括建立学生会、课代表和校园团委等学生组织,提供公开化的参与机会,建立学生代表制度等等。
确保每名学生都有平等的参与机会和民主权利。
2.6 提供平等的机会和平等待遇保证每个学生接受同等的机会和待遇,确保每个学生在学校都能实现自己的潜力。
学校应该积极创造平等的环境,包括提供平等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支持学生的自主发展,鼓励学生的创新精神等等。
3. 管理体系学生平等权益保障需要建立严密的管理体系。
此体系应包括学生权利保障办公室、学生咨询中心、学生事务部门、学生会以及校园安全部门等等。
此体系应该涵盖学生权益保障的各个方面,从而确保学校整体的教育管理工作能够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
怎样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怎样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https://img.taocdn.com/s3/m/48fc767fa88271fe910ef12d2af90242a995ab5f.png)
六、怎样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现代法治的一个基本原则。
我国现行《宪法》第33 条第2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5 条第5 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 1 )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是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 )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3 )在法律面前,不允许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
这三个方面合起来,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完整理解。
对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含义的理解,值得注意的两点是:第一,这种平等是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
社会主义法律是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在制定法律时,是从广大人民的利益出发,并不反映少数敌对分子的利益和意志;此外,在我国,那些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是无权参与法律的制定的。
第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多的表现为政治地位、权利和资格的平等,但不能完全保证结果平等。
在我国现阶段,由于各地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的不平衡以及公民个人具体情况的不同,公民之间的差别依然存在,缩小以至消灭这种差别需要相当长时期的努力。
(二)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意义在我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1 .它为公民自由权及其他基本权利的实现奠定了基础平等与自由,是民主政治的灵魂所在。
平等是自由的基础,是充分享有自由权的必要条件。
自由的选择和追求物质利益,是基于平等之上的,平等之上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如果人们法律上应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因性别、种族、宗教、阶级或社会阶层等原因而不能完全实现平等对待,那也就没有所谓的自由与民主,更谈不上其他基本权利的实现。
公民基本权利-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公民基本权利-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https://img.taocdn.com/s3/m/fc853a18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06.png)
含义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内容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③住宅不受侵犯
④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意义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
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 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 生活。
2.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规定: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 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 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保障公民物质帮助权的措施?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提供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 和医疗卫生事业。
【材料】2021年3月1日,多个刑 法新罪名今起施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进行了补 充、修改。其中,冒名顶替罪写 入刑法。
问题:冒用他人身份顶替入学侵犯 了他人的什么权利?
受教育权
C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
A、国家安全 打击信息诈骗 B、信息安全 打击信息诈骗 C、国家安全 追查刑事犯罪 D、信息安全 追查刑事犯罪
D 2.下列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行为中,对应不正确的是( )
A.小明因忌妒而诬陷小辉在考试中作弊一一名誉权 B.商家未经本人同意使用明星的照片做广告一一肖像权 C.网站将其注册会员的信息卖给某信息公司一一隐私权 D.同学给长得胖的小李起了“小肥猪”的外号一一姓名权
1、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了解宪法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2、增强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意识和能力,理解公民认真学习宪法,自 觉遵守宪法的必要性,懂得积极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利,维护宪法权威。 3、珍惜公民的基本权利,积极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重点:公民基本权利;监督权和受教育权 难点:对政治权利和自由、劳动权、物质帮助权的认识和理解
法律适用平等权(2篇)
![法律适用平等权(2篇)](https://img.taocdn.com/s3/m/3c7ad96b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a2.png)
第1篇一、引言法律适用平等权是指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
这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
本文将从法律适用平等权的内涵、意义、现状及完善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法律适用平等权的内涵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不受性别、种族、民族、宗教、地域、财产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2. 公民权利义务一致公民权利义务一致是指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相互对应,相互制约。
3. 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指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适用平等权的意义1.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适用平等权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2.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法律适用平等权有助于消除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公民在遇到问题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减少社会冲突。
3. 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法律适用平等权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公民在遭受侵害时,能够得到公正的救济。
四、法律适用平等权的现状1. 法律制度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国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法律适用平等权得到充分体现。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都体现了法律适用平等权。
2. 司法公正逐步提高我国司法公正逐步提高,法律适用平等权得到有效保障。
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注重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公众法律意识增强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公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法律适用平等权的认识不断提高。
五、法律适用平等权的完善措施1. 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立法,确保法律法规的公平性和正义性。
高等教育领域的平等权问题研究
![高等教育领域的平等权问题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2b4fcf24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9b.png)
2023-11-02•引言•高等教育中平等权的法律基础•高等教育领域平等权问题的现状•高等教育领域平等权问题的原因分析•高等教育领域平等权问题的对策与建议目•结论与展望•参考文献录01引言研究背景与意义社会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高等教育越来越普及,但随之而来的是平等权问题的凸显。
法律背景从法律角度来看,平等权是基本人权之一,但现实中在高等教育领域却存在诸多不平等现象。
研究意义研究高等教育领域的平等权问题,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010302研究目的与方法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揭示高等教育领域中存在的平等权问题,分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研究方法本研究将采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实证调查法等多种研究方法,以获取全面、客观的信息。
02高等教育中平等权的法律基础平等权是基本人权之一,是实现其他权利的基础和保障。
平等权是基本人权平等权是指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有任何歧视。
平等权的含义平等权的法律定义高校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不得因考生家庭背景、性别、种族等因素进行歧视。
入学机会平等高等教育中平等权的法律要求高校应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确保学生接受高质量的高等教育,不得因学生的经济条件、地域等因素进行歧视。
教育资源平等高校应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不得因学生的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等因素进行歧视。
毕业就业机会平等国内外高等教育中平等权的法律比较国外高等教育中平等权的法律保障在许多发达国家,高等教育中的平等权得到了法律上的保障,如美国的《平权法案》、英国的《反性别歧视法》等。
我国高等教育中平等权的法律保障我国《宪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高等教育中的平等权,如《教育法》规定:“国家保障教育公平,构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适应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的基本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03高等教育领域平等权问题的现状不同群体在高等教育中的差异不同族裔背景的学生在许多国家,少数族裔背景的学生在进入高等教育机构的机会、学业表现和毕业后的就业机会等方面往往面临更多挑战。
宪法权利与义务知识点总结
![宪法权利与义务知识点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a8def162eef9aef8941ea76e58fafab068dc441c.png)
宪法权利与义务知识点总结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这些权利和义务是保障公民自由、平等和尊严的基石,也是构建法治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一、宪法权利(一)平等权平等权是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意味着不论性别、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等,每个人都应受到同等的对待,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
例如,在就业、教育、选举等方面,不能因为个人的身份差异而受到歧视。
(二)政治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选举代表自己意愿的人大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这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自由让公民能够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出版自由使信息得以广泛传播;集会、结社自由方便公民为了共同的目标聚集和组织起来;游行、示威自由则是公民表达诉求和意愿的方式。
(三)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或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但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人身自由权1、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五)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1、监督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2、获得赔偿权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浅析对女性就业平等权的法律保障
![浅析对女性就业平等权的法律保障](https://img.taocdn.com/s3/m/f2a830d976a20029bd642d31.png)
浅析对女性就业平等权的法律保障张爽河北大学2011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专业【摘要】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飞速发展,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各行各业全面进步,然而在制度转轨过程中,两性就业不平等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女性面临的就业形势也非常严峻,常常与男性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受到歧视。
女性在就业中处与弱势地位,有由其自身原因也有社会环境的因素。
我国《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公民有劳动权和平等权,但是规定过于原则,实践操作不便,还是存在缺陷。
国际公约、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及我国香港对就业平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且还具备相关的机构,我国应借鉴先进的经验,完善我国立法和制度,加快法制进程加大法律保障女性就业的权益。
【关键词】平等权女性就业法制建设一、就业平等权的概念就业平等权是综合劳动权和平等权的权利,就业平等权是劳动权的一项基本内容,是劳动权能否得到落实的前提和重要保障,其基本含义是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就业平等权也是平等权在就业方面的具体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平等就业权指就业机会平等,广义的就业平等权包括劳动者享有平等获得职业的权利、取得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以及组织和参与公会等方面的权利。
男女在就业中享有平等的就业权,不得肆意侵犯女性的就业平等权。
二、我国女性就业平等权受到侵犯的现实困境1.就业几率小。
全国妇联发布的调查显示:90%以上的女大学生感受到用人单位的性别偏见,其中理工科女大学生感受歧视的比例最高;56.7%的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感受的女生就业机会少。
现如今。
有的用人单位打出“只招男性”、“男性优先”的口号,明确表明拒绝录用女性的态度,在同样的招聘职位面前,女性失去竞争机会。
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在招录员工时虽然表面上不对女性的应聘标准作出限制,但背后却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标准,造成录用女性的比例缩小。
浅析我国公民的平等权及其宪法保护
![浅析我国公民的平等权及其宪法保护](https://img.taocdn.com/s3/m/96a0512a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f800740.png)
浅析我国公民的平等权及其宪法保护一、本文概述平等权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它体现了社会公正和法治精神,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石。
本文旨在浅析我国公民的平等权及其宪法保护,通过对平等权内涵的阐释、我国宪法对平等权的规定以及平等权在实际生活中的实现状况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提高公民对平等权的认识和重视,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
本文将阐述平等权的基本概念和内涵,明确平等权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核心价值和意义。
文章将分析我国宪法对平等权的规定,包括宪法原则、宪法条文以及宪法解释等方面,以揭示宪法对平等权保护的重要性和保障力度。
再次,文章将结合实际情况,探讨平等权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实现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和建议。
文章将总结平等权保护的成就和经验,展望平等权保护的未来发展趋势,为我国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贡献智慧和力量。
通过本文的探讨和分析,希望能够引起广大公民对平等权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增强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共同推动我国平等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也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为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平等权的内涵与外延平等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我国宪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体现。
其内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形式上的平等,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无论其社会地位、财富状况、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有何差异,都应受到法律的公正对待,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或特权。
二是实质上的平等,即为了实现社会公正和公平,国家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对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给予必要的帮助和保障,以实现实质上的平等。
平等权的外延则十分广泛,它涉及到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政治权利方面,平等权表现为公民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利益。
在经济权利方面,平等权要求公民在就业、分配、教育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条件,不得因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因素而受到歧视。
劳动法中的平等权与非歧视原则保障
![劳动法中的平等权与非歧视原则保障](https://img.taocdn.com/s3/m/1622b7c2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04.png)
劳动法中的平等权与非歧视原则保障劳动法是一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
其中,平等权与非歧视原则是劳动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旨在确保劳动者在就业、工作条件和待遇方面享受平等和非歧视的权利。
本文将从劳动法的背景和内涵、实施情况以及进一步加强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探讨劳动法中的平等权与非歧视原则保障。
劳动法的出现离不开社会进步和劳动者权益保护需求的提升。
随着工人阶级意识的觉醒和工业生产关系的变革,劳动法逐渐成为国家和社会对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框架。
平等权与非歧视原则作为劳动法的重要内容,旨在确保每一名劳动者都能够在就业和工作中享有平等的权益。
这一原则体现了现代社会对平等、公正和人权的追求,旨在实现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
劳动法中的平等权保障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劳动者应享有平等就业机会,不受性别、种族、残疾、年龄等不合理因素的歧视。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立法规定了禁止性别歧视的法律,保护女性在就业机会上的平等权益。
此外,劳动者应享有平等的工作条件和待遇,不受职务、资历或其他因素的歧视。
这不仅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也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然而,虽然平等权与非歧视原则在劳动法中被明确规定,但实施情况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雇主和企业并未真正落实非歧视原则,存在歧视性招聘和雇佣行为。
尽管一些国家设立了劳动监察机构,但在实际监督执行方面仍存在困难。
另外,一些劳动者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不强,难以及时发现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一些非正式就业群体的劳动权益保护仍相对薄弱,亟需加强政策和法律保障。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法中的平等权与非歧视原则保障,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权益意识和法律水平。
通过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向劳动者传递权益保护的知识和技能,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非歧视原则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惩治力度。
建立健全的劳动监察机构,加强对企业和雇主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公民权利
![公民权利](https://img.taocdn.com/s3/m/eb2d161ab7360b4c2e3f64db.png)
宗教信仰自由
一、 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所谓宗教信仰自由,就是指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而现在不信,也有过去不信现在信的自由;有参加宗教仪式或活动的自由也有不参加仪式或活动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 信仰的自由。即公民有决定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国家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信仰某种宗教,国家不得鼓励公民信仰宗教或某种宗教,国家亦不得禁止公民信仰宗教或某种宗教。
2. 礼拜的自由。公民有参加礼拜、祷告和其他宗教典礼或仪式的自由,国家不得强迫公民履行某种宗教仪式或禁止、限制公民履行某种宗教仪式。
第二,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原因。对公民人身权的限制必须有法律规定的根据,对公民人身的逮捕、搜查等强制性措施的使用,对公民住宅的搜查、查封,是由于公民的现行犯罪或为了搜集犯罪证据而进行的,对公民通信的检查则是“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否则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第三,必须遵循合法的程序。对公民人身权的限制须严格依照宪法和逮捕拘留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邮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4. 平等权是贯穿于公民其他权利中的一项权利。它通过其他权利,如男女平等、种族平等或政治权利平等、经济权利平等的具体化而实现。
5. 平等权既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的平等权是宪法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政 治 权 利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一) 选举权的性质
第四章 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
![第四章 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https://img.taocdn.com/s3/m/df35dd08eff9aef8941e0615.png)
2、我国的保护
宪法规定: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根据现行《宪法》F40的规定,对通信可以进行检查,但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
(2)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进行检查。此处的公安机关应当从广义上理解,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以及行使刑事侦查权的监狱、军队保卫部门。
第四章 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概念OR简答)
第一节 平等权
平等权——是指公民不因民族、种族、肤色、性别、语言、职业、政治或其他观点、宗教信仰、财产、居住地点、户籍、家庭和其他身份等差异,在宪法法律上地位相同;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义务,平等地受罚和获得司法救济;它要求做到同样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没有合适的理由不得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3、如何理解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是一项独立的基本权利。首先,宪法上的人格尊严包含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和隐私权,但名誉权等不能涵盖人格尊严的全部内容。其次,人格尊严着重调整的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再次,人格尊严是人格权产生的法理基础 。最后,人格尊严作为公民基本权利,主要针对国家公权力而设,要求国家权力应当对个人予以尊重、保护,并可通过宪法保护方式予以保障。
3、我国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规制
(1)行政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及其制裁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只能由法律规定。
(2)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目的必须正当。
(3)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序合法。
1)主体须有权,否则不得对公民采取拘留、逮捕、审判与处罚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2)非依法定程序不得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浅谈宪法中的平等权
![浅谈宪法中的平等权](https://img.taocdn.com/s3/m/a3620f20ed630b1c59eeb593.png)
浅谈宪法中的平等权作者:范娜来源:《青年与社会》2013年第17期【摘要】平等曾与自由相提并论,被认为是人权发展史上最初被主张的权利。
各国宪法针对平等都做出了不同规定,文章浅谈了如何理解我国宪法中平等的含义,及如何实现平等权法律保护。
【关键词】合理差别;宪法司法化平等一直以来是人们所追求的理想,平等条款是宪法最重要的条款之一。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我国学界也存在不同认识:权利说、原则说、权利原则双重属性说等。
对此我国宪法中规定的平等有哪些含义及如何保护?一、平等权的含义平等曾与自由相提并论,被认为是人权发展史上最初被主张的权利,当时称为平等权,是在人权相关理论发展尚未成熟情况下产生的。
事实上平等不能与一般的自由权利相提并论。
平等权是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实体性的权利,同时又是现实生活中实际运行的权利。
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
(一)平等权基本内容平等权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平等权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反映平等权的所有内容。
在现代宪政国家中,平等权首先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一规定的含义有三:1.所有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2.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绝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
(二)平等权的理解1. 现行宪法规定的平等权不包含立法上的平等。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的敌人不能与人民享有平等的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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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权的保障措施
什么是平等权?
平等权,是指在法律上、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等各个方面,人们应该拥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平等权作为一个普遍价值,被列入了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等重要国际法律文书。
在现代社会,平等权是人类行使自由、实现尊严、展开抱负的前提之一。
为什么需要保障平等权?
尽管人类普遍承认平等权,但实际上却难以保障每个人都能均等地享有公平和机会。
在太多情况下,贫穷、性别、种族、性取向等身份或群体特征会影响人们获得教育、职业、健康和公共资源的机会。
平等权的保障不仅是落实道德、伦理要求的体现,更是现代社会建设进程中不断推动公正合理、推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要求。
平等权的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平等权,需要受到法律、政策和制度等多方面的支持。
1. 政策保障
政策保障是确保人民享有平等权的重要手段。
政府应当颁布和实施以平等为目标的政策,特别是针对最容易被歧视的群体,为其提供平等的机会与服务。
例如,针对女性和社会弱势群体的教育、就业和医疗健康等公共服务政策的实施,增加许多原本处于不平等地位的人的机会和福利。
2. 法律保障
法律是保障平等权的基础,各国应制定和完善法律,保护每个人的平等权。
例如《刑法》中规定,公民的人身权、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
而且,针对某些人群体可能受到侵害,或犯罪嫌疑人、被告或受害人等特定方面,也应制定专门的法律保障其平等权。
例如,在性别歧视极为严重的国家,法律还规定了保护妇女权益的各种措施。
3. 文化教育保障
文化教育保障是保障平等权的重要手段,可通过民族、性别、宗教、文化等方面来实现。
文化教育政策应当致力于避免文化失传或歧视,推动文明交流,增加社会上不同群体之间的平等性。
例如,推广多元文化,提升公民的文化素质,增加大众的文化见识和认识,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人权平等。
4. 制度保障
制度建设是保障平等权的重要保证,既包括国家级层面的制度,也包括企业或组织内部的制度。
制度建设应具有公平、公正原则,否则制度就不能保证人权的平等。
例如,在劳动关系中,实行“平等体现,公正保障”的原则,防止用工单位因职工特征而进行性别歧视、工龄歧视等行为,在公共领域如医院、学校等,应制定公正、透明的管理制度,确保公平的服务提供。
综上所述,平等权的保障是现代社会不断发展的重要方向,需要各国政府、社会组织、各界人士共同努力。
政策保障、法律保障、文化教育保障、制度保障是保障平等权的主要措施,提高社会公正性,增强个人尊严和自由,展现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