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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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的影响

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的影响

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的影响作者:李保军来源:《北方文学》2019年第05期摘要:本文通过介绍普遍语法的基本理论,逻辑问题以及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问题,来探讨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的影响状况和作用。

关键词:普遍语法;逻辑问题;可及性;影响一、普遍语法简介1965年,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Chomsky)在其著作《句法理论的若干问题》中首次提及“语言普遍现象”,作为“生成语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UG(普遍语法)由一系列原则构成。

原则固定不变,确定了人类各种语言内在的共性,为各种语言所遵守。

参数则决定不同语言的个性。

UG是儿童学习语言前的初始状态,接触语料后使原则的参数得以设定,产生一个具体语法(PG),称为核心语法。

1981年,乔姆斯基在著作《管辖与约束论集》中提出“原则与参数”理论,对“普遍语法”理论进行了详细阐述和拓展。

1993年,乔姆斯基提出最简方案模式(MP模式),核心是对“原则与参数模式”中的结构和转换作进一步简化和抽象化,使整个模式不再有任何冗余的层次和操作,并能更合理地解释儿童在短时间内掌握母语的事实。

二、二语习得中的逻辑问题普遍语法提出的理论依据之一在于解释儿童母语习得中的逻辑问题。

那么二语习得中是否存在类似于母语习得的逻辑问题?White提出,在二语习得过程中,成人二语习得者所接受的语言输入非常有限但仍然有很多习得者最终能够成功习得第二语言。

因此成人二语习得过程中同样存在着类似母语习得的逻辑问题。

然而,仅凭这一点还不足以说明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因为二语习得者已经掌握的母语可能也会起作用。

这样一来,要充分说明二语习得受到普遍语法的制约就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二语习得中存在类似于母语习得的逻辑问题。

(2)二语习得者的某一语法特征既不是仅仅通过观察二语输入也不是通过二语输入及非特定领域学习原则更不是受母语迁移影响就可习得。

这就说明二语习得者可以重新设置普遍语法的参数值,普遍语法为二语习得可及。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省名师优质课赛课获奖课件市赛课一等奖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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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造依存能够作为语言旳一条原则:句子成份旳 移位,不论是构成被动句还是疑问句,或者其他 句子,这种移位都要考虑句子旳构造关系,而不 是词与词之间旳线性关系。”
• 需要阐明旳是,这种构造依存原则并不是某些特 定语言旳规则,而是合用于全部语言旳一种语言 知识,这种知识反应了人类语言一种内在旳心理 构造。
• 按照最简方案旳观点,“参数”设置包括在功能 语类中。
• 在功能语类中,“参数”设置主要体现为与功能 语类有关旳“屈折特征”变化旳强弱。
• 在法语中,屈折变化属于强特征,限定性动词必 须移位到“屈折短语”(IP)中心语旳位置。
• 英语屈折形式变化属于弱特征,不需要提升动词 短语中旳动词以取得时态等特征。
一、普遍语法旳性质
• 1.按照乔姆斯基80年代此前旳观点,普遍语法是 由某些普遍旳“原则” 和“规则” 构成旳。
• 这些原则和规则构成了普遍语法旳两大系统,即 原则系统(principal system)和规则系统(rule system) 。
• “规则系统”,如语类规则、转换规则、语音规 则和语义规则。
• 原则与参数是普遍语法旳关键概念,所以, 这一关键内容就成为第二语言习得研究与 普遍语法研究旳主要“理论接口”。
第二节 普遍语法
• “普遍语法”旳概念并不始于乔姆斯基。 • 早在17世纪此前就有学者提出普遍语法旳概念。
但是在不同旳历史时期,这一概念旳含义有所不 同。 • 正如乔姆斯基所说,普遍语法,“这是一种老式 旳概念,我们又在新旳意义上使用。” • 20世纪60年代中期,乔姆斯基在生成语法旳框架 内开始重新构建“普遍语法”这一概念,并赋予 特定旳内容和含义。
(2)“功能语类”中旳“参数” 设置
• 有研究表白,英语为母语旳小朋友大约在一岁半 左右似乎就已经了解英语是中心语前置。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作者:周一桃来源:《现代交际》2019年第08期摘要:本文探讨了普遍语法理论对二语习得研究的启示。

首先对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作了简要的介绍,其次介绍了普遍语法的原则——参数理论,最后讨论了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问题。

关键词:普遍语法二语习得可及性中图分类号:H3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08-0175-02乔姆斯基在关注到儿童的母语习得情况之后,提出了普遍语法理论。

生成语法语言学家将母语刺激缺乏和儿童母语能力强的矛盾定义为“语言习得的逻辑问题”(White,1989)。

虽然乔姆斯基没有直接提到普遍语法和二语习得之间的关系,普遍语法理论的确对二语习得相关研究起到了很大的影响作用。

普遍语法理论认为普遍语法是人脑中的一种固定存在。

普遍语法可以在人类调整母语习得的原则和参数的值时起到协助作用。

本文将讨论的是普遍语法能否也一样可以在人类调整二语习得的原则和参数的值中起到一定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普遍语法理论对二语习得有多强的解释力。

一、普遍语法的原则——参数理论乔姆斯基在普遍语法理论中提到,儿童一生下来就具有一种学习语言的能力,称之为“语言习得机制”。

儿童拥有这种语言习得机制,因此只需要接触语言材料,就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习得语言。

正是因为语言习得机制,儿童在出生之后可以习得任何语言。

父母都是中国人的儿童如果出生在美国,他就可以把英语作为母语来习得。

同样的,父母都是美国人的儿童如果出生在中国,他就可以把汉语作为母语来习得。

这也就是说,儿童一生下来就具有学习语言的能力。

乔姆斯基提出人脑的初始状态包含了人类所有语言的特点,也就是普遍语法。

简而言之,普遍语法对人类来说都是不变的。

人类所使用的语言都要符合普遍语法,只是某些次要方面不一样。

普遍语法就是一系列的特征,而语言则从普遍语法中选择符合自己的特征。

普遍语法主要关注的问题有以下三个:(1)什么是语言知识能力?(2)语言知识能力怎么才能获得?(3)语言知识能力怎么运用?乔姆斯基语言中有一对核心的理论概念:内在化语言和外在化语言。

普遍语法与第二语言习得理论研究_原则_参数_实验与方法

普遍语法与第二语言习得理论研究_原则_参数_实验与方法
2001 年第 3 期 No.3, May 2001
外国语 Journal of Foreign Languages
文章编号 1004-5139 2001 03-0023-08
中图分类号
总第 133 期 General Serial No.133
0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0
文献标识码 A
普遍语法与第二语言习得理论研究
原则 参数 实验与方法
experimentalmethodslinguisticcompetence主要关注以下三个基本问题语言知识是由什么组成的语言知识是怎样习得的人们是怎样运用语言知在研究第二个问题时chomsky主要考察儿童的母语习得情况他发现不论儿童出生和成长在何地他们均能在不太长的时期内成功地习得当地的语言并且最终所获得的语言知识往往远远超出他们在习得过程中所接触到的语言材料即儿童在完成母语的习得以谈论并理解以往从未谈论过的问题针对这一现象即语言习得的逻辑问题logicalproblem他提出12儿童的语言习得之所柏拉图问题柏拉图曾提出疑问人的一生是有限可为何能获取如此多的知识24以可能是因为受到某种与生俱来的语言机制的导引这种语言机制就是由原则和参数principlesparameters构成的普遍语法universalgrammar为验证普遍语法的真正普遍性学者们展开了对成人第二语言习得的理论研究他们认假如普遍语法存在于母语习得那么它应同样存在于第二语言的习得因为第二语言习得也存在着逻辑问题第二语言学习者在习得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第二语言输入input实际上相当有限但最后也常常照样能说出以往从未学到过的话语谈论并理解以往从未谈论过的问题为此学者们作出了许多努力采用各种方法从第二语言习得的不同方面考察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的通达accessibility情况如果说普遍语法具有真正的普遍性在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也起作那么第二语言习得者的语法心理表征mentalrepresentation应该与母语习得者的语法心理表征一致其中介语语法interlanguagegrammar应该受到普遍语法中各项原则和参数的导引否则普遍语法就不起作本文拟对这一领域所研究的问题及研究的方法作一番检讨普遍语法中的原则及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检验普遍语法到底由哪些内容构成chomskybindingtheory中认为普遍语法由两大系统组成规则系统和原则系统原则系统又由若干子系统构成这里的普遍语法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一部语法而是指一系列的原则参数用来限制人类语法的可能范围原则为一切语言所共有参数则因语言而异人们也称普遍语法原则和参数理论我们不普遍语法实际上是指语法的语法参见chomsky12指第二语言习得者在习得过程中产生的既不同于母语又不同于第二语言的过渡性transitional语法这些子系统是指不同的模块module所以也有人称管约论为模块理论论旨理论

普遍语法与第二语言习得理论研究原则、参数、实验与方法

普遍语法与第二语言习得理论研究原则、参数、实验与方法

Universal Grammar and Theoretical Research on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作者: 王文斌
作者机构: 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浙江315211
出版物刊名: 外国语
页码: 23-30页
主题词: 普遍语法;第二语言习得理论;通达;证伪;研究原则;焦点;情况;检讨;学者;聚焦
摘要:为证伪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有效性,学者们以Chomsky(1981,1986)的原则和参数为视野,采用各种方法,从第二语言习得的不同方面考察普遍语法在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的通达情况.本文以临接原则为聚焦点,检讨普遍语法中的原则和参数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的检验,同时探讨了实验的方法论问题.。

普遍语法理论对二语习得与教学的指导作用-最新文档

普遍语法理论对二语习得与教学的指导作用-最新文档

普遍语法理论对二语习得与教学的指导作用引言乔姆斯基是普遍语法理论的创始人。

在20 世纪 50 年代,他掀起了一场“乔姆斯基革命”,导致整个语言研究发生了巨大变革。

此后,有关乔姆斯基普遍语法理论的研究层出不穷。

虽然乔姆斯基的语言学理论不是专门为二语习得研究设计的,但是以普遍语法作为二语习得理论背景的研究不计其数,大体形成了直接可及说、间接可及说、不可及说三种观点。

本文首先对普遍语法原则进行介绍,然后重点分析三种关于普遍语法与第二语言习得的观点。

最后基于此,证明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存在可用性。

[1]一、普遍语法原则1.理论内容普遍语法由一些高度抽象的具有模块性质的子系统组成,这些相互独立而又相互作用的语言共项子系统即为普遍语法原则。

这一原则是隐藏于所有语言的语法系统下的普遍规律,是高度抽象的语法特征,是一组约束句子组合的限制条件。

[2]2.普遍语法与一语习得乔姆斯基将语言习得机制比作黑箱,原始的语言数据输入在黑箱中得到处理后,输出处理后获得的语言能力。

在原则-参数阶段,乔姆斯基进一步描述了语言习得机制,指出语言习得机制是由原则和参数构成的,即语言输入→普遍语法→语言输出。

这时的黑箱有了实质的内容:普遍语法的原则和参数。

[3]二、普遍语法与第二语言习得1.直接可及说直接可及论认为第二语言习得直接、完整地利用普遍语法,按普遍语法允许的值重新设置参数,学习者的语言完全由普遍语法确定,与第一语言的参数值设定无关。

本文认为此种观点适用于在幼年进行二语习得的学习者。

在幼年的二语习得过程中,孩子面临着刺激贫乏的环境。

造成这种环境的原因来自两个方面。

第一是输入非常有限。

虽然孩子接受双语教育,但这种语言教育不同于成年人接受的语言教育,老师不能教孩子语法知识,因为孩子还没有形成语法这样一个概念。

双语教育只能靠输入有限的单词、句子作为基础。

但是孩子通常拥有举一反三的能力,他们可以用有限的习得单词造出新的符合语法逻辑的句子。

母语,二语习得和普遍语法

母语,二语习得和普遍语法

母语,二语习得及UG理论母语和二语习得UG理论与二语习得一,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论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认为人的大脑天生就有一种独特的语言习得机制,而它使得儿童在外界“刺激贫乏”的条件下,从初始状态,经过若干中间状态,最后达到成人的稳定状态,进而习得人类语言;同时,他提出的普遍语法的“原则与参数”理论也合理地解释了儿童语言习得现象,认为儿童习得母语的过程就是参数值确立的过程。

1,普遍语法“人脑中存在的一种独特LAD”称为“UG”。

换言之,人类大脑中生而有之的语言知识就叫做“UG”。

乔姆斯基针对儿童习得母语的心理机制提出了UG这一概念。

他认为UG存在于人的大脑,帮助人们习得语言,是人与生俱来的语言初始状态乔姆斯基的语言观和方法论从研究生成语言的大脑出发考察人的语言能力,揭示人脑语言机制的工作原理。

UG以第一语言习得速度快、知识准确、具有创造力等为依据研究第一语言。

乔姆斯基关于UG的假设似乎为我们解释为什么小孩子一生下来,要不了3~5 年,不用接受系统的教育便已基本掌握了自己母语的主要特点提供了理论依据。

UG是所有人类语言都遵守的一些共同原则和规则,是与生俱来的。

乔姆斯基认为人说话是因为人生来就拥有一个UG。

这种UG是自然生长成熟起来的语言能力,体现在人脑神经系统的一定结构和活动中。

如果按照乔姆斯基的语言的知识仅仅是这些原则的观点来解释儿童语言习得现象的话,那么,全世界所有的人就应该说同样的语言。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为了更合理的解释这一问题,乔姆斯基在UG学说中还提出了“原则和参数理论”。

在乔姆斯基看来,一个操母语者具有一种语言能力。

儿童天生具有一种普遍的语言知识。

当他掌握自己的母语时,他会把自己内在的语言系统与他自己本族语言的语言系统进行比较从而调整他的语法。

该理论认为任何语言的参数可以根据这一具体语言的特定规则而设置不同的参数值。

儿童学习语法的过程主要是设置参数值的过程,获得语言知识,就是确定参数值。

“经验”↓普遍语法(UG)→个别语法(PG)(如母语语法)↑PG= *UG上面公式是说: 通过参数α( 即儿童的出生地不同, 周围的语言不同) ,可以得出各种具体的语言。

二语习得理论__中文

二语习得理论__中文

(一) 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乔姆斯基和其支持者们认为 ,遗传基因赋予人类普遍的语言专门知识 ,他把这种先天知识称之为“普遍语法”。

他们的主要论点是 ,假如没有这种天赋 ,无论是第一语言还是第二语言的习得将是不可能的事情 ,原因是在语言习得过程中 ,语言数据的输入(input )是不充分的 ,不足以促使习得的产生。

乔姆斯基认为 ,语言是说话人心理活动的结果 ,婴儿天生就有一种学习语言的能力 ,对他们的语言错误不须纠正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会在生活实践中自我纠正。

有的人在运用语言时 ,总是用语法来进行核对 ,以保证不出错误 ,这就是所谓通过学习来进行监控的[ 1 ] (P19)。

随着语言水平的不断提高 ,这种监控的使用会逐渐越来越少。

从本质上说 , 语言不是靠“学习”获得的 , 只要语言输入中有足够的正面证据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能习得语言。

(二) 克拉申的监控理论在 20 世纪末影响最大的二语习得理论当数克拉申的监控理论(Monitor Theory) 。

他把监控论归结为 5 项基本假说:语言习得与学习假说、自然顺序假说、监控假说、语言输入假说和情感过滤假说。

克氏认为第二语言习得涉及两个不同的过程:习得过程和学得过程。

所谓“习得”是指学习者通过与外界的交际实践 ,无意识地吸收到该种语言 ,并在无意识的情况下 ,流利、正确地使用该语言。

而“学习”是指有意识地研究且以理智的方式来理解某种语言(一般指母语之外的第二语言)的过程。

克拉申的监控假说认为 ,通过“习得”而掌握某种语言的人 ,能够轻松流利地使用该语言进行交流;而通过“学得”而掌握某种语言的人 ,只能运用该语言的规则进行语言的本监控。

通过一种语言的学习 ,我们发现,“习得”方式比“学得”方式显得更为重要。

自然顺序假说认为第二语言的规则是按照可以预示的顺序习得的 ,某些规则的掌握往往要先于另一些规则 ,这种顺序具有普遍性 ,与课堂教学顺序无关。

乔姆斯基“普遍语法”在儿童二语语音习得中的体现

乔姆斯基“普遍语法”在儿童二语语音习得中的体现

儿童有 自 我纠错的语言能力 ,首先 , 儿童得到的错误语言输入很 少 , 他们就不应该知道那样说就是错的 ; 另外 ,儿童 自己偶尔犯了语 言错 误 ,大人也很少专门指出这些语 言错误 ,儿童 自己逐渐地纠正了 自己 的语言错误 。由此看来 ,儿童大脑里 面通过生物进化慢慢地具有 了一 些简单抽象的语言规则 , 从 而能够 自 我修复语言 ,在很短的时间内达 到较高的语言水平。 3 普遍语法在二语语音习得上的可及性 乔姆斯基提 出的 “ 普遍语法”只是针对人类 对母语 的习得 , 在他 提出此理论后 ,有大量的语 言学家就普遍语法是否适用于二语 习得进 行 了研 究 ,并 提出 了三种 完全不一样 的结果 , 分 别是 :可及 ;不可 及 ;部分可及。以上语 言学 家主要研究 了不 同语言的词汇及句法 , 语 言的词汇及句法在不同的语 言体 系里 的呈现方式多种多样 , 研究 的角 度和方法不一样就会 导致研究 的结果不一致 ,也就不能对二语 习得策 略提 出可供借鉴的理论 和方法 。乔姆斯基 的普遍语法论 述的是不 同语 言所具有的共同的语 言规则 ,笔者认为语音是语言的一个 重要组成 , 而且也是二语教学中的起点 。为什么在儿童学习二语比成 年人学 习得 更地道?其实这里 的地道也主要是指发音的地道 。 本文 以中国儿童学 习英语语音为例 ,来论述普遍语法在二语语音 习得 中是否可及。中文和英语两种语言文字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体 系, 但在语音上却有相通 之处。音 素是语音 的最小单位 ,英语的音 素有4 8 个 ,其 中元音音素2 O 个,辅音音素2 8 个 。发音时声带振 动 , 气流在通 道上不受发音器官阻碍的音素 叫元音 。虽然元音音素和中文拼音不能 对应 ,但中国英语学 习者对这些元音能够准确发音 。辅音是指发
一 一

二语习得、普遍语法

二语习得、普遍语法

总结
• Chomsky的普遍语法 的普遍语法理论是二语习得 二语习得研究 的普遍语法 二语习得 的历史发展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不仅解释 了当时无法解释的众多语言现象,也直接 或间接地推动了随后一系列理论的提出。
• 心灵学派关于第二语言习得的理论,强调 与生俱来的知识的重要性。 • 在他们看来,学习者天生具有一种语言获 得的能力,这种能力就是所谓语言习得机 制。 • 这种机制包含着语言普遍性的知识。学习 者凭借这种知识去发现目的语语法的规则。
• 乔姆斯基认为人类的大脑机制中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普遍语 法,包括“原则和参数”。它是一种无意识的、潜在的知 识,不须通过学习而存在于大脑中,决定着人类语言的现 有面貌。原则参数理论认为自然语言都是建立在相同的基 础上的,某一具体的语言可能并不具备某些原则,但没有 任何语言违反这些原则,人类语言的普遍性特征是由语言 中的原则反映出来的。原则是指适用于任何语言的高度抽 象的语法构成,如论旨理论、投射原则、格理论等。原则 概括了人类语言有可能使用的语言构件,例如元音和辅音, 实词和功能词等。
• “短语结构原则”(phrase structure principle) • 所有语言中的短语都是由中心词(head)+ 补足成分(complement) • 不同语言的“参数”设置不同 • 英语:“中心词前置”(head initial) • 动词前置的短语结构:动词+宾语 • 日语:“中心词后置”(head final) • 动词后置的短语结构:宾语+动词
• 几乎所有的成年人就其母语来讲都具备基 本相同的语能。几乎所有正常的儿童都能 在非常接近的时间内掌握其第一语言。是 什么促使人们有如此一致的语言能力?是什 么使分散在不同地方的儿童能在如此接近 的时间里掌握其第一语言呢?Chomsky提供 的答案还是人们头脑中固有的普遍语法。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许 菊(中南民族大学外语学院湖北武汉430074)摘 要:Chom sky的普遍语法理论是针对“语言习得的逻辑问题”(即儿童如何在母语刺激匮乏的情况下仍能从容成功地习得母语?)提出来的,并把该现象归因于人类的遗传属性,即人脑固有的语言习得机制或普遍语法。

由于这一“逻辑问题”同样存在于二语习得,二语学习者的语言能力同样不能只归因于决定语言输入质和量的环境因素、学习者自身的心理和认知因素而忽略了语言本源的影响。

天生的语言习得机制或普遍语法是否在二语学习中发生作用、怎样作用?或普遍语法是否为二语学习者可及?这是自普遍语法理论建立以来二语习得研究者苦苦探求的问题。

虽然对这一问题的实证研究和理论探索得出的结论分歧较大,但却为二语习得研究回归语言本源作出了有意义的尝试。

关键词:普遍语法;原则-参数模式;二语习得;可及性中图分类号:H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544(2006)0120022204Abstract:Chom sky’s T heo ry of U n iversal Gramm ar w as p ropo sed in respon se to“the logical p rob lem of language ac2 qu isiti on”,that is,how ch ildren com e to acqu ire L1w ith ease and comp lete success desp ite the in sufficiency of the L1 sti m u lu s.Chom sky attribu tes the phenom enon to the hum an hereditary attribu te-the L anguage A cqu isiti on D evice o r U G inherited by hum an b rain.Since“the logical p rob lem”ex ists in SLA as w ell,L2learners’language competence shou ld no t be attribu ted on ly to the inpu t2related environm en tal facto rs as w ell as the p sycho logical and cogn itive fac2 to rs of the learners w h ile giving no con siderati on to the influence of the language p roper.W hat is the ro le of LAD o r U G in SLA?O r,is U G accessib le to L2learners?T h is is a questi on that has attracted SLA researchers since the es2 tab lishm en t of U G theo ry.T hough the U G2based emp irical o r theo retical researches have arrived at differen t conclu2 si on s,their attemp ts at the retu rn to the noum enon(i.e.the language p roper)of SLA are sign ifican t.Key words:U n iversal Gramm ar;P rinci p le2Param eter M odel;SLA;accessib ility 1.引言Chom sky的普遍语法理论是针对儿童的母语习得现象提出来的。

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研究

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研究
郭 激
( 辽 宁对 外经 贸 学 院 公共 外语 教研 部 ,辽 宁 大连 1 1 6 0 5 2 )
[ 摘 要] 乔姆斯基 等人提 出的普遍语法理论 不但 阐释 了儿童利 用大脑 中的语 言机制 习得 母语 的 问题 ,
而且对 二语 习得研 究具有重要意义 。语 言学界对普遍语 法在 二语 习得 中可及 性存在 不 同观 点 , 其可及 性是确
二 语 习得者 来说是 完全 可及 的 。 除 了上 述 的实验 结 果 之 外 , 很 多 学 者 还 列 举
就儿 童母语 习得 的现 象 提 出 的 , 因为 美 国的 结 构 主义 语 言学 没能 解释 儿 童 的语 言 习得 问题 。乔 氏认 为 , 语 言 习得 机 制 是 人 脑 具 有 的一 种先 天 特
定结构或者属性 , 这是人类能够学会使用语 言之
内 因。普遍 语法 这 种人类 特 有 的语 言知识 体 系是
正 常儿童 母语 习得 研 究 的结 果 却 表 明 , 很 多儿 童 在母 语 习得 时得到 的可 理解性 语言输 入 是十 分 匮
以 日语 为二语 的学 生 进 行 实验 , 实 验 结 果 表 明 这 两 组学 生大部 分能 够理解 反 身代词 在不 同语 境 中
所 指代 的关 系 。说 明两 组学 生遵循 普遍语 法 对 这 个 反身 代词 进行 了理 解 , 可 见普 遍 语 法 原则 对 于
第 二语 言习得 理论 的建 立 以对 语言 本身 理 论 的研究 为基 础 。普 遍语 法理 论 最初 源 自解 释儿 童 的母语 习得 过 程 , 在 应 用 语 言 学 以及 心 理 语 言 学 研 究 中具有 重 要 的地 位 , 同时 也 是 转 换 生 成语 言

第九章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

第九章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

第九章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是语言学中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

普遍语法是指人类语言的普遍性特征和共性原则,它是指所有语言共同具有的语法属性和规则。

而二语习得是指学习者在获得母语之后学习第二语言的过程。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的核心问题在于探究人类语言习得的普遍规律,即为什么人类能够在相似的环境中习得不同语言,并且能够推理出语言的规则。

这个问题对于了解人类语言习得的机制以及提高二语习得的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在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中,乔姆斯基的语法理论起到了重要作用。

他提出了普遍语法的概念,并认为语言习得是一种基于天赋的认知能力,而非学习或教学的结果。

乔姆斯基的理论强调了语言习得的内在规律和结构,对二语习得的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

另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是二语习得中的错误分析研究。

错误分析研究是通过分析学习者在习得第二语言过程中的错误,揭示学习者对语言规则的掌握情况,以及学习者在不同阶段的语言习得模式。

通过错误分析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学习者的习得过程,并提供相应的教学策略和方法。

此外,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还关注语言习得的时间因素。

研究表明,儿童学习第二语言的能力较为突出,而成年人学习第二语言的能力受到限制。

这一结论揭示了语言习得的敏感期现象,即在一些特定的时间段内,人类对于语言习得的敏感度较高,学习效果较好。

总之,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是语言学中的重要研究领域。

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深入了解人类语言习得的普遍规律和机制,还能够为二语习得的教学提供指导和启示。

未来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探究语言习得的神经基础和影响因素,以及提出更有效的教学方法和策略。

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研究

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研究

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研究作者:任夏青来源:《报刊荟萃(下)》2017年第03期摘要:普遍语法理论是乔姆斯基针对儿童母语习得的逻辑问题提出的,即儿童如何在母语刺激匮乏的情况下仍能从容成功地习得母语;并把该现象归因于人类的遗传属性,即人脑固有的语言习得机制或普遍语法。

天生的语言习得机制或普遍语法是否在二语学习中发生作用、怎样作用?或普遍语法是否为二语学习者可及?这是自普遍语法理论建立以来二语习得研究者一直探求的问题,本文主要研究普遍语法及其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

关键词:普遍语法;二语习得;可及性一、引言Chomsky的普遍语法理论是针对儿童的母语习得现象提出来的。

此外,在母语输入中,可使儿童通过对自己语言错误的信息反馈习得母语的负面数据同样也是匮乏的。

但是,在另一方面,母语刺激的匮乏并不妨碍儿童高效成功地习得母语的知识体系;本族语者不仅可以理解一个从未听说过的句子,而且可以正确地判断它的合法性。

普遍语法的理论框架如何?普遍语法对二语学习者是否可及?本文针对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进行了相关研究。

二、普遍语法可及性假说对于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是否可及,基于实证研究,有许多不同的理论假设,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①普遍语法为二语习得者完全可及。

②普遍语法为二语习得者部分可及。

③普遍语法为二语习得者不可及。

1.普遍语法完全可及假说该假说认为,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作用与在母语习得中的作用相同。

二语习得者能够完全运用普遍语法原则,无需参考母语参数值,就可重新设定普遍语法的参数值。

学习者的语法完全由普遍语法确定。

Flynn以日本的成人二语习得者为研究对象,研究他们对英语 SVO (主谓宾)句序结构的习得情况。

研究发现,尽管日语句序严格遵循 SOV(主宾谓)句序,但母语为日语的二语习得者可以成功地把日语的中心语后置参数设置成英语中心语前置的参数。

Flynn 因此得出结论:受普遍语法的制约,二语习得者确实建构了与母语特征完成不同的目标语语法,普遍语法为二语习得可及。

《第二语言习得研究》名词解释+要点概括

《第二语言习得研究》名词解释+要点概括

第二语言习得研究名词解释要点概括第一章第二语言习得研究概述第一节第二语言习得研究的基本概念1.母语:通常是指学习者所属种族、社团使用的语言,因而也称作“本族语”。

一般情况下,母语通常是儿童出生以后最先接触、习得的语言。

因此,母语通常也被称作“第一语言”。

2.目的语:也称“目标语”,一般是指学习者正在学习的语言。

它强调的是学习者正在学习的任何一种语言,与学习者的语言习得环境无关。

3.第一语言:指儿童幼年最先接触和习得的语言。

4.第二语言:相对于学习者习得的第一语言之外的任何一种其他语言而言的。

强调的是语言习得的先后顺序,与语言习得的环境无关。

5.习得:指“非正式”的语言获得。

“习得”通常是指在自然状态下“下意识”的语言获得。

内隐学习是通过无意识或下意识的方式来获得语言知识。

通过“习得”方式获得的是“隐性语言知识”。

6.学习:指“正式”的语言规则学习,即通过课堂教学的方式来获得第二语言。

一般是指“有意识”的语言知识的获得。

外显学习是在有意识的状态下通过规则学习来获得语言知识。

通过“学习”方式获得的是“显性语言知识”。

7.第二语言习得:指学习者在目的语国家学习目的语。

学习者所学的目的语在目的语国家是公认的交际工具,当然也是学习者用来交际的工具。

8.外语习得:学习者所学的语言在本国不是作为整个社团的交际工具,而且学习者所学的语言主要是在课堂学习的。

9.第二语言环境:指学习者所学的语言在语言习得发生的环境中作为交际语言。

10.自然的第二语言习得:指以交际的方式获得第二语言,而且语言习得通常是在自然的社会环境下发生的。

11.有指导的第二语言习得:以教学指导的方式获得第二语言,语言习得通常是在课堂教学环境中发生的。

12.语言能力:是由交际双方内在语法规则的心理表征构成的。

语言能力是一种反映交际双方语言知识的心理语法。

母语使用者对句子的合语法性的直觉判断依据的就是这种隐性语言知识。

语言能力是关于语言的知识。

13.语言表达:交际双方在语言的理解与生成过程中对其内在语法的运用。

浅议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

浅议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

浅议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作者:任仙仙来源:《都市家教·下半月》2013年第07期【摘要】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理论是针对语言习得的来源问题提出来的,并把该现象归因于人类的遗传属性,即普遍语法。

由于语言的习得问题同样存在于二语习得,二语学习者的语言能力同样不能只归因于环境因素和学习者的认知因素而忽略了语言本源的影响。

本文结合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之间的关系,探讨了前者对后者的积极影响。

【关键词】普遍语法;二语习得;原则与参数;母语乔姆斯基普遍语法理论的提出是定位在对儿童的母语习得的解释上的。

按照该理论,人们的语言知识无法纯粹地从接触到的语言材料中获得的。

语言被看作是一种天赋,儿童生来就具有一种学习语言的能力,叫做语言习得机制(LAD)。

在正常情况下,儿童能够习得的母语系统知识远远超过他们实际所接触到的母语输入。

乔姆斯基等认为,我们给予儿童的母语刺激是“匮乏的”不仅句型简单、数量有限,而且包含不少不合语法、不够通顺的句子。

既然来自外部环境的语言输入因素不能合理地解释儿童的母语习得现象,那就只能从人的内部因素、即天生的语法能力或语言习得机制方面寻找答案,结果导致普遍语法理论的产生。

本文将回顾语言学家们围绕普遍语法的原则——参数模式展开的理论探索,旨在探讨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的解释力。

一、作为原则和参数系统的普遍语法乔姆斯基指出:“普遍语法理论必须满足两个明显的条件。

一方面,它必须与各种各样存在和可能存在的语法相协调。

同时,普遍语法必须在其所允许的选项方面表现出足够的局限性和限制性,以解释每一个这样的语法是在非常有限的经验证明的基础上在心智中发展而成的这一事实。

”在此,普遍语法是具体语法的核心基础,具体语法是普遍语法的个别示例。

如果人们不能用外在经验说明语法来源的特征,就一定是语言机能内在天赋的特征。

普遍语法被认为是一个由原则和参数所构成的系统。

普遍语法模式中的基本概念是原则(principles)和参数(parameters),分别揭示了自然语言之间的共性和差异。

第二语言习得研究复习资料

第二语言习得研究复习资料

第一章第二语言习得研究概述埃利斯(1994)明确地将第二语言习得与外语习得的概念区分开来。

“第二语言习得”是指学习者在目的语国家学习目的语。

学习者所学的目的语在目的语国家是公认的交际工具,当然也是学习者用来交际的工具。

“外语习得”是指学习者在本国学习目的语。

学习者的目的语在本国不是作为整个社团的交际工具。

这种语言学习基本上是在课堂上进行的。

“语言能力”是由交际双方内在语法规则的心理表征构成的。

简单地说,语言能力是一种反映交际双方语言知识的心理语法。

这种语法是一种隐性的语言知识。

语言能力包括:1)能指出哪些声音或语素的组合是母语中可能存在的,哪些可能是不存在的。

2)能区别符合语法的句子和不符合语法的句子。

3)能区别出一些结构相同或相似,但实际意义却不同的句子。

4)能辨别出结构不同但意义有联系的句子。

5)能辨别出句子的歧义,即同一结构具有一个以上的释义。

6)能意识到句子之间的释义关系,即结构不同的句子具有相同的语义。

“语言表达”指的是交际双方在语言的理解与生成过程中对其内在语法的表现。

关于语言运用的知识。

理想的母语者根据“递归规则”生成无限递归的句子。

第二节二语习得研究的发展一、发展阶段(一)20世纪50-60年代:理论初创阶段(二)20世纪70年代:理论大发展阶段1.偏误分析2.中介语理论假设3.习得顺序研究4.监控模式5.文化适应模式(三)20世纪80年代中期:成熟阶段1.语言学视角2.社会语言学视角3.认知视角4.社会文化视角二、理论成熟的标志1. 调查研究的领域和涉及的领域扩大2. 由理论假设发展为理论模式3. 研究方法日益科学化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习得研究的发展(一)80年代,汉语习得研究起步。

1984鲁键骥“中介语理论与外国人学习汉语的语音偏误分析”1985年,第一界国际汉语教学讨论会1987年,吕必松“加强对外汉语教学的理论研究”评价: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缺乏系统研究、分析方法不够严谨、疏于解释和评价。

第九章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解读

第九章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解读

第九章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解读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解读是关于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过程中的应
用与研究的一本书。

普遍语法是指人类语言共同具有的普适性语法规则和
结构,是语言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理论框架。

二语习得则是指学习者在学习
第二语言时所展现出的语言学习能力和发展过程。

首先,该书从普遍语法的角度介绍了二语习得的理论基础。

普遍语法
理论认为,人类天生具备一种语言学习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仅适用于母语
习得,也适用于第二语言习得。

通过对普遍语法的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
学习者在二语习得过程中所面临的语法问题,揭示出语言习得的规律和特点。

另外,该书还介绍了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研究中的实证研究方法和技术。

研究者通过收集学习者的语料库数据,运用语言统计学和计算机技术,对学习者在不同语法领域的语言输出进行分析。

这种基于实证研究的方法
能够提供更多的数据支持和证据,系统地揭示学习者在二语习得过程中的
语法习得路径和模式。

总的来说,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解读是一本介绍普遍语法在二语
习得中应用与研究的重要著作。

通过对普遍语法的解读和探讨,该书为我
们更好地理解学习者在二语习得过程中的语法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这对于改善语言教学和提高习得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

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研究【摘要】以chomsky为代表的转换生成语法学派所提出的普遍语法理论是20世纪语言学界最深刻的一场变革,使语言学研究的重点由对语言的描写转向对语言本质的探究。

本文将对普遍语法理论提出的背景和内容进行解释,并对目前二语习得研究者对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可及性问题所持有的各种观点进行阐释,对基于普遍语法的二语习得研究的积极意义、局限性及研究趋势进行简单总结,最后,得出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外语教学的启示。

【关键词】普遍语法;二语习得;可及性;积极意义;局限性一、普遍语法(一)普遍语法提出的背景。

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行为主义理论在阐释语言学习观方面占主导地位。

行为主义理论认为语言学习是一个遵循“刺激-反应”模式的过程,学习者通过模仿和强化从而形成习惯。

在乔姆斯基看来,儿童在智力很不发达的情况下却能在短短的时间内习得母语,这种现象用结构主义语法和行为主义心理学是不能够解释的,一些语言知识在语言环境中并不存在,儿童照样获得。

这就是语言习得领域里著名的“刺激贫乏论”。

他认为:儿童大脑里一定有一种语言学习能力,也就是语言习得机制,我们要尝试用内部因素去解释直译语言习得现象。

在这样的基础上,乔姆斯基推出普遍语法(简称ug)。

(二)普遍语法的内容。

乔氏的“普遍语法”假说是一种天赋论思想。

他认为,儿童之所以能够在短短时间内掌握一种语法,是因为儿童专门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学习语法的装置,这就是普遍语法。

乔姆斯基理论的核心就是:每个人都具有一个与生俱来的“语言器官”和“普遍语法”。

二、关于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可及性的研究对于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是否可及的问题,研究者之间存在着分歧。

(一)普遍语法的不可及说持“不可及”观的有clahsen&muysken(1986)和meisel(1991)等。

该观点认为,二语学习不能借助普遍语法原则。

据这种观点:儿童一语习得与成人二语习得存在根本性的差异。

儿童第一语言习得使用了他们的语言官能,而成人二语习得并不受普遍语法的指引,而是求助于一般的学习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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