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及成果推广应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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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成果

推广应用方案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

目录

一、推广应用背景 (1)

二、推广应用总体方案 (2)

2.1指导思想 (2)

2.2总体目标 (2)

2.3组织架构 (2)

三、国家级节点建设内容及成果 (4)

3.1整体框架 (4)

3.2建设内容及成果推广内容 (4)

四、国家级地质环境信息化成果推广应用 (14)

4.1推广应用的目标 (14)

4.2推广应用的内容 (14)

4.3推广应用技术支撑单位 (21)

4.4地质环境信息化节点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 (21)

4.5推广应用的资金说明 (21)

五、国家级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成果推广应用组织管理 (22)

六、国家级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成果推广应用部署实施 (23)

一、推广应用背景

根据“十二五”时期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依托“金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以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为实施单位,从2009年起全面启动了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研究建立了地质环境信息化服务体系,搭建了地质环境信息服务网络环境,开发了“一张图”地质环境信息服务平台,初步建立了国家级地质环境数据中心,为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

为推动地质环境信息化成果的深化应用,提高全国地质环境管理和服务水平,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8号),要求在国土资源信息化的总体框架下,依托国土资源主干网络和业务网络,以信息安全体系为保障,推进地质环境标准化体系建设,整合各类地质环境信息资源,构建国家级地质环境数据分中心,促进省级地质环境数据分中心及地州、县市级数据节点建设。建成系统一体化、数据集成化、信息综合化和成果可视化的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平台,构建互联互通、资源充分共享的数字地质环境,实现全国地质环境信息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为落实《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方案》,推进国家级建设成果在省级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应用,本着少走弯路、缩短建设周期、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原则,编制《国家级地质环境信息化成果推广应用方案》。本方案依托国家级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成果,以“统一机构、统一设计、统一网络、统一软件、分步实施”为指导思想,指导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省级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方案,推进省级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推广应用总体方案

2.1指导思想

根据“十二五”时期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托信息技术进步和国土资源“金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成果,以“统一机构、统一设计、统一网络、统一软件、分步实施”为指导思想,研究建立涵盖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监测及保护的数据存储、交换、管理机制,开发业务支撑、决策支持等应用系统,建立满足四级体系(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个性化需求的服务平台,构建互联互通、资源充分共享的数字地质环境,推动信息化成果的深化应用,提高地质环境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地质环境保护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及决策支持服务。

2.2总体目标

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思路,在建立和完善部、省两级地质环境信息网络框架的基础上,通过推进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整合各类地质环境信息资源,构建国家级地质环境数据中心,促进省级地质环境数据中心及地州、县市级数据节点建设,实现全国地质环境信息的大综合、大协作和大集成。进一步建成系统一体化、数据集成化、信息综合化和成果可视化的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平台,构建一个互联互通、资源充分共享的数字地质环境,实现全国地质环境信息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2.3组织架构

针对四级体系政府、科研、业务人员和公众用户需求特点,优化原有全国地质环境业务组织结构与工作流程,形成以业务为中心的高效运行模式和以服务为中心的信息化组织结构。结合各领域业务

特点,从服务流和数据流分析入手,形成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业务运行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1 业务组织结构图

国家级节点按全功能设计,是国家地质环境规划、重大决策制定的信息支撑点,也是特大型地质灾害预测预警与应急指挥的决策支撑平台。省级节点在功能上与国家级节点基本类似,在管理地域上限制在本辖区范围内。地级与县级节点以数据采集、汇总和向上级节点汇交为主要功能,同时接受上级节点的业务指导和成果服务。

三、国家级节点建设内容及成果

3.1整体框架

图2 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总体架构

遵循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总体框架,以组织体系、管理制度、人才队伍和经费为保障,依托国土资源主干网、业务网建设地质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与网络环境,开展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在国土资源部数据中心框架下,建设地质环境数据分中心,研发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业务支撑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应急技术支撑平台,构建地质环境信息平台,面向领导决策、政府管理、专业研究和社会公众,提供业务应用及公共信息服务。

3.2建设内容及成果推广内容

国家级地质环境信息中心节点(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是国家制定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进行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决策的重要支撑

平台,也是提供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标准、应用软件服务、信息服务及技术指导的节点。

国家级节点建设内容涵盖了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的全部主要内容,自2010年以来,已经取得了部分阶段性成果,并发挥出一定的社会效益。省级节点可直接借鉴国家级节点的现有建设成果,并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框架下,进行整合与定制。

3.2.1 基础设施与网络环境建设

基础设施及网络建设包括地质环境综合网络建设、基础支撑集群服务环境建设、地质环境信息网站群建设三项内容。按照安全等级防护要求,分别设计基础设施和网络环境,部署数据中心、信息平台、业务应用服务体系等。

1.地质环境综合网络建设

依托国土资源主干网,构建地质环境骨干网,实现四级地质环境信息节点数据专线传输;完善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卫星资源网,为各级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及野外地质调查安全保障提供稳定可靠的数据传输网络;完善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实现各级地质灾害点、地下水监测点、重要矿山监测数据的实时采集及安全传输。

国家级节点成果:

依托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节点,已连通国土资源主干网,基本完成地质环境骨干网建设必要的硬件和软件环境,基于IP卫星网络,完成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卫星资源网构建。

推广应用工作内容:

以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为主体,连通国土资源主干网,逐步建设地州—县市级网络环境;基于统一的技术架构并入国土资源部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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